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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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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刑事侦查行为进行必要的司法审查是平衡诉讼格局、对侦查活动进行有效监督、合理分配侦查实施权和侦查监督权以及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的必然要求.司法审查应由法院来实施,法院有权对侦查主体是否适格、证据是否合法、程序是否正当等进行审查.文章认为,实施对侦查活动的司法审查还有赖于对司法权力的合理配置、对检察机关职权和地位的再认识以及对法院体制和法官任用管理体制的改革,才能发挥出应有的效果.  相似文献   

2.
人大对法院具有监督权,但是这种监督权不包括个案监督权。法官具有法律适用权,没有司法审查权,这就要求法官在行使法律适用权时保持适度克制,不能越权行使司法审查权。中国目前迫切需要建立有限司法审查权制度。  相似文献   

3.
司法权配置的精确与否不仅关涉司法体制改革的成功,而且影响政治体制改革的“破冰”。司法权在法院内部分解为立案权、审理权和判决权,破解法官管理行政化的弊端,提高司法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司法系统的纵向调整既规避走西方三权分立模式可能给当代中国社会稳定带来的政治风险,又实现当代中国宪政视阈中任何权力的运行都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政治生活内涵。科学厘清司法权运行的外部制度,确保回归司法权的国家属性与专一性是司法权配置取得成效的关键。  相似文献   

4.
法制变革国家和地区的司法审查实践的经验和教训有助于我们理性地看待建立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司法审查制度。我国台湾地区羁押权、搜查权收归"法院"的成功实践表明,司法审查机制能够成为保护被追诉者乃至普通公民免受国家权力无理侵犯的甲胄;俄罗斯建立法院对逮捕、羁押的司法审查机制的艰难实践却证明,司法审查制度最终得以实现需要突破重重难关,尤其是改变旧的权力格局,确立新的权力结构。我国刑事诉讼中确立并落实司法审查机制,同样需要完善错案追究、国家赔偿制度,实现司法独立、树立司法权威。  相似文献   

5.
美国联邦法院拥有违宪审查权,这是自1803年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以来形成的制度。对于美国违宪审查制度,人们往往关注其形成背景和政治法律文化,但对联邦法院违宪审查的运作机制往往疏于深究。美国联邦法院违宪审查机制的基本特点是:违宪审查的范围是逐渐扩张的,违宪审查的程序是不断完善的,联邦总检察长的角色是不可或缺的。  相似文献   

6.
深入地分析了马歇尔在马伯里案中的推理和论证,检讨了现有评价该案的主要观点,提出了新的观点:马歇尔在该案中虽有其政治目的,但并未以政治目的曲解法律;马伯里案不是创立司法审查的第一案,但该案对美国司法审查确有重要意义。马歇尔通过该案推动了美国宪法的法律化并且奠定了司法审查的理论基础。马歇尔的功绩不在于第一次宣布法院的司法审查权,而在于将类似制定法解释的工具和方法运用到新颖的联邦宪法的解释中去,这使得司法审查成为法院的日常工作。马歇尔在该案中所采用的司法方法奠定了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基础,并由此强化了美国宪法在美国宪政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我国的法律审查和解释体制相悖,也与我国当下的权力结构及其目标不相容。部分抽象行政行为代表了党的主张、意志和国家政策,司法审查会遇到正当性和现实性的阻碍。贸然推动静悄悄的宪法革命,不仅不能达到理想的结果,反而会影响进一步的改革。考虑到我国"弱法院"的事实以及法院的使命和任务,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并不能实现它的目标。法院和法官的能力和素质也不能保证司法审查的权力运用良好、实现目标,同时不被滥用。司法过度政治化是这种主张带给法院的不可承受之重。  相似文献   

8.
司法能动主义往往和司法审查以及时宪法的解释联系在一起.在中国,由于司法机关要承担服务大局的政治使命,而且要服务于党在不同历史时期所确立的根本任务和发展目标,这些使命、任务和目标不一定必然与司法实务相关,这就决定了中国式的能动司法不具有司法的独立品性.在中国,法院既无司法审查权和宪法解释权,更无法官造法的权利,所以中国的司法能动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司法能动主义,中国现实国情也不可能产生真正意义上的司法能动主义.  相似文献   

9.
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居间裁决民事纠纷的行为.行政裁决程序属准司法程序,而现代政府机构是按照立法、行政和司法的分权原则架构的,行政机关行使民事争议的裁决权有混淆侵权原则之嫌,为在理论上能够自圆,赋予行政机关行政裁决权的国家都是以承认行政裁决的司法审查为前提的,即让法院对行政裁决拥有司法审查权,确保最终的权力分立.  相似文献   

10.
由司法行为带来的责任包括法律责任、政治责任、道德责任等,这些责任在不同主体之间流动。司法规律和司法体制塑造了将责任汇集于法院最终由法官个人承担的责任分配体系。成为归责中心的法院和法官往往将自身压力往他处转移,形成以法院和法官为中心向四周其他主体扩散的卸责机制。卸责的手段主要有诉诸权威、规则依赖、对外转移和集体承担等。从机构层面看,法院通常将责任转移给检察机关和上下级法院;在个人层面上,法官则将责任转移给合议庭其他法官、陪审员、审判委员会以及被告人本人等。司法责任制改革在落实如何追责的前提下应当探索构建合理的卸责机制。相比于遇到瓶颈的“实体控制模式”,发挥程序功能对责任进行转移分担的“程序控制模式”效果更加显著且更易被法官所感知。  相似文献   

11.
百年中国司法权体系的发展进程及现实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独立是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之一。司法能否独立,直接取决司法权体系能否独立与完整。我国近代意义上的司法权体系肇始于清末,至今时届百年。在这不算短的历史长河中,司法权体系的发展经历了大陆法系模式、三权分立模式、五权分立模式及社会主义模式,由于缺少良好的政治、社会及文化环境,其独立进程坎坷起伏,障碍重重,难以健康发展,对国家政治稳定及社会秩序造成过巨大负面影响。反思百年中国司法权体系发展的经验和教训,有助于为当下中国建立健全真正独立完整的司法权体系、促进法治社会的建设寻找良策。  相似文献   

12.
在《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及联合国其他关于少年司法的有关文件中,针对少年犯罪的司法程序有着许多方面的具体规定。以此视野关照中国的少年司法实践, 我国在少年法庭,少年犯的羁押、量型、非刑罚措施,以及少年犯案底和改造方面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如何参照国刑事司法准则,完善我国少年司法程序,以更有效地预防少年犯罪,更地地改造失足少年,是我国批准和实施公约以健全法治所急需思考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司法,是指享有司法权的国家司法机关依靠国家强制力的后盾,以国家名义运用法律于案件的专门活动,它的裁决具有极大的权威性.司法公正,就是通过司法机关全面实施法律的各种活动,使司法领域内绝大多数公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能够全面实现,而且对全人类的发展和长久幸福无害.公正是司法自身追求的理想价值,司法公正是司法的本质所决定的,是雏护法律尊严的内在要求.在一个国家中,司法公正与否,是评价这个国家是否民主、有序、健康、文明的基本标志.能否实现司法公正要保证以下三个条件:司法独立;程序公正;法官的修养.  相似文献   

14.
法院作为国家政权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要反映出国家的本质特性,发挥政治功能。但是法院不仅仅是国家的政权机构,而且法院还是社会关系的调节器。作为社会关系的调节器和正义维护的屏障也必须以追求正义和公正为目标,发挥公共服务职能。列宁认为,苏维埃社会主义法院应当是便于人民接近并有人民参与和行使权力的人民法院,法院的性质和法一样,发挥着统治国家的政治功能和公共服务的社会功能,是人民性、政治性和社会性的统一。  相似文献   

15.
司法独立是司法公正的前提,人大监督则是防止司法腐败的有效途径,二者互相联系、互相依存,价值显著却又存在冲突。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时代背景下,只有寻找到一条平衡的路径,才能实现司法价值的最大化。  相似文献   

16.
本文从司法体制和司法管理,分析了英租威海卫时期的司法具有三个特点:司法不独立,具有鲜明的行政化特色;司法权外来和受限控、诉讼资源极为有限;吸收中国传统的调解制并加强规范管理,指出这些特点是英国司法殖民本性的体现。  相似文献   

17.
司法是人类理性的一项制度设计 ,但在实际的司法运作过程中司法的这种理性是存在局限性的 ,主要体现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运用程序三方面。走向司法公正需要司法工作者在这三方面不断超越 ,也需要民众破除司法理性神话。  相似文献   

18.
WTO的司法规则和程序表现为协商、斡旋、调解与调停、专家组、上诉评审、DSB对有关建议与裁决的监督执行、补偿和中止减让以及仲裁等。DSU的特点有 :(1)争端解决程序的统一性 ;(2 )争端解决机构的专门化 ;(3)表决方式的否定式共识型 ;(4)非违法之诉程序的明确化 ;(5 )期间评审和上诉评审程序的明确化 ;(6 )期限的明确化。WTO的司法对国家主权产生了一定的限制。WTO的司法与我国司法存在诸多方面的差别 ,WTO的司法程序与中国司法程序应实现最大化对接。在WTO之下 ,中国司法应选择开放与自治的态势。  相似文献   

19.
司法公信力是司法的生命力所在,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在司法领域中的着力点。构筑司法公信力需要从社会治理高度对司法运作机制以重新审视。合作司法是社会治理谱系下从管理向治理转变在司法中的体现。降低司法成本和实践司法公正是合作司法实践路径中的两个向度,统筹两者是合作司法之于司法公信力的意蕴所在。  相似文献   

20.
智慧司法背景下的人工智能,为促进我国公正裁判与提升司法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鉴于当前人工智能技术尚存在算法逻辑、审理程序、道德伦理等方面的不足,加之智能技术渗透到司法领域导致司法系统主要职能的削解,应当将人工智能定位于智慧司法的辅助角色。由于技术的不可预知性难以避免,辅助性人工智能在司法环境下的成长同样面临诸多困境,亟需相关机制予以解决。应当通过培养复合型法官、优化算法审查监督、加强社会公众宣传力度等措施,为我国智慧司法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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