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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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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行政诉讼中判决被告重作具体行政行为应具备的条件、重作具体行政行为的期限、逾期不重作具体行政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重作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限制及其司法监督等问题进行了分析与探讨.  相似文献   

2.
行政诉讼中的责令重作判决,对于纠正违法具体行政行为,督促、引导、规范被诉行政机关重新作出正确的具体行政行为,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充分的司法救济发挥着重要作用。深化对责令重作判决司法适用的认识,限定被诉行政机关重作行为的期限和内容,会进一步充实司法审查权的内涵,较好地协调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有助于拓展司法审查空间,切实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3.
法院对行政案件适用不同的判决形式是司法权对行政权监督的具体表现,正确适用行政判决是有效监督的关键问题之一。本文对我国现行的行政判决制度及其相关的实体法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系统论述了现存行政判决的种类和适用的三大缺陷,即各种行政判决的适用范围不明确、行政判决形式的适用与实体法相脱节、法院对行政判决形式的选择过于主动,并概括分析了这些缺陷的成因。  相似文献   

4.
我国现行的行政判决包括维持、撤销、履行、变更等七种类型,但如此分类已与日益变化的行政诉讼实践脱节。因此,有必要对现行的行政判决种类进行重构和完善,以使其能够为相对人提供完整的行政救济,对行政主体的违法行为予以有效纠正,从而实现行政诉讼制度的根本功能。  相似文献   

5.
行政判决是行政审判程序的最终结果,其在行政诉讼中具有重要地位。行政判决的种类设置将直接影响到行政诉讼功能的实现。然而,我国现行的行政判决存在种类体系不完整、各类判决设计存在缺陷、司法实践中运混乱等问题。因此,应当根据行政审判的实践需要,并结合相关考量因素,对我国行政判决体系进行重构,具体包括: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确认判决、禁令判决和驳回诉讼请求判决六种判决形式。  相似文献   

6.
抽象行政行为是政府行为的重要表现之一,其主体层次多,作用对象广,具有反复的适用力。而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只有具体行政行为才可作为起诉对象,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主要是立法监督和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在实际运作中有很大的局限性。实际上,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一样具有可诉性,从立法目的与法律实践的角度看,也有必要将其纳入司法审查范围。如果将其作为审查对象,则应对现行有关法条重新解释或做适当修改,尤其应注意对原告主体资格、管辖权、判决方式等重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7.
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判决作为法定的判决形式,其性质属于补充性判决。该判决有着明确的适用前提,即人民法院确认某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行政行为的多样化导致法院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的形式多样化,因该判决的保护强度弱于给付判决和形成判决,加之法院裁判基准不统一、判决内容不明确、不能回应诉求,导致行政机关在判决执行中不法履行或者不当履行问题频发,严重背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法院在确认判决中适用采取补救措施判决时,既要克服确认类判决较之于形成类和给付类判决的补充性和替代性的不足,又要发挥法院在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和判决可执行性的裁量权优势,真正提升采取补救措施判决适用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相似文献   

8.
关于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判决种类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诉讼判决存在种类不全面、适用条件的规定原则性强、适用案件范围的设置不科学、种类的设置不具有针对性等缺陷。应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 ,同时结合我国的行政审判实践 ,重新构建我国的行政诉讼判决种类。具体应包括 :确认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补正判决、禁令判决、部分判决等八种判决形式  相似文献   

9.
行政判决既关系到公民权利的救济,又关系到公法秩序的维护,具有独特的重要意义。行政诉讼情况判决,即人民法院经审查,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本应予以撤销,但考虑到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不撤销,责令行政机关作出其他补救的判决形式,是法官运用利益衡量方法选择的结果。法官在认定被诉行政行为违法之后是作出撤销判决还是情况判决,取决于法官对案件所涉利益的衡量。  相似文献   

10.
行政判决制度研究   总被引:9,自引:1,他引:9  
行政判决在行政审判中具有独特地位 ,既影响对相对人的救济 ,也影响对公法秩序的维护。现行《行政诉讼法》对行政判决制度的规定有许多欠缺 ,因而需要重新进行制度设计。本文探讨了行政判决制度中的三个重要问题 :即行政判决的种类、行政判决的效力和行政判决书的改革等  相似文献   

11.
行政合同在我国已被广泛运用,但行政合同的诉讼问题却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行政合同案件应该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中。对行政合同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应该考虑行政合同的行政性和契约性。  相似文献   

12.
不确定的法律概念是指未明确表示而具有流动的特征之法律概念,其包括一个确定的概念核心以及一个多多少少广泛不清的概念外围。不确定的法律概念的存在是由法律语言的模糊性决定的。对不确定的法律概念的解释、适用,理论上就有可能存在多数适当的判断决定。那么行政机关就不确定的法律概念的适用,是否存在不受法院审查的决定权限?这确实是公法学上的一大难题,也是公法学的一大重点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不确定法律概念的涵义、适用以及判断余地理论分析研究,对我国行政诉讼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3.
内幕信息是指对证券、期货交易活动具有重大影响且尚未公开的信息。内幕信息的特征和认定标准应当是两个,即未公开性和重要性。未公开性的认定应当采取形式公开为主、实质公开为辅的标准,根据"两高"最新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中的"内幕信息形成之时"和"内幕信息敏感期"认定公开时间和公开方式。重要性的认定应当由完全的"客观标准"向"主观标准"为主、"客观标准"为辅的主客观结合认定模式转变。"相关性"和"确定性"不是内幕信息的特征和判断标准,它们内在地被消解、融汇在重要性判断中。依循权力分工、制衡的法治精神,行政权和司法权的界分决定了在行政犯(罪)领域,行政监管机关对内幕信息内容和性质认定的行政性判断应当从属于司法机关的司法性判断,司法机关的司法性判断应当具有独立性和终局性。  相似文献   

14.
我国没有建立西方国家的司法审查制度,司法权监督制约行政权的手段,体现为司法变更权,这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行政诉讼的职能,但在实践中却不能达到权利保障与权利制约的立法设想,本文就这一现状进行了论述,并展开深入探索。  相似文献   

15.
行政指导作为一种非强制性行政行为,被广泛运用于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与行政管理过程中。由于缺乏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指导侵犯行政相对人权益的事实大量存在,因此,有必要规范行政指导行为。为防止行政指导的滥用、失误,并充分发挥其功效,必须将行政指导纳入法制化轨道,完善其法律法规的构建,并在诉讼中注意举证责任分配和明确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相似文献   

16.
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审判难、执行难、案件受理数量低、撤诉率高的现象.之所以出现如此状况,原因在于我国的行政审判体制存在弊端负责审理行政案件的一些审判组织和审判人员既缺乏必要的独立性,难以对抗来自行政机关的不当干预;又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审判经验,难以保证行政案件的审判质量.改革我国行政审判体制的出路在于设立独立的行政法院.目前在我国设立独立的行政法院既有必要性又有可行性.  相似文献   

17.
2015年我国《行政诉讼法》将行政协议的概念进行了明确并规定就行政协议有关问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此举表明行政协议已经在实践中得到普遍运用,需要法律加以规定。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律体系也因此得到进一步完善,但由于我国强行政权的历史传统,立法上的重点过于偏向对协议相对人的保护,而对于行政机关的救济途径规定甚少。2019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就这一问题进行了解决,其通过赋予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作为满足行政协议履行过程中的必要条件下的救济途径,这一救济途径与行政协议中相对人享有的救济途径具有某种程度上的一致性,有效保证了协议双方当事人的相对平等,但仍有必要完善行政机关主体司法救济权利的程序规定。  相似文献   

18.
社会舆论与司法审判互动的个案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司法活动与社会舆论存在互动。本文采取个案研究法,运用系统论原理,对这一社会过程的内在机制进行描述分析,得出我国司法运作系统的一般模型——金字塔模型。转型时期我国的法律制度框架与变革中传统文化之间存在矛盾,所以应当追求一种更具合理性和现实性的司法正义,即协商型正义。社会舆论与司法之间的互动是良性的,促使司法向着更完善地保护人民权利的方向缓慢演进,同时推动着法律规则本身发生变革,并由此促进协商型司法正义的实现。  相似文献   

19.
司法过程是形成案件事实、发现并适用法律、处理各种程序性问题的过程,司法裁判相应地包括实体性裁判和程序性裁判,后者具有相对独立性.司法程序性裁判机制的缺失是当前程序性违法现象泛滥的重要原因,也是我国司法改革徘徊不前的重要原因.中国司法改革推进路径在于通过规范司法程序性裁判消除司法程序性违法现象,重塑司法形象.为此,必须重新审视司法改革的价值取向,调整司法程序性裁判的价值定位;必须重新把握公开审判原则,增加司法程序性裁判的透明度;必须根据程序主体性原则,保障当事人的程序参与权;必须重新梳理司法程序性裁判的对象,建立有效的程序权利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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