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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邓晓芒 《南风窗》2010,(9):93-93
<正>30年前读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里面谈到世界各民族的童年有的是"野蛮的儿童",有的是"早熟的儿童",希腊人则是"正常的儿童"。当时很自然地就把我们中华民族归入了"早熟的儿童"。后来听说张光直先生把中华文明"正名"为正常的文明,希腊文明则是人类文明的"特例",这是把早  相似文献   

2.
尹鸿伟  单伟强 《南风窗》2011,(12):22-25
如何让新疆流浪儿童重新融入社会,如何让他们走出阴影重新生活,不仅仅是新疆政府的责任,全社会都应参与进来。墙壁上写着"像父母一样、像医生一样、像老师一样",成立于2009年6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读学校是全疆唯一集收容、救助及矫治于一体的未成年人教育机构。其自2011年4月底以来已经开始扩建,准备安置从内地省市"接"回来的新疆籍流浪儿童。新疆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的维吾尔族副研究员吐尔文江估算,目前新疆在外省市的流浪儿童人数大约为3万~5万人。究所的维吾尔目前新疆在外为3万~5万人。  相似文献   

3.
张慧瑜 《南风窗》2012,(8):92-93
按照当下的流行看法,"武训"无疑是一个具有大爱和慈善精神的人,终其一生"行乞兴学",是"捐资助学"、"救助失学儿童"的好榜样。如果说"武训精神"成为贯穿1950~70年代的"反面教材",是因为与那个时代的主流意识形态格格不入,那么为何电影《武训传》在当下依然处在"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暧昧状态呢?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频发于校园等公共场所的猥亵儿童犯罪案件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同时,也引发了司法实务部门关于如何认定"公共场所当众"这一问题的诸多争议。猥亵儿童罪中的"公共场所",除包含《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23条明确列举的校园、游泳馆、儿童游乐场之外,还应涵盖其他在性质、功能、使用对象上与校园、游泳馆和儿童游乐场等相同或相似的场所,如学校教室、学生集体宿舍、学生食堂、民办培训班等;在此基础上,"当众"只要求行为人实施猥亵行为时有3人以上在场且行为有被发现的可能性,至于"众人"是否同时在场、行为是否被实际发现并无影响;对"公共场所当众"猥亵这一情节的适用,并不能简单地将其作为入罪情节或量刑情节,而是应当在具体案件中结合行为人的作案时间、地点、次数、持续时长、猥亵部位及猥亵人数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  相似文献   

5.
石勇 《南风窗》2013,(21):92-94
这些知识精英、经济精英们,会带下层玩吗?在社会分层中,当精英们和既定的政治社会结构,和下层相遇时,会有什么发生呢?《左传·昭公七年》曰:"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任何一个社会,无论是否具有某种特色,都有社会学上所说的"社会分层"现象,根据人们所占有的权力、金钱、机会等社会资源,以及所处的利益结构的不同,分成各个不同的阶层等级——至于是否"十等",那就要看怎么分了。  相似文献   

6.
建立"法制园地",适应了少年法庭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向前延伸至犯罪前,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这一新课题.这对"问题少年",比起其他的预防和矫治的措施,更为主动和效果显著.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成分、生活方式、社会组织形式和就业形式的日益多样化,越来越多的"单位人"转为"社会人",大量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流动人员进入  相似文献   

8.
与陌生人、作为熟人的教师性侵犯未成年人不同,家庭成员实施的猥亵儿童行为,难以与日常照料、过度疼爱、显示呵护、表达亲昵或显露亲密情感的育儿行为区分开来。以家庭为单位所开展的育儿行为不应触碰的底线是猥亵儿童罪的"猥亵",而"猥亵"的具体判断学说应是"以性器官接触为最终指向论",而不能是"能够满足性欲或性刺激论"。其中,"以性器官接触为最终指向论"中的"性器官",应包括开始发育、正在发育或发育完成的女性乳房、女性生殖器和男性生殖器。另外,无论是被害人自己接触自己的性器官,性器官被他人接触,还是亲眼目睹他人的性器官相互接触,皆为"以性器官接触为最终指向"。  相似文献   

9.
近期美国国内展开了对华政策的大辩论,中美关系成为中美战略界的热点话题。迫于近年国际形势的新变化,奥巴马政府对美国的全球战略进行了调整,并形成了以"制衡中国崛起"为核心的"亚太再平衡"战略。以"巧实力"和"多伙伴"政策为重心的"再平衡"不断强化亚太地区伙伴与盟友,意图以"借力打力"的手段实现"低成本霸权"。甚至外延扩展至"全球再平衡",强化美古复交和对越外交是其中有代表性的外交行动。在与中国既竞争又合作的同时,加强与中国有领土争端的越南等国的关系,其中用意不言而喻;而借美古复交缓和了与拉美世界的关系。奥氏总统任期将尽,急欲青史留名,以极大的"战略耐心和克制力",推动落实了伊核框架协议。如何看待中美关系,如何看待上述美外交行动,本刊特别约请专家撰文,以做梳理。敬请读者参考借鉴。  相似文献   

10.
王珺 《南风窗》2010,(8):43-45
无论是新生代农民工还是大学生,他们需要的工作社会不能提供,于是出现了"用工荒"和"就业难"并存的尴尬现象。值得一提的是,年轻人对工作岗位的挑拣,不是所谓"眼高手低",而是人的解放——更看重个人感受、发展前景,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相似文献   

11.
生产力发展是历史进步基础.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源自生产力两大调整:一是生产力第一致动要素从"物"转移至"人",二是生产力中人的要素从"部分人"转移至"整体人".前者营造出和平态势并推动社会主义进入改革时期,后者呈现为发展创新对资本主义施加巨大压力.人类只有修正既有制度体系才能体现和平与发展的时代要求.  相似文献   

12.
石勇 《南风窗》2014,(16):62-64
<正>如果可以,我们不妨把这一种"报复社会",称之为当一个社会在阶层结构、财富分配、价值观念上出现问题时,它的"自我报复"。社会机制和人的心理机制配合,生产出了个别在心理上比较特殊的人,然后他们反过来破坏社会。  相似文献   

13.
石勇 《南风窗》2014,(8):8-8
<正>在现在的中国,这种"逃避现实"、"逃避自我"的心理需要更为普遍,更为蚀骨。不仅那些没有心智水准的人在玩"娱乐至死",采用"娱乐疗法",从政治、社会领域中撤退的人也在玩。有一个算是中产阶层的朋友问我,对文章出轨"的事件有什么看法,其心理是什么?然后,不等我说话,她对文章和某人发生(或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表示了极大的愤慨。  相似文献   

14.
2011年春,古共召开"六大",迈出了经济社会模式更新的步伐。2012年初,古共召开全国代表会议,采取了改善党的领导的新举措。由此,古巴开启了更新社会主义的序幕。但是,在这个进程中,古共还面临着不少挑战和障碍。美国的封锁依旧、缺少降低社会震荡的物质保障、日趋加剧的贫富悬殊以及如何确定党政分开的度等诸多问题都考量着古共的智慧与果敢。  相似文献   

15.
邢少文 《南风窗》2012,(24):12-12
最好远离那些整天跟你谈理想的"社会改造家",他们要么是偏执狂,要么不靠谱,要么别有用心。成天谈钱的人比较令人讨厌,成天谈理想的人也同样令人讨厌。"追求理想,顺便赚钱。"这种说法比较容易让人接受。有那么一群人,做着企业,却整天谈社会理想,把自己的企业叫"社会企业",宣称自己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还有一些学者,充满浪漫的理想主义,对此做各种解释,把人搞得云里雾里。  相似文献   

16.
《南风窗》2015,(14)
<正>前段时间,"贩卖儿童应判死刑"的图文消息刷爆微信朋友圈,声势浩大。尽管它是在为某家婚恋网站营销,但体现的社会心态无疑是真实的。所以最高人民法院都出来回应了,说:"人民法院对拐卖儿童犯罪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治的基本立场……"当然,最高法表态前就有争论。就在人们转发、点赞的时候,一些精英,或自以为是精英的人不舒服了。他们批评大家"没有法治意识",说这是在追求一种"嗜血"的"群众暴力"。甚至,精英们还重  相似文献   

17.
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研究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一把金钥匙。普列汉诺夫继承了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并在社会有机体的内涵、构成、运行和发展向度等几个方面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在他看来,社会有机体范畴不仅囊括了人类社会生活诸要素及它们之间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还包括地理环境和人自身。在社会有机体的结构方面,他创造性地提出了"五项因素公式",即生产力、经济关系、政治关系、社会心理、思想关系。在社会有机体的运行方面,他指出有机体的五个因素之间存在"等级序列"和"因果关系";社会意识自身有其变化发展的必然规律;有机体还具有"整体性",许多"环节"共同作用推动有机体运行。在社会有机体的发展向度方面,他认为历史规律的决定性和人的自选择性都起着作用。但由于理论脱离实际,普列汉诺夫对于社会有机体演进过程的认识存有明显的缺陷,最终陷入了机会主义。  相似文献   

18.
符沁莹 《法制博览》2013,(11):22-23
截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中国刑法法条明文规定的性侵犯罪包括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儿童罪及嫖宿幼女罪几种基本类型。犯罪客体对象包括妇女和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部分传统刑法理念认为男子的性自主权之法益无保护的必要或者不值得、不应当予以保护,因此刑法不需要将男子列为性侵犯罪的犯罪客体对象;而部分观点则认为性侵犯罪犯罪客体应当随社会生活的变化而变化,不应仅仅将犯罪对象局限于妇女和儿童。①中国刑法中性侵犯罪犯罪客体对象局限于妇女和儿童,而将十四周岁以上男子排除在性侵犯罪对象之外,实则是一种"另类性别歧视",即将十四周岁以上男子性自主权这一基本人权予以漠视。本文将通过分析并借鉴社会学等对性别的界定,分析比较中国刑法与外国刑法对此问题上的不同规定,将此"另类性别歧视"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9.
石勇 《南风窗》2013,(20):42-44
今天的中国政治、社会结构,可以给年轻人受挫的世俗化理想,以及更年长一些的人对于政治和社会的想象以一个什么样的出口呢?一个人要彻底弄死他的自我的话,是绝对不可能的—理想也是如此。但在今天,说到"理想",已然是一种社会隐痛了。这正暗示了某种秘密:"理想"在今天的命运,大概就是无数年轻人—无论他是大学生、白领、新生代农民工,还是公务员—以及这个社会的命运,反之亦然。被压抑到内心深处的"理想",它所指向的现实,还有未来,似乎隐含着某种玄机。  相似文献   

20.
南方朔 《南风窗》2010,(1):102-102
<正>人们常说"官大学问大",这并不是大官真的就比较有学问,而是大官处于更优势的"知识权力位置",话语权在他们的那一边,他们谈起话来没有学问都变成了有学问。而这种现象不仅如此而已,不同的文化体、国家、社会、男女性别间亦莫不如此。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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