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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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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是我国民事诉讼活动的一项重大变革,涉及民事诉讼模式的转变和新的诉讼运行机制的确立、笔者拟从分析我国法院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带来的负面影响人手.在考察德美两国诉讼和解制度后,探讨法院调解制度完善的方向,推动审判方式改革向纵深发展。一、法院调好制度程序设置上的主要问题及其负面影响程序的价值就是确保实体处理的公正,程序不严格是法院调解制度存在的主要弊端。庭前调解的规定不合理。首先,庭前调解适用于法院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的所有民事案件。①但在审判实践中,对什么是法律关系明确、事实…  相似文献   

2.
将正当性原理引入诉讼调解制度是今后我国法院调解制度改革的方向,亦是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重点。正当性的法院调解制度是指在理性的秩序之下一系列能确保当事人自由而富有效率地获得正义的调解结果的原则和程序。正义、自由、秩序、效率是其内含的正当性价值。针对现行法院调解制度的不足,从合理调整诉权与审判权的关系、重构基本原则、明确适用范围、规范基本程序及完善救济制度等:方面对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正当性构建提出了具体的体系化设计图景。  相似文献   

3.
唐云峰 《律师世界》2001,(10):39-39
一、仲裁法颁布前我国民商事裁判制度在仲裁法颁布前,我国解决国内社会冲突和纠纷的裁判制度主要是以法院审判为中心的一整套司法制度、行政机关按照行政法律程序裁处纠纷的制度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调解、行政仲裁等形式以及具有中国特色的民间调解主要指人民调解,就民商事纠纷而言,也就是诉讼、行政仲裁、民间调解三种方式。其中,仲裁不是作为一次独立的法律制度而存在,而是属于行政裁决的一部分涉外仲裁除外;而民间调解又不是独立的裁判制度,不具有法律上判明是非的裁决权,往往依赖于其他裁判形式或是其先行程序或必经程…  相似文献   

4.
一、与国内外相关制度的比较及其启示 (一)我国法院调解与其他国家和地区诉讼和解制度的比较 从有关资料看,尽管不同国家和地区由于其历史文化、法律传统的不同,在有关民事调解制度的称谓和程序构造上有诸多差异,但主要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审判程序外的和解,二是诉讼上的和解。所谓审判  相似文献   

5.
杜丹 《政法学刊》2006,23(5):46-50
在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下,诉讼调解是一种理性活动,法院在调解程序的选择和适用上不可避免地会追逐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法院的自利行为与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调解制度的根本目标之间常常会发生悖离。因此,我国调解制度必须控制法院的利益驱动,规范法院的调解行为,强化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和程序决定权。  相似文献   

6.
调解真实原则质疑——从程序保障看调解制度改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我国民事诉讼中,法院调解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调解必须查明事实,分清是非,这是调解进行的前提条件。从此规定出发,学者们归纳出调解的真实原则。该原则要求调解必须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前提下,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进行,要求法院查明当事人双方争议的基本法律关系,只有首先弄清案件事实,达到真实,才能抓住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有针对性地做好调解工作,进而促使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地达成并履行调解协议。如果事实不清,责任不明,只能成为“和稀泥”式的调解,既不利于纠纷的正确、及时解决,也不利于提高法院的办案质量。”这一点  相似文献   

7.
改革与完善我国民事诉讼中法院调解制度的刍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法院调解是民事案件审理中的重要制度,但在新的形势下,现行的法院调解制度日显其负面效应,必须加以改革和完善,特别是应建立法院调解制度的完备体系:明确规定调解是审理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和阶段;把调解程序和阶段由动态改为静态;规定调解期限;修改和协调民诉法的有关条款。  相似文献   

8.
法院调解是以当事人为中心的程序公正的最好体现,一个以当事人主义为基础的诉讼程序必然重视调解的价值。对“调审分离”改革的思路进行理性分析有助于我们厘清法院调解与审判程序改革的关系,重新审视当事人主义模式下法院调解的性质和定位,这是对法院调解制度的重塑,更是对其理念的全面检讨。  相似文献   

9.
法院调解制度的现状、问题及前景展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传统的诉讼调解制度由于法律规范不尽完善,调审不分,程序随意,职权主义过重等弊端而倍受争议。为此,我们对临沂市两级法院的调解状况进行了实地调研,以期通过普遍存在的现状对法院调解制度进行理性的思考。一、法院调解现状的实证考察(一)近十年法院调解发展趋势数据显示,自1992年以来,全市法院的民商事案件调解率呈逐年下降趋势,2002年下降至37.9%,并且商事案件调解率要低于民事案件调解率,不同法院南于对调解的认识不同,调解率差别比较大。  相似文献   

10.
法院调解,也称诉讼调解,是指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由审判人员主持,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民事争议的活动和结案方式。本文试从调审分离、调解中原告的让步、调解是否必须在事实清楚和责任明确的前提下进行、调解中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等方面作出分析。 一、关于调审分离 “民事诉讼法学界通常认为存在注重法院职权的  相似文献   

11.
和谐社会视野下法院调解的法理阐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熊跃敏 《河北法学》2007,25(1):133-136
近年来,法院调解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被寄予了极高的期望.和谐社会视野下重构法院调解制度应立足于对其法理的科学阐释.作为兼具处分行为与审判行为双重属性的独特制度,法院调解的程序设置应体现诉讼解决纠纷与合意解决纠纷的特性.从形式与功能上看,西方国家的诉讼上和解与我国的法院调解并无本质区别.除纠纷解决功能外,法院调解还具有增进对话功能;形成规则功能及联结法律与道德、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功能.  相似文献   

12.
我国法院调解制度改革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胡家强 《中国司法》2001,(10):52-54
一、删除《民事诉讼法》第85条“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的规定笔者认为,“事实清楚、分清是非”是作出公正判决的前提,而不应作为法院调解的前置条件。因为:(1)调解和判决是法院审结民事案件的两种基本方式。确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作出公正判决,不仅需要而且必须查清事实、分清是非,而法院调解则是以权利人放弃部分权利来实现的。既然经过了庭审调查甚至法庭辩论,事实已经查清,责任划分已经明确,那么就应及时适用实体法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作出保护合法权益、制裁违法行为的公正判决,而不…  相似文献   

13.
一、法院调解制度概述 用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是我们党领导下的人民司法工作的一个优良传统,也被西方誉为“东方经验”之美称。我国的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民事权益争议自愿、平等地进行协商,以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法院调解首先是一种民事调解,只存在于民事诉讼活动中,其次,法院调解相对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以及仲裁程序中的调解等来说,法院调解是一种诉讼中的调解。  相似文献   

14.
我国调解制度在程序上、调解的模式上、调解协议义务人履行情况上均存在不足之处。调解必须建立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明确案件调解适用范围、规范法院调解的程序,加强立案前的调解工作,积极探索协助调解、委托调解等模式,引入有效的调解履行督促机制,杜绝义务人不当参与调解。  相似文献   

15.
一、 如何理解我国法院的调解制度   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诉讼活动。按此定义,我们可以看出法院调解的两方面含义: 1是指审判人员在审理过程中对当事人进行的法律讲解及对当事人的思想进行疏导工作; 2是指审判人员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平等协商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终结诉讼的活动①。从上述含义中,我们可以对法院调解制度的性质作如下理解: 1法院调解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判决作出之前进行的一项活动; 2审判人员在调解过程中居于主导地…  相似文献   

16.
协议离婚是指由婚姻当事人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在我国一般称协议离婚是指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当事人通过行政程序协议离婚,即登记离婚;另一种是通过诉讼程序的协议离婚,即经法院审理后的调解离婚。后一种“协议离婚”我以为应正名为调解离婚,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协议离婚,所以不在本论文讨论范围之内。本文仅就完善行政程序的协议离婚制度谈点看法。  相似文献   

17.
闵征 《中国监狱学刊》2006,21(2):116-116
张伟杰等人在2006年1月2日的《工人日报》上撰文介绍,法律规定,我国解决劳动争议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四个途径。其中协商、调解达成的协议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也不是到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途径。而劳动仲裁则是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即不经过劳动仲裁.法院就不受理起诉。同时,仲裁裁决和法院裁决都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  相似文献   

18.
诉讼和解——法院调解制度完善之对策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是我国民事诉讼活动的一场重大变革,涉及民事诉讼模式的转变和新的诉讼运行机制的确立,而目前的改革忽视了法院调解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存在着理论上较少有人研究,审判实践中放弃调解程序和滥用调解制度的倾向。笔者拟从分析我国法院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我国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划分标准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由于该规定的模糊使得基层法院的案件大部分都适用简易程序,与立法意图相背离。在决定是否适用简易程序时,法官并不清楚案件是否简单抑或疑难。因此,本文认为废除模糊不清的"简单民事案件"作为适用简易与普通程序的依据,以诉讼标的的数额或法律关系为依据更为妥当。  相似文献   

20.
完善我国法院调解制度之构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从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发展看其价值取向 我国的法院调解是指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发生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自愿进行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经过法院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无论是制作调解书还是记入笔录,都与生效的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可以作为法院强制执行的根据。法院调解在我国民事诉讼中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它不仅适用于第一审程序,而且适用于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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