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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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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过收集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31个省级政府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报告中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描绘出自2008年至2015年我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的实施历程,并从中发现当前制度实施面临着严峻形势,即公众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的数量迅速增加,而行政机关同意公开的比率却持续下降,不同意公开多因难以操作,引起申请者不满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数量增速极快,信息公开收费制度也有闲置的风险。今后应加大监察力度抓好关键领域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编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导手册,对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进行优化完善,并对收费制度做出适当调整。  相似文献   

2.
王瑛 《学理论》2012,(18):72-75
主动公开信息的行为具有有限的可诉性,应从程序上保障第三方救济的权利。被告在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但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举证应允许被告补充证据;对于信息不存在的证明,原告应该提供信息存在的初步线索。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可以借鉴美国的"秘密审查模式",进行不公开单方审理。对于不予公开信息的司法认定,应基于法益判断进行利益衡量,以使申请人权利与第三方隐私权、商业秘密、国家保密权等权利达到相对的平衡。  相似文献   

3.
政府信息本质上是一种公共资源和公共财产,应由社会共享。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实施已近五年,但政府信息公开依旧犹如一道玻璃门,看似前景无限却又无路可走,公众仍面临申请难、答复难、救济难等诸多困境。课题组通过检测450个省、地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设情况,以及近五年见诸报纸、新闻网站的296个公众申请案例,分析公众申请所面临的困境,并从制度设计和制度实践的角度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与实践。  相似文献   

4.
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国推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环节,自推行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诸多问题。以向国家发改委和南京市政府申请信息公开的实践为案例,通过分析比较,中央部委比地方更为高效和主动,其公开文件更新频繁,地方政府的公开则略显形式化,应当及时改进,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如下:完善信息公开的法律体系;政府部门应转变行政理念;增加信息公开的形式,保证公开渠道畅通;健全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5.
本文以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制度为主题,对美国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制度的重点进行了介绍,从行政法视角剖析了其制度特点,并结合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制度,得到了如下有益的启示:行政救济和诉讼救济之间的良好衔接,注重隐私权法保护与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协调,信息公开诉讼中特殊规则的存在,信息公开诉讼的原告资格的广泛性.  相似文献   

6.
信息公开的诉讼制度是有别于传统行政诉讼的新型诉讼类型,随着近些年来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增多,建构和完善信息公开诉讼制度已是当务之急。通过针对实践中存在的有关信息公开诉讼的程序问题做一些探讨,以求找到合理的解决方式。  相似文献   

7.
本文从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救济制度的立法概况入手,采用规范分析和比较分析的方法,从行政法视角剖析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救济制度的现状、问题与困境,并进一步提出了完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救济制度的具体建议:确立穷尽行政救济原则和司法最终原则;确立公民知情权的宪法地位;建立信息公开审查委员会和不公开审查制度;构建反信息公开诉讼制度的具体规则.  相似文献   

8.
《学理论》2017,(2)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诉讼仍在实践中艰难前进,鲜有案件进入诉讼领域。鉴于公用企事业单位的特殊性,立法并未对该类诉讼做详细规定,仅要求"参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因而,对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诉讼的当事人资格进行研究,通过分析公用企事业单位的特殊性,理清原被告资格,有利于信息公开诉讼的有效进行。对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促使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企事业单位能够有效接受司法审查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行政论坛》2016,(6):76-82
本研究根据开发的评估指标对全国124个样本县的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测评和分析。评估指标涵盖主动信息公开、依申请信息公开、信息构建与表达、信息公开监督与保障、政民互动等方面,调查方法主要采用量表测量法和实地访谈法。评估结果显示,被评估的县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均得分为2.65分(总分为5分),处于中等偏下水平;不同区域、类别的县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水平差异明显;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各维度工作发展不平衡。为了进一步推进县级政府网上信息公开,需要强化政府的服务意识,完善网上信息公开的内容,拓宽信息公开监督与救济渠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网上信息公开评估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10.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与隐私权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执法信息是否公开在目前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没有明确的答案,学术界和实务界也众说纷纭",隐私"一词由于在我国公法领域不包含个人身份基本信息,故个人身份基本信息不属于不予公开的范畴,但是由于其特殊性,应该区分情况进行公开。首先,应对行政处罚信息作区分处理,违法行为信息应该主动公开,个人身份信息应该由利害关系人依申请公开,媒体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公开行政处罚相对人的身份信息,一般情况下,应有所限制。  相似文献   

11.
《政府信息条例》的颁布,对于保护公民知情权固然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在欣喜的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由于缺乏大量实践的考验与论证,《条例》的实施前景充满荆棘。在一直倡导信息公开的同时,绝不能忽视问题的另一方面,即在保护大多数人知情权的同时,对少数人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保护。信息公开防御诉讼就是信息原始持有人为维护自身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而向法院提起旨在阻止信息公开的诉讼。作为一种新型的行政诉讼类型,其在起诉和审理方面都有着特殊的运作规则,因此也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2.
建立透明财政,是解决公众与政府委托代理关系中因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代理人机会主义的前提条件,是责任政府的重要标志。通过对2009年至2011年中国31个省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的调查、评估和研究,我们发现当前中国省级财政透明度很低,且进步缓慢。进一步的结构分析表明,中国省级政府的实质信息评估得分低于态度和责任心评估得分;具体而详细的信息项得分低于笼统的、大类的信息项得分。为提高财政透明度,建立责任政府,我们建议:提高政府财政信息公开规定的法律级次,在即将修订的《预算法》中,增加建立透明财政的详细条款;修改不利于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的各种规定,并在实践中将透明财政建设作为政府绩效加以考核。  相似文献   

13.
介文红 《学理论》2010,(1):161-162
政府信息公开与档案开放有许多不同: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与档案开放的信息不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与档案开放的服务对象不同;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与档案开放有不同的执行主体。档案开放制度并没有问题。当然,政府信息公开与档案开放也存在着衔接问题,并提出了解决方法。  相似文献   

14.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实施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以上海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实现法律赋予公民和其他社会主体知情权的基本途径,也是政府有意识地推进自身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政府、有限政府、责任政府转型的一项重要公共政策.本文以上海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作为研究样本,通过个案深入揭示该制度在我国实施的问题,以及对推进中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良好实施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5.
随着高校科研项目和经费的日益增加,高校科研领域出现了一些严重的违法违纪案件,不仅严重违背了教师"立德树人"的使命,也损害了科研事业的健康发展。目前,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仍存在着公开意愿不强烈、实体规范不明确、监督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我们要从培养意识、建立制度、强化监督保障机制等路径入手,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机制、信息公开监督机制、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机制等,保障高校科研经费使用更加安全合理,从而推动高校反腐倡廉建设。  相似文献   

16.
杜学文 《理论探索》2011,(3):115-117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实施后,我国"阳光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信息公开对各级政府尤其是对基层政府而言绝非易事。目前,一些基层政府在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空"、"假"、"慢"等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一些官员对公开政府信息的认识不到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身存在一些盲区,政府信息公开实践中存在着误区,对政府信息公开缺乏有效监督。因此,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要提高基层政府公开政府信息的自觉性,建立、完善和全面实施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加大公众对基层政务的参与和监督。  相似文献   

17.
宋玉洁 《学理论》2012,(11):22-23
政府信息公开是当今世界政治潮流所趋,也是我国发展民主政治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尚不完善,还存在诸多问题。完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对策有:推动中国政治民主进程,真正完善政府制约监督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体系;提高公民的维权意识;完善行政及司法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18.
利益视角中的政府信息公开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利益视角看,政府信息公开实质是利益的共享与转移。影响政府信息公开的利益因素主要有三方面:受现行体制条件下利益分配关系驱使,政府职能部门协作不力、规划不协调;政府信息公开中“外部效应”普遍存在;信息资源的稀缺性、不对称性,使得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方便地借信息寻租。基于此,政府信息公开应遵循四条原则:无赖假定原则、利益平衡原则、免费原则、程序性原则。  相似文献   

19.
董妍 《行政论坛》2015,(2):53-58
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中可以推导出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中行政主体具有对信息进行分类的义务。这种义务体现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和诉讼过程中两个阶段。这是由行政职责、行政效率、权力分工三方面的理论基础决定的,同时还具有防止行政主体滥用例外规则、保持法院在司法审查中的中立地位、保证行政主体行使信息权力的完整性等重要价值。违反信息分类义务,行政主体将承担行政责任、败诉的风险,严重的还有可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2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运作规则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蔡金荣 《行政论坛》2010,17(1):67-71
在中外政府信息公开理论与实践中,行政复议制度都被视作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的一项重要的行政救济制度。但是.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国行政法中一个全新的领域,其对我国传统的行政复议制度的具体适用性提出了全新的挑战,尤其是在行政复议的受理规则、申请规则、审理规则和复议决定等方面表现出了极大的特殊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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