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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梅菊兰 《中国司法》2003,(10):32-33
说起公职律师,大凡法律界人士都有自己的看法。有人说,公职律师就是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又有律师资格、并在政府中任职的人;也有人说,公职律师就是受政府聘任的充当政府法律顾问的执业律师等等,众说纷纭,不一而足。我市受司法部指定,有幸成为全国唯一的1个省辖市建立公职律师制度的试点城市,并由笔者所在单位——扬州市司法局具体负责此项工作。通过一段时间的准备与实践,我市已初步建立起了公职律师制度,也初步积累了公职律师制度建立的一些经验。本文一方面总结了扬州市公职律师建立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另一方面,也是更为重要的是为我国公职律师制度的建构与完善进行初步的理论探讨,以达到抛砖引玉之目的。  相似文献   

2.
建立政府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初探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我国关于建立公职律师制度在理论上已探讨多年,但是由于公职律师的概念、范围、特征缺乏明确的规范,目前并没有形成理论上的统一,在立法上和实践中存在很多现实的障碍。笔者并不赞同在我国律师发展的实践中使用公职律师这一概念,因为用这一概念无法解决现实中的很多问题,而且容易造成一些理解上的混乱。实际上,在国外也并没有公职律师这一概念,只有政府律师、公诉律师、军队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这些与社会律师相对应的概念。在我国,公诉律师的职能目前由检察院来行使,军队律师制度已经建立并自成体系,另外,我国目前法律援助的义务主  相似文献   

3.
司法部1994年7月首次提出建立公职律师的设想以来,公职律师的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其中广州模式独具特色,通过设立各级公职律师事务所服务于政府决策机关、集中管理公职律师业务,同时在有关政府部门中设立岗位公职律师,服务于各个政府部门。  相似文献   

4.
引言 律师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即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律师,以及为企业、政府部门、军队所雇佣的律师。前者可以称为外部律师或者社会律师,后者则可以称为内部律师。内部律师也是法律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内部律师包括公司律师、公职律师和军队律师。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等的分类,是按照他们所处的执业背景、隶属关系来划分,而不是按照服务对象来划分。  相似文献   

5.
厦门模式:双重性的公职律师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国律师》2004,(3):27-28
公职律师试点工作是发展和完善有中国特色律师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提高政府法治化程度的重大举措。在司法部的大力倡导下,公职律师的试点工作在各地全面展开。由于公职律师制度尚属新生事物,在实际工作中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也遇到了一些问题。我们相信:公职律师制度天地广阔,大有可为。  相似文献   

6.
《中国律师》2014,(4):36-36
1.律师情况:截止2013年底,全国共有执业律师25-24万人。比2012年增加了2.01万人,增幅为8.65%。其中,专职律师22.58万人,兼职律师1.12万人,公职律师6100人(其中,中央国家机关公职律师803人),公司律师1963人,法援律师5894人。  相似文献   

7.
公职律师在我国还是个新兴事物,正处于不断发展的阶段,它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在国家机关或公共事业单位中任职,由国家支付薪酬的执业律师。公职律师的业务并不局限于为本机关或单位提供法律服务,还包括为社会提供具有公益性质的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服务。他们的收入来自于政府的薪酬,在对外提供法律服务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得参与任何有偿服务。公职律师按服务对象可分为:政府律师:主要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公益律师:主要为社会上需要法律帮助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  相似文献   

8.
"2007全国公职律师理论与实践研讨会"近日在穗举行。时逢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新的《律师法》,来自全国15个试点城市的律师共聚一堂.针对公职律师的职业性质、待遇、出路等问题进行激烈碰撞。自司法部1994年7月首次提出建立公职律师的设想以来,很多省市开始进行试点工作。各地都因地制宜地进行自我探索.出现了"四大管理模式":广州模式、厦门模式、扬州模  相似文献   

9.
骆轩 《中国律师》2012,(11):76-76
2012年10月12日,北京律协在北京国际饭店隆重举行"公司律师与公职律师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作为公司律师试点单位的45家中央级重点企业、上市公司、市属重点企业的111名公司律师和作为公职律师试点单位的北京市国资委、工商局、银监局、民政局、法援等8家单位的26名公职律师参加了成立大会。这是2002年司法部在全国开展公司律师和公职律师工作以来,全国律师行业建立的第一个面对"两公"律师的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李  相似文献   

10.
我国建构政府律师制度的思路与途径探究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吴少鹰 《中国司法》2006,25(4):47-52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司法部开始倡导①、一些地方政府积极尝试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至今,我国政府律师制度可以说已粗具雏型、初见成效。来自中国司法部权威数据表明,截至2005年,全国已有23个省份在633个政府机关开展了公职律师试点,共有持证上岗的公职律师1817人②。其中,厦门、广州、周村、扬州等地开展的公职律师试点各具特色、影响较大,引起了理论界和实务部门的广泛关注,为我国推进和完善政府律师制度提供了探索经验和实证样本。无疑地,建立政府律师制度,对于改变我国律师种类和结构相对单一的状况,满足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实践依法…  相似文献   

11.
《中国律师》2004,(3):84-84
1.律师队伍不断壮大,执业形式不断健全截止到2003年11月底,北京市共有律师7916人,其中专职律师7248人,兼职律师584人,公司律师37人,公职律师47人,比去年同期净增长489人。今年共新批准律师2067人,其中专职律师:1968人,兼职律师99人。另外有实习律师970人。目前北京市有律师事务所669家(其中包括外地在北京设  相似文献   

12.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明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地位及权利义务,理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管理体制机制"。公职律师制度试点十多年来,公职律师作为法治工作队伍的新生力量,在法治国家尤其是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公职律师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13.
关注新闻就是关注明天的历史,解读新闻就是解读今天的社会———题记时事关键词之一:公职律师据《现代金报》11月2日报道,浙江启动公职律师试点工作专为政府提供法律决策。为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浙江省目前正式启动公职律师试点工作,43名具有律师执业证、专门为本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成为首批公职律师。同时还将建立公职律师首问制度,政府重大决策应该先由公职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滥觞于西方的公职律师制度是近年来依法行政背景下我国律师制度发展的新产物。公职律师在政府法治制度完善的国家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  相似文献   

14.
建立并完善公职律师制度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社会经济生活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推进依法治国、实施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司法部2002年正式启动公职律师试点工作。从试点角度看,公职律师是对律师组织结构的重要补充。建立公职律师队伍,形成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军队律师并存,  相似文献   

15.
据工人13报报道,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司法部于8月10日举行仪式,向全总机关10位同志颁发公职律师执业证书,这标志着全国首批工会公职律师正式亮相。 据了解,全国工会公职律师试点工作于2006年5月8日启动,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还专门给司法行政部门发出通知,对支持工会开展公职律师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目前,此项试点工作正在全国各地推开。  相似文献   

16.
本文以法律援助公职律师制度的基本现状为研究的基础,从责任政府视角对我国健全法律援助公职律师制度进行了简要的分析,提出健全法律援助公职律师制度的三种机制。  相似文献   

17.
刘焱 《中国律师》2006,(11):75-77
诺亚方舟历经世纪椴造,又遭百日洪荒,方见旷古彩虹,得以天地鼎盛。读史抚今,中国公职律师事业的发展,伴随沧桑岁月,文化洗礼,一路坎坷中,励精图志,终成大器。作为中国公职律师制度的实践者,愿将创业管见坦现同业同仁。一、公职律师制度创设的情势趋向(一)知识经济时代呼唤公职律师制度当今世界处于社会的大转型期。由信息革命产生的知识经济时代已迈着春的脚步向我们走来。当我们中国还站在发展中国家的行列,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艰难跋涉的进程中,发达国家已经步入经济时  相似文献   

18.
文心 《中国律师》2007,(9):86-88
公职律师,通常被理解为政府律师(governmentlawyers)、官方律师(official lawyers)等,很自然使人联想到好莱坞大片中风度翩翩、口若悬河的控方律师,他们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头上笼罩着正义的光环。在我国,公职律师尚属新生事物,立法上缺乏明确的地位、理论界尚未形成统一认识、实际操作中也是"百花齐放"。公职律师制度还处在艰难的起步阶段。  相似文献   

19.
曹诗权 《中国司法》2004,(10):36-39
一、关于律师的法律界定和社会地位的把握在表述律师的性质和地位中,有多种说法,但都有失偏颇。其中,“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界定为国家公职身份,已成为历史;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只是反映出中国法律职业者的共同属性,而非律师个性;律师是“中介人”、“中介组织  相似文献   

20.
公职律师制度“厦门模式”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福建省厦门市司法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于2003年初开始进行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形成了有别于其他省、市公职律师试点做法的“厦门模式”。从开展试点以来的情况看,厦门公职律师供职于政府各部门,对促进依法行政起了很好的作用。实践证明,“厦门模式”是可行的。本文从“厦门模式”出发,探讨公职律师制度模式问题。 一、“厦门模式”的特点 (一)以推动依法行政为主旨。依法行政是实践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依法行政既表现为政府的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进行,也表现为政府各部门的行政行为必须遵守法律。在政府宏观决策层面上,为一级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帮助,对律师的综合素质有较高的要求,并非一般的公职律师所能胜任,因此我们拟通过组建市长律师团并设立首席律师加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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