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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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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物权法》初步建立起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物权法》对业主权利保护、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地位、物业管理企业职能作了具体的界定和规制.  相似文献   

2.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35号《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8月5日省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省长徐荣凯二○○五年八月十日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明确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  相似文献   

3.
正住宅物业管理关系到每个居民的切身利益,是市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石,是重大的民生民心工程,历来广受社会关注。为规范本市物业管理活动,1997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2004年8月,根据新出台的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常委会废旧立新,审议通过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10年12月,又在物权法对业主  相似文献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对《物业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4号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七年八月二十六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对《物业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相似文献   

6.
《物权法》几经审议修订终于正式发布。这标志着我国将进入物权法时代。从物业管理行业的角度看,《物权法》作为我国调整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无疑是物业管理法制建设的又一重大进步。必将对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发展产生基础性的、长期性的重要影响。本文在《物权法》的视角下。阐述了其与物业管理的关系,并提出了完善物业管理法律制度的设想,以期提高我国的物业服务质量,减少物业纠纷。  相似文献   

7.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相似文献   

8.
二○○九年四月三日宁房物〔2009〕70号各区房产局、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各业主委员会: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指导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规范有序地开展活动,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南京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9.
代艳丽  付立明 《求索》2013,(5):181-18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均没有做出明晰的界定。按照现有的法律法规来界定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可以认为业主委员会不是法人,也不是独立的非法人组织.本身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不能独立参与诉讼活动。这种状况不利于城市社区的发展,我们应借鉴国外相关立法.引入“业主团体”概念,理顺业主委员会和相关的业主大会、业主团体等之间的法律关系,科学合理地规范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10.
《天津政报》2008,(16):32-33
<正> 第一条为了加强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根据《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按照有关规定统一  相似文献   

11.
<正>甬建发[2017]135号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物业和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为加快推动物业行业各方主体行为规范建设,建立健全物业行业基本管理秩序,引导物业行业健康有序和良性循环发展,有效保障广大业主知情权和监督权,着力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宁波市  相似文献   

12.
加强管理与服务是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的根本之路。为此,应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做好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工作。必须以《条例》为纲、以相关法律法规为本,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围绕物业管理工作开展和实施,通过多种形式,使物业管理企业、业主等有关方面都了解、领会、自觉遵守《条例》和相关法规的精神和基本含义及要求,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全社会物业管理法制观念。明确责任分工,全面履行义务。物业公司在与业主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时,应让业主在购买物业时就了解…  相似文献   

13.
《物权法》是一部明确物的归属,保护物权,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事基本法律。本文从“物业纠纷”角度诠释《物权法》。近年来,随着中国住房制度的改革,从福利分房转向个人购房,随之而来产生了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问题。目前,对于解决物业纠纷尚无法可依,物业管理条例执行起来有难度。遇到纠纷,只能通过《民法》或者《刑法》等的相关规定,《物权法》的出台则解决了这种状况,将很多详细的规定纳入法律的框架中。  相似文献   

14.
王智斌 《中国人大》2008,(14):38-40
"以前人们常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天下第一难事,现在,物业管理才是天下第一难事。"这是一名来自居民委员会的市人大代表,在《珠海市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座谈会上的一句话。反映物业管理难的,不仅有人大代表、社区工作人员,还有政府主管部门、业主、业主委员会委员以及物业管理公司,而破解物业管理中的诸多难题,需要从实践着手、从立法着眼。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4号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七年八月二十六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对《物业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  相似文献   

16.
物业管理与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而此次物业管理规定修订从一开始就受到了市民和媒体的高度关注。2010年9月,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修订草案)》,经过两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并修改完善,  相似文献   

17.
盈励 《当代广西》2005,(14):13-13
物业管理纠纷困扰着许多小区居民和物业管理公司。而收费 不透明、超标乱收费、服务与收费价值不符等是业主反映最强烈的 问题。新的《广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对此有了更为明确的规 定。将物业费花得明明白白,业主有章可循了。  相似文献   

18.
策划人语:利益之争,法律调整。物业公司是服务企业,是业主雇来为自己服务的。这本无异议,但现在的结果却常常有着奇怪的轨迹:由于物业公司长期有专人管事,而代表业主的业委会倒是业余的,权力的主次很容易颠倒过来,“公共仆人”就变成了“当然主人”,想辞退也赶不走。随着我国的《物权法》和新修订的《物业管理奈例》的颁布施行,相信物业纠纷双方的权益都会有法可依,依法确保,法律效用是最好的试金石。  相似文献   

19.
《政策瞭望》2003,(9):20-21
9月1日后,我国第一部关于物业管理的行政法规《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条例针对目前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取得了十大突破,其中主要包括:明确了前期物业管理中,开发商必须和买房人签订物业公约;明确了业主管理委员会和业主  相似文献   

20.
毫无疑问,一旦《物权法》通过并颁布实施,将赋予每位公民一件保护个人私有财产的利器;将激励公民最大限度地创造财富。它让我们充满期待;期待《物权法》能够真正让公民保护私有财产的腰杆儿“硬”起来;期间《物权法》能够合理界定合法私产与合法公益之间的关系,特别是要明确公共利益与私人权益之间发生冲突时的解决办法;期待《物权法》能够合理界定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与灰色收入、非法收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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