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53 毫秒
1.
从理论地位而言,期待可能性理论的研究并不影响法秩序对行为违法性的评价,将其纳入有责性这一层次中进行探讨比较恰当。将期待可能性作为消极的责任阻却事由更为合理。期待可能性理论关注人性,体现人道主义,体现了刑法的谦抑性。但是,我国刑法理论不能照搬期待可能性理论,而应当从目的和功能性角度予以借鉴。应当借鉴期待可能性超法规的阻却责任功能,抑制犯罪和刑罚扩大化,在中国刑法解释论中为个案提供出罪理由,彰显刑法人性的价值。  相似文献   

2.
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核心思想是“法不强人所难”。不仅在我国传统的刑法文化中已有期待可能性的思想印迹,而且中国当代的刑事立法及刑事司法中也相当程度地折射出期待可能性的理念。所以,无论从历史刑法文化还是从现实的刑法理论来看,在我国刑法的有机体中植入期待可能性理论“基因”的条件已成熟。期待可能性的本土化路径应是“转基因”模式,利用我国刑法中既存的理论接口植入期待可能性的合理内核和精神的基因。  相似文献   

3.
谭浩宇 《法制与社会》2013,(22):282-283
我国的现行刑法中虽然没有出现"期待可能性"的字眼,但是期待可能性的思想却充满着我国的现行刑法。刑法中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规定体现了期待可能性的思想,许霆案体现了期待可能性理论与中国刑法原则的冲突。不能否认期待可能性理论是极有价值的,虽然我暂时们不能把它列入犯罪构成要件内,但是,可以借助其思想来完善我国的刑法解释或刑法立法等等,以引入理论精髓为要义,恰当扬长避短。  相似文献   

4.
喻贵英 《法学杂志》2012,33(9):58-63
在德日刑法中,期待可能性归属于有责性,但它与故意和过失在犯罪论体系中的法律地位不同,故意和过失是有责性的必备要素,期待可能性是作为有责性中的例外因素而存在的。如果我国将期待可能性置于"犯罪——刑事责任——刑罚"模式下的刑事责任中,即可在行为已经完全符合犯罪构成成立犯罪的情况下,适用期待可能性理论进行减轻刑事责任的考量,并且可进一步将期待可能性纳入到刑法中的概括情节和酌定情节,以使期待可能性理论充分发挥其减轻刑事责任的机能。  相似文献   

5.
期待可能性理论研究诸失误之匡正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立众 《现代法学》2004,26(3):93-97
期待可能性理论有其一定的理论脉络。在我国,不注意中外刑法理论体系的差别,生搬硬套或者误用期待可能性理论的现象比较严重。如有论者主张无期待可能性是我国刑法中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与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的原因,有论者主张期待可能性在我国是刑事责任能力的一个要素,有论者认为期待可能性理论属于刑事责任论的内容,有论者认为应以期待可能性理论来完善我国的罪过理论等等。以上诸观点,在现行刑法理论体系之下,都值得匡正。  相似文献   

6.
李日沛 《政法学刊》2002,19(3):23-25
期待可能性原理起源于19世纪的德国。其理论在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的刑法理论中占了重要的地位,并影响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我国刑法理论对期待可能性原理的研究并不很多,期待可能性仍是我国刑法理论的一个较为陌生的概念。  相似文献   

7.
期待可能性是根植于大陆法系刑法理论的一种责任理论。近年来,我国刑法学界在期待可能性理论的研究领域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关于应否将其引入我国刑法体系的争议始终存在。本文主要探讨期待可能性理论本土化的必要性、障碍及具体路径问题,主张将期待可能性理论引入到我国刑事责任论中,并与我国现有得刑事法律相融合。  相似文献   

8.
期待可能性理论在德、日等国演绎百年,近些年,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特别是刑法学科借鉴外国优秀成果,刑法的理论与实践飞速发展的今天,期待可能性理论日渐受到重视,并有方兴未艾之势。但是期待可能性理论也是刑法学界备受争议的理论问题。特别是能否将期待可能性理论运用于司法实践,更是热点问题。本文通过考察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渊源及其判断标准,结合宋福祥案,认为期待可能性理论应该在中国刑法中得到合理的借鉴,并在立法和司法活动中运用和体现。  相似文献   

9.
基于期待可能性理论的重要作用,在刑法理论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刑法中的诸多问题的深入探讨都具有重要意义。期待可能性理论在大陆法系国家颇受重视,并与立法、司法关系甚密。然而我国对期待可能性理论的研究及立法中的应用相比较而言较为滞后,本文拟就期待可能性理论与我国刑法立法中的关联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0.
期待可能性理论是以德日为代表的大陆法系中研究的问题,我国学术界也一度对中国是否引入该制度有过热烈的讨论,但是由于我国的罪刑法定原则的内涵和混合武的犯罪构成理论使得引入这一制度有了很大的困难。本文由许霆案提出了期待可能性这一问题,再次发现实践对于期待可能性理论的需要,通过对德日的期待可能性理论的简要回顾,重点分析了我国在引入期待可能性理论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境并对这些困境的解决提出了一些初步的设想。最后认为,我国现行的刑法规定、理论和实践并非是绝对排斥期待可能性的,它在我国的现行制度中具有可以被运用的潜能,只是由于理论上和实践上准备的不足才无人敢尝试。期待可能性作为刑法人道性和谦抑性的典型代表制度,其本身具有不容否定的优越性,而我国只需对现行的制度和理论作有限的改变就能在引进期待性理论中取得很大突破。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