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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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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凶杀案尸体检验中,根据损伤形成的分析是推断致伤物(凶器)的一个有效方法,绝大部分能够区分是钝器伤、锐器伤或是火器伤,但有少部分损伤(除火器伤外)较难推断致伤物。本文通过3例杀人案尸体损伤检验,及其对损伤特征的分析,探讨致伤物在致伤体上的非典型钝、锐器损伤特征,现报告如下。1案例资料案例1郭某,男,54岁;某四合院居民,因多年邻里纠纷矛盾较深,一日再次发生争吵并欧斗,被他人顺手拿起一把尖头铁锹砍在头部致死。尸体检验:郭某头左顶部至左额部有一12cm头皮裂伤,创缘整齐,创角锐,创壁平整,创腔内无组织间桥,创口周围无挫伤带,裂伤处…  相似文献   

2.
依据创口损伤特征推断致伤凶器是法医工作者在刑事案件中的重要任务之一。笔者在长期的法医实践中发现许多不典型的变异、特异创口,其损伤特征不符合法医病理学中有关此问题的一般规律,给推断凶器增加了难度,甚至出现了失误。为了总结经验,减少错误,现将体会与同道们共同探讨,以利提高。一、无刃刺器形成的变异创直径较粗的无刃刺器制入组织时,由于无切割作用,当刺器拔出后,组织收缩,创口顺着皮肤张力方向呈梭形裂隙状,难以反应刺器特征。此刺器形成的创口易被误认为有刃刺器(包括单双刃刺器)形成,其与有刃刺器所形成的创口鉴…  相似文献   

3.
人体损伤鉴定在法医学领域,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应用损伤形成机制分析损伤形态,依据损伤形态特征推断致伤物及凶器认定,为侦查破案、检察起诉、审判定罪量刑提供必不可少的关键证据。本文作者利用几何学、物理力学原理对薛某死亡案的致伤物及致伤方式进行科学分析,消除了死者亲属的质疑,避免了上访。现报道如下。  相似文献   

4.
致伤方式、致伤工具的法医学复核鉴定分析12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致伤物的推断及其所致损伤的致伤方式分析是法医学鉴定的一个难题,它不仅能为侦查提供线索,为审判提供证据,而且当多人作案,一人采用多种致伤物及致伤方式或群体斗殴中使用多种致伤物,致多人受伤或死亡;或者当被害人遭受多种损伤而死亡时,可以从伤者或死者身上的损伤对致伤物、致伤方式进行分析,以确定犯罪嫌疑人,达到直接认定犯罪分子的目的。但由于种种原因,在实际工作中,有时会对致伤物推断及其致伤方式分析产生一定的失误,笔者收集12例对致伤工具及致伤方式进行复核鉴定的案例(由本省市公检法及院校法医所组成的法医技术…  相似文献   

5.
头部与钝性物体相互作用时,可造成头皮下组织挫碎,表现为头皮内囊腔形成和帽状腱膜破裂,但皮肤层完整或只有轻微损伤的现象.本文通过对364例打击、摔跌、高坠和交通事故伤死者进行统计分析,发现这种损伤在摔跌、高坠和交通事故中的发生率明显高于打击伤.这种差异可能与头皮、颅骨的力学特性和致伤物的大小、形态、质量、速度、作用方向和...  相似文献   

6.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携带凶器抢车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关于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对这一款的规定,一些专家解释为:在抢夺他人财物的过程中,只要携带了凶器,则不论情况如何,都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c理由是:携带凶器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携带凶器往往会使被害人产生恐惧感或者精神强制,不敢反抗,因此这种行为实质上是一种胁迫行为。即使行为人未公然使用凶器,但行为人往往因携带凶器而有恃无恐,一旦遇到被害人进行反抗,或者被抓捕时,则会使用凶器,因此可以说这种行为是以暴力作后盾的。由于携带凶器抢夺…  相似文献   

7.
秦范铭  高峻 《法医学杂志》2005,21(4):I0011-I0012
头面部损伤在命案中比较常见,然而由于头面部形状的特殊性,同一种致伤物在头面部不同部位往往会出现多种形态,给推断凶器带来了较大的难度;当一种有多个作用面凶器,或者有多种凶器同时作用于头面部时,更增加了推断的复杂性。1案例案例1:某居民家发生抢劫杀人案,男主人(52岁)死亡。尸检发现死者头面部有70余处皮肤裂创,大部分创口长度在2~4cm,部分创周有表皮剥脱,创缘均较整齐,创腔深浅不一,部分深及颅骨,颅骨呈线形、舟形、楔形、三角形骨折及凹陷性粉碎性骨折;少部分创口呈圆形,创缘有表皮剥脱,创腔深及颅骨,致颅骨形成直径为0.7cm的孔状…  相似文献   

8.
在法医学实践中,多发伤是指在同一现场因同一事件造成同一人身体有三处(种)或者三处(种)以上的损伤。造成多发伤,往往参与人员多,现场破坏严重,致伤工具多样,作案方式复杂,办案单位大都要求法医学鉴定人通过检验鉴定致伤物、损伤、死亡或伤残三者之间因果关系,以区分有关人员的责任。这不仅涉及案件的侦查方向和对犯罪事实的具体认定,而且直接影响到各个案犯的定罪和量刑。对此,笔者对此类损伤的原因、分类和检验及鉴定的注意事项作一介绍,供广大法医工作者参考。一、多发伤的致伤原因1.交通事故多见于汽车事故。如车体碰撞…  相似文献   

9.
目的研究猪皮损伤创口内微量物证提取检验方法,探索致伤工具残留物成分认定方法。方法用锤子打击猪皮,并用滤纸、棉花棒提取损伤创口的微量物质,应用扫描电镜X射线能谱技术检验,确定致伤工具成分。结果猪皮残留微小颗粒可以定量地与锤子成分进行比对检验,扫描电镜X射线能谱技术可对微小颗粒成分分析。结论该方法可以作为致伤工具成分认定的参考,对致伤工具推断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0.
正1案例1.1简要案情王某,男,48岁,某日被发现在家中院子里死亡,头部多处损伤(尸体发现前曾下过一场大雨)。经仔细勘验现场,在尸体附近发现拖拉机转向拉杆和摩托车减震杆两种可疑致伤工具。为明确致伤工具,要求对可疑致伤物能否形成死者王某头部的损伤进行鉴定。1.2致伤物检验拖拉机转向拉杆(图1):黑色铁质棍棒,长94.0cm,质量约5kg,两端分别在19.0、22.0cm长度范围内呈  相似文献   

11.
在命案及伤害案(事)件现场勘验检查中,常见人体损伤部位多为可塑性的软组织体,偶有硬骨质部位受损伤,但由于人体皮肤的衬垫作用,多数反映不出铁锤、棍棒、刀斧等诸类造型凶器的局部细微特征,人体骨质上形成的砍切擦划痕迹的检验和利用较为少见。本文介绍砍刀在人体骨胫骨上所形成的擦划痕迹,希望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12.
1案例简介案例1 2003年3月20日16时许,王某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在超越前方杜某驾驶的拉木材的三轮杠内手臂被别断,相应位置三菱车防撞杠内小圆柱杠向后弯曲。2讨论以上2例只是在交通事故损伤检验中,损伤特征比较明显的2例,在较多的交通事故损伤检验中,只要仔细检验,有很多能够发现致伤的形态特征,如特殊的轮胎花纹印痕,灯廓印痕。能够通过致伤痕的长度、宽度,距地高度以及致伤方向推断肇事车的车型,车载重情况及行驶方向,为案件侦查指引方向。特殊损伤认定致伤物及肇事车2例@尚文敏$赤峰市公安局松山区分局交警大队!024005损伤认定;;致伤物;;…  相似文献   

13.
头部是犯罪分子行凶打击的主要部位。据上海市公安局一组统计资料表明,791凶杀案例,颅脑损伤271例,占34.76%。直接打击在头部的凶器,棍棒占38%,斧背锤类占36.9%,拳击占12.2%。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头部各部分的解剖结构和生理功能不同,不仅致伤物直接打击在头部会引起颅脑损伤,有时打在下巴上,力可以通过下颌而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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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谱成像检验技术   总被引:24,自引:11,他引:13  
光谱成像组合了光谱技术和成像技术。通过运用成像光谱仪 ,光谱成像方法可以记录被检验物体在一个较宽光谱范围内均匀密集分布的窄波段反射光或荧光亮度分布影像 ,形成含有物体亮度信息和光谱信息的光谱影像集。这种技术方法可以用于物证的形态特征检验和物质成分检验。相对传统光谱检验或成像检验技术 ,光谱成像检验的能力和效果都具有明显优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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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 SM  Zhang LX  Mo CY  Jing HL  Chen JD 《法医学杂志》2006,22(4):297-298,F0004
使用摩托车防盗锁伤害人身的案件近来较为多见。本文通过对28例摩托车防盗锁致伤的法医学检验资料的分析,仔细询问伤者,确认致伤过程,详细分析其损伤形态及形成机理,以期总结摩托车防盗锁的致伤特点,为通过形态学推断摩托车防盗锁致伤及其过程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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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锐器伤的检验中,以斧刃砍伤,菜刀砍切伤或刺器的刺伤较为多见。法医学上对上述各伤的特征均有较系统的描述,但对镰刀伤则甚少提及,更无详细的描述。镰刀作为凶器行凶杀人时,决不可能象平时使用方式伤人,凶手必然会本能的改变使用方式,才能致伤被害人。从镰刀伤的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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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伤在法医学检验中涉及面较广.旦复杂。既有尸体损伤,又有活体损伤;既有自杀、他杀的损伤,又有自伤、他伤的损伤;既有生前伤.又有死后伤;既有伪伤,又有真伤。从损伤的分类或命名上也不统一,特别活体损伤的性质。有的是以自杀、他伤、意外事故的鉴别为主;有的则以致伤手段为主,如造作伤;有的则以致伤目的为主,如诈伤;有的则以伤和病合并命名等。根据法医实践,作者认为法医学损伤的检验应从理论上予以理顺,据我国目前的法医检验状况,可分为尸体损伤鉴定和活体损伤鉴定两部分、前者应包括:(1)生前伤死后伤的鉴别;(2)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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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应用三维螺旋CT对尸体进行检验,探索其对机械性损伤尸体的诊断能力及其优势,同时积累尸体CT检验的经验。方法对机械性损伤致死的10例尸体在解剖前行全身CT检验,随后在CT诊断的指导下进行尸体解剖,比较两者在损伤的诊断、显示效果方面的差异。结果尸体CT检验可以清晰显示身体各部位骨折及体腔内出血的三维形态特征,而且可以敏感的检查到全身各部位的积气,对于非常规解剖暴露的部位,在解剖前行CT检验可减少骨折的漏诊;对软组织内出血、器官破裂等未能形成明显X线密度差异的损伤,CT检验效果欠佳。结论对机械性损伤尸体的检验,CT有其特殊的价值,可作为尸体解剖前有效的补充,避免损伤的漏诊;对于某些无法进行尸体解剖的案件,CT检验所见可作为死亡原因判断以及致伤方式推断的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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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轮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驾驶员损伤特点的观察   总被引:12,自引:2,他引:10  
目的 观察两轮摩托车驾驶员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的损伤形成规律,探讨此类事故确定驾驶人员的法医学依据。方法 对2000年至2002年北京地区408例2人同乘一辆两轮摩托车发生事故造成摩托车人员伤亡的损伤情况进行回顾性研究。结果 两轮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在驾驶员腹部、会阴部、大腿内侧、胸部、面颈部、小腿胫前会形成能反应摩托车特定致伤部件的特征性损伤,而乘员在这些部位的损伤多为摔跌形成,难以反应摩托车特定部件的特征。结论 在两轮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中,伤者身上反应的摩托车特定部件的特征性损伤,可作为判断两轮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驾驶员的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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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统计了66例外伤性听力障碍的法医学鉴定案例,通过对致伤凶器、方式、部位,听力传导环节受损部位及鉴定结果分析,发现钝器损伤占96.7%,质量较重砍器占3.3%,因此提出外伤性听力障碍的法医学成因可归属钝器损伤范围。受伤部位以颞耳面部、鼓膜损伤最常见,听骨链、内耳损伤次之,听神经、听中枢最少。颞骨骨折在听力传导各环节受损中起直接因果关系,伴颞骨骨折的听力损伤程度均在轻伤起点之上。伤情中以轻伤最多,重伤中无一例外地伴内耳至听中枢某一环节受损。根据鉴定结果对听力损伤的鉴定提出了几点修改意见,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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