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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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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秦智勇 《理论月刊》2003,2(4):23-25
建国以后,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进行了初步探索,提出了要严格区别"建设社会主义制度"和"建成社会主义"这两个不同的概念;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是对毛泽东社会主义发展阶段论的超越,是对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独特贡献.  相似文献   

2.
安克杰 《前沿》2006,3(7):11-1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实践的不断深入,要求我们必须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理论有新的认识和发展。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未来社会的科学预测、前苏联的实践和发展,邓小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理论经历了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宝库。  相似文献   

3.
实践形态的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化指的就是科学社会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改革及现代化建设实践相结合,并不断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革命及建设道路的历史过程.总的来说,伴随着"问题与主义之争"-"新民主主义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发展,实践形态的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化逐步实现由奠基阶段-过渡阶段-形成阶段-发展阶段的历史性转变.  相似文献   

4.
共产主义发展阶段问题,尤其是现实社会主义所处的发展阶段问题,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理论和实践问题.长期以来,共产党人在这个问题上经常犯有"共产主义急性病"、超越历史发展阶段的"左"的错误.江泽民同志在"七一"讲话中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论,科学地回答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阶段问题,号召共产党人要做"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的统一论者".这一理论创新,既有利于保证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发展,又有利于解决一些青年人的"信仰危机",从而对实现共产主义的最终目标保持坚定的信念和清醒的认识.  相似文献   

5.
对历史方位即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正确判断是确定党的奋斗目标的前提。毛泽东依据中国社会主义的实践,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进行了很有价值的探索,取得了成就;邓小平认真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通过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特点的深入研究,创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江泽民坚持运用和发展了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作出了重要贡献;胡锦涛进一步强调必须清醒认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使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的认识更趋完善。  相似文献   

6.
苏联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理论有一个演变的过程。列宁作为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理论的开创者 ,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思想。斯大林在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上 ,犯了超越阶段的错误。赫鲁晓夫把超越阶段的做法推到历史的极致。勃列日涅夫时期和安德洛波夫时期也没有走出超越阶段的迷宫。戈尔巴乔夫执政时期 ,全盘否定苏联的社会主义历史 ,全盘否定对苏联的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定位。苏联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理论随之而终结  相似文献   

7.
“新发展阶段”论断具有明确的定位,从经济社会发展层面看,新发展阶段是我国发展进程中的一个新阶段,明确了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从社会形态演进层面看,新发展阶段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一个阶段,是我国社会主义从初级阶段向更高阶段迈进的阶段;从与新时代的关系看,新发展阶段与新时代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新发展阶段”论断回答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如何迈向更高阶段的问题,明确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未来发展走向,拓展了社会主义处于什么样的状况的探索空间,回答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新阶段如何实现新发展的问题。“新发展阶段”论断丰富了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理论,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掌握历史主动的政治品格。  相似文献   

8.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发展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条道路的开辟与拓展,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可靠的政治保障。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论述,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阶段,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  相似文献   

9.
随着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我国已经正式进入新发展阶段."新发展阶段"的重大战略论断,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理论、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发展阶段思想的继承创新,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阶段认识的最新境界.新发展阶段的到来,标识了新的时代任务和发展目标,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其中心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的大跨越是其崇高目标、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是其根本目标.为此,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新发展阶段,以新发展格局支撑新发展阶段,以高质量发展道路诠释新发展阶段.  相似文献   

10.
论爱国统一战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发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爱国统一战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爱国统一战线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也积累了不少宝贵的经验.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然要求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  相似文献   

11.
历史决定论的理解模式、历史主体本身的不成熟以及历史主体与实践主体的混同等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主体被遮蔽的根本原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的主体性和马克思主义主体的历史性之间是一种逻辑互动的关系,前者是实现后者的力量源泉,而后者则是彰显前者的基础和保障;总的来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主体有三种存在样态.即知性存在样态、意义存在样态和实残存在样态.  相似文献   

12.
《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方案》的出台,标志着“行政三分制”这一新型行政管理模式的付诸实践。行政三分制在彰显其制度创新优势的同时,也面临着行政法治契舍的难题,而这则关系到行政体制改革的成败。  相似文献   

13.
贪污犯罪数额的大小,是惩治贪污犯罪的主要依据。在共同犯罪中,犯罪行为人贪污数额的认定相当复杂,既有共同贪污的数额,又有各人分赃所得的数额,还有因贪污的停止形态而未实际获取财产等情形。关于共同贪污犯罪行为人数额的认定,理论界存在着“分赃数额说”、“参与数额说”和“犯罪总额说”等不同的学说。笔者更倾向于“犯罪总额说”。  相似文献   

14.
论业主委员会的制度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业主委员会是城市住房私有化的必然产物,也是城市社区治理的重要制度支撑.由于政府管理部门、居民委员会、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之间利益关系复杂,现行法律法规对有关规定的不完善,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失当,业主普遍缺乏公民意识和责任意识,业主委员会在筹备设立和实际运行方面都存在诸多的问题.我国应尽快出台<业主委员会法>,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规范业主委员会各项基本制度;并且进一步调整完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与业主自治的关系,在物权法中明确居民的房屋物权;健全行政程序的有关制度.  相似文献   

15.
所有人抵押是指所有人于自己所有物上存在的抵押权 ,是一种特殊的抵押权。确立所有人抵押制度可以防止后次序抵押权人获取不当得利 ,保护抵押物所有人的利益 ,有利于所有人进行融资 ,节省交易手续和费用 ,促进商品流通。我国《担保法》没有规定所有人抵押 ,可借鉴其他国家、地区的做法 ,从所有人抵押的思路选择、成立、变动等方面入手对此制度作出具体设计。  相似文献   

16.
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发现,茂名市电白区中学生对传统类毒品的认知程度较高,对常见的合成类毒品有一定的了解,对伪装类毒品认知较低;当地学校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频率不高,方法缺乏创新,体系不健全等。对此,应加强对伪装类、液态类毒品的宣传;在宣传方式上要注意创新,应结合青少年规律特点,构建信息传播新平台;学校应从长远的角度出发建立健全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体系。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阶段各种合法职业劳动者的劳动都创造价值。这里的价值是指凝结在社会产品、服务 (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 )中的一般人类劳动 ,它体现劳动者对社会财富 (物质的、精神的 )增长乃至社会进步做出的贡献。在新时代 ,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概念作进一步的扩展是必要的。一种劳动只要它是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或环节 ,那么 ,无论它的直接成果是否成为商品 ,都是创造价值的。在我国现阶段 ,政府作为国家机器的职能已经有了较大的变化 ,更多地从阶级统治转向发展经济 ,它对宏观经济的管理和调控作用不可或缺且十分巨大 ,因而也是创造价值的。  相似文献   

18.
不作为犯罪是我国刑事犯罪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作为犯罪一样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研究不作为犯罪,首先要明确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是不作为犯罪的核心问题,它包括四个方面: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以及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除此之外,道德义务不应成为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  相似文献   

19.
监狱罪犯离监探亲是法律规定的一项有利于监狱罪犯再社会化的刑事政策,专门系统地探讨这个问题具有重要价值。现行离监狱探亲制度在《监狱法》、司法部规定和监狱实践三个层面均面临诸多问题,因此,在对策方面,基于对监狱离监探亲决定权的行政执法权属性分析,从法律上赋予罪犯法定离监探亲权,要从《监狱法》及司法部的规定上加以完善,还要解决监狱办理上面临的实际困难,以促使这项制度得到常态化落实,促进罪犯改造和再社会化。  相似文献   

20.
论虚假诉讼罪中的“捏造事实”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鉴于法条和司法解释内容规定的不明确性和不完整性,需要对虚假诉讼罪中"捏造事实"的含义进行进一步解释。虚假诉讼罪是单一行为犯,利用他人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的,也构成虚假诉讼罪。篡改部分民事法律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也属于虚假诉讼罪中的"捏造",成立虚假诉讼罪。虚假诉讼罪的行为方式不包括不作为,隐瞒他人已经偿还债务的事实依然进行民事诉讼的,是积极地虚构事实,理应认定为"捏造事实"。若捏造的事实不会影响法院的公正裁决,不能定性为虚假诉讼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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