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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崔建远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7,25(4)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不特定债权,只是意味着债权本身具有变动性,即在一定期间和最高限额内,各个债权走马灯似地发生、消灭,具有变动性、代替性,但某债权本身具有特定性.《物权法》没有承认概括最高额抵押权,但立法政策也可考虑对某些特殊侵权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如工厂排放废气引发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允许设立最高额抵押权予以担保.最高额抵押权的从属性特殊,表现在成立上、移转上和消灭上,就具体的各个债权而言,最高额抵押权没有消灭上的从属性.被担保债权的确定,使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由不特定债权变为特定债权,致使最高额抵押权性质上发生变更,从属性得以复归,开始普通抵押权化,待被担保债权额结算和完成变更登记后,成为真正的普通抵押权.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原债权范围,在确定时发生截断的作用,截断前的债权被最高额抵押权担保,截断后的债权则否.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制下在建船舶抵押权问题初探--兼论未来物担保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刘亚玲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3,(1):1-6
在我国现行抵押权法律制度框架下,建造中的船舶作为一种"未来物",与一般船舶的抵押在登记、客体、效力及实现等各方面都存在显著不同;并且,由于建造中的船舶很难变现,导致现行抵押制底对担保权人的利益保护不同,由此认为,在"未来物"上设立担保宜采用"让与担保"这一方式,其不仅有利于担保权的实现,而且有利于维护担保法在体系上的清晰和完整. 相似文献
3.
高晓春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2,(2):53-54
抵押权担保是实践中常见的一种防范债权风险,保障交易安全的债权担保方式。在运用过程中,它表现出了较大的灵活性和复杂的多变性。抵押权次序的让与即为抵押权担保中发生的一种特殊现象,对它的研究将对我国抵押权制度的完善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4.
论抵押权次序的抛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晓春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4,(2):46-49
抵押担保是实践中常见的一种防范债权风险 ,保障交易安全的债权担保方式。在实际运用过程中 ,它表现出了较大的灵活性和复杂的变化性。抵押权次序的抛弃即为抵押担保中发生的一种特殊现象 ,对它的研究将有助于我国抵押担保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相似文献
5.
建造中船舶抵押权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丽娜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22(5):202-205
船舶抵押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已成为船舶融资担保的主要方式。但由于建造中船舶与一般意义上的船舶不同,所以建造中船舶的抵押权也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船舶抵押权。建造中船舶抵押权的设定、抵押权的效力及抵押权的实现等均具有其特殊性。 相似文献
6.
抵押权是债权的重要担保方式之一,不过抵押权正在从单纯的债权保全功能向融资功能演进,最高额抵押权则是此项演进的重要标志之一。我国的担保法对其决算与实现的规范相当简陋,实践中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依据。我国应借鉴日本民法的相关规范来完善我国的最高额抵押权制度。 相似文献
7.
祁铮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8(1):153-155
一般所称的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 ,将该财产作为特定数额债权的担保。债务人通过提供一般抵押担保从而获得债权人的贷款 ,这是现实信贷中所采用的一种基本模式。然而 ,对于存在长期业务往来的借贷双方而言 ,采用一般抵押担保造成了工作程序的大量重复 ,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交易效率。最高额抵押制度是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大规模、连续地融通资金和商品交易需要而创立的一种新的抵押制度 ,体现了担保制度由保全功能向融资功能发展的趋势 ,其对于促进融资和持续交易的发生均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各国立法、学说和判例普遍承认 ,… 相似文献
8.
预售商品房抵押若干法律问题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孙玉荣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1)
本文针对我国近期大量出现的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中引起学术界和实际部门关注的预售商品房的担保功能,预售商品房抵押的法律特征及法律效力,预售商品房抵押权的设定、实现及消灭等诸问题作了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9.
王新明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8,(1):113-114
我国《担保法》肯定了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受一定限制的处分权,此“一定限制”主要为抵押人转让抵押物前的通知、告知义务、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以及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务三个方面。本文认为,否定抵押权的追及效力,明确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限制,是衡平抵押权人、抵押人和受让人三方权益、完善抵押权制度的可行之途。 相似文献
10.
席志国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7,15(3):24-28
我国《物权法》从整体上来看是一部成功的立法,但也有一些值得推敲的问题.《物权法》关于担保物权的种类,仍然沿袭了《担保法》的规定只规定了三种具体的担保物权,所规定的担保物权类型明显偏少.《物权法》在抵押权、质权的设立上原则的规定欠缺逻辑上的自恰性,而且容易导致体系冲突,影响法律适用上的安定性.另外,在抵押人与出质人处分抵押物和抵押权顺位的规定上,也都存在缺陷. 相似文献
11.
向东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3)
《物权法》构筑的我国担保物权制度是充分吸收英美法经验的产物,因此,对作为英美法担保制度起源之一的罗马法非所有权移转型物的担保制度进行了解成为必要.近代苏格兰罗马法学者亨特的《包含盖尤新和优士丁尼法学阶梯的以法典为顺序的罗马法之系统和历史性解释》,被誉为英语世界最卓越的标准教科书.对其中相关部分的解读,是上述深入了解英美担保制度之学理构架的捷径. 相似文献
12.
余蓉 《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2,(2):69-76
预购商品房抵押是为防范个人住房贷款风险而产生的一种非典型担保方式,预购商品房抵押的出现与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兴起密切相关。对购商品房抵押及相关登记的认识模糊,影响金融机构发放的房地产信贷资金的安全。应探讨将其作为一种新型的担保物权形式予以立法,或者将其纳入预告登记制度进行针对性立法,以维护我国住房金融市场的稳定、有序。 相似文献
13.
《物权法》的出台,明确了动产所有权转移、共有物以及担保物权制度,必将对我国船舶抵押登记制度的完善产生重要影响。在船舶登记工作实践中应当适应《物权法》对船舶抵押登记工作的新要求,保障船舶抵押登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4.
担保物权制度若干问题的法律经济学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 通过制 度创制提 高资 源配 置和 利 用 效率 这 一基 本 命 题出 发, 运 用法 律 经 济学 理 论和 方法,对我 国担保 物权制度 中存在 的担保物 权独立性 弱、抵押 权标 的 物范 围窄 、最 高额 抵 押权 规定 不 合理等问题 进行了分 析。文章 认为:一 种独立化 的、权利 标 的物 范围 宽 广的、允许 最 高额 抵 押权 主合 同 债权转让的 担保物 权制度, 有利于资 源配置和 利用效 率的提高 相似文献
15.
范纯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2(5):54-58
2003年日本修改担保法及民事执行法,扩大雇佣关系先取特权范围,新设不动产收益执行制度,新设抵押权消灭请求制度,明确了根抵押权本金确定事由,2004年修改民法,重新整备保证债务规定,还对根保证契约的范围、本金确定期日、本金确定事由等重新做出规定,基本实现了担保法制的合理化. 相似文献
16.
贾平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2,(4):60-61
我国自实行抵押登记制度以来 ,它在国民经济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它在确保社会的安全强化债权担保功能的同时 ,又为避免冲突、解决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然而 ,在长期的司法实践活动中 ,暴露出了我国现存抵押权登记制度的诸多弊端与缺陷 ,亟待修正。 相似文献
17.
张奋成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2,(3):44-47
抵押是债的担保方式之一,实践中运用较多。本文系统分析论述了抵押权的性质、抵押权的设立、抵押权登记制度及抵押权的实现。特别对我国担保法在抵押权方面的立法疏漏进行了阐明,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 相似文献
18.
刘润发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10(1):33-35
最高额抵押是抵押担保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担保法》虽确立了最高额抵押制度,但对此的规定却是十分简单原则,没有顾及最高额抵押的特殊性。作者对最高额抵押的含义、设定、效力进行初步探讨,旨在完善我国最高额抵押制度。 相似文献
19.
抵押权对抵押权人的效力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文君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4):60-61
抵押权人的权利大致可分为三类:即抵押权保全的权利、抵押权处分的权利和优先受清偿权。其中抵押权保全的权利包括停止侵害请求权、恢复价值请求权和增担保请求权;抵押权处分的权利包括对抵押权本身和抵押权次序的处分权;优先受清偿权包括优先于普通债权人和后次序的抵押权受清尝的权利等。 相似文献
20.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20,(3)
为促进应收账款融资便利,需明确应收账款上竞存担保权利的顺位。应收账款质押与应收账款转让、抵押权(固定抵押与浮动抵押)及其他权利都存在竞存可能性。在统一动产融资登记公示下,应对应收账款担保权利建立统一的登记公示方法。基于此,应收账款质权与其他担保权利的顺位关系原则上依登记先后确定。登记生效主义下,未登记的应收账款质权为一般债权,仅在作为胜诉债权时,可对抗采登记对抗主义的担保物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