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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功在我国的刑罚制度中尤为重要,在司法实践中,揭发同案犯的罪行能否被认定为立功,对合犯的一方供述另一方的犯罪行为是否构成立功,检举连累犯的犯罪行为是否构成立功,利用职务之便获取的信息在犯罪之后能否用来立功,一般立功与重大立功如何认定,自首后又有一般立功表现的应当如何处罚六个问题,争议较大,需要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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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功在我国的刑罚制度中尤为重要,在司法实践中,揭发同案犯的罪行能否被认定为立功,对合犯的一方供述另一方的犯罪行为是否构成立功,检举连累犯的犯罪行为是否构成立功,利用职务之便获取的信息在犯罪之后能否用来立功。一般立功与重大立功如何认定,自首后又有一般立功表现的应当如何处罚六个问题,争议较大,需要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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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共同犯罪中,行为人具有相同的犯罪故意并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因而其对于自己的行为以及同案犯的行为都是相当清楚的。据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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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的主体是单位,单位立功的主体也是单位。单位成员在代表单位立功时,必须以单位名义实施有关行为,关键是看该行为是否体现了单位的整体意志。虽然犯罪单位的立功主要体现在检举、揭发他人罪行或者向司法机关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线索上,但是不能排除犯罪单位实施其他立功行为。单位立功的时间应当从单位犯罪之后,到刑罚执行完毕之前,从产生的法律后果看,大致分为刑法裁量阶段与刑罚执行阶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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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同犯罪问题的理解与适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共同犯罪是一种常见的犯罪形态,也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较之单独犯罪而言,共同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显然更为严重,共同犯罪人彼此鼓气,共同谋划,相互分工,相互配合,其社会危害性远远超过数个单独犯罪人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的简单相加。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社会政治、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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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谋而未实行,不构成共同犯罪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从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出,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在主观方面,各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在客观方面,各共同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只有同时具备这两方面的条件,才能构成共同犯罪,如果只有客观行为的联系而无共同的犯罪故意,或者虽然有共同犯罪的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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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过限,又称为行为过限,是指实行犯实施了超出共同犯罪故意的行为。共同犯罪中实行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应由实施该行为的犯罪人单独承担。区分实行过限还是临时起意的共同犯罪可以从主观是否有共同故意和客观是否有共同行为两方面辩证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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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共同犯罪人行为不一致时犯罪形态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共同犯罪人犯罪行为不一致时,停止犯罪的人的犯罪形态相对其他继续犯罪人的犯罪形态既具有独立性又具有从属性.一般来说,共同犯罪人行为不一致是因分工不同不具独立性;共同犯罪人自动放弃有条件继续进行的犯罪行为时具有独立性;受邀约犯罪的人还没有实施预备行为时印已停止,该行为人不构成犯罪;各共犯均实施预备行为以后,共犯未到作案现场以前因意志以外的原因停止犯罪,该共犯的犯罪形态是犯罪预备;共犯到现场以后因意志以外原因停止犯罪,如停止者未将不能继续犯罪的情况告知其他实行犯,其犯罪形态不具独立性,如告知了其他实行犯,其犯罪形态具有独立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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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中的犯意转化及责任探微黄朝君共同犯罪首先要形成共同的犯意,然后,各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为才可能围绕这一共同的犯意展开。然而,在共同的犯意形成之后,有些犯罪人由于受到个人心理素质、自控能力、犯罪诱因、法律后果等等错综复杂因素的影响,使其在身处“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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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和一般的犯罪一样,其也存在着犯罪的特殊形态,如何认定共同犯罪中尤其是部分共同犯罪人的犯罪停止形态,在理论学界有较多的争议,本文试从不同犯罪人在共犯中的地位和作用来入手,略论共同犯罪中各种情况下犯罪中止的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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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的犯罪行为,从犯罪主体看,有的是一般主体相互勾结,共同去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有的则是一般主体与具有一定身份的特殊主体的人共同犯罪。对于前种共同犯罪,一般按照共同实施的犯罪行为确定罪名,这已为刑法学界所公认。但是,对于后一种共同犯罪如何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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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随着看守所狱内侦查工作的开展,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检举揭发其他犯罪分子的重大罪行,或者提供重要犯罪线索、证据,经看守所移送有关侦查部门后,侦破了其他案件,可以达到打击犯罪、节约司法资源的目的,这些在押人员被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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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立功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正确适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刑法中的立功制度关涉刑罚的裁量与执行两大环节 ,是一项重要的刑罚制度。在对立功的认定上 ,应划清坦白、自首与立功的界限。共同犯罪中犯罪分子只有揭发共同犯罪以外的他人的犯罪 ,经查证属实的才成立立功。对帮助立功应予认定 ,对司法工作人员犯罪后提供“利用职务之便得到的情报”不宜认定为立功 ,犯罪分子立功后又脱逃不影响先行立功的性质。立功者刑事责任上的从宽 ,对未决犯表现为刑罚裁量过程中的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已决犯表现为刑罚执行过程中的减刑或消除犯罪记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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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自首和立功是司法实践中的常见问题,由于案件情况各异,判断自首和立功的成立条件时须结合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形迹可疑的认定、辩解与翻供的界定、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的认定、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认定等争议较大的问题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正确认定和适用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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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作为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的犯罪,与单独犯罪相比,是一种更具复杂性和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形态,不仅结构形式多样,并且在很多情况下,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各异,所起的作用大小也各不相同。区分共同犯罪中的主从犯,准确界定各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对于犯罪分子量刑具有重要意义,使刑罚的轻重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实现罪刑相当、罪刑均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