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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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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程序参与:司法鉴定公正的通途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司法鉴定程序参与,是指当事人富有影响地参与司法鉴定、解决与诉讼相关的专门性问题的活动,是司法鉴定程序公正运行的基点。在我国的司法鉴定制度,当事人缺乏实质性的参与,因此应改造司法鉴定的启动机制,构建司法鉴定信息公开制度,细化司法鉴定程序参与的权利告知制度,健全司法鉴定书公开制度,完善司法鉴定人出庭制度,建立司法援助制度等。  相似文献   

2.
司法鉴定人的主体地位决定其是改善和健全现阶段司法鉴定制度的根本途径和关键环节。在当前司法实践中鉴定人出庭难、出庭率低等已成为亟待解决的弊病。高校司法鉴定人作为鉴定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鉴定理论化进程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高校司法鉴定人以其身份之特殊性在当今司法鉴定领域承栽着特殊的意义,对其出庭等相关问题的妥善解决必将打开完善我国司法鉴定人出庭制度的关键一环。  相似文献   

3.
鉴定人制度是司法鉴定制度的核心,它包括鉴定人资格、诉讼地位、权利和义务等几个 方面。根据我国目前司法鉴定人制度的现状以及借鉴两大法系有关此制度的成功经验,中国应在加强 对司法鉴定人员的资格认证、培训和管理工作以及完善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等几个方面进行改革。  相似文献   

4.
司法鉴定是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意见与一般证据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与国外司法鉴定意见证据属性审查制度相较,我国司法鉴定意见证据属性审查制度存有一定缺陷,应当在借鉴的基础上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5.
把司法鉴定人的法律地位定位于诉讼参与人,缺乏科学性与严谨性,在现行的法律框架内产生种种困惑与矛盾。文章建议在未来的证据制度改革中将司法鉴定人定位为“专家证人”,将鉴定结论纳入证人证言。  相似文献   

6.
论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三大诉讼法和仲裁法皆把司法鉴定结论作为法定证据,鉴定人是鉴定结论产生的主体,必然受到诉讼制度和证据制度的规范,而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和责任。在我国当前的诉讼模式下,诉讼证据依靠两个屏障加以过滤:其一,当事人、鉴定人出庭质证参与诉讼;其二,由法官的采证、法官的内心确信而形成。所以鉴定人出庭出具作为证据的司法鉴定结论,接受当事人的质询和法官的询问,这是鉴定程序的最后阶段,也是鉴定结论能否升华为诉讼证据的关键所在,直接影响法庭对鉴定结论的采信。鉴于此,鉴定人出庭作证是十分必要和必须进行规范。当前,鉴定人出庭甚少,该制度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相似文献   

7.
新刑事诉讼法对刑事司法鉴定的规定作了较大修改,对推进我国刑事司法鉴定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有着重要意义;但从司法实践角度看,有些问题仍可探讨。刑事司法鉴定作为证据种类名称修改为“鉴定人意见”和“鉴定报告”更适合司法实践;重新鉴定启动权的不平等、重新鉴定无次数限定、对重新鉴定人的资质未作要求,将无法遏制多头鉴定、重复鉴定的现象存在;鉴定人不出庭作证的法律后果过轻、缺少鉴定人出庭经济补偿的规定、对鉴定人实施人身保护范围过窄且难以落实、专家辅助人提出意见制度构建不完善等问题影响到鉴定意见的质证采信。  相似文献   

8.
2012年8月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增加规定了专家辅助人制度,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这一制度对于弥补鉴定制度的不足、提高鉴定人专业素质、保证庭审质证的质量都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法律并未明确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司法实践会面临诸多问题。应明确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以完善相关制度,增强可操作性,指导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目前的鉴定体制下,大部分的鉴定结论是由侦查部门作出的,因此,作为警方的鉴定人,出庭作证对实现鉴定结论的法律价值具有重要意义。由于我国司法鉴定人制度存在缺陷、相关法律不完善、保障制度不健全等方面的原因,致使包括警方鉴定人在内的鉴定人出庭作证率低,为此,应当从司法鉴定制度建设、立法完善和人权保障入手,完善我国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  相似文献   

10.
司法鉴定是对不确定对象的认知和探究,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鉴定结论错误的风险不可避免。比较导致鉴定结论错误的主客观原因,很难通过鉴定结论错误的事实表现透析鉴定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因而通常在司法实践中难以准确衡量鉴定人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加之目前我国司法鉴定的监管层面存在的疏漏,司法实践中凸显出的鉴定腐败问题、鉴定的久鉴不结等病症正在吞噬着鉴定的公益细胞,使这一重要诉讼制度存在偏位之虞。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风险管控,使司法鉴定保持公益化运作的本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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