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北京市现行科技立法体系与其在全国科技战略布局中的重要地位并不适应,存在协调性、统一性不足,引领性法规缺位,科技创新规则的制度化程度较低,操作性不强,立法理念落后,对科技伦理和生态问题鲜有关注,具体的制度设计欠缺科学性等诸多问题。由此,明确北京市科技立法的基本任务,更新北京市科技立法理念,出台统领性的科技创新法规,完善具体科技法律制度,使得地方科技立法更好地为地方科技发展服务,都将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
具有地域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简要论述了构建完善的区域科技法律制度对建设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性,介绍了四川科技立法的现状、成效与不足,对进一步完善四川科技法规体系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3.
江泽民总书记指出:“适应科技发展的客观规律,把国家的重大科技政策通过立法程序上升为法律,可以大大推进科技进步。”“要把我国科技事业发展的成功经验,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中形成的、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新机制和新体制用法律确定下来,并继续加以完善。”以上精辟论述是我国科技立法的指导思想。   我国地方科技立法的起步大体上是在九十年代初期,其时代背景是改革开放的深化特别是贯彻落实邓小平南方谈话精神和党的“十四”大确立的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构想;到了九十年代末,党的“十五”大提…  相似文献   

4.
国家科技计划立法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科技计划法,在狭义上指集中规定国家科技计划编制和实施的原则、程序和基本做法的综合性法律文件。科技计划法是国家在科技领域实现宏观调控的支柱性法律,从功能上看,科技计划法旨在以下领域发挥作用:克服自律失灵、市场失灵、政府失灵、系统失灵。在我国现行科技计划立法及实施中,虽然很早就认识到了计划在科技领域中的重要作用,积累了大量经验,但无基本的法律依据;现行科技计划众多、分散,内容集成性、效力协调性和程序统一性都相当缺乏,亟待改进和完善。  相似文献   

5.
在人类迈向知识经济时代的今天,科技法律法规对社会的巨大作用日益凸显。近十几年来,我国的科技立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然而,以明确性、规范性、协调性、完备性和稳定性五个方面的要求来审视我国的科技法律法规,可以发现其存在着法律规定过于原则、规范之间相互矛盾冲突、立法层次过低、立法滞后、缺乏灵活性等立法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了对科技领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调控。因此,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科学的科技法律法规的清理评价机制,遵循合理的清理评价标准,采用定期清理与专项清理相结合的法方法,以促进我国科技法律体系的完善已经是当务之急。本文从分析我国科技法律法规中存在的问题入手,对我国科技法律法规清理评价机制的建立及其应当注意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以期对我国科技法律法规的完善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6.
《科学技术进步法》亟待完善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科学技术进步法》自1993年10月1日施行以来,我国科技工作发生了一系列载入史册的大事件,其中有关科技工作的大政方针迫切需要从法律角度予以确认;科技工作的成功经验,亟待上升为法律予以普遍施行。科技法律作为一个新的法学体系,在其完善过程中,需要不断探索;《科学技术进步法》作为科技法律的“基本法”,对其他科技立法具有指导意义;适时修改完善可起到提纲挈领之功效;况且《科  相似文献   

7.
科技创新对社会的发展起着巨大的促进作用,地方科技立法要促进科技创新的发展必须遵循科技创新规律,符合科技进步的内在要求。但目前地方科技立法与科技创新规律不协调的状况依旧存在,地方科技进步立法须作进一步完善,须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加大投入,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鼓励可持续创新。  相似文献   

8.
徐清飞 《法学》2024,(4):17-32
科学划分央地立法权限是我国国家立法体系化、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需要有相应的法律技术作支撑。既有的央地立法权限划分技术是,地方立法主要以地方性事务为标准,中央事务采取排他性列举技术,设区的市地方性事务主要采取概括式列举性技术,对权限争议和地方越权立法行为通过立法监督技术予以规范。在既有的法律技术下,导致央地立法职责同构下立法权限不清,地方立法事项中决定性与执行性事项难以区分,对不在列举范围内的事项的治理,均为地方立法面临的难题。应当根据国家治理的法律逻辑改进央地立法权限划分的既有法律技术,通过采取负面清单模式,明确地方性事务标准,改进央地立法规则治理技术和立法监督技术,完善央地立法权限划分法律技术,同时探索发展新的法律技术,化解制约央地立法权限划分的结构性问题。  相似文献   

9.
全国人大委员长张德江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曾指出,提高立法质量,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主题,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内在要求,我们应切实增强法律的可执行性、可操作性。因此,立法的可操作性与可执行性是体现立法质量的关键因素,如何制定可执行性强的法规,是国家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应当探讨的问题,尤其是作为地方性法规,增强立法的可执行性对于国家上位法是非常必要的补充,本文对地方立法的"可操作性"作出简要的介绍,从可操作性的含义、目前地方立法可操作性存在的问题成因以及增强地方立法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等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0.
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人才法律保障机制是指从法律上为生产规模较小、从业人员和营业收入较少的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活动的人才提供保障的机制。我国虽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中对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人才法律保障机制进行了初步规定,但还是面临着缺乏专门立法、立法位阶不高、操作性不强、激励机制不完善等困境。美国完善的法律体系、英国的激励机制等值得我国借鉴。我们应该从清理和整合现有法律、法规政策、制定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人才保障法、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和科技服务体系等方面完善中小微企业科技人才法律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11.
我国科技保密法律体系建设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立创新型国家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科技保密工作面临严峻挑战。为确保国家科技秘密安全,加强科技保密立法工作意义重大。有必要根据发展需要,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现行科技保密法律体系建设的现状与问题,研究新时期加强科技保密法律体系建设的具体路径与措施建议。  相似文献   

12.
主持人语     
<正>区域协同立法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方式,也是我国地方立法工作的最新实践,其主要目标是为了妥善解决特定区域在经济发展与社会治理的关键领域中所共同面临的重大立法问题。通过区域协同立法能够有效改善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立法博弈、弥补现有法律在地方层面的供给不足、弥合区域内不同地区法治发展的差异与分歧,对完善我国区域治理体系与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的时代意义。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出台与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已成为国家战略之一,以  相似文献   

13.
节约型社会科技法律促进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科技法律是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促进因素。节约型社会科技法律促进机制可以分为政府主导型、市场诱导型、综合协调型三种类型。在中国现阶段,可以采取综合协调型节约型社会科技法律促进机制,但又重点依赖政府主导型节约型社会科技法律促进机制来推动节约科技进步与节约型社会建设。根据节约型社会科技法律促进机制类型选择,我们发现中国节约型社会科技法律促进机制目前在科技立法、科技执法、科技司法、科技法律实施监督等方面存在诸多现实困境,必须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完善:第一,与时俱进地推进与完善科技立法;第二,循序渐进地改革与强化科技执法;第三,因势利导地改革与完善科技司法;第四,因地制宜地实施与推进法律监督;第五,竭尽所能地强化科技法制宣教。  相似文献   

14.
地方立法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附属地位,在地方事务管理中又具有相对独立的价值。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地方立法创新的方式和内容应作相应的调整,先行性立法的创新空间受到挤压,实施性立法、自主性立法的创新大有可为。地方立法创新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展完善的重要生长点,地方立法应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突出内容创新。  相似文献   

15.
科学技术在为人类社会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科技风险.在风险社会中完善的科技法律责任对科技社会法律治理、科技法律体系化建设、传统法律责任体系突破、科技强国建设以及科学技术标准化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中国现有主要科技基本法律文本的分析,可以看出中国现行科技法律责任体现为三大传统法律责任的综合,且其中行政法律责任占据主导地位.风险社会,行政法律责任主导的科技法律责任制度并不足以有效应对科学技术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科技风险,致使无法实现科技活动的有效法律治理.为此,建议转变传统的行政法规制的科技立法理念,引入私法自治理念,加强科研人员权利保障.与此同时,为全面促进科学技术活动中的科技法律责任制度建设,建议在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以及成果应用等各个阶段严格遵循技术标准化和专利许可的控制策略,以对风险社会中的科技法律责任进行补充和完善,从而实现科技法所具有的调整科技活动的根本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16.
"后危机时代"我国地方科技立法创新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后危机时代地方科技立法的创新对地方科技与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地方科技立法进程和规制模式存在差异,地方特色、保障性、监督机制及科研成果界定机制普遍匮乏.  相似文献   

17.
创新型国家建设和科技法制保障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科技自主创新,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首要条件。本文联系国外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经验,从三个方面阐明科技法制保障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关系:一、创新型国家建设要完善科技法制体系;二、创新型国家建设要增强科技立法的可操作性;三、强化科技立法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8.
范荣 《法制与社会》2012,(11):45+64
随着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的提出,科学技术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大量创新成果不断出现.法律做为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制度在规制科技创新方面目前不够完善,造成许多创新成果得不到法律保护、法律适用困难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人们的创新积极性,甚至阻碍了科技的发展.因此,完善我国科技创新法律制度十分必要.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当前科技法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对策,试为科技创新寻求完善的法律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9.
科技进步需要法律的指引与规范,各种规范科技进步关系的法律、法规需要由一部基本法律来统领。我国《科技进步法》实施十几年来,发挥着科技基本法律的作用。然而,它并不是完整意义的科技基本法,在内容与制度上仍然存在明显不足。这种状况不利于我国科技法制的建设与发展。本文首先肯定了《科技进步法》实施以来取得的成就,分析了其在科技立法中的地位和特征;同时指出该法在立法与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将《科技进步法》正式提升为科技基本法,以及完善与之配套的制度与措施的构想。  相似文献   

20.
当前,海峡两岸科技合作法律制度的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并在加紧完善.在现行的海峡两岸科技合作法律制度体系完善中,技术互补占据主导立法理念和台湾地区方面出于对技术转移的防范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负面效应,致使海峡两岸科技合作法律制度在保障两岸科技合作的长效性和共赢性方面的效力不足.对此,应遵循共同创新原则和最大效用原则对海峡两岸科技合作法律制度体系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