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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条地方各级计划委员会是本级人民委员会的组成部分,受本级人民委员会的直接领导,在计划业务上并且受上级计划委员会和国家计划委员会的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的计划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委员五人至九人,以上人员应该以专职为主。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的计划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委员各若干人;主任和委员可以由兼职人员充任,但必须设一专职副主任。  相似文献   

2.
第一条地方各级计划委员会是本级人民委员会的组成部分,受本级人民委员会的直接领导,在计划业务上并且受上级计划委员会和国家计划委员会的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的计划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委员五人至九人,以上人员应该以专职铭主。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的计划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主任和委员可以由兼职人员充任,但必须设一专职副主任。第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的计划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国家在  相似文献   

3.
第一条地方各级计划委员会是本级人民委员会的组成部分,受本级人民委员会的直接领导,在计划业务上并且受上级计划委员会和国家计划委员会的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的计划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委员五人至九人,以上人员应该以专职为主。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的计划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主任和委员可以由兼职人员充任,但必须设一专职副主任。第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的计划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  相似文献   

4.
在一些地方报刊和网站上,常常见到有“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的提法。这种提法没有法律依据。《宪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组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  相似文献   

5.
近几年,有些地方的县级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相继设置了秘书长一职,并提出了种种设置的依据。主要有:一是该级党委设置了秘书长一职,人大常委会和政府应与其一致;二是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的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可设置秘书长,但没有明确规定县级的不设此职位,故也可设置。笔者认为,这种随意设置秘书长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予禁止和纠正。地方组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在许多报刊文章中,经常将人大常委会主任写成"人大主任"。其实,对照法律,这是不正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3章第41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组成。""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组成"。可见,这里的主任、副主任,是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人大"是人民代表大会的节缩语,法律没有规定地方  相似文献   

7.
为了便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对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中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规定:一、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  相似文献   

8.
<正>修改后的选举法第九条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  相似文献   

9.
刘刚 《天津人大》2013,(11):18-20
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是人民代表大会设置的常设专门机构.根据法律规定,专门委员会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协助做好立法工作.一、专门委员会在地方立法中的地位1、专门委员会产生的法律依据.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政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这是地方人大专门委员会产生的法律依据.人大专门委员会在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本级人大常委会领导.  相似文献   

10.
修改后的选举法第九条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这一规定意味着选举委员会成员就不能同时为人大代表候选人了。  相似文献   

11.
一、地方人大机构设置存在的问题一是机构规格不一致。地方组织法第三十条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 ,可以设法制 (政法 )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领导 ;在大会闭会期间 ,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 ,情况则大不一样。有的地方按照这一规定设立了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有关专门委员会 ,而有的却只设立了由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有关工作委员会 (室 ) ,这与专门委员会相比 ,无论是产生形式、人员…  相似文献   

12.
(一九五五年三月三十日省人民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主任周小舟副主任李瑞山胡继宗刘君实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于明涛王一平徐明徐羽高陵孙景华郭森章伯森万达杨大治刘逊夫办公室主任徐羽副主任杨大治王一平(办公室设省人民委员会人事局)  相似文献   

13.
《辽宁人大》2008,(6):30-30
这种说法经常见于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县级以上的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向全体会议汇报或说明情况的称呼用语。地方组织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大常委会由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组成,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大常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人大常委会的主任、副主任、秘书长不是从委员中选出来的,  相似文献   

14.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加强对我市城市雕塑规划建设工作的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成立重庆市城市雕塑建设委员会和重庆市城市雕塑艺术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及主要职责通知如下:一、重庆市城市雕塑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赵公卿市政府副市长副主任委员:何智亚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景元市建委主任委员:乔明佳市建委副主任沈晓钟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伟市财政局副局长  相似文献   

15.
<正>本文所称的选举委员会是指我国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直接选举的组织机构,选举委员会制度主要涉及其组成人员的产生和职权等相关内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以下简称《选举法》)第七条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  相似文献   

16.
张郁 《人民政坛》2013,(10):17-17
本刊讯9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确定了《人民政坛》杂志编委会组成人员调整方案。会议确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徐谦为编委会主任;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林钟乐,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研究室主任、法工委副主任徐平为编委会副主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李元兴,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张大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工委主任陈乙熙,省人  相似文献   

17.
《辽宁人大》2009,(2):27-27
【人大主任会议】 法律规定.主任会议是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内设机构,不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内设机构。地方组织法第48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组成主任会议: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组成主任会议。所以,“人大主任会议”的说法是错误的,正确的说法应当是:“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相似文献   

18.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决定调整《青海政报》编辑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编辑委员会组成人员通知如下:主任:蒋洁敏副省长副主任:寻兴才省政府秘书长葛元璋省政府副秘书长胡佩杰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委员:李克勤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处长谢光大省政府办公厅《青海政报》编辑部主编戴启明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处长郗海明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闫保亮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相似文献   

19.
(一)原乡(镇)人员政府所设立的各个工作委员会,均符合于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因之应予保留。其主任、副主任、委员的人数亦按原有不变。原村主任、统计员、居民小组长等职务,因工作需要,仍应设立。(二)乡(镇)人民委员会产生后,乡(镇)长、副乡(镇)长、乡(镇)人民委员会委员,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发布公告,并于同  相似文献   

20.
正监察法第九条规定,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在实际工作中,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主任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提请人事任免时,一些地方使用"议案"这种公文形式。笔者认为,法律没有赋予监察委员会主任向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的权力,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主任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提请人事任免用"请示"为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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