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信赖保护原则要求行政机关诚实守信,保持行政行为的相对稳定,给人们以明确的预期。在我国《行政许可法》中确立信赖保护原则,不仅有利于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更有利于社会成员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和对政府的信赖,促使社会和谐有序的发展。 相似文献
2.
论我国《行政许可法》中的信赖保护原则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行政许可法》在我国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信赖保护原则”,它体现了“诚信政府”的理念,对于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诚信意识,实施行政许可行为时言必信、行必果,取信于民具有重要作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信赖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而从事的活动受到法律保护,没有违法行为,不得撤销。若为公共利益出发,不得不变动行政许可,在相对人无过错时,必须给予信赖相对人财产补偿。对相对人的信赖利益的保护方式主要有两种,即存续保护和财产保护。 相似文献
3.
4.
信赖保护原则在行政程序法中的确立 ,将有助于规范行政行为 ,保护相对方合法权益 ,为中国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相似文献
5.
政府招商引资承诺奖励行为的法律性质,法律对此尚未作出明确规定。文章认为它应属于行政许诺行为,是行政法上的一种新型行政行为,可以通过适用比例原则和信赖保护原则达到对之进行有效规范的目的。 相似文献
6.
在我国行政诉讼中确立“成熟原则”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不可诉 ,体现了我国行政诉讼中的“成熟原则” ;确立“成熟原则”有利于行政机关正常行使行政权、人民法院正确审理行政案件以及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行为是否对行政相对人产生实际不利影响和行政行为的实施是否形成最后的决定 ,分别是判断“成熟性”的实质和形式标准。 相似文献
7.
行政指导信赖保护原则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行政信赖保护原则作为行政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行政指导与其在本质上有一种内在的亲和性,自然也应受该原则的制约.研究信赖保护原则在行政指导中的确立、运行,寻求信赖利益有效保护的途径,对行政指导的顺利实施、维护政府诚信、促进依法行政是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的. 相似文献
8.
现代行政法治的宗旨是通过对行政立法、执法和司法三类行为的法律规制,使行政法律关系尽量处于平衡状态,因而在行政法体系的"三分"格局中确立诚信原则,成为构建我国现代行政法治的必然。西方发达国家诚信原则"私法公法化"的过渡轨迹显示,在我国行政法体系中确立诚信原则具有法制基础、政府建设、社会追求等方面提供的可能。我国诚信原则在行政法中的确立,可从行政立法、执法、司法三个方面,采用立法规定和制度完善两种方式渐进完成。 相似文献
9.
随着行政许可法的颁布与正式实施,依法行政的观念也更加深入人心。信赖保护原则在许多国家和地区的行政法中得到确认或体现,我国新制定的《行政许可法》中确立了这一原则。本文探讨了信赖保护原则的含义、渊源、法理依据,分析了对被许可人信赖利益予以保护的缘由,信赖保护原则的立法完善。信赖保护原则的确立对于促使政府的诚信、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以及促进中国法治建设等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0.
论行政许可法中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赖保护原则是行政许可法新确立的一项突破性原则,对于推进诚信政府建设,依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和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利益,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行政许可中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涵义、构成要件、理论基础的探究,分析了我国行政许可法对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规定及缺失,并提出了完善的方向性建议。 相似文献
11.
授益行政行为性质辨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授益行政行为作为一种对行政相对人有利的行政作为方式 ,在现代行政中越来越显现它蕴含的社会价值和法律价值。现代行政推崇授益行政行为的意义主要在于其彰显了权利本位的行政法价值 ,满足了市民社会发展和现代公共行政改革的需要 ,实现了公益与私益的和谐统一 ,体现了广泛的公众参与性 ,凸显了现代政府行政的服务理念。 相似文献
12.
13.
民事权益受损者本应通过民事诉讼获得救济,一旦其请求行政机关介入查处违法行为或解决民事纠纷时往往会引发行政诉讼原告资格问题.本文采实质诉权说认为,民事权益受损者起诉权的认定应以公法请求权为基础,故需以保护规范理论为工具探寻公法规范中是否包含保护私人利益的指向,而非简单以侵权行为影响论或行政行为影响论判断受害者的行政诉讼原... 相似文献
14.
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时,我国地方政府机关采取了包括政府补贴在内的政府救市措施和行为。政府补贴等行为实际上属于行政私法行为,政府机关这类行为的正确使用与否涉及到该类行为法律性质的科学界定。行政私法行为最大的特点是结合了行政和民事的双重因素,具有行政法、私法的双重性质。而混合说可以作为重要标准以识别行政私法行为的行政私法性。这种特殊性质的行为与纯粹意义上的民事行为、行政行为等相邻行为都存在重大区别。 相似文献
15.
16.
行政诉讼的审查范围受制于公私法的划分,而公私法的划分又受制于所调整的利益关系。不仅要加强公法制度与公共利益之间的直接关联性,而且也应当培养公法制度的独立品格。具体事务是纳入公法还是私法加以调整,应当以是否有利于保护公共利益而加以确定。行政诉讼的审查范围也应当根据公共利益保护的需要和自身的独立品质而加以确定。 相似文献
17.
PPP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共担风险、合力达成公共任务的创新模式。在PPP模式下政府不再承担公共任务的履行责任,转而承担国家担保责任。政府承担国家担保责任,使得政府的角色从公法上的公共任务的“履行者”转变为“担保者”和“合作者”。政府角色和职能的重大转变导致传统行政法学模式转向担保行政法学模式。担保行政法学模式是以国家担保责... 相似文献
18.
19.
保护规范理论的引入不仅关乎原告资格的确定,因为与实体法上的公权利相勾连,其如何适用直接关涉个人权利在公法中的析出路径与范围。就保护规范理论本身而言,其将权益基础限定为公法,使得主观公权利难以识别;其意在行政法内部建立独立的权利义务体系,无法有效应对公私法交织融合的现实;反射利益理论对解决滥诉有益,但也为将权利解释为利益提供了理由。出于我国行政诉讼制度产生于经济政治改革之下的权力监督背景、基本权利条款司法辐射功能缺失等原因,保护规范理论在我国的适用中产生公权利析出范围过窄等现象。批判本土标准不确定性的论者,实际上是没有对本土实践展开充分的理论塑造。我们应该在借鉴保护规范理论权益实定化路径的同时,结合本土已有的要件化判断实践,将原告资格的实定法基础拓展至私法,并增加因果关系要件作为判断辅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