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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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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间法作为一种"地方性知识"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学者的重视,本文以当地活生生的个案分析为出发点,并将这些民间法存在的弊端与给当地族民们所带来的方便和利益形成鲜明对比;认为我们应该实事求是,善待恩施土家族民间法,充分发挥本土资源的优势,以地方风情民俗为载体,以民间法为导向,从而达到民间法与国家制定法相契合,以民间法宣传国家制定法的目的。  相似文献   

2.
民间法是与国家制定法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它源于民间,具有很强的抽象性。民间法作为一种特定的社会秩序,其具有显著地特点:地域性、民族性、自发性、和非正式性。国家法作为普遍的知识具有国家性、普遍性、强制性的特点,追求的是一般性的对待问题,而民间法具有地域性和非正式性回应的是地方性的特殊要求,法治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统一性,因此二者必然会产生冲突,导致三种结果:民间法的胜利、国家法的胜利、民间法和国家法的相互妥协。通过对民间法及其与国家法关系的研究,使二者相互融合,实现国家法与民间法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3.
在现代性特征越来越明显的的乡村社会,作为国家正式法律的“国家法”在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新农村建设中已成为不可或缺的力量。但乡土社会的村规民约、传统习俗,即“民间法”,仍然是乡土社会中维持秩序的权威力量。本文指出应正确认识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关系,建立二者之间均衡互动的调节系统,发挥二者各自的作用,以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4.
本文通过对乡土社会秩序变迁的分析,指出新乡土社会下法秩序由一元向二元发生的转变,并通过对民间法和国家法这两种法秩序的比较,探讨了两者之间的冲突和协调。  相似文献   

5.
传统中国的法秩序是一体二元主从式多样化的构成。具体说,所谓一体是指由国家法和民间法构成的秩序统一体;二元是指由国家法与民间法构成的两个秩序系统;主从式是指整个社会秩序由以国家法为主的社会大秩序和以民间法为从的社会小秩序构成,即使这两个秩序系统有部分交叉和重合,但宏观上看主要还是主从式关系;多样化是指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多样性,包括国家法中的律、  相似文献   

6.
我国是一个有着浓厚民间法传统的国家,一段时间以来民间法与国家法同时在社会的的婚姻与家庭关系、邻里关系、继承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及共同利益的保护等关系方面得以体现.因此我国存在大量民间法与国家法冲突与整合的现象,本文通过对我国国家法与民间法关系的分析,总结了国家法与民间法冲突的原因,并从原因入手提出了民间法与国家法的冲突与整合.  相似文献   

7.
余暮 《法制与社会》2013,(28):117-118
民间法是人们在长期共同生活中自发自生的,共信共行的社会规范。人民调解是一种民间运用自身力量解决自身矛盾的方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民间法与人民调解有着共同的价值取向,是人民调解的重要资源,民间法在人民调解这种民主协商解决民间纠纷的机制中大有用武之地。  相似文献   

8.
本文通过通过对我国国家法与民间法关系的分析与法治实践中国家法与民间法冲突现象的研究,总结了国家法与民间法冲突的主要原因,并从冲突原因入手提出了解决二者冲突,使国家法与民间法形成良性互动的途径。  相似文献   

9.
民间法的限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间法作为社会生活中的一种规则,与国家制定法一样,具有自己的生存限度.民间法具有民族性、地域性、强制性、传承性等鲜明的特点.与此相联系,出于对自然的原初的敬畏与恐惧、社会化了的行为尺度、乡土社会的正义观以及类同于国家法的暴力构成了民间法的效力来源和基础.民间法同样发挥着法的作用,只是与国家制定法在作用的内容、方式、方法、强度和向度上存在着差别.  相似文献   

10.
在中国古代社会,国家法不是全部社会秩序的基础。在国家法所不及和不足的地方,存在着另一种"法律",即所谓的"民间法",表现为诸如家法族规、各种民间性组织制定的规范、村规乡约以及各种风俗习惯等。从历史的角度看,"民间法"成为弥补国家法控制不足的一个重要途径,存在其合理的一面,对我们今天进行法治建设提供一种反思,即法治的实现,除了依据国家正式法律制度外,还要重视其它规则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探求决定国家法律和其它社会规范的行为模式以及文化传统。  相似文献   

11.
法律自身的成长不是孤立的,而是要寻求民间法与国家法的理解和沟通,利用民间法的资源为国家法服务。大理挖色镇作为白族人民聚集地,其民间法的资源较为丰富,长期以来,民间法与国家法同时在他们的婚姻与家庭关系、邻里关系、继承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及共同利益的保护等关系方面得以体现。由于民间法博大精深、文化底蕴较为深厚,使得我国尤其在少数民族中存在民间法与国家法的冲突与整合。  相似文献   

12.
民间法是与国家法相对的一种社会规范,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为其孕育、形成、发展和适用留下了广阔的空间和基础。我国当前处于社会转型时期,法制现代化建设从城市向农村逐步推进过程中必然产生二者的协调和碰撞问题。民间法根植于乡土社会,国家法不可能取代、排除民间法,民众也不会远离民间法。相反,立足于社会现实,立足于民众生活生存,具有普遍性的国家法必须适应各个区域的特殊性、地方文化性,借鉴、吸收当地民间法的有益部分及其运行规律,推动社会关系的稳定与保障。本文以惠安人这一特殊群体的民间法为例,探索族群民间法在法治建设中的意义和功能,借以明了法治国家建设中的国家法与民间法的互补、协调与整合。  相似文献   

13.
在传统理论中,犯罪控制是典型的国家正式力量主导的社会机制,但是这种理论构建下的犯罪控制设置并不一定能够发挥最大的效果,尤其是在少数民族聚居的乡土社区中。通过对云南宁蒗跑马坪乡彝族社区民间禁毒个案为样本进行法律人类学解读,说明国家法外的民间法资源能够并且应当成为少数民族地区犯罪控制的重要力量。  相似文献   

14.
民间法是我国法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资源,我们在强调国家法的重要性的同时,不能忽视民间法的作用。本文试从小农经济、传统法律文化和基层社会对"打官司"的态度方面入手,以西北农村地区为例,探讨民间法存在的社会基础。  相似文献   

15.
国家法与民间法之关系是法律人类学这门交叉学科研究的重点,两者作为维持社会秩序的规范,并非相互矛盾的二元体.本文试在分析相关案例及查阅名家言论的基础上,提出观点:国家法与民间法是法律多元化发展的表现,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并将继续为社会的发展与和谐发挥各自效力.  相似文献   

16.
张祺好 《法学》2018,(2):86-93
近40年来的中国法治建设进程,国家主导的秩序构建无疑是其一个重要特征,民间的秩序建构能力较为有限。"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这一状况发生了重大改变。特别是网约车等各种新业态不断涌现,它们在创造新的商业模式和利益机制的同时,也进行了大量的"软法"生产,这不仅给政府监管体制和秩序带来了一定的困境和风险,也形成了前所未有的"软法"治理秩序,推动着从单一国家建构向国家与民间双向建构的法治转型。我们需要立足创新型国家建设和互联网经济发展,确立国家"硬法"与民间"软法"良性互动的规制机制,推动双向构建的良法善治秩序的形成。  相似文献   

17.
本文通过对民间法与国家法的研究,阐述了两者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运用法律社会学的基本原理与方法,探讨如何看待民间法的地位及与国家法的关系。  相似文献   

18.
法人类学坚持“一切人类社会皆有其法律制度”的理论,打破了在国家结构中探讨权力与秩序的传统研究方法。在无国家的人类群体或与国家联系不甚紧密的底层民众中,由公众授权产生的民间权威是建构社会秩序的重要力量,随着国家政治权力的出现,这种公众权力因受挤压而凸显出由强渐弱的变迁态势,从而使民间社会表现出单一式、双重式和黏合式的秩序重建家园模式。  相似文献   

19.
国家法与民间法二元建构及其互动之思考   总被引:16,自引:1,他引:15  
本文从法、法律厦其与国家的关系入手,指出在国家制定法之外存在另一非国家形态的民间法,并以历史渊源、内容规定、运作方式诸方面比较了国家法与民间法的不同之处。在此基础上,作者认为国家法与民间法的二元建构并不仅仅因为国家法的缺陷和供给不足,更主要的原因还在于两者之间存在着文化上的差异和阻隔,并对如何消除这种差异和阻隔,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和双向对接作了一些尝试性探讨。  相似文献   

20.
我国把以城市社会的交往规则为主导的国家法律体系确定为标准的参照系之后,地方性规则与全国性规则,民间法与国家法的冲突将不可避免。面对冲突。本文论证了两者整合的可能性,并在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多种互动可能性中,提出了整合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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