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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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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网络言论自由是宪法所保障的公民言论自由的一个新的组成部分,它的价值在于交流便捷、促进信息透明化,促进自由、追求真理,深化民主,打击腐败等,但是,网络言论自由对于公民权利和政府的公共管理造成一定的冲击,对网络言论自由的管制应当遵循公共利益原则、最小限制和事后限制原则、衡平原则和明显而且紧急的危险原则。中国目前关于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还不完善,建议制定完善的法律来保障公民的网上言论自由,对现存的法律进行梳理,对于涉及到网络言论自由的规定重新进行界定,依法保障网络安全。  相似文献   

2.
网络表达的民主考量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网络表达具有增进民主和诱致秩序失范的双重属性。一方面,它具有民主塑造功能,对催生公民意识、拓展民主广度、增进民主深度具有启迪意义;另一方面,网络表达在开启言论自由新时代的同时也创造了一个政府治理缺失的公共空间,产生了一些民主性隐忧,它可能引起公共秩序的紊乱、诱发多数暴政并导致政府在网络语境下的行为失态。为实现网络表达的当下治理进而推进有序民主,加强网民自律和完善网络法治成为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3.
公民恰当行使网络言论自由权是现代宪政精神的体现,但是当前网络言论自由权限制的缺位带来了权力滥用的严重后果.如何在保护网络言论自由和多元化的同时对网络言论中的违法现象进行有效的规制,是网络立法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主张网络立法要实现全方位和明晰化,在给出互联网言论规制的原则性指引的同时,更要将网络言论自由与网络言论暴力的界限尽可能地具体化.在实体层面,网络言论自由应以不侵犯法律所保护的正当利益为边界,在形式上则应当结合网络平台的特殊性对禁止性言论作出列举式规定.如此才能为网络言论自由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充分发挥言论自由的积极效应.  相似文献   

4.
胡弘弘  陈毓 《法学家》2007,(3):41-48
短信引发的矛盾冲突实质上是言论自由与政府的冲突.基于政府是公民言论自由的当然对象,政府是公民言论自由的义务主体之一,政府自觉促使公民自觉的实现,自觉是法治政府的素质要求等等原因,"自觉"可谓是法治政府的必须,是尊重和保障公民言论自由的必要.自觉是宽容、自省、自理和积极指引.在责任感的驱使和规则的约束下,政府应自觉承认言论自由存在的意义,自觉克制敌视和恐惧心理,鼓励言论竞争取代压制言论自由,自觉地处理好政府与政府官员、官员私欲与公民权利的关系,自觉为言论自由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5.
《政法学刊》2021,(5):43-52
新时代背景下规制网络失范言论需要刑法的积极应对。对网络失范言论的刑法规制应当首先在规范层面厘定刑法所禁止的失范言论与未禁止的失范言论,在现有的刑法体系中思考网络言论型犯罪的治理思路。在立法层面,对网络失范言论的规制需进一步扩宽治理范围,完善对虚假信息的规制样态,同时也需注重对网络空间言论寻衅滋事司法规则与立法规则的衔接;在司法层面,需坚持言论犯罪治理的谦抑性,注重言论犯罪认定标准的类型化,创新言论犯罪的办案机制。  相似文献   

6.
论言论自由     
随着信息爆炸时代的到来,言论的承载空闻越来越广泛,新闻、报刊、书籍乃至网络信息的随时流动,都使言论的交流变得越来越快,也越来越容易.但正是因为如此,政府对社会言论的管控力度也越来越大.一个文明开放的国家与社会,需要的是更多不同的声音,而不是一种论调.如何保障日益被侵蚀的言论自由,正是本文欲以揭示和探究的目的.本文首先对言论自由重新定义并进行宪法价值分析,然后剖析言论自由在不同空间的界限,最后提出主要通过建立宪法诉讼机制和推动言论自由的相关立法来实现对言论自由的强有力的保护.  相似文献   

7.
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宪法权利,网络言论不再仅仅是一种虚拟空间的存在,而是越来越多地对现实生活产生了积极与消极的影响。在刑法视野下平衡言论犯罪惩治与言论自由保护,从而合理的确定言论自由的刑法边界,对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具有重要意义,而刑事立法有待紧跟时代步伐,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刑事司法应有所不为有所为是实现二者平衡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8.
马静 《法制与社会》2012,(36):230-231
随着网络化的浪潮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和速度席卷全球.网络言论的广泛使用,极大地方便了人类的信息交流和知识传播.但同时,网络也为一些人侵犯他人隐私、传播色情和进行其他网络犯罪提供了渠道.使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在一个新的领域受到无形的威胁.因此,为了规制网络言论自由,本文试从立法、开发商、网民、政府网络言论自由的角度,就政府如何应对网络言论的挑战进行探析.  相似文献   

9.
网络谣言治理体系中存在政府规制和市场机制的界分。我国当前仍以政府规制为主导,忽略市场机制的功能,也缺乏对两者的有效衔接与整合。为了实现保障言论自由和维护社会秩序之间的平衡,市场机制应在网络谣言治理中起基础性作用,政府规制宜在市场机制失灵或突发事件状态下介入。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服务用户、网络服务技术是网络空间的基本构成,与之相对应的互联网行业自律、互联网教育和互联网技术等市场机制有着不同的治理功能和运行逻辑,进而建构起"平台—用户—技术"三位一体的网络谣言治理市场机制。  相似文献   

10.
曹岩 《法制与社会》2013,(7):242-243
网络的快速普及给公众提供了广阔的言论平台,拓宽了信息传播的广度和深度。网络在给人们带来更多表达自由之时,也产生了很多问题,而我国目前仍缺少相关法律对网络言论自由进行有效规制。我们应充分认识网络言论立法的必要性与紧迫性,从立法原则、立法形式、及配套法律等方面借鉴国外网络言论立法经验,完善我国网络言论立法。  相似文献   

11.
居丽卿 《法制与社会》2011,(11):285-286
言论自由作为公民的一种基本权利,对于个人价值的体现、国家民主政治发展具有基础性的意义,自由的言论和开放的思想是社会文明的标尺。本文结合我国言论自由的实践情况进行分析,通过找出我国法律制度对于言论保护不足之处提出一些关于言论保护的思路和看法。  相似文献   

12.
从有害网络言论的社会危害性来看,部分危害严重的网络言论有刑法规制的必要。但必须从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公民言论自由权的保障要求、网络言论的危害程度要求划定其处罚边界。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具有积极意义,但其也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存在着侵犯公民言论自由权的危险,而且其关于网络言论型诽谤罪“情节严重”的细化规定也不尽合理。  相似文献   

13.
因特网与言论自由的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忠 《法学论坛》2002,17(1):13-18
因特网上的内容是言论 ,属于言论自由保护的范畴 ;在因特网上 ,限制言论自由的基础发生了变化 ,限制言论的可行性问题显得极为突出 ;因特网上言论自由的保护应当考虑一国国情 ,加强对网络技术的研究和信息技术人才的培养 ,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14.
《政法学刊》2019,(3):5-9
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导致网络言论自由问题显得日益严峻和突出,如何将网络言论纳入法制的轨道,乃是理论界和实务界亟待解决的课题。一些发达国家这方面的立法相对成熟,颇具比较完备的网络言论自由的保护以及规制体系,这对建立健全我国网络言论的法律规制体系具有不菲的借鉴意义。这就需要探讨美国、德国网络言论自由保护的立法模式,比较分析其相关法律规制的内容和特点,他们立法方面的成功与可取之处,为我国完善网络言论自由法律规制体系提供启示。  相似文献   

15.
论美国商业言论的宪法地位--以宪法第一修正案为中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娟  田雷 《法学评论》2005,23(6):105-112
商业言论一般是指经营者为了获取交易机会而提议进行商业交易的言论。关于商业言论是否属于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保护的言论自由,从上个世纪40年代以来的一系列相关判例来看,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立场大致上经历了从绝对排除到绝对保护再到中等保护的转变。至今,商业言论已经被纳入言论自由的范围,但其受保护的程度仍然弱于政治性言论。商业言论对于市场经济运作和言论自由制度的积极作用是商业言论宪法保护的价值所在。  相似文献   

16.
言论自由和网上诽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互联网的兴起给人们表达意见带来了更为广泛的自由空间 ,同时也增大了非法的、有害的言论的传播机会 ,后者就包括诽谤。我拟就网上的言论自由 (表达自由 )和诽谤的关系作一简要的探讨。诽谤法并不只是一味制裁诽谤 ,而是要寻求言论自由和保护名誉权的平衡。在新闻诽谤纠纷出现之初 ,我国最高法院院长就提出“审理名誉权纠纷 ,既要依法保护公民名誉权 ,又要依法支持舆论监督”的原则 ,作为审判的指导思想 ,与上述精神是一致的。按照“两权”平衡的精神 ,就应当妥善处理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言论引起的诽谤争议。在我国法制中 ,主要有两类言论受…  相似文献   

17.
构建国家防护和社会自律双层犯罪预防网络体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朱沅沅 《政治与法律》2006,46(6):111-117
预防和惩治是人们应对犯罪问题的两种策略的选择,但是两者发生作用的特点和程度是有显著差别的。我们确立预防犯罪在治理犯罪中的主导地位,应重点从犯罪预防手段和犯罪预防主体两个方面实现转变,将预防主体和功能相结合,构建国家和社会,防护和自律的双层网络体系。公众的自律网并非要代替国家的防卫网络,而是弥补刑事政策网的不足,并减轻国家刑事网的压力。因此,这种自律网络的形成应是我国刑事政策的一个新选择。  相似文献   

18.
肖榕 《法学》2012,(5):75-81
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和网络参与平台的不断开发更新,网络言论成为公民参与网络的重要形式并显现出极度繁荣的状态。但与之相伴随的却是网络言论发展中如"网络犯罪"、"网络侵权"、"网络谣言"等诸多隐忧。面对这一情况,公民主要从实现言论自由的角度出发对网络言论持欢迎态度,而公权力则基于"维稳"的需要对网络言论的态度显现出忧虑。应以能否促进公民基本权利的平衡实现和保护为标准,衡量和评价网络言论中存在的问题。应清晰认识到网络言论发展的不可避免和不可遏制,从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角度界定法权,恰当处理好网络言论中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象征性言论作为言论自由实现的方式之一,具有特有的工具性和目的性的双重价值,理应受宪法保护.同时,象征性言论与纯言论和附加言论相比,构成上较为特殊,它同法律所追求的其他价值更易产生冲突.应当设定合理原则以消解这种冲突,并通过限制对其进行保护.  相似文献   

20.
言论自由的法律保护离不开宪法视角,解释宪法需要考虑文本、结构和历史。我国宪法言论自由条款和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既相像又有所不同。美国宪法文本没有规定言论自由应承担的宪法义务,但由最高法院划定言论自由的界限;我国宪法文本规定了言论自由及其界限。美国采用"不得立法"模式,禁止立法剥夺,法院可直接援引宪法;我国采用"经由立法"模式,先将宪法言论自由具体化为法律,然后法院援引法律。美国宪法属于"差别保护",公共言论的保护优于私人言论;我国宪法承认这一区分,但具体化为法律后消除了这一区分。中美两国宪法均承认人民主权,这为我国言论自由条款的重新解释提供了可能。民法和刑法有关言论的规定应予以重新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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