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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并于目前公布了《关于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的实施方案》和《法院领导干部及审判执行岗位法官任职回避指导手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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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着眼于目前律师凭法院关系拉案、司法腐败严重的现状,回顾十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为规范法官律师之间关系而出台的各项政策规定,逐一分析并权衡利弊,并结合从2011年10月以来的调研实例和数据对《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进行分析,最终提出关于涉案法院整体回避制度的理论设想以及其他的合理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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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和检察官之间也应规定任职回避万长红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法官法。检察官法分别对法官之间、检察官之间任职回避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但法官与检察官之间的任职回避却没有规定。笔者认为,法官与检察官之间也同样存在任职回避的问题。第一,规定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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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法》是我国第一部有关法院队伍管理的专门法律,它以立法的形式确认了法官的她位和职责,明确了法官的权利、义务,规定了法官的条件、任免、任职回避、法官的等级,考核、培训、奖惩、工资福利待遇、辞职辞退等各项管理制度和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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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0月,《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确立“推行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选任制度”的改革目标;2000年7月,最高法院颁布《人民法院审判长选任办法(试行)》(下称《选任办法》);2001年3月,国家法官学院举办了首期“审判长培训班”,肖扬院长做重要讲话;2001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法官法》修正案,规定了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旨在提高法院的“门槛”、提高法官的任职条件。国家和最高法院这一系列决策,改变了长期以来用行政管理模式来管理法官的状况,把法官从传统的“干部”队伍中分离出来,建立了法官自己的管理序列和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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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关于“深化法院人事管理改革”,提出了“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和“建立法官员额制”的具体措施。纵观当今法治化较为成熟的国家或地区,都对法官的任职条件进行严格限制,通过法官遴选制度实现了法官精英化,法官数量也较为稳定地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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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爱尔兰法官的选任爱尔兰法律中的《法院及法院人员法案1995》和《法院服务法案》是法官任职的主要依据。《爱尔兰法院法》第35.1条规定:"最高法院、高等法院和其他法院的法官必须根据本法第34条由总统任命。"但该法第13.9条将法官的任命权委任赋予了政府建议权,因此法官任命的实际权力在政府手中。爱尔兰法官的退休年龄是70岁或72岁(最高法院);法官离职的另一原因是因行为不当被弹劾,由议会解除职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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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对曾在法院担任过审判人员,后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作为执业律师在曾任职过的法院担任辩护人或代理人,一些法院根据《法官法》第17条规定,一律决定回避,从而禁止、限制这部分律师执业。笔者认为这种规定、做法过于武断和草率,理论上存在漏洞,实践中负面效应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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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资格制度——比较与借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官资格:统一与分化各国的法官资格制度主要有两种模式,即我国的统一模式和西方国家的分化模式。我国的统一模式。我国法官法第九条、第十条,以及2002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的《关于在部分地方放宽担任法官、检察官学历条件的通知》,对我国法官任职资格作了规定。根据上述规定,我国虽然对法官的任职资格作了一定的区分,但差别并不是很大,尤其是对各级法院法官的任职资格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所以我国的法官资格制度大致可以称为统一模式。西方的分化模式。在西方国家,大多对不同级别法院的法官的任职资格作了区分。如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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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法官回避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官回避制度是指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遇有法律 规定的某种情况时,不再参与该案件审理的制度。回避制度是现代诉讼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 , 是诉讼程序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诉讼程序公正的重要内容。我国三大诉讼法及《人民 法院组织法》对审判人员的回避制度均作了明确规定。 实践证明,严格而有效地执行法官回避制度,对于保证审判权的正确行 使,确保司法公正,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受重实 体轻程序思想的影响,我国理论界对法官回避制度问题的研究不多,在立法上关于回避制度 的规定也不尽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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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新疆自治区高级法院、司法厅、法官协会和律师协会召开联席会议,讨论了《联席会议会商机制规则》、《法官协会、律师协会相互沟通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法官与律师相互监督的规定》和《关于依法规范我区司法诉讼活动的意见》(讨论稿)等四个文件。这是四家单位为落实此前形成的《构建和谐的法官与律师关系座谈会会议纪要》精神,建立会商机制而召开的第一次联席会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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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推进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无疑,法官回避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是司法改革的应有之义。而建立法官地区回避制度又是我国当前法官回避制度改革与完善的关键。 一、建立法官地区回避制度的必要性 所谓法官地区回避,是指为了保证法官依法独立、公正履行职权,避免因裙带关系而形成复杂的关系网,防止其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亲属徇私情、谋私利,甚至利用职权实施职务犯罪活动,而规定其不得在本籍任职的一种制度。法官地区回避作为法官回避制度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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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的法院组织体系中,基层法院的数量是最多的,基层法官的数量也是最多的。而在基层法院审理的各类案件中,民事案件占绝对的多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要求法院对纠纷的处理快审快结,实现公正与效率双赢的愿望强烈,因此,立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是非常重要,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章设5个条文对简易程序作了规定,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又以8个条文对简易程序作了进一步的规定,2003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司法解释(以下简称:简易程序司法解释)条文共34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