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刘莹 《前沿》2003,(6):89-91
经济法在我国是新生事物,争论颇多.有的学者甚至否定经济法的独立存在,认为经济法只不过是民商法、行政法在市场经济下的新发展.本文先从经济法的本质入手,阐明什么是经济法、经济法为了适应人们那些需要应运而生;继而,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价值两层面,论述经济法独立存在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2.
一、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自 1755年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摩莱里在《自然法典》中最早提出“经济法”的概念以来 ,国内外学者先后对经济法的定义、调整对象发表了各种观点。从 2 0世纪 80年代起 ,我国学者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地位也展开了广泛深入的讨论 ,形成综合经济法论、学科经济法论、经济行政法论、纵向经济法论和纵横经济法论等五大法学流派。时至今日 ,相关讨论仍在进行。我们认为 ,现阶段我国经济法有其特定的调整对象 ,即企业组织管理关系、市场管理关系、宏现经济调控关系、社会经济保障关系等。因此 ,经济法是与民商法、行政法…  相似文献   

3.
《人民政坛》2010,(4):36-36
于安在《瞭望新闻周刊》2010年第10期载文《法律体系化趋向判断》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但需要进一步改进。一要体现发展的协调性。中心议题是建立民商法、行政法、社会法和经济法之间的协调关系。  相似文献   

4.
李昌庚 《求索》2007,(6):102-105
通过经济法起源的分析,市场失灵是经济法产生的基础性内因。研究经济法固然要考虑到我国市场不充分、市场失灵不明显的现实国情,但绝不能因此而否定或变异经济法的功能定位及其价值理念,以此混淆经济法与民商法、行政法等部门法学的功能定位区分及其相互协同作用。经济法不仅具有弥补市场失灵的事后救济功能,而且还具有价值导向性功能、前瞻性作用和事先预防作用。我们不能因为我国现实国情而忽视经济法的研究及其具体制度的构建,否则我们只有永远步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之后尘。  相似文献   

5.
在金融刑法领域,刑法过度干预和无为沉默都不具有合理性,都有可能阻碍金融经济的发展。而正确的选择要有适度性,即要符合谦抑原则的基本精神。除非达到不得已的程度,否则,把大量的金融违规行为纳入到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等法律调整的领域,是必然的选择。  相似文献   

6.
经济法、民商法公平观之比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侯学敏 《前沿》2004,(6):149-151
无论在汉语或西方语言中 ,法律都是公平正义的同义语 ,常以法律化身出现的公平无疑是法律的首要价值。所以在经济法和民商法中都体现了对公平价值的追求。本文从两者所追求的公平价值内涵不同 ,价值取向不同及实现公平价值的手段不同来说明经济法与民商法各自所追求的公平价值的特点。  相似文献   

7.
本文从经济法的产生、发展及其独特的调整对象论述了其在法津体系中的地位,并且是独立于民商法之外的独立的法律部门。  相似文献   

8.
刘运新 《前沿》2012,(7):81-83
经济法研究陷入了"市场失灵—国家干预—国家失灵—干预国家"的囚犯困境。作为资源配置机制,计划和市场中分别存在合作成本和交易成本,当计划中的合作成本小于市场中的交易成本时,资源主要采用计划配置,反之,则资源采用市场配置,计划与市场之间存在替代的经济理性。市场宗教化的经济学思潮使中国的社会整体利益正在遭受空前损害,民商法、行政法和刑法等传统法难以有效治理这些损害,经济法通过确立计划和市场的相互替代机制,赋予大众权利而改变违法成本和违法收益之间的比例,可以有效保障社会整体利益而成为传统法的替代性治理机制。  相似文献   

9.
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直接要求在新时代和新发展理念下,经济法应当实现从确认政府经济权力到控制政府经济权力的转变,以更好发挥政府在调节经济中的作用,经济法控权属性由此而生。但是,在理论层面上,仍须廓清经济法控权的理论定位。法治的最关键命题就在于通过法律有效实现权力控制,经济法控权乃是法律控权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法律控权是一个系统化、多方位的运作模式,经济法控权更为关注一般规则在政府与市场关系法律调整中的适用,经济法控权与行政法控权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相似文献   

10.
《创造》2004,(9):64-64
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法学硕士研究生招生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经济法、民商法在职硕士研究生课程班招生  相似文献   

11.
由于政府采购中政府身份的特殊性,导致了形成的社会关系的复杂性。政府采购法所体现的社会关系既包括行政法律关系,又包括民事法律关系,同时还包括经济法意义上的社会关系。本文从政府采购所具有的经济性、公益性和公私兼容等特征出发,结合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属性、经济法的社会利益本位观和经济法调整的对象等方面,对比行政法、民法进行探讨,认为政府采购同时具有经济法属性。  相似文献   

12.
诚信不仅适用于民商法 ,在公法领域也同样适用。宪法中应该坚持诚信原则 ,制定宪法要诚实 ,实施宪法要守信。诚信是刑法的内在道德要求 ,在刑法中通过一系列原则规定、制度设计、罪名安排等得以体现 ,并且刑法通过特有的内容和手段 ,推动诚信在全社会的建立。随着行政法的发展 ,诚信也逐渐成为行政法的一种内在要求。  相似文献   

13.
我国经济制度的变迁是一场以政府为主导、自上而下的变革,在这一变革的过程当中,新生了种种法律问题。涉及到如何确定政府在这场变革的地位。传统的民商法模式已经无法满足现实的需要。民商法进行了一系列的改良,同时也诞生了新的部门法—经济法。二者从不同角度,基于不同分工,内在协调地作用于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14.
经济法学自本世纪初在德国产生以来,已经80年了,然而经济法之边缘即经济法学的研究范围仍很不清晰。经济法与民法、商法、行政法、环境法、劳动法之界限有待进一步廓清。事实上,经济法的边缘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密切相关,如能准确界定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边缘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但遗憾的是,学界对经济法之调整对象,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其中较具代表性的观点有: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民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组织的内外经济关系①;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宏观纵向经济关系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协作关系…  相似文献   

15.
中西方经济法产生发展差异的文化解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谭喜祥 《理论月刊》2007,(11):141-143
中西方经济法在经济背景及启动因素、法律体系形成的路径、生成的民商法秩序基础、社会本位和发展起点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中西方经济法赖以生成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因素的差异,从而决定了中西经济法生成道路的差异。其中,中西方文化的差异是两者差异存在的重要原因,从文化的视角可以从更深的层面审视和解释中西方经济法产生发展道路差异的原因所在。  相似文献   

16.
绵延五千年的中华法系,以其特有的儒家文化的底蕴,独立于世界民族法律之林。特别是“独尊儒术”以来,奠定了“理即法”的思想基础,儒家学说对中国封建社会的民商法经济法更加具有十分重大的影响,不仅决定了其内容和性质,而且决定了法的适用的各方面。因此,我们要探究中国封建社会的民商法经济法的文化内涵,不能不进一步考察儒家学说对其产生的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17.
稿约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是江苏警官学院主办的一份法学和警学期刊,国内统一刊号:CN32-1704/Z,国际标准刊号:ISSN1672-1020,江苏省一级期刊,江苏期刊方阵期刊,全国优秀社科学报。该刊设有"刑事法研究"、"宪法行政法研究"、"民商法研究"、"法学理论研究"、"法史研究"、"社会治安研究"、"犯罪学研究"、"警事学研究"、"侦查学研究"、"警事科技探索"、"警事教育研究"等栏目。"刑事法研究"栏目主要刊发有关刑法、刑法学、刑诉法、刑诉法学、刑事司法、刑事政策等方面的学术文章。"宪法行政法研究"栏目主要刊发有关宪法和行政法(含行政诉讼法)的学术文章。"民商法研究"栏目主要刊发有关民法商法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刑法学者对民间融资的研究主要局限于刑法学科内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等问题,忽略了在整个法治体系内,刑法作为保障法与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前置法的衔接与过渡,导致刑法不得不过度介入民间融资,有沦为扼杀民间金融创新的政策工具之嫌。同时,在民间融资的刑法规制体系中,视野的局限性造成了立法与适用的矛盾与混乱,法律规定的抽象与解释的局限性则使刑法适用有扩大化之势。在民间融资市场合理化的前提下,刑法应当保证其自身体系的逻辑平衡,充分发挥其谦抑本色,与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相关法律,在法治体系内平稳衔接,保障民间融资在阳光下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9.
林树杰 《求索》2011,(1):146-148
代位权制度起源于民法,属于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税收代位权的设立一方面是保全纳税人财产,保障国家税款不流失;另一方面是将税务机关权利的行使置于司法审查之下,以保护纳税人和债务人的权利不受税务机关的侵害。税收代位权的设立平衡了税务机关、纳税人以及债务人三者之间的权利配置,其合法性及合理性可以从民法、经济法和行政法的基本理论上得到证成。税收代位权打破了公法和私法之间的隔阂,验证了在"公私融合"领域需要综合民法、经济法乃至行政法的调整方法,并使之互相协调、互相配合,以达致国家和公民利益的适当平衡及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20.
徐科雷 《前沿》2003,6(10):153-156
以往关于经济法的纷争 ,否定派未能区分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 ,机械地认为经济关系由民商法调整 ,而无产生经济法的必要 ;肯定派虽然认识到了经济关系需要干预的社会现实 ,但却未能从根本上指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只能泛泛而谈一定范围内的经济关系需要干预。本文认为经济法的产生是新的时代条件下法律体系对置经济于控制之下 (包括调整的专业化 )和民主程度提高这两个新任务的回应 ,是突破了公私法二元结构的社会法域下的部门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