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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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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郑雅方 《法制与社会》2012,(35):229-231,236
我国法学职业教育培养业已成为法学高等教育领域颇具现实性的热议论题。而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学职业养成之间并不完善的关系促使我们在反思的同时,考虑他国借鉴。本文力图通过对美国法学职业教育的介绍与分析;尝试从中得到有益于我国法学职业教育的若干启示。  相似文献   

2.
目标是教育的基础性问题,直接决定着教育模式、内容、方法等。所以,法学教育的目标是什么,自然就成为法律教育家思考的共同问题。对此,国内学者提出精英说、职业教育说、通识说与复合说等观点。其中复合说在相当程度上代表了多数学者与官方的看法,即认为“我们法学教育面临三项任务:其一,培养整个法律职业共同体所需要的人才.  相似文献   

3.
人在社会中除了受到法律的约束,更多时候是伦理道德的调整。伦理是客观法,是他律的,道德是主观法,是自律的〔1〕。伦理道德与法律一样也是一种规范,更是法律工作者不可缺少的高层次的"法律"。现代法学教育几乎都是与法律职业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法学教育的目的大都是为了培养法律职业者。法学教育的价值归宿与法律职业伦理关怀,是具有终极意义的法律职业伦理。  相似文献   

4.
我国法学教育偏重知识的传授,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没有形成有机的结合,难以养成法律职业所必备的基本职业素养。法学教育应当包含法律职业教育,注重法律人思维的培养以及法律职业伦理的教育。我国应当选择有别于其他国家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完善法学教育知识体系,改革法学教育方法,实现院校法学教育与专门机构法律职业教育相结合。  相似文献   

5.
随着我国的法学教育不断繁荣,法学教育的培养方式引起了法学界的重视,我国的法学教育有人认为属于通识教育,有人认为应定位于职业教育。笔者认为我国的法学教育既有通识教育的一面,又有职业教育的成分,二者均不可偏废,在此基础之上寻求适合的培养方法。  相似文献   

6.
法治中国建设既需要大批懂经济、懂管理同时又懂法律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又需要大批职业化的法律人才.这不仅给我国法学教育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与机遇,也对我们法学教育如何培养法律人才提出了更为严峻的挑战.高等法学教育不仅要为法律职业培养后备人才,而且还要面向全社会培养法治国家的建设者与管理者,培养各行各业所需要的法律人才.法学教育的职业性具有鲜明的导向性,是一种包含和超越一般素质教育的职业教育.构建以法律职业为目标导向的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必须将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与法律职业技能训练作为本科法学教育的主要内容,实现知识传授与职业能力训练的和谐统一,寻求教师教与学生学的良好互动.  相似文献   

7.
中国的高等法学教育向何处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彬 《中国法律》2009,(1):32-37,89-93
一段时间以来,我国高等法学教育徘徊于“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精英教育”与“大众教育”等定位的争论之中,人们对传承法治理念、传授法学理论、培养法律职业能力的观念与路径鲜有深入研究。其实,无论如何定位,传承法治理念、传授法学理论和培养法律职业能力都是高等法学教育不可或缺的“功课”;我国高等法学教育为人诟病的诸多不足,  相似文献   

8.
在我国大力提倡法治建设的今天,法学教育举足轻重的地位日益突显。然而,在我国这样一片法学教育基础薄弱的大地上,法学教育与社会需要之间还存在巨大的鸿沟。唯有消除这些鸿沟,我们的法学教育才能走上健康的发展道路,本文将从法学德育教育与法学专业教育、法律职业教育与法学基础教育、法学教育国际化与法学教育本土化、法学教育的质量与法学教育的规模等范畴的对比中来揭示当前法学教育的目标:法学德育教育、法律职业教育、法学教育国际化、法学教育质量是新形势下社会对法学教育的重点需求,法学教育必须向这几方面倾斜。  相似文献   

9.
重塑我国法学教育价值观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虽然两大法系国家基于不同的法律传统在法学教育价值观上对理论素养价值观和职业素养价值观各有侧重,但两者总的发展趋势是融合和统一的,即培养兼具理论素养和职业素养为一体的综合人才。而我国目前法学教育存在着价值观模糊的问题。因此,在我国社会法治化进程逐步推进的今天,借鉴国外法学教育的合理因素重塑我国法学教育价值观是我国法学教育发展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10.
法学教育的历史使命与重新定位   总被引:37,自引:0,他引:37  
法律人才的培养取决于法学教育的正确定位和不断创新。应摈弃狭义的法学教育的概念 ,重新界定和建构法学教育的新概念。法律人才培养体制改革的当务之急是 :第一 ,与法律职业部门的教育培训机构共同构建法律职业教育共同体 (如组建国家司法学院和省级司法学院 ) ;第二 ,尽快建立与司法考试制度相适应、相配套的法律职业教育制度和法律职业培训制度 ;第三 ,尽快制定法律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制度 ,组建法律教育专家委员会  相似文献   

11.
实行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创新举措,作为一项新的资格考试制度,既有利于提高法律职业的专业化水平,增强了取得法律职业从业资格的严肃性,也极大地推动了法学教育的改革,直接影响着大学法学教育和法律人才的培养。正确处理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法律职业的关系,真正实现这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这是我们法学教育界亟待解决的迫切问题。  相似文献   

12.
刘用军 《法制与社会》2012,(24):222-224,234
法学专业就业率走低的原因有法治进程和文化背景因素,但主要是我国法学教育的定位、教育模式、专业开设和分类培养出现了问题,简单说,是整个现行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的脱节,法律教育没有遵循法律职业的特性规律进行培养,将法律人才的职业化等同于普通自然科学学科的职业化,遍地开花的法学教育却无法培育出社会真正需要的高端法律人才.法学教育的目标应当确立为精英式职业人才,并在学制,人才分类和教育模式上加以调整,这既是对就业问题的回应,更是法学教育本质的历史使命使然.  相似文献   

13.
培养一名合格的法学本科生应以形成较高的思想素质、法律素质、人文素质为目标。即追求真理、维护正义的崇高理想,崇尚法律、法律至上的坚定信念和认同职业伦理、恪守职业道德的自律精神;具备法律思维能力、法律表达能力和对法律事实的探索能力;广泛的知识背景、工具性技能和人际沟通能力。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比较注重向学生传授法学原理和基于现行规范的法律知识,相对轻视对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操作能力的培养。但是,法律人才的培养,取决于法学教育的正确定位和不断创新。与此同时,建设法治国家,要求法学教育精英化和职业化结合起来。因此,对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必须进行改革与创新。  相似文献   

14.
论法学方法论与中国法学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引言法学方法论涉及到法学本身所具有的使命和法学学科本身的独立性问题,因此一直处于法学研究的核心领域,所以,学者认为:"法理学中最为主要者,厥为法学方法论及法目的学二者。"〔1〕法学方法论在法学中重要性的另一个表现是伟大的法学家均是方法论的践行者,如德国的萨维尼、耶林、拉伦茨等,法国的惹尼、日本的我妻荣等,他们都在此方面做出了巨大贡  相似文献   

15.
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最大不足之处在于教学与实际脱节,毕业生欠缺法律实务能力,由此出现了法学教育成品不能满足社会需求的现象,这是现今法学本科教育的缺陷,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现今的法学教育模式存在明显的问题,忽视社会对法学专业人才的实际要求,造成所培养的人才与社会脱节。而对法学实验室建设的研究就是探讨从法学本科教学模式的角度解决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16.
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给法学教育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和冲击。法学教育在积极的回应中所作的探索和法治发达国家法学教育应对司法考试的经验,值得吸收借鉴。在统一司法考试背景下,构建我国法学教育模式的基本构想是:树立科学理念,坚持通识教育与职业教育的统一;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坚持理论知识与实务训练的有效衔接;改革学制,实现法学教育和司法考试的平稳对接;改革管理体制,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17.
诸多学者对当下大学中的法学教育脱离实践之现象进行了批评.并提出了大学中的法学教育应该进行实践化的转向这一观点。该观点与大学中法学教育的效果和社会需要不相适应有紧密关系,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本文认为,大学中的法学教育不应完全以经验为导向。更应重视法律精神、法律职业道德的培养和法律基本理论的传授。  相似文献   

18.
论法律职业与法学人才培养目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职业的发展与演变,促进了法学教育的形成和发展,而法学教育一开始就担负着促进法律职业的职责,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相互促进。因此,我国在确立法学教育体系时,应理顺与法律职业的关系,改革传统的人才培养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法律职业知识、素养和能力的训练和培养。  相似文献   

19.
美国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养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美国法学教育是普通法传统下三年制研究生层次的职业教育。美国法学院力求教会学生学会在广泛学科领域中进行法律分析、掌握法律技能和理解职业价值。美国法学教育也遭到了各种各样的批评,有人批评法学院是否有效地为学生从事法律职业提供了充分准备。本文对美国法学教育作了概括介绍,分析了美国法学教育面临的挑战,并介绍了对当前的法学教育模式所提出的批评等内容。  相似文献   

20.
理论与实践:围绕法学教育的难题之一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一、案例教学法在中国的兴起 法学教育应当侧重理论还是实践?教学方法以讲座式为主还是以讨论式为主?恐怕再没有什么问题如同这一经久不衰的争论这样能引起法学教育界的如此关注了。 在我国法学教育有了长足发展后,特别是法律制度的突飞猛进之后,法学教育中单调刻板的理论框架和学院式教学法与日益丰富多彩的实践和实用性人才的需求之间的矛盾也愈发突出。不少学者(包括笔者在内)都认为我国的法学教育到了必须进一步深化和改革的关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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