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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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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家的政治理论,包括法、术、势三大方面。商鞅重"法",申不害重"术",慎到重"势",韩非作了批判总结,提出了君、势、法、术相结合的系统理论。势,指君主的权势、权力;法,指由君主统一公布施行的法律、法令;术,指君主的统治术。三者虽有各自相对独立的价值,但"皆帝王之具也",都是君主权力的表现,也是维护君主权力的工具。在法家的价值体系中,"君主"是"神圣"的化身,"权势"是"胜众"的资本,"法制"是治世的法宝,"术数"是御臣的工具。君主处于最高的价值层次,居于主体地位,而作为"帝王之具"的势、法、术则属于较低的价值层次。或者说,君主是"目的性"价值,势、法、术是"工具性"价值。法家价值体系的逻辑结构为:君←势(权)←法←术。  相似文献   

2.
权力需要制约,无论是在具有"君权至上,法自君出"传统的古代中国,还是在具有"民主法治"传统的古代西方国家,都注重对君主(统治者)权力的制约,形成了丰富的君权制约理论。  相似文献   

3.
略论中国古代君权与法律和道德的关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古代自有信史以来即实行君主制 ,甚至是君主专制制度 ,直到 2 0世纪初辛亥革命推翻满清政府 ,君主政体才宣告结束。君权的强大和持久有其深刻的历史和文化根源 ,其中很重要的是获得了法律与道德的支持。君权至上、法自君出是中国古代传统法律的特征之一 ;而理想中的君主又是古圣先贤和道德楷模的化身。因此 ,考察君权的起源、君权的合法性与合理合道德性以及君权与法律和道德三者之间的关系 ,对于加深对中国古代社会和法律文化的认识与理解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4.
本文指出法家提出"以法治国"的观点对于我们今天提倡的法治观念具有重要作用,但两者存在质的差别。法家的"以法治国"虽然强调法律的重要性,但君主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而现如今所提倡的法制、法治则是法律高于一切,无论是谁都必须遵守法律,接受法律的制约。另外,法家尊君重法的思想深深地嵌入了我国人民的脑海深处,对我国政治文化产生了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5.
《现代法学》2017,(2):19-28
于传统法律思想史视阈之研究,道家哲学常被阐释为一种法律虚无主义。然而,其发轫之时于先秦法思想之意义主要在于对传统德礼的解构,及对法家法术的启示。道家抱持超越人文、批判现实的姿态,阐发一套揭露人欲、质疑圣智、否弃仁礼的学说,构成儒家祖述圣王、从周复礼抱负的反动,是法家颠覆传统、变法改革立场的助力。进而,道家的本体道论为法家的"势"论铺垫了哲学基础;道家的无为之治隐含"道生法"的思想路径,为法家的"法"论蓄积了话语资源;道家的辩证柔术为法家的"术"论确立了基本思维。将先秦道家哲学置于"儒法之间"进行审思与诠释,方能洞明道家哲学在先秦法思想史中的特殊地位。  相似文献   

6.
法家的法治思想是中国传统法律思想发展的高峰,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与现代法治思想的一般理论和原则有许多相通的地方。因此,在前哲时贤认识的基础之上,有必要对法家法治思想中有关君权至上与法律至上的问题、君主本位与国家本位的问题、重刑治国与轻刑治国的问题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相似文献   

7.
訾其伦 《法制与社会》2011,(10):279-280
韩非的名实现继承了儒家荀子和前期法家的思想传统,同时受到了名家学者尹文名实观思想的影响.韩非的名、实具有多重含义,但都是围绕君权君术展开的;韩非强调名实相应,提出了检验名实是否相符的参验正名原则,形成7"以实定名"的唯物主义名实观.但韩非的名实观是服务于建立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之政治需要的.  相似文献   

8.
孙季萍 《法学杂志》2012,33(11):47-53
吏治,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重要课题,儒、法、道各家理论对这一问题都有论述。以儒家"伦理学"思路为本,以法家"制度化"措施为用,以道家"无为"的形上哲学为指导,儒、法、道各家理论调和兼融,构建立体的权力监督防范网络,是中国古代吏治的有效经验,值得借鉴。  相似文献   

9.
商鞅是先秦法家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他主张依法治国。公元前361年.秦孝公下令求贤,以变法图强,商鞅投奔秦国,在秦国主持变法,得到了秦孝公的信任,于公元前359-前350年两次进行变法。他的变法涉及政治、经济、思想等各个领域。在变法实践中.发展了先秦法家的理论,提出了明确的实行"法治"的基本要求。(一)"明君治国,不可须臾忘于法"商鞅认为,法律制度的建立,是关系到社会治乱、国家兴亡、政治得失的大事。"夫利下天之事者莫大于治;而治莫康于立君,立君之道莫广于胜法"。①只有建立法制才能立君,立天下。囚此.明君治国,"不…  相似文献   

10.
主张加强封建法制,反对君主越法擅断 丘浚还从立法、司法等各个方面,广泛地论述了法制问题。在他的全部论述中贯穿着一个基本精神:必须遵守封建法制;就是君主也不能徇私枉法。 因为封建法律代表着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所以封建统治阶级在强迫广大人民绝对服从的同时,也要求自已内部的成员知法、守法,甚至君主也不能例外。但是在“法自君出”、皇权高于一切的封建社会,皇帝、权贵们非但在对人民的镇压方面不受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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