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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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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合同僵局中违约方申请解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合同僵局是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合同法不能通过确认违约方享有解除权的方式打破僵局,但有必要通过确认司法解除制度,允许违约方申请司法解除,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法律必须对合同僵局情形下的司法解除条件作出明确规定,以维护诚信和公平原则,并保障交易的效率。打破合同僵局的要件包括:非违约方拒绝解除合同违反了诚信原则,非违约方拒绝解除合同对违约方显失公平,且应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民法典合同编(二审稿)第353条第2款虽然对打破合同僵局作出了大胆的尝试,该规定是我国民法典的大胆创新,但其关于合同司法解除的条件规定得过于严苛,且与打破合同僵局的现实需求并不完全吻合,因此有必要作进一步的完善。  相似文献   

2.
合同解除的疑问与释答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崔建远 《法学》2005,(9):69-77
在风险负担规则不完善的背景下,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作为合同解除的条件可以接受。协议解除在事实上属于合同解除制度的组成部分,只是与违约解除不同。合同撤销和合同解除可以竞合。已经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可以作为解除的对象。在约定的解除条件没有涵盖全部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在未涵盖的领域,法定解除条件仍有其适用余地。违反从给付义务、附随义务,只有在导致合同目的落空的情况下,才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410条关于任意解除合同的规定应当限缩适用。  相似文献   

3.
在民法总则制定后,立法已展开民法分则的编纂工作。合同编的编纂应当协调好与民法总则的相互关系,在我国立法机关决定不再制定独立的债法总则的背景下,合同编应当发挥债法总则的功能。为适应现代社会和经济交易的发展需要,合同编应充分发挥合同法组织经济的功能。在充分吸收司法解释和审判经验的基础上,应当及时清理滞后规则,补充法律漏洞,完善合同订立、履行制度、解除、违约责任和合同解释等制度,明确规定情事变更原则,协调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之间的关系,为制定一部科学的民法典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4.
关于合同解除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合同解除制度是合同制度的重要内容。合同解除既能引起合同关系的溯及、消灭,也是违约的一种救济方式。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是合同解除权发生的原因。在我国的有关合同法的立法中应统一和明确法定解除权发生的原因  相似文献   

5.
略论保险合同的解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保险合同解除是保险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保险合同解除与一般合同解除相比具有解除原因的特殊性、解除后果的不定性及解除权时效的复杂性。应当借鉴日本、韩国等保险法有关规定,完善我国的保险合同解除制度  相似文献   

6.
一、完善合同解除条件的必要性   合同解除制度的产生、发展经历了合同法基本理念从尊奉合同自由到限制合同自由、强调合同正义的巨大转变。在这个转变过程中,合同解除制度已由罗马法上的合同绝对禁止解除发展为现代合同法上的一项基本制度。与此同时,合同解除的条件也从创设到发展并逐步呈现出国际化、科学化的趋势。当今市场经济高度发达,合同法的各项制度都在不断发展,如何使合同解除的条件在立法上规定得更加科学、完善,在司法实践中得到正确有效地执行,已成为完善合同解除制度的核心问题。   合同法是调整市场交易关系的法…  相似文献   

7.
无论是法定解除,还是约定解除,在解除条件成就时,都不会当然导致合同自动解除的法律后果,而是需要有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行使该解除权,合同才能产生解除的法律后果。享有法定或约定解除权的当事人可以以通知方式解除合同。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了解除权行使期限,那么当事人应当在解除期限内行使解除权,该期限不适用中止、中断情形。相对人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相似文献   

8.
《北方法学》2021,(2):16-25
《民法典》中违约方合同解除权的解释依据应定位于第580条。《民法典》第580条所规定的权利名为合同终止实为合同解除,且规定的是当事人的解除权而非法院的司法解除权。该条第2款的目的是打破合同僵局,只有赋予违约方合同解除权才能实现此目的。《民法典》第580条的理论贡献在于其重新界定了合同解除的目的和功能:一是合同解除的功能为"义务解放"而非"惩罚违约方",二是合同解除的目的是破解合同僵局。合同解除理论的重构为违约方合同解除权提供了新的支撑。根据《民法典》第580条的规定,违约方合同解除权的适用条件包括实际履行排除、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以及诉讼或者仲裁程序。  相似文献   

9.
论合同解除     
黄俊 《法制与经济》2010,(16):26-27,29
合同解除是我国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合法有效的合同,既对当事人有严格的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又可以依据《合同法》中的规定解除有效成立的合同。本文从合同解除的概念着手,对法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合同解除的溯及力及合同解除的损害赔偿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针对一些尚存争议的问题,提出了一些见解。  相似文献   

10.
我国现行法规定了10类法定优先购买权,实践中还有大量的政策型优先购买权和约定优先购买权。由于现行法缺乏关于优先购买权的一般性规定,导致不仅各类法定优先购买权欠缺应有的法律规范,政策型优先购买权和约定优先购买权也长期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因此,应当利用我国编纂民法典的机会,通盘考虑和设计优先购买权制度。关于优先购买权制度在民法典中的体系设计,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的民法典存在五种不同的立法模式。我国未来民法典应当参考德国、匈牙利的民法典的做法,在民法典分则编买卖合同一章的特种买卖一节中规定约定优先购买权的一般规则,并明确法定优先购买权原则上应适用关于约定优先购买权的规定。  相似文献   

11.
伍治良 《法律科学》2002,(3):121-128
根本违约规则的形式价值在于限制合同解除权,实质意义在于平衡违约方与非违约方之间的利益及社会利益.我国合同法对根本违约的规定在具体形态上欠周全,部分内容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12.
熊琦 《法学研究》2022,44(1):188-204
著作权合同规则和集体协商所需中介组织的双重缺失,导致我国作者在著作权合同领域面临诸多不公平待遇时处于无法可依的境地。比较法上作者权益保护的制度安排,又因不同国家相关产业力量对比差异而有不同路径。在缺乏本土基本规则支撑的情况下,更符合我国产业特点的解决路径,一方面是根据比较法经验来重新校准作者权益的保护范畴,避免以事后规则直接保障作者收益,通过事前规则增助作者的自治能力;另一方面是运用法教义学的方法从著作权法合同章和民法典合同编两个领域完成对作者权益保护的解释学续造。应将著作权法合同章中规定的许可或转让的权利种类作为合同成立的“必要之点”,要求合同条款明确列举每项权利的使用范围、目的、期限和版税标准。应在区分无偿和有偿的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的基础上,类推适用民法典合同编中合同终止的一般规则和相关有名合同终止权来完成对作者利益保护规则的续造。  相似文献   

13.
陆青 《北方法学》2012,(6):72-86
《合同法》第97条的"恢复原状"属于返还上独立的请求权基础,具有债权效力。依据该条的"恢复原状"主张不当得利返还或所有权返还并无法律依据。解除后实物返还不能时的折价补偿,以及因返还产生的费用均属返还义务而非损害赔偿义务的内容。《合同法》第97条的"赔偿损失"并非因解除而生独立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在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场合,当事人可依据《合同法》第107条主张履行利益的损害赔偿。除行使任意解除权外,当事人原则上只能依据《合同法》第42条的缔约过失责任规范来主张信赖利益损害赔偿。另外,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可以并存。违约金请求权原则上不受合同解除的影响。  相似文献   

14.
如实告知义务是保险法中诚信原则的具体体现。近年,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与如实告知义务有关的保险人拒赔纠纷或投保人骗保案件不减反增。因此,透过这一表象,有必要对我国告知义务制度的合理性、规则的可行性等深层次问题重新进行审视,并对我国立法制度进一步完善建言献计,以期对我国的告知义务制度的合理构建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5.
冉克平 《法律科学》2013,(5):142-150
违约解除后的“恢复原状”意指受领方对原物的返还,属于物权请求权的内容;“采取补救措施”是指在给付物已毁损、灭失或者给付的金钱的情况下受领方对给付物价额的返还,属于不当得利;违约解除后“赔偿损失”的目的并非使合同恢复至合同订立前的状态,而在于填补守约方因相对方的违约行为而受到的损失,因而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理应并存。违约解除之后,担保人应该继续就债务人的价额返还义务与赔偿损失义务承担担保责任,价额返还与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自合同被解除时开始起算。《最高人民法院公报》裁判摘要虽有事实上的拘束力,但其受制于学说的评析与检验。  相似文献   

16.
论中国民事立法中的“中国元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中国最近十余年相继颁行的一系列重要民事法律中,存在诸多有资格被称为是中国元素的民事法律制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关于法定解除权产生条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关于物权变动模式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关于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多样化的规定以及关于多元损失分配机制的规定。民法学界需要在运用体系化思考方法梳理这些制度的基础上,建构起对中国的民事立法、民事司法以及其它民法实践具有解释力的学说体系。  相似文献   

17.
卢谌 《河北法学》2007,25(5):76-80
作为给付障碍的一种特殊形态,一时给付不能应当采取实体法解决进路,而不应当采取诉讼法解决途径.在一时不能期间,债务人的给付义务或者说债权人的履行请求权因抗辩而受到中止,即债务人的给付义务或者说债权人的履行请求权在根本上继续存在.在一时不能的情形,应当采取拟制期间的做法来认定债权人的解除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而不采取不可苛求性之规则.  相似文献   

18.
在承认未出生者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基础上,采用法定解除条件说,对于其利益的保护更为周到.未出生者权利的范围应该包括继承权、接受赠与的权利、健康权和受抚养权等.未出生者的权益受到侵害后,在其出生前,即可就其损害提起损害赔偿的请求.  相似文献   

19.
劳动合同制度的设计与评价。必须要以劳动合同的特殊性为逻辑起点。与民事合同比较,劳动舍同具有主体不平等、内容不完全、功能关系性、形式附合性和利益外部性的特点。《劳动合同法》中,有关劳动合同效力的规定有成功也有不足。  相似文献   

20.
合同的订立是建立合同关系的基础,合同订立的风险防范直接影响到合同的履行以及纠纷的解决。合同订立的风险主要出现在主体、合同形式、订立程序、合同内容等方面,在实务中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订立的风险加以有效的防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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