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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90 毫秒
1.
关于隐性采访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有论者从功利伦理的角度赞同隐性采访,有论者从义务伦理的角度反对隐性采访。有论者从表达自由的角度赞同隐性采访,有论者从保护隐私的角度反对隐性采访,争论颇多。本文将从伦理学和宪法之表达自由与保护隐私的角度,对隐性采访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加以探讨,供学界批判。  相似文献   

2.
伦理学(environmental ethics)或生态伦理学(ecoethics)是当今伦理学的热点之一.有些学者不同意将其划为伦理学的一个分支或应用伦理学,他们认为,环境伦理学蕴含的是一种全新的视域和价值观,它要求将"伦理"扩展到其概念范畴之外,"伦理"原本是用于谈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现在环境伦理学,用来关注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已经与传统的伦理学相距甚远.显然,这样有利于突显环境伦理学的学科地位,强调其在现代社会的思想意义.不过,就严格的学科分类上说,环境伦理学确属伦理学的范围.  相似文献   

3.
宪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规范与事实之间的张力关系,本质上是事实性与有效性之间矛盾运动的过程。根据事实性与有效性之间内在的相互关系,可以把宪法变化分成宪法革命、宪法修改和宪法变迁三种形态,三种变化形态内在规定性和相互关系与宪法的稳定性、权威性和适应性存在着现实和直接的关系。宪法变化形态理论对于实证领域宪法实施的制度创新及宪法价值的实现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4.
伦理学基本问题再认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伦理学界对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有种种不同看法 ,为了推进伦理学理论研究 ,有必要对这一问题加以再认识。如果我们从社会生活的基本问题以及伦理学的研究对象、伦理学的规范体系、伦理学的学科性质等方面加以综合的思考 ,那就必须确认 :现代伦理学只有把道德规范与意志自由的关系问题作为基本问题 ,才能适应当代社会生活的现实需要  相似文献   

5.
宪法释义学是识别宪法专业性与科学性的学术术语,其实质是实现作为法学的宪法学知识的体系化,揭示宪法的意义脉络与法律含义,通过法学论证而非道德与政策论证,保证宪法争议解决于宪法秩序内展开,促进宪法规范变迁与知识增长。它要求在实证宪法材料基础上分析宪法概念,根据不同概念的属性将之区分为内部体系与外部体系,类型与规定功能的宪法概念,型构有机的宪法知识体系。  相似文献   

6.
宪法学界关于宪法实施的内涵众说纷纭,与宪法实施相关的概念很多且相互关系混乱,影响了宪法学的研究,有必要根据宪法文本加以厘清。宪法遵守和宪法执行是我国宪法实施的主要方式,宪法遵守侧重不违宪,宪法执行强调运用宪法来处理具体事情,宪法解释、宪法修改、依宪立法、依宪解释都是宪法执行的形式并各具特色,宪法监督是一种负责违宪审查的特殊的宪法实施方式。  相似文献   

7.
宪法政治哲学以宪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为研究对象。一个完整、科学的宪法政治哲学理论,必须在逻辑上回答"宪法的起点是什么",在本体论上回答"宪法究竟是什么",在认识论上回答"宪法表现为哪些形态",在方法论回答"如何认识宪法"。只有宪法政治哲学与宪法解释学相得益彰,才能搭建完整、科学的宪法学理论体系。  相似文献   

8.
宪法之于宪政以及宪法、宪政、宪法关系间之交互关系,是近年来中国宪法学界广为关注和讨论的问题。宪法为何物,宪政系何义?宪法学界的探讨和认识在不断深化。宪法是民主国家之政治根本组织大法,是法制体系中的最高法与“先行之法”;宪政是民主政治的宪法范式化、是宪法规范下实践中的民主政治运作模式;宪法关系是宪政主体之间依一定的宪法事实,依宪法规定而发生的宪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亦即宪政权利(含“权力”)与宪政义务关系:“法治”系由宪法、宪政派生而来,其基本价值与实证精神系由“宪法关系”实践之所彰显和承载。  相似文献   

9.
宪法价值是宪法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宪法哲学范畴。在宪法哲学体系中,宪法价值的研究占有独特的地位。宪法价值重点研究的是"宪法应该是什么"的问题。宪法价值的基本特征表现在:理性主义与人文精神的统一;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共识性与多元性的统一;历史性与具体性的统一;应然性与必然性的统一;价值相对性与价值绝对性的统一。  相似文献   

10.
堕胎的问题,无论是医学伦理学还是生命伦理学抑或在法学领域内已早有讨论,但对胎儿是否为"人"或"位格之属性"尚未有定论。再者,就胎儿和孕妇关系而言,从"位格"特性之实体性、关系性、目的性分析了作为合二为一的"独立性实体"与"关系性实体"之间的关系,作为"关系实体"的胎儿应受到应有的尊重。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坚持国家利益的立场,限制堕胎行为,对自由堕胎行为进行了规制,但也存在例外情形;美国堕胎案中,最高法院在韦德案秉持的是一种自由主义,堕胎是孕妇的一项宪法所保护的隐私权,而在凯瑟案中最高法院采取了限制堕胎自由,国家为了保护潜在的生命,可以限制堕胎。自此,堕胎自由式微,国家对胎儿有保护义务。  相似文献   

11.
基于风险社会的理论视野,单一的官僚制政府治理带来不可避免的公共管理危机。公民参与式治理是有效应对政府治理失灵风险的一种治理工具,其实质是政府与公民的合作共治,也称之为复合治理。其基本价值是:参与式治理可以规避政府失效,达致和谐的政府治理;有利于实现宪政民主,最大限度地规避或化解社会风险,提高公共管理绩效,实现社会善治。实现参与式治理的路径是:新型的转化性领导的出现、确立政府公务员的代表性公民角色、培育公民参与伦理、实现公民参与的制度化。  相似文献   

12.
宪法学教材建设是宪法学课程教学的重要一环,对于初入法学之门的学习者来说,宪法学教材作为宪法学基础理论研究成果的结晶,是其最直观地了解宪法学基础理论、宪法规范与宪法制度的媒介。选取我国不同时期在宪法学界产生重要影响的两本适用于法学专业本科教学的有代表性的教材为样本,分析我国宪法学教材在宪法学体系的构建、宪法概念的界定、宪法的静态与动态研究等方面的变化,进而探讨宪法学教材建设与宪法学研究二考的关系在于,宪法学教材反映宪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而宪法学研究中出现的问题同样会反映在教材之中。  相似文献   

13.
走进西方宪政的文化历程 ,解悟西方宪政的文化底蕴 ,追寻西方宪政的文化源头 ,对于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宪政国家无疑具有深远意义。其中 ,基督教的性恶论是西方宪政的文化根基 ,契约自由的政治化是西方宪政文化的逻辑起点 ,人本主义的崛起是西方宪政的文化内核 ,而法治文明的近代转型逐步实现了宪政之理想。  相似文献   

14.
"宪法司法化"范畴的出现给学界带来激烈的争论。一方认为,宪法司法化无疑将丰富我国宪法理论,扩大宪法解释,推动宪法实施;另一方认为,宪法司法化与我国的基本制度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冲突。文章认为,要明确对宪法司法化的二元理解。宪法司法化是在宪法实施之下的范畴,它可以分为违宪审查和宪法私法化两个层面。确认宪法司法化是我国宪法实施的必由之路。我们应当遵循宪法司法化的本土内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最高人民法院来分别行使宪法司法化中的违宪审查制度和宪法私法化即宪法诉讼职能。  相似文献   

15.
当代中国宪法学研究仍处于相对薄弱的发展阶段,主要表现就是尚未建立起自足的中国宪法学。因此,中国宪法学研究在社会历史转型时期面临着机遇与挑战,宪法学研究所承载的使命在当下应当主要为宪法学品格的自足独立、宪法学研究的文本回归与宪法的实证化。  相似文献   

16.
宪法概念是法律事实而非社会事实,是制度事实而非自然事实,是规范事实而非生活事实,具体表现为宪法所规范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既可存在于形式宪法中,也可存在于实质宪法中,其中宪法文本是宪法概念最主要的表现形式。如果以社会学或者哲学方法进行研究,宪法文本并非不可以批判,但法学方法的宪法学是对宪法概念进行描述基础上的逻辑分析,并体系化。欲证立中国宪法概念,须以普遍性宪法价值为前提,以中国宪法文本为基础,厘定其法律含义,梳理其传承和变化过程,确立这些宪法概念的当代含义,按照我国宪法理论和法律逻辑使之体系化。这意味着对宪法概念的研究必须回到宪法文本,体系化的宪法学可称为宪法释义学。  相似文献   

17.
违宪审查制度是宪政国家的基本制度之一,是实现宪政的制度保障。随着中国法治进程的向前推进,建立高效的违宪审查制度成为当务之急。但是西方违宪审查模式一方面与中国代议机关至上的基本国情相悖,同时另一方面其自身也存在着难以解决的缺陷。因此,中国违宪审查制度必须围绕代议机关至上这一基本国情,尊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最高地位,走一条务实与创新之路。  相似文献   

18.
依法执政是宪政文明的要求,也是人民共和国共和理想的应有之义。人民共和国内涵着依法执政的宪政要求,并要求通过依法执政实施社会主义宪政。宪政是人类政治文明的优异成果和集中体现,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应有之政。中国法治建设必须走向宪政建设。讲依法执政却不搞宪政不但不合理也不现实。没有宪政的法治是败坏的法治,没有宪政的社会主义离开封建专制只有一步之遥。依法执政,实施和推进宪政建设,不仅是社会主义存在和发展的前提,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9.
宪政权力源自“人民”,“人民”观决定着宪政的航向。中国究政史上“臣民”观向“人民”观的转变标示出中国宪政的发展历程。清末立宪固守专制的“臣民”观,宪政改革失败。中国资产阶级宪政时期确立了资产阶级“人民”观,推动了社会发展,但“人民”仍不自由平等。中国无产阶级践行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人民”观,依靠“人民”实现了民族独立,进行社会主义宪政建设,最广大“人民”实现了自由平等。社会主义宪政时期,无产阶级“人民”观发展为阶层“人民”观,“人民”成为公平正义的载体。最广大“人民”是社会主义宪政的目的,“人民”观的创新对社会主义宪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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