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以贝卡利亚为代表的刑事古典学派采用严格规则主义 ,确定了绝对罪刑法定主义原则 ,即以立法权限制司法权 ,法官没有任何权力创制、解释和修改法律 ,也没有任何的自由裁量权。以菲利为代表的刑事实证学派确定的是相对罪刑法定主义原则 ,即主张扩大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贬低成文法典的意义。这两大派别的斗争 ,不仅在不同国度和不同时期反映出不同的特点 ,而且还将一直持续下去。  相似文献   

2.
刑事法官在审理案件时由于对刑法条文理解不一致,导致的判决结果不一致,直接影响法律的统一和权威,并造成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不平等对待。刑事法官在适用刑法时唯有掌握科学的解释方法和路径,才能有效解决这个问题。在解释刑法时掌握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应成为刑事法官的职业技能之一。从刑法解释权的性质、刑法解释领域的特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等角度可以得出刑事法官解释刑法的一些基本的理念和规则。  相似文献   

3.
牟华  王宁 《山东审判》2005,21(6):58-60
近年来,在司法领域特别是刑事司法领域,出现了许多新型、疑难案件,在学界与司法机关、学者与法官之间引发了很多争论。对于法官来说,面对有争议的案件,不论是等待司法解释的出台,还是依靠上级法院的答复,或是依据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作出裁决,都可归结为是法官对法律的解释问题。因此,转变传统观念,正确界定裁判解释,确立正确的法律解释观,突破束缚法官进行法律适用的瓶颈,对于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一、对我国法律解释概念的考察近年来,我国法学理论界关于法律解释的研究十分活跃,但就法律解释的概念似乎尚未形成通说。按照张志铭教授在其《…  相似文献   

4.
刑法应当客观解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刑法理论发展史上,围绕着刑法解释的目标,一直存在着主观解释和客观解释的纠葛以及形形色色的折中观点:一、主观解释说。刑法的主观解释理论认为,刑法解释的目标就在于探求立法者在制定刑法时的真实立法原意,该种解释理论又被称为立法原意说。主观解释理论是刑事古典学派的主张,又由于刑事古典学派内部存在着前期旧派和后期旧派的分野,在刑法解释的学说史上就先后出现了旧主观说和新主观说。  相似文献   

5.
法官在解读司法解释时,不仅要注意其"授人以鱼"的一面,还应关注其"授人以渔"的另一面。本文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为样本,对不确定概念的具体化、体系化思维和体系解释、法律漏洞的填补和法律续造等三种法律方法在刑法领域的适用以及对刑事法官的借鉴意义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6.
贝卡利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中写道 :刑事法官根本没有解释刑事法律的权利 ,因为他们不是立法者。①但法官对法律进行解释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也正是这种解释在抽象的法律条文与具体的法律适用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 ,赋予法以生命力。现在的问题已不再是是否应有司法解释 ,而是司法解释到底发挥什么作用。要真正完成司法解释的准确定位 ,我以为应追溯到其源头 ,搞清到底为什么要进行司法解释。  一、关于刑法司法解释的含义在分析刑法司法解释的成因之前 ,有必要弄清它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一 )法律解释与解释法律有学者认为 :解释法律…  相似文献   

7.
法官解释是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法官对法律规定的理解、分析与说明。西方人认为没有法官解释就没有法律适用。然而,对法官解释的认可有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而且,在肯定法官解释存在的基础上,如何解释亦存在派别之争。当今的派别主要有德沃金的无需造法的法官解释、波斯纳的超越成文法的解释以及哈特的调和式法官解释。这三种有代表性的观点从不同角度对法官解释进行了有价值的探讨,对我国法制建设具有参考意义。  相似文献   

8.
李永升  陈婕 《海峡法学》2011,(1):103-110
在赋予法官刑事自由裁量权的同时必须对之予以控制,这已经成为共识。为达致刑事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合理与衡平,很有必要对法官刑事自由裁量权从实体控制的角度进行深层次探究。对法官刑事自由裁量权的实体控制包括认定事实及法律适用中的控制两个方面。在认定事实中的控制上,主要涉及的是自由心证和刑事推定的问题;法律适用中的控制则可以从定罪及量刑两个层面进行把握。  相似文献   

9.
刑法解释可分为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正式解释又可分为规范性刑法解释和适用性刑法解释;非正式解释又可分为刑法学理解释与刑法任意解释;规范性刑法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对刑法条文作出的具有普遍法律效力的解释,分为刑法立法解释和刑法司法解释.适用性刑法解释,即法官在刑事司法活动中,依法行使刑事司法权,结合具体案件针对刑法条文作出的对相对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  相似文献   

10.
刑事裁量权是立法理论与实践的重大问题,刑事裁量是每个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和结果,刑事裁量来源于刑事裁量权。长期以来,我国学者对刑事裁量权作了一些探讨,对我国立法、司法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学者在论及这个问题时,无一例外地套用英美法系的自由裁量权名称,且在涵义方面存在一定混乱。因此,有必要提出恰当的名称,并对其涵义进行甄别。《牛津法律大辞典》解释,所谓自由裁量权,是指(法官)酌情作出决定的权力,并且这种决定在当时情况下应当是正义、公正、正确和合理的。法律常常授予法官以权力或责任,使其在某种情况下可以…  相似文献   

11.
在审理案件时,对法律进行解释,一直是德国、法国等成文法国家法官的应有职责。早期法官对法律的解释仅限于根据法律所建立的概念体系,进行逻辑推演,追求立法者本意;到了19世纪,以耶林为首的学者们对上述观念进行批判,在20世纪形成了占主导地位的“自由法运动”,认为法官不再是“自动售货机”,成文法必然存在漏洞,除成文法外,尚有活的法律存在,法律解释须做目的考量和利益衡量,法官可以“造法”。〔1〕我国一直以来对法官解释法律的问题或持否定态度,或者避而不谈,但司法实践中法官对法律进行解释却又是必然的,这就使现有对法官解释法律的态…  相似文献   

12.
姚勇  刘瑞刚 《法制与社会》2010,(24):146-146
法律局限性的存在和法律价值之间的冲突,使法官实际上拥有决定案件结果是什么的权力,刑事自由裁量权的合理使用对当事人利益的维护是至关重要的。本文通过分析法官刑事自由裁量权进行制约的必要性,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使刑事自由裁量权在合理范围内行使。  相似文献   

13.
论审判领域法律解释权的垄断对法官之影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王菊英 《河北法学》2002,20(2):157-160
法律解释应是法官个人的行为 ,而我国司法解释体制将审判领域的法律解释权垄断于最高人民法院 ,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将法律解释从法律适用中剥离 ,不承认法官对法律的解释。这不符合司法审判过程中法律解释与法律适用不可分离的客观要求 ,对我国高素质法官职业群体的形成与发展也会有负面影响。最高人民法院下放对个案的法律解释权 ,承认法官的法律解释是可能的 ,也是现代法治的要求。  相似文献   

14.
边缘刑事案件中的法官解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解释刑法是刑事法官的职业技术,而处于犯罪圈边上、界于罪与非罪之间的边缘刑事案件则是刑事法官展示其解释才华的主要舞台。在此类案件的裁判中,技术性刑法解释方法所起作用甚小,法官们更重要的活动是进行价值判断和利益衡量。价值判断要求法官平衡自由与秩序,以公正规制功利;利益衡量则要求法官按照位阶优先保护重大法益,并尽可能少损害在后法益。  相似文献   

15.
法官刑事自由裁量权是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权能贯穿于刑事司法的全过程。它直接影响到法律适用的最终结果,关系人民的切身利益。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和法治的进步完善,必须从理论上承认法官享有一定的刑事自由裁量权并加以严格的约束和限制。本文首先介绍了刑事自由裁量权的概念和特征,围绕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行使原则、行使不当产生的负效应以及如何对刑事自由裁量权进行法律规制为论点,阐述自己观点,以期能正确地把握和认识刑事自由裁量权。  相似文献   

16.
在司法过程中,所有的裁判都始于解释也终于解释,法律规范的大部分是法院在裁判中找到的。而做出这一裁判的主体正是法官本人。法官的判决书,是法律适用的最明显体现,是法律精神的最终产出。本文试从法律解释的对象和立场,法律解释的适用中的法官个人的独立价值判断,法律解释的填补功能与造法性,法律解释答案所存在的非唯一性,来分析法官的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17.
法官自由裁量权是指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规定有缺陷的情况下,法官不违背立法的原则和精神,根据公平、正义和合理性原则,对案件酌情做出决定的权力。本文试从刑事方面的角度诠释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内涵、价值和在司法实践中的体现,重点对法官刑事自由裁量权的运行设计了框架结构,以期对进一步研究法官自由权及其规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8.
魏柏峰 《法制与社会》2010,(24):151-151
可以说每一部法律规范都具有抽象性和概括性,且刑事法当中还保留了一些立法者授权司法者填补的"空白",如抢劫的其他方式等。特定时期制定的法律规范具有一定社会历史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对刑事法语言的理解也可能发生相应的变化,所以刑事法官必须在独立思考、尊重现实、有利于解决疑难案件、发展刑事法理论、促进刑事法治进步的角度对刑事法进行必要的解释。  相似文献   

19.
法官在审判实践中是成为机械地运用法律的法匠,还是通过解释法律、发现法律的方法而创造性地适用法律,亦或是法官自我创设可适用的法律和规则?特别是在法律存在漏洞的情况下。法官如何正确适用法律来公正裁判,是一个非常值得探究的课题。作为这起“民间讼师索酬案”的主审法官,本文作者在审理此案过程中,对如何理解、适用和解释法律有自己的理解,并作出了判断。希望本文能使广大法官对法律解释方法有进一步的感性认识。  相似文献   

20.
张波  黄渝景 《法治研究》2010,(10):81-85
法官在适用刑法处理具体案件时对刑法条文的规定进行解释是一种事实性存在,这种解释在罪刑法定原则的框架内进行是现代刑事法治的基本要求。对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解不同,决定了法官解释刑法条文的基本立场和实践效果不同。形式罪刑法定原则脱离生活实际,割裂了法条文字与承载的价值的关系,奉法律条文的文字形式为圭臬,其实践后果常表现为机械司法、恶法亦法;实质罪刑法定原则将刑法的正义价值推向极致.主张法官根据个案的需要,依据正义的观念适用刑法,因此不可避免地会导致法律虚无主义:辨证罪刑法定原则认为,刑法适用解释应当以刑法的正义价值为统帅和导向,在法律文字可能的字面含义内最大限度地寻求正义的实现。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