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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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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浅谈我国无效婚姻宣告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无效婚姻,即违反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无效婚姻制度,是规定无效婚姻的构成原因、认定、宣告程序及法律后果,调整无效婚姻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制度,是一个国家婚姻家庭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1980年婚姻法虽然规定了结婚的必备条件、禁止条件和结婚应履行的法定程序等,但却未设立无效婚姻的宣告制度。2001年4月28日在《婚姻法》的修正案中,对无效婚姻宣告制度有所涉及。笔者就在司法实践中经常见到的无效婚姻的问题,对无效婚姻宣告制度谈一些自己的认识。  相似文献   

2.
无效婚姻是2001年修订《婚姻法》新增设的一项制度。在教学的过程中,笔者发现学生们对以下问题常常弄不清楚,在此,我把它们陈列出来,作一个分析,便于学生掌握,也可供教师备课时作参考。一、什么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是指建立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违反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不履行法定的结婚登记程序而建立的婚姻关系。这种婚姻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二、无效婚姻包括哪几种依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关于结婚的条件和程序的规定,可以把无效婚姻分为下列类型:1.包办及买卖婚姻,就是违反婚姻自主原则的无效婚姻。2.早婚,就是男女双方或一方…  相似文献   

3.
曾琼  ;何文燕 《求索》2008,(2):149-151
我国在2001年的婚姻法修正案中正式确立了婚姻无效制度,并对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效力、财产、子女及时效等问题做出了规定,反映了新的制度设计理念,这是我国婚姻立法的一大进步。但作为我国婚姻立法中一项新的制度,不仅自身仍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而且还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应的程序制度。  相似文献   

4.
李老师:在转型经济社会的变革时期,我国社会性别关系中还存在许多问题,您能否就如何构建一个新型的社会性别关系谈谈自己的看法吗? 刘 佳 去年关于婚姻法的修改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中央电视台及报刊,特别是《中国妇女报》均以专版就婚姻法修改中所涉及到的一些具体问题展开了广泛的讨论。在大众及决策者中对婚姻法的修改均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其中,有关重婚、家庭暴力、无效婚姻、离婚赔偿、多种夫妻财产制度等均形成了社会关注的热点。这一方面反映了我国立法过程的民主进步,同时也反映出了社会各界对婚姻所引起的一系列问…  相似文献   

5.
婚姻契约视角下我国婚姻法的缺陷与建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新新  刘洁 《求索》2010,(3):161-163
本文从现代婚姻契约本质的角度出发,分析我国2001年婚姻法在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离婚损害赔偿、探望权、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中的不足,提出完善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制度,健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设立亲权制度,改善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度,以及增加保护第三人合法权益规定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刘余香 《求索》2011,(4):154-156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是我国新《婚姻法》增设的一个重要内容,但其在范围设置、宣告无效或请求撤销的程序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缺陷,影响了该制度的贯彻实施。建议缩小无效婚姻的种类,扩大可撤销婚姻的范围;调整婚姻无效或撤销的请求权人,将宣告婚姻无效或撤销的机关限定为人民法院,并进一步明确适用程序;尊重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既成事实,加强对其子女利益的保护,增设婚姻无效责任主体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7.
郝艳梅 《前沿》2001,(10):98-101
无效婚制度是新修订的《婚姻法》新增设的一项制度 ,是婚姻立法上的重大进步 ,使我国的婚姻制度进一步完善。但仔细研读 ,却不难发现 ,无效婚与可撤销婚在立法上存在先天的不足——其核心缺乏婚姻法应有的人文关怀精神。从无效婚与可撤销婚的划分 ;法律后果 (效力 ) ;无效婚与可撤销婚管辖权角度 ,评析立法上存在的缺陷  相似文献   

8.
时代与社会发展进程中,中国社会生活中的婚姻家庭关系也渐趋复杂,为有效规制现代婚姻关系,更新婚姻法之规定势在必行。从婚姻效力制度设计来看,年初《民法典》的正式生效,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对于当代婚姻无效要件多元化趋势的适应。在延续《婚姻法》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并行二元架构的基础上,《民法典》新增无过错方可撤销婚姻的隐瞒重大疾病情形,从而实现对无过错当事人的权益保障。然而,隐瞒犯罪记录情形可否作为婚姻撤销之依据,在过往的立法中却并未获得过多关注。本文拟就隐瞒犯罪记录为切入点,论述无过错当事人在意思表示瑕疵情形下撤销婚姻的合理性与正当性。  相似文献   

9.
曾晓梅 《前沿》2002,1(5):79-81
《婚姻法》中增设的法律制度反映了其伦理性和人本性的本质特点。忠实义务、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制度的设立填补了立法空白。  相似文献   

10.
盘仙妹 《当代广西》2007,(17):53-53
婚姻是一个人最重要的社会关系,所以任何一份履历表上都会有婚姻状况一栏。婚姻是家庭的核心,家庭是婚姻的纽带。认识《婚姻法》,遵从《婚姻法》,依靠《婚姻法》,就成为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相似文献   

11.
夫妻财产制度是我国《婚姻法》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现行的夫妻财产制度规定了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 ,法定财产制作为约定财产制的补充。但《婚姻法》对于夫妻财产制度的规定仍存在着不明确的缺陷 ,建议将夫妻婚后所得共同制作为夫妻法定财产制 ,明确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 ,进一步完善夫妻财产约定制。  相似文献   

12.
在我国特殊的国情和社会背景下,《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是符合民众的期待和《婚姻法》的伦理价值的,主要表现在:赠与行为具有人身专属性;基于我国婚姻家庭伦理的特殊考量;与夫妻债务制度设计密切相关。解释(三)第7条在一定程度上架空了解释(二)第22条,但对于两个条文的适用仍然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解释(二)侧重以时间为标准认定赠与财产的归属,而解释(三)更侧重将赠与财产的来源作为财产归属的认定标准,因而都具有适用的空间。不能武断地认为解释(三)第7条使解释(二)第22条归于无效,而应当将二者结合起来适用。  相似文献   

13.
正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正式颁布70周年。为纪念《婚姻法》实施70周年,展示70年来我国婚姻家庭制度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历史性变化,展现广大群众追求幸福婚姻、美满家庭的生动实践和历史画面,激发全社会追求幸福婚姻、美满家庭、和谐社会、富强国家的内生动力,现面向全社会开展纪念《婚姻法》实施70周年主题征文活动。  相似文献   

14.
新修订的《婚姻法》规定了无效婚姻制度的基本内容,并对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作出了界定。为此,我们必须明确无效婚姻与可撤消婚姻的区分标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宣告婚姻无效的机关应仅限于人民法院,并适应单一的诉讼程序。同时,无效婚姻与可撤消婚姻的法律后果应当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15.
在现代社会中 ,身份关系渐趋弱化 ,财产关系日益增强。夫妻财产关系是夫妻关系的重要内容 ,夫妻间的财产关系是否平等是衡量夫妻地位是否平等的重要标志。研析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对正确处理夫妻财产关系 ,保护公民的财产所有权 ,实现家庭的经济职能 ,稳定家庭、防止纠纷都大有益处。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以下简称《婚姻法》)是 1 980年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制订的 ,受当时条件的制约 ,有关夫妻财产制度的内容非常简略 ,在某些内容的规定上甚至是一片空白。该法忽略了财产在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中的重要…  相似文献   

16.
马剑 《中国保安》2004,(6):26-28
《婚姻法》是所有法规中与人们生活联系最密切的一个。无论是谁,一生总要经历一次婚姻,而它往往会决定人一生的幸福。如何让你的婚姻更有保障,如何处理好你的婚姻问题,是每一个“墙”内、“墙”外的人所关心的话题。从2001年新的《婚姻法》修订、颁布开始,一直到去年新出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哪怕是其中“微小”的变化,都会引起人们的关注。新《婚姻法》在修订中对于家庭暴力的解决、“包二奶”的惩罚、事实婚姻的效力以及婚前婚后财产的认定等一系列问题的解决,无不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而对于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中关于强制性婚检及介绍信取消的是与非,仍是现在的人们常常谈论的话题。如何理解这些新的法律法规中的新措施,如何更好地履行夫妻间的权利与义务,编者希望通过以下几遍文章,给人们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17.
改革开放后,苗族的婚姻习惯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随着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等制度在苗族地区的深入,苗族的婚姻习惯也受之影响,那些不利于自身发展的习惯被简化了,但云南苗民至今还保留着一些具有民族特色的婚姻习惯。尽管部分这些习惯与我国现行《婚姻法》基本原则存在冲突却依然被保留着。法律尊重少数民族婚姻习惯与《婚姻法》的施行之间的矛盾仍然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而我国《宪法》和《立法法》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苗族地区变通实施我国《婚姻法》提供了法律基础,列宁关于处理民族问题的论断也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相似文献   

18.
读者秦女士问:结婚以后,是否夫妻二人的全部收入都是家庭共同财产? 答:2001年4月28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第17-19条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相似文献   

19.
编辑同志:2002年4月份,我妻子田某诉我无效婚姻纠纷一案,被法院判决宣告我俩婚姻无效,理由是我妻子从结婚到起诉仍未达到法定婚龄。我不愿意“离婚”,就向法院提出上诉,可法院的工作人员告诉我,像我这种情况不能再上诉。请问:婚姻被法院确认无效后,我还能再上诉吗?赵云赵云读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的,另…  相似文献   

20.
《婚姻法》修正案实施的喜与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妇运》2003,(6):26-27
时值《婚姻法》修正案颁布实施二周年。《婚姻法》修正案施行的怎样了,山西省妇联于2002年9月至11月在全省11个市(地)围绕《婚姻法》修正案实施情况组织了专项调查。一年多来,《婚姻法》修正案的贯彻实施,充分显示了其巨大的权威性、适用性和普遍性,在保护婚姻和家庭,维护公民特别是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上,收到了良好的成效。所喜有六。一、通过对《婚姻法》修正案的广泛宣传,被调查的人群对于“重婚”、“家庭暴力”、“夫妻共同财产”、“损害赔偿”均有一定的认知程度,在农村达到40%,在城市达到75%以上,这说明《婚姻法》修正案正逐步深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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