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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医学杂志》2006,(6)
<正>中山大学基础医学院法医学系的前身是华南医学院法医学科,始建于1953年,至今走过了53年的历程。1979年开始面向全国招收法医学本科生、法医学硕士研究生,1984年成立中山医科大学法医学系,1985年成为国家教委批准的第一批法医学博士学位授权点,1999年开始接收法医学博士后人员;2000年成为广东省重点学科;2004年被评为广东省名牌专业;2006年我系法医病理学课程被评为中山大学和广东省精品课程。我系是我国现代法医学的发源地之一,目前,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综合实力居于国内同行前列。我系拥有多位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老一辈法医学专家祝家镇教授主编了全国统编教材《法医病理学》第一、二版,曾任全国法医学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郭景元教授主编了全国医疗系统编教材《法医学》及国内现代法医学第一部专著《实用法医学》等多部专著,曾任教育部全国法医学专业教材编审委员会副主任;全国法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兼教材组主任;中国法医学会法医物证学专业委员会主任。竞花兰教授主编了《法医病理学立体化教材》纸质文本及建立配套学习网站;另主编《法医探索性实验教材》;现任中国法医学会法医病理学科组副主任、广东省法医学会副理事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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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法医学是研究和解决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的一门学科。法医现场学是运用法医学、物证技术学、社会学、心理学和其他相关学科理论和方法,研究杀人、伤害、性侵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造成人员伤亡的现场,分析案(事)件发生发展的过程,为相关案(事)件的处理及案件的审理提供科学证据的一门学科~([1])。随着万立华教授主编的《法医现场学》专著的出版,使得法医现场勘验和分析等工作逐渐理论化、系统化,笔者认为法医现场学应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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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梅筠教授,1926年生于浙江省黄岩市.1952年上海第一医学院医学系毕业.1953年7月参加卫生部主办的法医学高级师资培训班结业后被分配至原四川医学院.吴梅筠教授与吴家馼教授一起正式开创了法医学教学、科研和检验工作.1983年建立法医学教研室,任教研室主任.1986年成立法医学系,任法医物证教研室主任,是华西医科大学法医学系和四川省法医学会的创始人之一.1980 1982年赴美国,进修免疫血液学.1984年6月12月赴澳大利亚合作进行计划生育科研.1985年1月作为国家教委组织的法医学教育考察团成员兼翻译赴美国考察.1990、1991年曾两次赴日本参加第一届国际法科学进展学术会议及日本第75届法医学学术年会,并在大会上作学术报告.吴梅筠教授现为华西医科大学法医学系教授,硕士、博士导师,省级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昆明医学院客座教授,国家教委"法医学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医学会理事、中国法医学会法医物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四川省法医学常务理事及法医物证检验委员会主任委员、四川省法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医学杂志>副主编及英文编审、<华西医科大学学报>及<中国输血杂志>编委.1991年享受国家特殊津贴.吴梅筠教授长期从事病理学和法医学的教学、科研及检案工作,为中国法医学事业,特别是华西科大学法医学系的建设、学科的发展和人才培养作出了巨大贡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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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在法医学教学中的应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医学是一门需要大量实践基础的应用性学科,因为其自身的特殊属性,要求学生必须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在法医学的课上教授过程中为了能使学生们更好的理解相关侦破手段及技术应用,多媒体教学方式成为法医理论教学过程中重要的手段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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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将1993年至2002年间十年来受理的,经法医学鉴定及现场勘查综合分析确定为他杀并且已破获的418例案件进行了研究,着重对法医学鉴定在破案中发挥了作用的案例进行总结和分析,报道如下。1统计资料1.1资料的来源某区公安分局1993年至2002年十年间受理尸检案件1298例,经法医学鉴定及现场勘查综合分析确定为他杀的案件有485例,已经破获的案件418例(破案率达86.2%),死者总数为438人,犯罪分子总数为424人,其中通过法医现场勘察、尸体检验、物证检验以及现场分析等方法破获152起案件,占所有已破命案的36.4%。1.2年度发、破凶杀案件统计(见表1)2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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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几,法医学家.我国现代法医学的奠基人.字百渊,1897年生于福建闽候.幼时读书于外祖父家的私塾,后随父至北京.1922年,于北京医学专门学校毕业后,留校学习病理学.时缺科学的法医学检验,乃赴德国攻法医学为期四年,毕业于毕兹堡大学,得医学博士学位.回国后于北平大学医学院创办法医学科,从事教学,检案和研究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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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死因分析及参与度问题是法医病理鉴定实践中的难点,值得深入研究和讨论。《法医学死因分析及其参与度划分规范的探讨》一文作者思维活跃,设想将损伤原因和死亡原因及其参与度、死亡原因与死亡方式等问题统一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本编辑部请有关专家审阅此文后认为,该文章作者的某些观点新颖、独到,但也有部分观点存在商榷之处。如死亡诱因能否归类至死亡原因?根本死因的参与度是否必然大于50%?死亡原因与死亡方式之间是否存在必然的联系?欢迎广大法医工作者就上述问题进一步探讨和研究,以完善和指导法医死亡学的理论与鉴定实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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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医学杂志》2010,(1)
中国法医学会定于2010年3月上旬召开“第八次全国法医学术交流会”。这是近10年来中国法医学领域最大规模的全国学术交流活动。会议交流内容涵盖法医病理学、法医损伤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法医毒物学、法医人类学、司法精神病学以及其它相关或交叉学科。会议将以大会演讲、分会场发言以及分组讨论等形式,展示和交流近年来法医学在科学研究、教学实践、现场勘验、司法鉴定、标准化建设、继续教育等领域中的成果、经验和体会。这次会议是中国法医学会为广大法庭科学工作者相互沟通与交流的搭建平台,也是为促进学科发展建言献策的渠道。欢迎论文作者、全国法医工作人员及相关工作者踊跃参会。现将相关事项通如下:会议日期:2010年3月2~6日(3月2日报到)。会议地点:海南会议费:中国法医学会会员1350元/人;非会员15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请有意参会者通过电话、传真、电子信箱报名(姓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手机)、邮编)报名电话:010-63495531 010-66269520传真:010-63495531电子信箱:fyxh6626@sina.com通讯地址:北京市3817信箱中国法医学会邮编:100038关于召开第八次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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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我国现行的司法体制下,法医工作者主要在司法系统内的机构执业。正是由于这种职业属性,决定了实践中对于被鉴定人损伤程度的判定高度依赖医院的相关资料。倘若遇到临床抢救记录描述含糊或者表述不清的病历资料,就可能对伤情判定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然而笔者通过在美国访学期间对相关领域资料的收集,发现美国司法体制下的法医临床学实践与我国有较大差异。在美国,从事法医学工作的专业人员是独立于司法系统的第三方。同时,美国法律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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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对20例海洛因滥用相关死亡案例进行回顾性分析,为相关案例的法医学鉴定提供参考依据。方法对20例海洛因相关死亡案例死者的一般情况、毒品使用方式、死亡原因、法医学检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总结案例的死亡原因及法医病理学改变。结果本组案例死者多为青壮年,男性多于女性。组织病理学检验为非特异性改变。死亡原因包括海洛因使用(或泄露)后急性中毒死亡(13例,占65%)、滥用海洛因后继发性疾病(3例,占15%)、吸食海洛因致吸入性窒息(2例,占10%)及戒断综合征导致死亡(2例,占10%)四种。结论海洛因滥用相关死亡者的法医学鉴定,需在全面系统的尸体检验基础上,结合实验室对死者体内海洛因及代谢产物的定性、定量分析,综合案情资料、现场勘验情况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