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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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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限责任公司隐名出资涉及到隐名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隐名出资人与公司以及隐名出资人与第三人之间不同的法律关系,容易引发隐名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的股权权益归属纠纷、隐名出资人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名义股东股权处分行为效力纠纷以及出资瑕疵责任纠纷,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公司法解释(三)》总结了司法实践中的经验,对有限责任公司隐名出资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规定,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依据《公司法解释(三)》对隐名股东资格确认及存在隐名出资情况下的第三人利益保护问题进行了解析,并对如何在司法实践中理解和适用《公司法解释(三)》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解释。  相似文献   

2.
2011年施行的《公司法》解释(三))为我国商事审判提供了新的法律渊源,该司法解释第十八条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除名制度做出了原则性规定。本文试图通过对青岛太平洋奥特莱斯公司与股东章某的股东资格纠纷案(首例股东除名之争)的分析,从团体法的视角分析股东除名规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相似文献   

3.
1.2011年1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法释〔2011〕3号3.自2011年2月16日起施行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设立、出资、股权确认等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第一条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  相似文献   

4.
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的征求意见稿出来后,学界就掀起了对其讨论的热潮。征求稿主要在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设立、出资等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上作出相应规定。本文主要从征求意见稿的四个方面规定来探讨在发起人、出资责任以及股东资格等方面的认识。  相似文献   

5.
编辑提示:新公司法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先后颁行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之(一)、(二)、(三),对具体适用公司法的相关问题加以明确。但目  相似文献   

6.
张双根 《法学家》2014,(2):61-77
隐名出资在我国远未形成系统理论,《公司法解释(三)》(法释[2011]3号)的相关规定不乏矛盾甚至错误之处。对隐名出资现象,本文尝试进行类型化归纳,探讨隐名出资合同构造自由的边界,尤其与现行公司法制度间的协调,主张隐名出资的法律性质是实际出资人的间接参股,其背后的合同有信托型与合伙型两种形式,进而在此前提下,分析隐名出资所牵涉的各方面关系的具体内容。  相似文献   

7.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对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认定作了规定,这是公司法的重大发展,是对实务难题的有效解决。但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认定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仅凭一条司法解释难以解决,本文结合《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进行分析,旨在探析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认定问题。  相似文献   

8.
程旭丹  赵伟 《人民司法》2021,(8):102-107
【裁判要旨】民商事审判中对股东相应行为是否属于抽逃出资需以侵权行为四要件为框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相关规定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三)》]第12条有关抽逃出资的典型列举+兜底规定,采取与认定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相同的举证责任分配路径进行判定。  相似文献   

9.
邓彬 《法制与社会》2014,(7):112+118-112,118
有限责任公司隐名股东作为一种特殊的投资方式,在满足市场经济主体获得利益需求的同时,又保护自己的身份不被外界知晓,隐名股东从公司法的颁布到现在已经走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的风雨历程。对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和作用。但是出台的公司法解释三并没有从跟本上解决隐名股东资格认定的纠纷,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解释(三)》没有对其身份给予确切认定,其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中的一份子在法律地位中仍处于一个比较不明确地位。在现实实践过程中,由于隐名股东法律资格无法认定,往往具有不利性。这种现象引起了法律学术各界的关注,但是尚未达成共识,这个问题仍有学术研究和探讨的空间。有限责任公司资格认定的相关投资领域相关纠纷也显著增多。通过对江苏省南京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南京市经济开发区内的南京大贺传媒有限公司、南京圣和药业有限公司、南京熊猫电子有限公司等相关公司企业,对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相关单位,对社会不同群体关于有限责任公司隐名股东资格认定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实地调研,以期能够给这一问题提供一些素材。  相似文献   

10.
关于公司成立之后,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责任承担,我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存在不明确之处,值得进一步探讨。《公司法》第28条、第31条和第84条、第94条的规定,均涉及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责任,但存在体系上不一致及逻辑上的不严密之处,其中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应当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的规定殊值质疑。显然,股东出资义务之性质是股东因违反出资义务而承担违约责任的理论基础。从公司设立协议、公司章程、公司法人性等方面对股东出资义务的性质进行分析,可以得出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应当向公司而非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的结论。  相似文献   

11.
《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法释[2014]2号)(以下简称《解释三》)认为名义股东不是真正的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他人属于无权处分,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名义股东确属公司法上的合法股东,对其名下的股份拥有处分权,并非无权处分。本文对此初步探析,并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2.
实践中,股东作为出资者,经验资成立公司后又抽逃出资的情况极为普遍,而当前的公司法及其相关解释都没有对股东抽逃出资应当承担何种民事责任问题做出具体规定,这就导致了各地法院对同一类型案件裁判结果大相径庭情况的出现。本文对股东抽逃出资后承担何种民事责任问题进行了探讨和分析,认为抽逃出资股东应对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对其他诚信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对公司债权人在其抽逃出资范围内与公司承担一般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13.
公司法是解决投资问题的法律,其首要立法目的是维护股东权益。投资人出资是其享受股权权益、承担股权责任的基础。有关公司法诉讼中涉及股东资格的案件很多,大多与出资问题有关。探讨股东出资问题有利于解决股东资格认定。  相似文献   

14.
廖勇  孙有强 《河北法学》2005,23(12):60-63
与发达国家或地区关于股东等公司出资人违反出资义务法律责任的规定相比,我国《公司法》对违反出资义务的法律责任规定存在很大的缺陷。分析违反出资义务的各种表现,考察、比较我国及发达国家(地区)的法律规定,就如何完善《公司法》中有关违反出资义务的法律责任规定,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5.
公司法是解决投资问题的法律,其首要立法目的是维护股东权益。投资人出资是其享受股权权益、承担股权责任的基础。有关公司法诉讼中涉及股东资格的案件很多,大多与出资问题有关。探讨股东出资问题有利于解决股东资格认定。  相似文献   

16.
资本制度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其对于实现保护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的公司法宗旨具有重要的作用。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实行了注册资本的分期缴纳制度,无疑会增加对公司股东出资瑕疵的监控程度和处理难度,对此《公司法》也增加了股东出资瑕疵民事责任的规定,并增加了司法程序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7.
已故股东的股份归属问题研究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马强 《法学杂志》2001,22(2):44-46
公司法对死亡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的归属问题没有规定 ,审判实践中对此问题的处理也并不一致 ,作者认为 :死亡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份属于死者的遗产 ,其遗产继承的性质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的转让。  相似文献   

18.
我国法律并没有禁止隐名出资,2011年颁布的《公司法解释(三)》创设性地对隐名出资在实务中所出现的突出性问题予以规范,但并没有为隐名出资人的法律地位定性提供一个统一标准,从而出现了司法实践在碰到具体情况往往需要具体分析进行价值抉择。笔者探寻性地从显名出资人与隐名出资人订立的协议出发,在双方对收益分配与权利归属的约定基础上,试图为司法实践具体确认双方之间法律关系提供一些参考。  相似文献   

19.
股东失权的制度价值及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的制度设计,股东资格的取得并不以股东实质性地缴纳出资为要件,股东即使未缴纳出资仍享有股东权利如表决权和管理权等。未出资的股东滥用这些权利将对公司利益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对已出资的股东亦不公平。股东失权是对未出资的股东经过必要的催缴程序之后直接剥夺其股东资格的制度,在美国、日本和韩国等国家的公司法中都有类似的规定。针对当前我国股东出资问题上的困境,我国公司法未来有必要引进该制度。  相似文献   

20.
<正>一、问题的提出我国《公司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该法第64条又针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连带责任情形作了专门的规定。由此,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通过成文法的形式确立这一制度是我国《公司法》的首创,无论是英美法中的揭开公司面纱制度,〔1〕还是德国法中的责任直索制度,〔2〕都是通过一系列判例确立起来的。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为我国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提供了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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