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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1 毫秒
1.
转让定价,已经成为现代跨境公司为达到国际避税目的所实施的重要措施。转让定价不仅有其固有的概念,亦存在特有的规制原则,本文阐述了转让定价的两大调整方法(传统价格法和比较利润法)和新发展的预约定价安排制度,并且比较三者在实际操作层面的优势与缺陷,进而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了简要的评析,提出具体适用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新《企业所得税法》中的一般反避税条款作为弥补法律漏洞的、具有一般防范性的、兜底性的条款,可以网罗其他的那些无法归在转让定价、避税地、资本弱化等具体反避税条款中但又构成需要法律规制的避税行为。但是一般反避税条款在具体实施中的缺点也显而易见。由于我国目前的税收执法水平、税收执法队伍素质、税收司法审理等,一般反避税条款的实施面临着诸多现实问题。在对一般反避税条款进行评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提出进一步完善一般反避税条款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运用转移定价避税是跨国公司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一个重要手段,对此行为进行法律控制是维护国家利益的内在要求,也是各国税收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从对转移定价行为的概念出发,审视转移定价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影响以及我国外资转移定价的特点,进而提出我国转移定价税制的问题及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4.
预约定价制度是近些年来国际上兴起的用以解决跨国关联企业间转移定价的一种新型制度。本文主要介绍了预约定价制度的概念、核心以及预约定价制度的优越性等问题,并对完善我国预约定价制度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5.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国际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我国外资企业的避税行为已成为我国税务管理当局面临的棘手问题之一,引起了我国政府与有关部门的极大重视与关注,避税与反避税的探讨对我国政府和有关部门已刻不容缓。本文就我国外资企业避税行为的现状、原因及反避税措施等进行有关的法律浅析。  相似文献   

6.
程宇 《政治与法律》2003,(3):97-101
与传统的转让定价调整相比,预约定价安排具有改“事后调整”为“事先约定”的特点以及避免双重征税的优势,因此有必要通过法律手段予以有效确立。这种确立体现在两个层面上:第一个层面为缔约国之间双重征税协定中对预约定价安排的规定,即将预约定价安排明确约定在国际双重征税协定的相互协商程序条款中,并明确具体程序以在缔约国之间顺利启动预约定价安排;第二个层面为国内立法对实施预约定价安排的规定,应包含对预约定价安排适用条件和具体程序的规定。  相似文献   

7.
赵磊 《法学杂志》2016,(2):131-140
税法实践中以股权转让形式进行资产交易的行为很常见.这种行为一般以排除税法适用、规避特定税种纳税义务为目的,利用股权转让税制的漏洞进行非常规的法律安排,造成国家税款大量流失.税务机关对这种税收规避行为的态度不明确、处理不一致,根源是对股权式资产转让法律实质的评价争议很大,造成反避税立法迟迟不能出台.当前税收法定已成为财税体制机制改革的基本遵循,从立法层面对这种经济行为进行约束成为当务之急.一般反避税、股权交易、公司人格否认税收立法能够直接解决这一问题,同时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立法协调机制也需重新审视并完善.  相似文献   

8.
哈书菊 《河北法学》2003,21(6):135-138
面对WTO规则给中国涉外税法带来的冲击、网络贸易给税收执行带来的新课题、立法对于转让定价的外延设定过小、对避税行为缺乏法律制约等因素的存在,从多视角对我国涉外税收政策面临的严峻挑战进行评析,进而对如何调整我国涉外税收立法价值取向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9.
《现代法学》2016,(2):137-148
国际税基的划分是国际税收秩序的核心问题,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普遍应用以及无形资产在企业全球价值链中权重的提升给传统的国际税基划分规则带来了挑战。独立交易原则作为传统的转让定价调整原则从倚重价格比较转向利润比较,公式分配法开始从国内实践酝酿走向区域范围内的国际实践,预约定价安排在无形资产转让定价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运用。在无形资产转让定价调整规则的选择和考量上,国家税基利益无疑是各国关注的重点。在确立无形资产转让定价国际规则时,必须以建立完善的无形资产估价规则为前提,并对发展中国家的现实需求和困难给予特别考虑。中国应从维护本国税基利益、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税收秩序出发,努力推动联合国在国际税收规则制定中的作用;在参与目前OECD主导的无形资产转让定价规则的确立过程中,坚持以经济关联和价值创造原则为指导,强调市场溢价、成本节约等因素对无形资产价值形成的贡献;同时建立完善的无形资产转让定价规则,为更好地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维护我国税基利益提供国内法基础。  相似文献   

10.
关联企业实施转让定价行为危害我国经济发展,《企业所得税法》对其作出规定。本文从关联企业的概念和界定,以及转让定价的概念、形式和危害方面进行探讨,并系统分析了新税法中对于转让定价行为的规制措施。  相似文献   

11.
预约定价安排(APA)作为一种新的特别纳税调整方法已经在我国开始适用,但在适用的过程中,由于对纳税人一方的权利保障还不完善,致使只有少量的跨国企业与税务机关签订了预约定价协议.本文针对这一问题,通过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2.
本文在介绍预约定价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目前预约定价制度的现状,从五个方面说明了存在的较为突出的问题,并就完善对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3.
本文通过对美国及国际上转移定价制度的阐述,重点分析了ALP、预约定价协议(advance pricing agreement,APA)等制度,以期对我国相关制度的完善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4.
企业避税的类型多种多样,且企业避税对国家财政税收具有危害性,因而企业反避税工作是十分必要的。我国应加快关于企业反避税立法的体系化,提高企业避税的成本,同时加强事后调整,不断提高和完善我国的企业反避税工作。  相似文献   

15.
《现代法学》2018,(2):157-168
建立国际统一的转让定价文档规则,构筑政府间涉税信息共享机制,以此打击大型跨国企业集团的避税行为,是BEPS第13项行动计划的核心目标。转让定价文档规则建立在纳税人让渡部分隐私权之上,在协助税务机关应对转让定价带来的BEPS问题的同时,无疑也增加了企业的合规成本和商业信息泄露的风险。作为一种纳税人协力义务,规则的形式合法性应得到充分肯认,理应为纳税人积极遵守。考虑到协力义务的有限性,仍有必要以比例原则为工具探寻规则的合理限度,从而限制税务机关权力的恣意扩张。在国际税法规则向国内硬法转化的过程中,此种基于制度本身正当性的思考尤为重要,以寻得国家财政增益与纳税人财产减益之间的适度平衡。  相似文献   

16.
任中涛 《法制与社会》2014,(22):274-275
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之下,跨国公司成为世界上主流的企业形式,而实现战略计划和企业盈利最大化仍然是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要目标。基于更好地配置资源、规避赋税、逃避东道国的管制这一目的,以实现盈利最大化,转移定价成为了当下多数跨国公司进行国际避税的重要手段。在对转移定价进行充分描述之后,本文试图分析现行通用的转移定价方式,希望能够借此评析引起人们的重视从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7.
刘勇 《法制与社会》2011,(4):105-106
预约定价安排(APA)作为一种新的特别纳税调整方法已经在我国开始适用,但在适用的过程中,由于对纳税人一方的权利保障还不完善,致使只有少量的跨国企业与税务机关签订了预约定价协议。本文针对这一问题,通过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8.
我国的转让定价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立法角度和执法层面,立法的层级需要提高,内容需要细化,执法人员的素质需要提高,执法力度需要加强。发达国家的转让定价税制虽然千差万别,但其共同点也是非常明显的,主要表现在它们的转让定价税制可操作性非常强,预先定价协定的方式用的比较多,特别是本身非常复杂的无形资产与内部劳务的转让定价的方法与相应的法规规定得非常细,极大地方便了执法人员的操作,而我国在这一领地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在具体地执行方面都无甚作为。典型国家的转让定价税制对我国相应制度的启示在于:首先我国需要细化各项规定以增强其可操作性;其次,我国要制定罚则以增加跨国公司滥用转让定价的违法成本;最后要积极推进预先定价协定制度的运用。  相似文献   

19.
叶莉娜 《时代法学》2013,11(2):94-103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跨国纳税人的避税行为日益频繁,反避税立法成为国际税法和国内税法的共同任务。美国是世界上最早进行反避税立法的国家,其中,其受控外国公司立法,是世界上第一个CFC规则,已经成为其他国家相关立法的模板。由于越来越多的跨国纳税人利用递延纳税进行避税,CFC规则价值凸显,其在美国反避税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也日趋重要,具体规则也日趋严厉。尽管美国CFC规则也面临一定的冲突和挑战,其反避税价值仍然值得我们深入研究。近年来我国也面临严峻的反避税任务,对美国反避税相关立法进行研究,对中国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0.
日本于2001年修改商法时新增了新股预约权制度。2014年,对自2005年起从日本商法中独立出来的公司法进行了最大篇幅的修改,修改时,亦对作为公司法重要制度的新股预约权制度予以完善,新股预约权由此得到新的较大发展,在定价机制、发行程序、转让和变更、权利的取得和消灭等方面形成了比较成熟的运行机制。在商事实务中,该制度已在股票期权、融资、反敌意收购、并购等多个方面展现出明显的优势,但该制度具有的灵活性等特点,使得该制度在实践中存在被滥用的情况,为此,日本近年来构造出相对完善的措施对权利滥用予以救济,也因此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案例。新股预约权制度对满足我国企业对新型股权、股票制度的需求亦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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