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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21 毫秒
1.
当前,网络虚拟财产经济价值攀升,市场交易活跃,但由于管理缺失和法律滞后,侵犯虚拟财产案件频发.我国法律(尤其是刑法)对于保护虚拟财产的规定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导致侵犯虚拟财产行为无法得到有效规制.文章认为,可以用刑法规制严重侵犯虚拟财产的行为,通过采取立法和出台相关司法解释等措施将虚拟财产纳入刑法的保护范围.  相似文献   

2.
随着信息网络产业的迅猛发展,侵犯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不断涌现,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同时也侵犯了刑法法益,而我国法律在网络虚拟财产定性和行为规制方面还处于空白状态,因此,对网络虚拟财产进行刑法保护非常必要。对于网络虚拟财产刑法保护的路径,需要国家从立法成本、效率和效果等方面综合考虑作出慎重选择。  相似文献   

3.
随着网络游戏产业的迅速发展,因虚拟财产发生的纠纷也日益增多,对于虚拟财产所引发的社会关系争议急需相关法律加以规制。目前我国对虚拟财产的保护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各种保护手段中,刑法的保护手段应该作为重要手段之一。文章阐述了虚拟财产刑法保护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了构建虚拟财产刑法保护的立法建议,从而使广大的网络游戏玩家的合法权益能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进而使我国的网络游戏产业能得到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相似文献   

4.
虚拟财产具有物权属性,目前对盗窃虚拟财产的行为适用侵犯通信自由罪、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规制存在诸多弊端,应通过界定网络虚拟财产法律属性,选择适用的罪名。同时,针对在规制盗窃虚拟财产犯罪方面出现的难题,"两高院"可以出台司法解释,扩大解释盗窃罪的犯罪对象,将虚拟财产纳入其中予以适用。  相似文献   

5.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虚拟财产”已与现实的生活建立起越来越紧密的联系。随着网络行业行为的规范化和网络技术的飞快发展,许多公民在这个虚拟世界生活、工作和游戏,一个巨大的新兴产业已经形成,同时暴露出的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矛盾也越来越激化。如何保护网络虚拟财产在法律上还是一个盲点;由此导致的社会问题也随之而来。本文通过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性质进行一系列分析,然后对网络虚拟财产进行刑法上的分析讨论,并对如何规制网络虚拟财产进行刑法上的论述,本文能对虚拟财产的立法完善起到参考作用。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催收非法债务罪”,积极规制“涉黑涉恶”的非法讨债行为,是将“软暴力”纳入刑法规制范围的又一例证,有利于完善刑法规制体系,消减“以刑制罪”的实务倾向。同时,该罪的刑法体系定位再次阐明我国刑法中的财产犯罪是以“法律—经济财产说”为理论基础,占有不是刑法所要保护的法益,而是一种隐性构成要件要素,唯有法秩序所承认的经济利益才可能成为财产犯罪的行为对象。原则上,民法不予保护的债务刑法亦不予保护,以维护法秩序的统一与内在平衡。  相似文献   

7.
张数 《前沿》2006,(2):138-140
随着网络游戏的迅速发展,因虚拟财产交易而发生的纠纷日益增多,虚拟财产的交易安全急需法律保护,用法律规制虚拟财产的交易,对交易者和整个网游业都有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本文拟对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问题作出探讨。  相似文献   

8.
随着网络科技的日新月异,互联网为人类社会生活开辟了一个崭新的生存世界——网络虚拟空间,同时催生了一种新型资产——网络虚拟财产。它在改变人类社会生活方式的同时,也给既有的法律规制带来了极大的冲击。现阶段,我国尚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对"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予以界定,"虚拟财产"法律规制属于真空地段。本文拟通过对侵犯虚拟财产个案论证分析,探析我国抢劫虚拟财产刑事责任认定的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9.
人工智能无论是作为主体还是工具,新形势下法律都还是空白。著作权刑法保护也进入新的阶段,不再局限"营利为目的"的侵犯著作权犯罪的行为标准,扩大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并打击入侵人工智能系统破坏其学习能力的行为,使人工智能机器这类具有财产属性和人身属性的特殊主体得以保护。而人工智能的创作物也具有人身属性和产品财产属性,人工智能著作权需要双重的刑法保护。  相似文献   

10.
随着隐私权的“入典”,民法对隐私权的保护已相对完备,但刑法在隐私权的保护上却稍显乏力。作为保障法,刑法有必要在隐私权的保护上作出相应跟进,将严重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行为入刑。“偷拍裙底”严重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当前的法律规定已不足规制该行为,因此,有必要以增设新罪的方式动用刑法对该行为进行规制。具体的立法设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之后增设“未经同意拍摄他人私密部位、私密活动罪”“未经同意公开他人私密照片、视频罪”作为《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一。  相似文献   

11.
随着网络游戏用户规模的增加,网络游戏市场欣欣向荣的同时,非法获取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也屡见不鲜。在刑法该如何保护网络虚拟财产这一问题上,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倾向于将非法获取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认定为盗窃罪。但这一刑法保护路径存在诸多问题。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利属性是债权,债权这一财产性利益不是盗窃罪的行为对象;即便窃取财产性利益可以构成盗窃罪,网络虚拟财产也不属于盗窃罪中的财产性利益。将网络虚拟财产认定为无体物,盗窃罪说同样存在无法解决的缺陷。  相似文献   

12.
被人控制支配的无形能量是一种与传统观念中的财产既相区别又有共同点的财产,由于法律的滞后性,我国刑法并未明文规定其为刑法保护的对象,所以盗窃无形能量的行为在理论界就出现了争论,在司法实践中则难以理解和把握。一些国家或地区的刑法从坚决坚持有体说到接受电能作为财产,再到接受所有的无形能量作为财产,其立法经验告诉我们,刑法上的财产有一个从有形到无形,从有体到无体的发展过程。从法律规定和国外的立法状况看,无形能量具备刑法上的财产属性,应当纳入刑法财产罪的规制范围。  相似文献   

13.
虚拟财产,拿什么保护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笑看风云’被盗,小心接触!”这是一名游戏玩家在网络游戏《完美世界》里的留言。对他们来说,最大的悲哀莫过于此:在网络世界里,你纵然是所向无敌的顶级英雄,也无力保护身上的装备和账号等虚拟财产不受侵犯。由于我国现行法律还没有把虚拟财产纳入保护的范围,因此很难对盗取虚拟财产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破坏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全民所有的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以及其它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我国刑法的这一犯罪概念,揭示了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即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相似文献   

15.
我国现行刑法关于专利权的刑事保护唯一的假冒专利罪,已不能满足专利权刑事保护的需要。扩大假冒专利罪的规制范围或者将冒充专利行为纳入假冒专利罪中是不适宜的。鉴于侵犯发明专利权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建议增设非法实施专利罪罪名予以刑法规制,以完善我国的专利权刑事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6.
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以互联网为媒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问题日益严峻.通过对168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二审案件的实证研究发现,当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刑法规制正面临着保护法益界定不清、法律适用偏差、量刑不适当等诸多问题.未来应从事前预防入手,明确法益保护立场,规范该罪的定罪量刑活动,优化刑罚适用,实现法律条文与司法实践的有效衔接,更好地构建起个人信息保护框架.  相似文献   

17.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微型话筒、针孔摄像机、可拍照手机等录音、摄像设备的不断普及,私自录音、摄像行为层出不穷,严重威胁到公民的隐私权。然而,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隐私权的规定尚不完善,有关私自录音、摄像行为侵犯隐私权的立法严重不足。我国应在法律层面明确公民的隐私权,并在民法、刑法中对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行为予以规制。同时,加强行政管理,对录音、摄像设备实行严格的市场管理,提高公民个人防护意识,以保护个人隐私权。  相似文献   

18.
随着国际互连网的发展,虚拟财产的定位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虚拟财产的本质属性是电子数据,但是它与现实社会发生联系时又具有了财产属性和法律属性。侵犯虚拟财产要受到民法的制裁,危害性严重的还构成犯罪。但是对于侵犯虚拟财产的取证、价值衡量和精神损害赔偿问题还需要立法的完善。  相似文献   

19.
虚拟财产没有价值,也不是劳动创造的,而是商家不当敛财、巧取豪夺的一个圈套.虚拟财产与真实财产的交易违背价值规律和价值交换规则,扰乱金融秩序,严重违反金融法.如果保护虚拟财产,将盗窃虚拟财产行为犯罪化,不但遏制不了虚拟财产盗窃案,反而会适得其反,引发更多这样的案件.并且会诱导更多的青少年和社会精英加入游戏队伍,造成人才的巨大浪费,还会使国家金融体系遭受重创,引发通货膨胀.因而,法律不是应当促进虚拟财产,而是应当限制虚拟财产;不是应当把盗窃虚拟财产行为犯罪化,而是应当把虚拟财产与真实财产的兑换行为犯罪化.  相似文献   

20.
我国市场经济深入发展,侵犯社会信用制度的犯罪不断出现,其表现形式呈现出新型化和多样化的趋势。我国现行刑法应增设普通背信罪,运用法律对背信行为进行规制和防范,以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和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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