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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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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骨灰盒丢失,殡仪馆应负何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6年5月3日,俞秀英等六人将装有其亲属陈训忠骨灰的骨灰盒一只,寄存于三明市殡仪馆,寄存期为5年,三明市殡仪馆收取寄存费360元,并发给骨灰寄存证一本。2001年4月8日,俞秀英等六原告前往三明市殡仪馆欲领取骨灰盒时,发现骨灰盒已丢失。三明市殡仪馆多方寻找,并于2001年4月17日在三明广播电视报上刊登遗失公告,经多方寻找,仍未找到。之后,双方因对损失赔偿额协商未果,俞秀英等六人遂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俞秀英等六人将其亲属的骨灰盒寄存在三明市殡仪馆,双方形成了保管合同法律关系,三明市殡仪馆来尽保管义务将寄存的骨灰盒丢失,应将所收取的保管费退还并赔偿六原告骨灰盒损失;三明市殡仪馆将六原告亲属的骨灰丢失,引起六原告所享有的对逝去父母伦理感情这一特殊的人格利益的损害,已构成对六原告人格利益的侵权,造成了六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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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成本只有几十元的骨灰盒,可以卖到三四千元甚至更多,一个墓穴动辄就要上万元甚至十几万元,殡葬行业利润高达300%.是什么原因导致"天价墓地"的出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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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凡 《检察风云》2002,(10):56-57
兄长领走骨灰盒 1996年4月,70岁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退休医务工作者保瑞霖重症在身,即将走完人生的最后旅程,她的小儿子江苏南通市公务员李晓明闻讯,深夜启程,赶往常州,但保瑞霖已处在弥留之际,她断断续续地留下了遗言:“我死后,你们要把你们父亲的骨灰从涟水拿回来,同我合葬在常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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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少女上班四天离奇死亡,殡仪馆未经签字火化引爆怪案众所周知,殡仪馆火化死者遗体必须经过家属的签字方可执行,然而湖北省大悟县却发生了一起离奇的案件。黄齐友是湖北省大悟县东新乡两河村六组人,2000年5月,其女儿黄芳霞在大悟县棉纺厂上班后不到4天却离奇死亡。黄齐友感到女儿死得不明不白。为弄清女儿的死因,正要请法医鉴定,可大悟县殡葬所未经家属签字,就匆匆把遗体火化了。由于遗体被火化,告状没有证据,女儿死亡的真相至今还被蒙在鼓里。含冤上访两年无果后,黄齐友于2002年5月15日一纸诉状将大悟县殡仪馆告上法庭,索赔10万元。7月1 5同大悟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但还没有一个判决结果。据了解,殡仪馆未经签字而火化遗体并导致遗体  相似文献   

5.
编辑同志:刘某因感情不合经法院判决与吴某离婚,二人在财产分割上存在严重分歧。后刘某要求复婚,吴某不同意。为达到复婚的目的,并报复吴某,1998年8月的一天,刘某到吴家祖坟地,掘开吴父亲的墓,将骨灰盒盗走并藏匿,后骨灰盒被追回返还失主。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了盗窃、侮辱尸体罪,而对于盗窃、侮辱骨灰的行为如何处理却缺乏明确规定。盗窃骨灰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在司法实践中主要存在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此种行为不构成犯罪。主要理由是: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了盗窃、侮辱尸体罪,所谓尸体是指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躯体。按照这一界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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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父亲前不久突然病故,他遗有一笔3万元的存款。当我持父亲的遗体火化证明和我与父亲系父子关系的证明去银行支取上述存款时,银行以手续不全为由拒绝。请问:我该如何支取已故父亲留下的存款?刘新楚读者:1980年11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下发的《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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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葛佩芳打电话质问王雷,说自己知道骨灰是假的了,让王雷要么把真的骨灰盒拿回来,要么就把钱退给她。王雷听完后,安抚葛佩芳说,是殡仪馆的朋友拿错了骨灰,他这就去把骨灰换回来葛佩芳再次接到殡仪馆打来的电话,催她赶紧领走其儿子的骨灰。葛佩芳儿子过世后,骨灰一直存放在殡仪馆里,殡仪馆不断打电话催促葛佩芳接走骨灰,葛佩芳也想早点领走儿子的骨灰,进行安葬,但是当时办理安放证的是儿媳。最近,葛佩芳和儿媳因为家庭琐事闹了不少的矛盾,儿媳不肯把证件交给葛佩芳。没有安放证就无法取回骨灰,因此,葛佩芳很为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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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基层鉴定单位承担了大量的尸检任务 ,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的安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当前基层鉴定单位尸检引发的问题当前基层法医尸体检验机构 ,大多数因检验场所的不固定 ,无法关注检验过尸体的保管、处理工作 ,由此易引发以下问题 :(一 )不利于推行火葬实行火葬 ,是一项减少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预防疾病传播的有效举措 ,是有识之士生前主动做出的大无畏选择 ,亦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划定火葬区内实行的殡葬管理方法。 1997年 7月 2 1日发布施行的第2 2 5号国务院令《殡葬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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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8月12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海南省工商局原局长马招德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马招德在任海南省定安县委书记、县长,海南省工商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81.6万元,美元1万元,港币2万元,构成受贿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宣判后,马招德当庭表示不上诉。在海南,省工商局原局长马招德也算是有些名气的人,他怎么就成了“阶下囚”?事情是这样的:拔出萝卜带出泥2002年6月19日的新华社《内参选编》和21日的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相继披露了海南省万宁市工商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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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法治》2009,(12):53-53
小榕是一个苦命的15岁女孩,母亲因难产去世,父亲也因劳累成疾于今年6月去世。因她是女孩,按乡俗她是不能给父亲摔盆的,故殡丧之日由她的堂哥替父亲摔了盆。在父亲死后,伯伯和叔叔变卖了小榕家的房屋得款6000元,在伯伯拿走一部分丧葬费之后剩余全给了叔叔家的堂哥,他们说因为是堂哥为小榕父亲摔的盆,理所当然继承她父亲的遗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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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曾接触一起案件:甲某从乙某处购买汽车一辆,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在运营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法院除判决甲承担刑事责任外,并判决甲赔偿受害人十五万元。鉴于乙仍是法律上的车主,法院同时判决乙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此,甲某连连表示对不起乙:“如要乙承担责任太那个……。”现实中,机动车交易不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形大量存在。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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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粹 《律师世界》2000,(3):13-15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检查所依法查处一起违法购买走私汽车案,对违法主体作出处罚,违法主体不服,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检查所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后又认定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搞错了违法主体。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适用法律不当。原山东省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山东大学法律系主任乔伟临终前说:"此案最终不判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胜诉,我死不瞑目......"1999年5月28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作出了公正判决,依法行政的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被判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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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爱民  何鑫 《法庭内外》2014,(12):38-40
"儿子"意外坠亡,父亲却丝毫不悲伤,甚至在"儿子"火化后拒要骨灰。天底下真有铁石心肠的父亲?日前,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奇的工伤赔偿金诈骗案。现年48岁的被告人胡旭云一年前认了个干儿子并带其外出打工,不料干儿子却在工地意外坠亡。为骗取72万元的赔偿金,胡旭云谎称死去的是自己的亲生儿子,甚至不瞄为自己亲生儿子开具死亡证明、注销户口,结果在处理后事时因“演技拙劣”而锒铛入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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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现在当庭宣告裁判内容如下:判处陶某有期徒刑一年。"随着法槌的落下,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内的旁听人员正要有序离开时,旁听席上未离席的两人打破了沉默。"老郑,你也看到不还钱还转移财产的下场了,欠我的这点儿钱你自己说什么时候可以还我?不还的话,我也准备去告你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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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三年,占地一亩,耗资数十万,重庆市烟草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冯文超为自己建造了"极品"活墓;与活墓相映生辉的是冯花费近200万元修造的豪宅. 从目前见报的情况,除了知道打造活墓行为超过土葬区"单人墓4平方米、双人墓6平方米"的标准,违反《土地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外,似乎不好多说什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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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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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女)与张某原系夫妻,前不久,经法院判决离婚。在分割财产时,法院将夫妻共同财产10元定期有奖储蓄券判决归李某所有。半月后银行摇奖,判归李荣所有的100元定期储蓄奖券中奖1万元,张某得知后,认为奖券是夫妻存续期间购买的,1万元奖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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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喷泉击伤女大学生案作出二审判决:广场管理单位西峡县建设局承担的责任由一审判决的20%改为60%,赔偿受伤女大学生经济损失8.6万余元,精神抚慰金1万元.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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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编辑同志:原审法院对行政案件作出实体判决后,再审法院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应当如何处理?应当作出判决还是裁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管小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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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保险合同约定了"高等教育金",到期后保险公司却以合同中的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抗辩不赔。被保险人向法院讨说法,法院判决: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未采用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对该免责条款进行提示,故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并据此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原告程非凡"高等教育金"30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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