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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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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利益到权利——以正义为中介与内核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实现利益与解决利益冲突需要评价利益的正当性 ,只有获得正当性评价的利益才能上升为权利。平等、自由主体的共同参与是确立正义原则的前提 ,确立方式只能采用多数规则 (即民主方式 )。正当性评价的结果即正当利益 ,包括个人正当利益 (普遍的个人利益和“具体个人的善”)和社会公共利益。正当利益的制度化即权利。利益、正义与权利三者间的关系由此贯通。简单说 ,正义是评价利益正当性与否的程序 ,也是正当性评价的结果———正当利益 ;正义是权利的内核 ,亦是利益走向权利的桥梁。  相似文献   

2.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利益冲突与立法选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村土地之上负载着社会、集体、集体成员及非集体成员等多方利益。较之个人利益,选择公共利益无可厚非,但对个人利益的限制应该适度。当集体利益体现为维持村集体农地总量及价值时,仅为公共利益让渡的私权足以保证集体利益及其成员利益的实现,无需以保护成员生存利益为由进一步限制私权。而在村集体组织成员与非成员之间,对前者的倾向性保护仅在发包阶段为已足,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阶段,二者权益应得到平等保护。  相似文献   

3.
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是辨证统一的:公共利益由个人利益组成,是个人利益的总和,个人利益反映和体现着公共利益;公共利益与国家利益具有重合性,在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融合的背景下,两种利益应是相同的;社会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更是与公共利益所指相同,不过是不同法律文本中的不同措辞,反映了不同的价值倾向。  相似文献   

4.
本文提出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和谐,需要对公共利益进行深入的研究,认为公共利益由公共财富和公共福利两个部分构成;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应该建立良性互动关系;社会治理要格外重视处理公共利益中的社会公共福利与个人福利的关系;实现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共同发展,需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  相似文献   

5.
论我国信息安全法的本位价值、影响及任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信息安全法的立法本意来自于对社会利益的关怀,其目的是通过立法控制甚至消除来自信息化对社会利益的威胁;但是,在这一过程中个人利益并非总是与社会利益相对立,在维护社会利益的同时也必须照顾合理的个人利益,以适合时代的正义观念.面对市场主体追逐高额利益、忽视社会公共利益情势,信息安全法需要更多地采用传统公法的手段对市场进行必要的干预,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而应对信息安全问题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注重发展与安全之间的协调,倡导公众参与的安全文化观,并依此构建我国信息安全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6.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不断进行,社会利益朝着多极化发展,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个人利益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挑战,个人利益受到侵害有专门的实体法和程序法保护,而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后却没有良好的救济机制。和谐社会的核心要件应该是利益协调和安定有序,尤其是社会公共利益与其他各种利益的协调与平衡。所以本文在我国建立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对公益诉讼的构建展开论述,力求通过完善司法,建立个人、公共、国家利益保护的良好机制。  相似文献   

7.
论私有财产权公法保护之价值取向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石佑启 《法商研究》2006,23(6):77-84
利益的冲突和协调是社会的常态。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利益关系,利益平衡是法的价值取向。作为个人利益重要组成部分的私有财产权与公共利益之间是冲突和协作的关系。从历史角度看,西方国家和中国的公法都呈现出在保护私有财产权与保护公共利益之间寻求合理平衡的趋势。通过树立私有财产与公共利益平等保护的观念,在宪法中明确宣告对私有财产权的不可侵犯性,重点健全对行政权的规范和制约机制等,以实现私有财产权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动态平衡。  相似文献   

8.
公开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群体及大病患者的相关信息是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透明运行以实现惠民目的的重要举措。但是,在强调患者信息公开的同时应妥善处理体现公共利益的信息公开与彰显个体私权的患者隐私权保护之间的冲突。在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立足建立长效机制的前提下,既要强调公开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群体尤其是大病患者的相关信息来引导并强化公众监督、消除参与者疑虑以提高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同时有必要基于个体隐私权的保护而对大病患者的相关信息进行技术处理后再行公开,以在强化公共利益的同时又不损害患者的个体私权,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体现以人为本的宗旨,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相似文献   

9.
论公共利益与私有财产权保护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石佑启 《法学论坛》2006,21(6):74-81
公共利益需要构成限制私有财产权的理由。保护私有财产权,必须防止公共利益的无限扩张及公共利益的误用与滥用。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遵循利益衡量原则、比例原则和信赖保护原则,协调好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冲突,并借助于宪法解释制度明确公共利益的涵义,通过具体立法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建立违宪审查制度,保障公共利益设定的合宪性。  相似文献   

10.
本文主要以法国社会学者皮埃尔·布迪厄的场域理论为分析工具来对物权法中公共利益的法律界定予以探讨.通过对公共利益场域构型,提出采用开放式的概念,以国家的责任为基础对公共利益进行分类,建立公共利益类型化制度,然后再逐步细化.本文提出解决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冲突时应考虑的几个原则,进而强调私法对公共利益的界定和限制,从而来实现两者的平衡.  相似文献   

11.
中小股东的法律保护在正义、平等和效率等方面都面临着一定程度的质疑,因此其正当性只能是一种有条件的和有限度的。只有在为达成一定的社会目的、实现机会平等和克服公司自治局限性的意义上,中小股东的法律保护才具有正当性。  相似文献   

12.
王传辉 《华中电力》2022,(1):111-125
“利益平衡说”被认为是知识产权法之基本原则或基本精神,旨在平衡权利人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冲突,并以此解释知识产权法的制度构成。依自然法理论,知识产权之正当性因其自然获得性,相关权利与限制是确定权利的正当边界,维护以个人权利为基础之社会契约。功利主义理论则认为知识产权保护是实现社会效用之必要工具,经由排他性权利及其限制来达至社会效用最大化。无论限制或保护权利均有可能产生对权利或社会效用的正面或负面作用。由此,利益平衡的二元价值目标论值得商榷。知识产权法的根本问题是以个人权利为导向还是以社会效用为终极价值之选择问题。  相似文献   

13.
高志宏 《时代法学》2012,10(4):14-26
公共利益在实现过程中面临诸多困境。尤其是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公共利益的异化、虚化和泛化现象严重,个人利益和政府利益也经常假借、冒用公共利益。程序规范是突破公共利益困境的重要途径,也是公共利益实现的应有之义。我国目前的制度安排和法律实践中忽视了程序规则。公共利益的程序规则包括公开透明的公共利益调查程序、民主科学的公共利益决定程序、公正公平的公共利益审查程序。程序规则并非绝对完美无瑕,不能将公共利益的程序正义绝对化。  相似文献   

14.
《检察风云》2015,(1):34
智库,为弥合知识与政策而生,古已有之。现代社会,智库更加强调运用科学知识与研究逻辑的正当性与必要性,更加强调为复杂局势提出独立的解决方案与路径,更加强调保护社会大众和弱势群体的公共利益,体现出"政智结合"、"引智资政"的社会功能与作用。国内外智库发  相似文献   

15.
在实体法中,公共利益几乎成为一项基本原则,而将公共利益上升为基本原则,也是人类社会能够良好、有序发展的基础。但是,由于一直以来,对于公共利益的模糊界定,使得当前社会中出现很多假借维护公共利益之名侵害私人权利的情况。因此,对公共利益作出一定的确定性标准,当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时侯,通过对公共利益的准确界定来恰当地处理二者的纠纷,使其各得其所,便成为解决此类问题的根本。本文试图从私权保护的视角来重新看待公共利益,并对其作出界定。  相似文献   

16.
曼德维尔在<蜜蜂的寓言>中提出了"私人恶德即公共利益"的思想,他通过寓言得出结论:国家的繁荣和人民的普遍幸福,只有顺应人的利己本性才能得到实现.因此,在进行制度设计时必须充分认识和评价个人利益的积极作用.就公私两种行为而言,制度是针对人的利己主义行为的,尊重个人利益是衡量制度设计是否科学的关键.制度的主要功能是调动人的积极性,而要做到这些就必须解决"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即如何能够使人人像关心个人利益一样关心公共利益,这就是私利公益问题.制度设计的目标是实现私利公益,而只有建立在尊重个人利益基础上的制度设计才能实现社会公益的目标.  相似文献   

17.
以人为本意味着个人主体性的凸显以及对于他人主体性的尊重。个人对其利益的追求促使人们积极地改变社会,而权利是个人利益正当化的依据和体现,是利益的法律性表述。社会正义的实现与社会和谐的保障依然离不开个人权利的昌明和社会权对弱者的保护。权利观念中渗透着个人主体性与社会性的统一,体现出法律对于"自尊并尊人"和"互为主体"观念的保护。以人为本实现的基础就是法律的现代化,要实现法律现代化就必须重视现代法律文化系统的建构,而现代法律文化系统的根基就是权利意识和国家对权利的有力保障。  相似文献   

18.
在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中,利益平衡机制的构建依赖立法的创制,以及相关制度的完善.对转基因植物知识产权保护还要妥善平衡其所保护并且可能为违法行为所破坏的社会公共利益.对稀缺资源进行合理分配,必须兼顾农民权的实现,才能平衡协调不同主体、不同层次、不同区域间的利益冲突,有利于对社会利益进行最佳配置,促进分配正义向矫正正义以及形式公平向实质公平的靠近,从而实现社会公平,促进基因资源因利益分享机制的构建.  相似文献   

19.
谢源成 《法制与社会》2013,(31):266-267
隐私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人格权利,婚检中隐私权保护边界的模糊不清,法律规定上的空白使得医生在处理当事人隐私权保护与他人权益、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时处于一种无界可守,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通过个人权利自由与他人利益、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相互妥协,确定以不伤害婚检对方当事人生命健康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边界的隐私权保护范围.婚检中隐私权保护边界的明晰对于婚检当事人隐私权的保护和医生从容应对隐私权保护的窘境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徐峦 《法制与社会》2011,(6):167+186-167,186
信赖保护原则是从德国兴起,并于二战以后不断发展起来的重要的行政法基本原则。信赖保护原则的核心在于利益的权衡,通过维护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信赖关系,促使社会成员的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达到理性平衡。信赖保护原则从社会公民值得保护的信赖利益角度出发,对保障人权、维护法的安定性和实现实质的法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其出现是形式法治走向实质法治的必然结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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