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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87 毫秒
1.
编辑同志: 司法实践中,有的审判人员对于发回重审的案件,在制作裁判文书时,仍使用原案号。如朱××诉×××综合厂购销合同纠纷一案,一审于1988年6月20日作出了“东法经字(87)第7号”民事判决书。  相似文献   

2.
案情简介:被告人沈××,系某粮管所职工.一九八一年四月某日,被告人因公到所内会计室,乘会计不备之际,窃得空白销货发票六份.然后伪造本单位营业员王××的私章,冒用驻军部队番号,先后私自开出籼米,粳米提货单四份,于一九八一年五月、一九八二年一月分别卖给朱××等人.在出卖伪造的提货单时,被告人还特地嘱咐对方:"假如有人问起来,你们就说是替部队来提米的".朱××等人先后从县第二米厂提出籼米四千二百斤、粳米八百斤.被告共得到朱××等人付给的现金八百余元及粮票八百余斤.案发后,县公安局以盗窃罪提请批捕,检察院认为该案符合诈骗罪特征,以诈骗罪提起公诉.最后,  相似文献   

3.
《法学》1989,(10)
今年3、4月间,某市中级法院审理了一起公诉“强奸案”。法院查明案情如下某晚,被告人张贤(男、17岁)、陈建(男、17岁)、陈周(男、19岁),与陈庆(男、在逃)等人,分乘2辆摩托车到黄镇女青年朱××个体理发店玩,后共同策划将朱带出奸淫。张贤要朱同他们一起出去,朱不从,后猜想朱有月经,将情况告诉随后而来的被告人郑建(男,18岁),郑唆使张说:“管自把她带出来。”当晚9时许,张贤、陈建待朱下班关门后,不顾朱的拒绝和呼叫,将朱拉上摩托车带到翁镇陈××家(无人在家)。郑建、陈周、陈庆驱车随  相似文献   

4.
被告张××(男)与原告陈××(女)于一九六七年自愿结婚,夫妻都在兰州某厂研究所工作,生有两个孩子,感情尚好。被告张××一九七六年结识同所女技术员朱××(其父是高级干部)后,两人交往密切,关系暧昧。被告张××为了达到与朱结婚的目的,利用其妻陈××身体有病,要求调往南方工作的迫切心情,主谋策划了先行离婚,待调走后再复婚的骗局,陈××信以为真,遂由张草拟离婚协议,经陈誊抄呈送本单位,取得组织证明后,于一九七六年八月十六日在当地办事处办理了离婚手续。嗣后,张为了稳住陈的情绪,通过孩子给陈传条子,再三表示工作调成之后一定复婚,并以夫妻关系的口吻托人帮助陈调工作;在陈调走时,张又将离婚时确定由自己抚养的大女儿交她带到南京一起生活。一九七七年六月陈调至南京后,接二连三地给张来信商议复婚  相似文献   

5.
<正> 武汉某社办工厂于八○年十一月,私自聘请某国营厂工程师李××、技术员孙×、刘××、朱×,设计生产净化器的图纸,约定产品销售后给予一定的报酬。李××等四人利用业余时间设计出了图纸,社办厂根据此图纸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打开了销路,扭转了亏损局面,获利三万多元。这个厂给李等报酬共2800元,李等四人各得650元,两个介绍人各得100元。一九八一年二月该厂为了扩大生产,又要求李等设计污水处置装  相似文献   

6.
被告人朱××,原系闵行站货运员。去年九月份,朱向张某介绍认识了安徽蒙城某商店供销员袁某。袁受商店经理委托外出采购化肥。袁与朱商谈中表示,若能搞到化肥,给朱好处费,朱应承下来。同年九月中旬,上海农资公司将180吨准备用来换大米的进口化肥送至闵行站发往安徽固镇地区。朱得知后,即与张、袁密谋,并采用调换货运票据手法,将三车皮共180吨化肥全部改发蒙城站。朱让袁将180吨  相似文献   

7.
《法学》1983,(2)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起纠纷,历时已久。教仪厂要求退货还款,自以为“名正言顺”,又得到被告所在县两个部门的支持,在长达三年多“官司”中,双方情绪一直对立。为了避免顶牛,承办人员重点对原告做好法制教育,明确指出其诉讼无理的问题。在我们出示有关部门的鉴定报告后,原告也向法庭提交了一份××学院录音胶电试验小组朱××个人出面的“鉴定”(无公章),企  相似文献   

8.
<正> 一 1988年8月13日下午,重庆市突然狂风大作,将人民支路76号点式楼房阳台上的两个花缽吹落,其中一栽有枯萎杜鹃花的花钵,将正在楼下打扫清洁卫生的刘××头部砸伤。刘经送往医院抢救,终因伤势过重,于次日上午死亡。刘家共用去抢救费和丧葬费人民币3000余元。经公安人员查看,除住七楼的钱×家承认当天有一栽植米兰花的花钵落地未砸着刘××外,其余住该楼的九家均不承认自家有花钵落地。公安机关难以查实刘××为谁家花缽击中。刘××之子徐××要求公安机关处理无果,遂于1989年7月,以居住该楼二楼以上的朱××、向××、肖××、聂××、赵××、钱×、詹××、江××、廖××九户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论。二对人民法院能否受理此类案件,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其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确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法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既然本案的事实不能查清,各被告的责任亦未分清,更无证据证明各被告的花缽砸中死者,法院如受理此类案件,判决这么多人承担民事责任,显然是错误的。  相似文献   

9.
<正> 朱××,男,22岁,农民。在收容期间被同室犯人拉倒在地,用脚在下胸部狠踏一脚,在一声低沉的呻吟后,未及抢救即死亡。尸检胸及腹上部皮肤有一面积13×13cm皮下出血区,中心部位呈青紫色,切开皮肤见皮下及肌肉出血。胸、肋骨无骨折。打开胸腔,心包膨隆饱满,纵径14cm,横径13cm,心  相似文献   

10.
《法学》1989,(11)
1986年,上海市发生了一起鲁××、朱××非法占有他人遗忘在瓜摊上拎包(内有财物价值18000余元)的案件(以下简称“鲁案”)。该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比照刑法第152条的规定,类推以“侵占他人遗忘物罪”作了判决。此后,不少同志对该罪作了有益的探讨,但对其中一些问题的认识却很不一致,很有进一步加以研究的必要。一、关于区分遗忘物和遗失物的界限及意义侵占他人遗忘物罪的对象是他人遗忘物。那么,什么叫遗忘物?它与遗失物的区别是什么?不少同志认为,遗忘物是指物主因疏忽而遗忘在某一  相似文献   

11.
案情简介:被告孙松祥,男,四十六岁,农民。一九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下午四时,被告携带一个黄色挎包(内有香烟等物)准备去外地办事,路过×公社,先喝了一斤半老酒,即进该公社×副书记房间谈事宜,将自己的挎包放在房内木柜箱上。当时,有工商局会计朱×在房内的办公桌上清点银元,办公桌上也放有一个黄色挎包。公社×副书记见孙喝醉了酒,不宜谈事,打发孙走,孙走时错拿了办公桌上的挎包,到街上打开挎包拿香烟吸,发现挎包不是自己的。  相似文献   

12.
1996年12月24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法院受理了周××、肖××、雷××抢劫、强奸上诉案。通过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和运用证据,有效地避免了一起错案。一原审法院认定,1996年4月18日深夜,被告人周××纠合被告人肖××、雷××及雷庆东(另案处理)窜到佛...  相似文献   

13.
<正> 一、问题的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1993)经上字第32号民事判决认为:在××公司与××中心买卖关系存续期间,就同一标的物又与××书店签订的房屋产权转让协议,应属无效。嗣后××公司在诉讼期间,将已被法院查封的诉讼标的物又擅自再次出卖给××政府,该房屋产权转让协议亦应无效。 上述判决,××公司将同一标的物,即房产连续卖给××中心、××书店、××区政府,“一女三嫁”,均被认定为无效。分析认定无效的原因,一为二重买卖而无效;一为买卖  相似文献   

14.
[基本案情] 被告人,张某,原系某市检察院助理检察员。1993年10月11日上午,张某看见同室办公的检察员彭某将犯罪嫌疑人蒋××(后被判刑)挪用公款一案的侦查材料存放到办公室文件柜里面,遂于当日下午将侦查材料的存放位置告诉了蒋妻杭××,并嘱其:“晚上找人把材料取出来,这样检察院逮捕蒋××就没有证据了,等蒋××取保候审以后就有时间活动了”。张某还提供了作案路线、办公室门锁钥匙。当日夜,杭××召集其兄杭×和亲戚张××、王××驾车至检察院,由杭××、王××在院外望  相似文献   

15.
蔡某某,某市××局局长,1996年1月,在深圳市出差期间,住新×宾馆套房内,一天晚上接到一位自称郑××的女人打来的电话,问蔡××要不要小组陪一陪,蔡××接到电话后,经不住诱惑答复郑××待当晚12时到他住的房间来,郑××准时赴约,双方通过讨价还价之后,以陪一夜400元价格成交次日,蔡××办完公事回家。几天后蔡××感到生殖器官红肿.小便疼痛,底裤染确分泌物。蔡××到医院检查时,被诊断为患了淋病。其妻也被传染,一气之下找到蔡某上级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反映了情况,并提出要与蔡××离婚。蔡××悔恨至极,后悔不该只图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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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期)样式之六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院民事判决书(宣告船舶不附有优先权用)(××××)×海法催字第××号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申请人×××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于××××年××月××日发出公告,催促船舶优先权人在六十日内主张权利。现催告期已满,无人向本院提出主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宣告申请人×××已(拟)受让的“××”轮不再附有船舶优先权;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任何人不得向申请人××主张“××”轮的船…  相似文献   

17.
<正> 刘新五,因盗窃被判处一年半有期徒刑,缓刑一年半。在缓刑期限之内,刘不思悔改,又伙同他人行窃。被治安人员当场抓获,送到派出所。他哥哥刘新四闻讯后,随即纠集了焦××、马××、徐×、崔××和丁××,先后到派出所窥视。当治安员王宪周等三人奉命将刘新五捆着押送公安分局时,刘新四等被告跟踪尾随。行至途中,刘新五威胁治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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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1990)民他字第28号复函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90)沪高民他字第4号关于“上海科技报社和陈贯一与朱虹侵害肖像权上诉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认为:上海科技报社、陈贯一未经朱虹同意,在上海科技报载文介绍陈贯一对“重症肌无力症”的治疗经验时,使用了朱虹患病时和治愈后的两幅照片,其目的是为了宣传医疗经验,对社会是有益的,且该行为并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尚构不成侵害肖像权。因此,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意见,即该案由二审人民法  相似文献   

19.
《浙江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下称《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对梁景君作出路土拆金字犤2001犦002号限期拆除通知。10月9日,梁××诉至××区人民法院,请求1995年7月1日,浙江省台州市××区××镇高田村村民梁××申请建造新房用地90m2,承诺拆除老屋楼、铺各一间计占地面积60m2(实际占地面积61.2m2),并向村委会提交了建新拆旧保证书。同月25日,××镇人民政府(下称镇政府)批准同意梁××户建新屋一间,占地面积为45m2,拆除老屋楼、铺各一间,占地面积60m2,并向梁××颁发了…  相似文献   

20.
论点集锦     
不宜提"××省公民"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公布后,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为落实该《纲要》又制定 了冠名为《××省(市)公民道德规范》。这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贯彻党中央精神的 态度自然值得褒扬,但有一个宪法性问题引起笔者的疑虑:"公民"是否有国家与地方之 分?我们是否可以提"××省公民"? 《××省(市)公民道德规范》中所出现的"××省公民",可能会产生两种涵义:一是 指"××省公民";二是指"在××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前一种认识,是一种观念 上的根本错误;对于后一种,应该说,认识是对的,表达是错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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