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司法权的性质与司法改革战略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司法权是法治社会里最重要的权力,它是法律的生命之所系,是权力正常运作的基本保障,也是权利的最后屏障。长期以来,我们对司法权的“刀把子”定位是阶级斗争为纲思想的产物。在法治社会,司法权是宪法性的权力,是中立的权力,是社会的权力。我们应当在这一社会主义的司法观的基础上,重新审视我们的司法改革,以建立符合法治的司法制度。  相似文献   

2.
张华 《山东审判》2013,(3):14-18
司法公信力是社会公众对司法权运行过程和结果的认同、信任和尊重。但司法权的公正运行和裁判结果的公正与公众的认同、信任和尊重并不存在必然的正比关系,特别是当前表现尤为明显。造成这种现状的症结是多方面的,但从传播学的角度来看,当下司法信息传播的乏力是导致这种现状的重要因素之一。司法信息中的"信息"是广义上的信息,包括司法权力运  相似文献   

3.
论司法权泛化与司法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迟日大 《行政与法》2003,(12):51-52
司法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权的统一性是国家主权的重要标志。目前,我国司法权在运行中出现地方化、行政化和功利化倾向,这种“三化”现象是对司法否定性评价的根源,它的产生有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解决的对策:围绕司法权独立行使为核心理念改革现行的司法财政、人事制度,创设以法官独立为中心的现代法官制度。  相似文献   

4.
司法权力地方化之利弊与改革□蒋惠岭司法权力的地方化,是我国司法体制的一个重要特征,也可以说,是司法体制的一个重大缺陷。所谓司法权力地方化,是指国家将司法权分配于地方行使,国家对此施以必要控制与监督的体制。我国的司法权力地方化都有哪些表现?是如何形成的...  相似文献   

5.
一、为什么证券主管机关要拥有准司法权在我国,司法权是独立的,它主要由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其它任何机关不得享有司法权。准司法权是指我国司法机关以外的国家有关机关在进行公务活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所享有的准似于司法机关的司法权:具有一定的强制力作为保障的权力。这种权力具备了司法权的某些特征,但本身并不是司法权的范畴,其强制力也次于司法权。在我国,赋予证券主管机关预防证券犯罪的准司法权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1.有助于证券主管机关进行司法协助。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壮大,证券交易品种和其他衍…  相似文献   

6.
论中国法治化的司法理念基础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司法现代化有赖于司法理念的科学定位和在此基础上的理性制度架构。没有现代司法理念的确立,司法现代化是困难的。司法理念现代化的基本取向至少应当包含下列内容:司法权应当是一种中立性权力;司法权应当是一种被动性权力  相似文献   

7.
构建当代中国的司法权威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李庚香 《行政与法》2002,(12):25-26
所谓司法权威,就是法律在的内在说服力和外在强制力得到公民普遍的支持和服从。作为一种制度理性和实践理性,司法权威的确立表明法律在逐步完善,生活中受到人们的尊重、信仰和服从。构建当代中国的司法权威必须强化法治信仰,树立司法神圣的理念;在制度安排上实现司法权的相对独立性;以公正和效率为核心,在实现社会公正过程实现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8.
傅达林 《法学杂志》2006,27(6):85-87
目前的司法改革存在理论上的纷争和实践中的乱象,走出司法改革的困局首先应当从理论上摆脱分歧,从宪法上寻求共识.为此,本文试图确立一种"大司法改革观",从宪政的视野分析中国的司法权是一种以审判权为中心的权力体系,真正的司法改革应当是对国家司法权体系进行重新优化组合.这需要从宪法上完善审判权、检察权等权力配置,由最高权力机关统一推行,加强立法和民主决策,确保司法改革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相似文献   

9.
《北方法学》2020,(4):122-131
司法问责植根于司法与民主之间对冲和平衡的原理及实践。司法问责中包含着司法问责的正当性、司法问责的主体、司法问责的事由、司法问责结果等基本内容,并在类别上体现为法定性问责、公权性问责、社会性问责,而司法选任和司法惩戒则合力构成了司法问责的制度性基础。司法问责的理论内核表现为意图对民主权力行使同司法权合理运作之间的边界和维度进行有序勾勒。任何一国司法问责的具体操作都需立足于自身政治体制中司法与民主之间的现实基础,而逐步对司法权属性和运作、国家权力配置和格局、问责基本内容和要求等予以合理审视和考量。  相似文献   

10.
面对中国日渐严重的司法权力寻租现象,必须要从制度层面加以深入探究并完善之。而建立确保司法权良性运行的司法体制、健全科学的司法运作机制、完善高效的司法权监督制度则是破解司法权力寻租现象的根本之策。  相似文献   

11.
司法·司法学·司法职权配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崔永东 《法治研究》2015,(3):126-132
传统上对“司法”或“司法权”的理解过于强调了国家对司法或司法权的垄断性,突出了司法的国家强制性与司法权行使中的程序性及国家意志的主宰性,在内涵上略显单一和闭塞,并未穷尽“司法”或“司法权”的应有之义。司法学既是一门探讨司法理念、司法制度和司法实践的学问,也是一门探索司法传统及其现代转化的学问,同时还是一门总结司法管理规律、探索司法运作程序、论证司法改革问题的学问。它不仅研究司法权的行使,还研究辅助司法权行使的体制、机制及方式问题(如属于“司法行政”领域的体制、机制和方式等等)。司法学对国家司法活动的研究是以司法职权的合理配置为基点而展开的,因为司法职权配置是国家司法体制与司法管理机制得以确立与运行的核心。  相似文献   

12.
李鹰 《时代法学》2014,(2):73-78
对梁启超司法观念的分析不能脱离于梁氏对西方宪政思想改造的理论框架,寻此脉络可以明晰梁氏宪政理念中对待司法的态度,带有国家本位意识突显于三权分立中的司法限权功能的特征。对外而言,司法独立首先体现为国家主权的独立,也即对领事裁判权的收回。对内而言表现为三方面,第一国家权力的收敛与集中优位于对政府权力的限制;第二倚重行政权与立法权之间权力制衡,司法权功能被旁置;第三,民权让位于司法权力的统一与司法治理。  相似文献   

13.
姜起民 《法制与社会》2014,(22):117-118
司法权是国家权力中的弱者,但其在国家权力控制链中却处于源头地位,而司法权本身也必须得到控制与制约。司法是社会的正义之源也适用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国家权力结构模式。司法是社会正义之源的理念对于构建国家权力合理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及推进司法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4.
中共中央政治局报告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的司法体制改革目标,其根本手段在于司法职权配置的改革。针对司法权独立、司法权的内部分配以及与司法行政权混同等问题,应当明确司法权的界限,确立司法权行使主体范围,并通过完善权力制衡机制,加强司法机关独立地位的方式来逐步解决这些问题。  相似文献   

15.
军事司法权能否推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现代法治要求以权力法定为原则,以权力推定为例外。由于军事法理研究相对薄弱,以及法律与实践的内在冲突,军事司法权受军事统率权控制的制度惯性延续至今,表现在我国军事司法权配置中存在许多权力推定现象。基于现代法治的内在要求,以及依法治国方略和依法治军方针的现实需要,特别是军事司法权属于国家司法权的理论定位,在军事司法权配置实践中,应当严格限制军事司法权的推定,逐步实现从权力推定向权力法定的过渡,军事领导机关不宜再行使军事司法立法权,军事司法机关也不宜再行使军事司法解释权。  相似文献   

16.
盛爱玉 《法制与社会》2011,(11):139-139
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司法权作为一种独立的国家权力,由司法机关统一行使,各级司法机关是国家设在地方、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而实践中,司法权却往往被视为地方权力加以使用,甚至成为保护和谋取地方利益的工具。地方法院和法官异化成立地方的法院,地方的法官,严重损害了我国的法制统一和司法独立原则。司法地方化在案件的受理、审理和执行方面有诸多表现,本文主要从法院受理案件的角度来作简要论述。  相似文献   

17.
检察权的司法化运作及其构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检察权是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行使的权力,是行政权和司法权互相分权制约的产物。检察权在本质上是一种法律监督性质的国家权力。我国检察改革的方向是将检察权运作司法化。检察权运作司法化应当以检察权独立为前提,改革行政化管理模式,构建以检察监督侦查、司法审查机制、有效辩护原则和居中审查机制为主体内容的审前程序。  相似文献   

18.
司法改革的十大理念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左卫民 《中国律师》2003,(11):34-37
党的十六大明确将司法改革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并且还指出了改革所应多方解决的诸多问题。具体目标,就是实现司法现代化。为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中国司法改革应当以十大理念为指导。一、司法改革的十大理念(一)民“主”司法民“主”司法即让人民主导司法。“主权在民”的国家制度要求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直接或间接行使政治权力以管理国家。毋庸置疑,作为政治权力重要分支的司法权也要由人民决定或行使:首先,让公民成为司法权的行使主体。应当完善、充实陪审制度,使之成为真正有效的实践制度。其次,让公民成为司法制度的构建主体。…  相似文献   

19.
论司法改革     
司法改革的关键在于司法独立,而司法独立的前提是权力分立与制衡,而从中国司法的传统和现状来看,司法权始终是行政权的附庸。司法改革的突破依赖于人们从观念上认识到司法独立与加强党的领导在根本上是一致的,进而从政治体制改革入手,确立可以与行政权相抗衡的强大司法权,并在制度上保障法官的独立性。  相似文献   

20.
钱弘道  姜斌 《政法论坛》2013,(4):121-128
当前我国法院系统进行的司法公开化改革将司法公开的主旨定位为对法院的公众监督和媒体监督,地方法院在改革措施上将公众和司法权的主要关系局限为制约与被制约的关系。通过两个模型可以说明公众、媒体与司法权的正向关系。第一个模型通过诉讼活动对当事人声誉的影响,分析司法公开如何通过"信号"机制提高法院判决执行力;第二个模型从"公众强制机制"出发,分析司法公开对于法院与行政机关在权力博弈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这两个模型说明,在强调公众和媒体对法院活动进行监督的同时,我们忽视了公众、传媒对司法权的强化作用,当前司法公开改革从理念到具体措施尚需补充完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