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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晓蓉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0,(15)
怎样在法律视野下正确认识学校与学生之间关系的性质,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的角度看,既有助于推进学校依法治校的进程,使处于受教育者地位的学生明晰自己的权利义务范围,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权利义务观念,亦有助于学校对学生的思想教育。 相似文献
2.
研究高校法律关系,应注意其复杂性和局限性两个基本特征;在对高校法律关系分类研究中,教育法律关系本身是一个含混的概念,用它来讨论高校内某两个具体主体之间关系乃至整个高校法律关系,没有什么实际意义;探讨高校法律关系各主体权利义务,一方面不应忽视各主体在宪法上权利义务问题,另一方面也应警惕简单地依据高校教育法规概括性地列举有关主体权利义务的局限性。 相似文献
3.
权利与义务作为既矛盾又统一的两个方面,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多种关系。正确认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有利于在实践中正确把握和处理好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进而确保权利义务价值的实现。一、权利与义务的一般关系(一)权利义务的一般关系与具体关系权利义务的一般关系是对特殊和具体权利义务关系的抽象化和普遍化。因此,权利义务的一般关系概括了所有特殊或具体权利义务关系的现象和特点。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权利义务主体的广泛性。凡受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主体都是法律关系的主体,也即权利义务的主体。所以,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相似文献
4.
高等学校在实施教育教学管理目标过程中,与学生形成了行政和民事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这两种法律关系的性质、内容和主体责任形式是由高等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地位决定的。因此,界定双方的法律地位,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推进我国高等教育法制化进程,对构建高校和谐校园,有着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5.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7,(7)
高校学生教育管理涉及高校、学生、教师和学生家长等多个法律主体,产生校生关系、师生关系和家校关系这三对相互关联的法律关系,形成"一主二附"的法律关系格局。在这三对法律关系中,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是主要的,决定着其他两对法律关系的性质。这些法律关系在学生教育管理实践中表现出多重性、特殊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应当给予高度关注,以推进高校学生教育管理的法治化。 相似文献
6.
正式法所代表的是一套农民所不熟悉的知识和规则,在很多情况下,它们与乡土社会的生活逻辑并不一致。农民对法律关系的主体的理解更宽泛;没有法律关系结构的概念及区别;对法律关系内容的理解不仅限于权利义务;对法律关系解决的模式选择更加灵活多样。 相似文献
7.
高等学校在实施教育教学管理过程中,实际上同时具有行政主体和民事主体两种不同的法律身份,因而与学生实际上构成了行政和民事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我们只有认清这两种法律关系的性质,才能对高等学校与学生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作出明确的界定,才能更好地规范高等学校的自主办学和行政行为,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从而构建和谐文明校园. 相似文献
8.
在法律调整体系中,民事主体的权利由民事法律赋予,因此民法通常被认为属于赋权性的法律,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来源只有两种:法定和约定。在民法规范中被奉为经典的规则是“法律不禁止即合法”。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各民事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因而民事法律关系的一个突出特点乃是平等性。上述法律规则明确清晰,亦常常被作为阐释民事关系的内核。 相似文献
9.
关于高校依法治校若干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倩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6,(9):61-62
高校要依法治校,必须明晰学校与政府、学校与教师、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进而明确高校办学的主体地位,营造良好的依法治校环境,从而不断增强高校依法自主办学的能力。 相似文献
10.
利益是法律产生的基础,法律对利益的调整表现为:表达利益要求、平衡利益冲突与重整利益格局;法的价值是主体要求在法律中的一种表达,反映了法律作为客体对主体即人的一种属性;权利、义务是法的基本内容,它贯穿于法律现象逻辑联系的各个环节。利益、法的价值、法律权利和义务三者的关系体现为:利益是法的价值和权利义务的"物质化"基础,法的价值是法的利益的抽象化存在,法律权利义务则是利益的法律化表达。 相似文献
11.
法律信仰是人们对法律的无限信服与崇拜,并以之为行为的最高准则。法律知识的多寡与法律信仰的强弱没有必然的正比关系。高校《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存在着重知识传授而轻信仰培养的倾向,造成学生学而不用,知而不信。因而,必须改革法律教学,凸显作为“两课”解决信仰和思想问题的特点和优势,将法律信仰置于大学法制教育的核心地位。 相似文献
12.
李沫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1,34(3):83-84
学界对法律事实概念的研究相对薄弱,导致立法实践和法学理论中概念混乱。文章按照内涵从少到多、外延从大到小的逻辑关系,对法律事实的相关概念进行了梳理,赋予每个概念以清晰的定义。如把民事主体的行为概括为“当事人的行为”.行为分为自给、交往和冲突三种情况;界定了法律行为是民事交往中制定民事关系的阶段和方面,是当事人之间的立法;明确了法律事实的后果是民事关系,而非民事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13.
14.
法律解释是法律适用的过程中特定的人或组织按特定方法阐释法律的活动。从哲学方面看,阐释学法学将法律理解为一种解释活动,揭示了理解和解释的普遍意义;从法律适用方面看,法律解释维系着立法意图和司法目的、立法权和司法权两对重要的关系。法律解释必要性理论有助于重新认识我国现行法律解释体系所存在问题的成因,基于这种全新的原因分析,可以提出针对性的改革思路。 相似文献
15.
高职院校如何摆脱“工学结合”中的羁绊——构建和完善顶岗实习期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法律救济和处理机制的探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针对当前高职院校在"工学结合"人才培养中存在的种种羁绊,从学生开始"工"和"学"轮换的顶岗实习期间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法律关系与性质分析入手,就针对性法律法规的制定、认真严谨地签订实习协议、建立和完善实习责任保险机制、建立和完善学校内部的应急机制与调解机制四个方面,探讨在顶岗实习期间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后的法律救济途径以及处理机制的构建。 相似文献
16.
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关于检察权的性质的争论越来越激烈,而检察权的性质问题决定着检察机关的法律地位。本文探讨了我国检察权中的法律监督权与公诉权的关系,认为:公诉权和监督权性质相异,在逻辑上不存在谁包含谁的问题,也不是简单的平行、并列关系,也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而是在同一诉讼活动中,分属两个高低不等的诉讼结构层次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检察权具有层次性,第一层次是法律监督权,第二层次是公诉权。 相似文献
17.
黄广谋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0,(5):51-52
提问是教师在教学中普遍采用的教学方法,也是道德与法律教育富有实效的方法,应重视提问式教学方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的的运用。大学生道德与法律教学的提问以回答"为什么"为重点,以适应大学生智力、心理发展特点所决定的学习要求和大学生道德与法律教育目标的要求。教学中的提问应该有助于阐释课程教学的主要内容,有助于学生理性能力的培育,有助于学生形成对课程体系的整体认识。 相似文献
18.
试析提问式教学方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的运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洪明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0,(14)
提问是教师在教学中普遍采用的教学方法,也是道德与法律教育富有实效的方法,应重视提问式教学方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的的运用。大学生道德与法律教学的提问以回答为什么为重点,以适应大学生智力、心理发展特点所决定的学习要求和大学生道德与法律教育目标的要求。教学中的提问应该有助于阐释课程教学的主要内容,有助于学生理性能力的培育,有助于学生形成对课程体系的整体认识。 相似文献
19.
郝红亮 《中共伊犁州委党校学报》2007,(2):69-71
占有是物权法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为此,文章先从占有的性质辨析入手,对权利与事实的区别展开分析,得出占有对于我们来说是一重要权利,人们合法的占有权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并在此基础上进一部分析了占有与持有的区别,占有与所有权之间的关系问题。 相似文献
20.
因同一法律事实同时涉及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从而构成刑民案件交叉问题。刑民案件交叉的问题存在必然导致两种诉讼程序之间发生冲突,使刑事诉讼程序与民事诉讼程序之间呈现出的一种紧张和对抗的关系,并成为当前司法实践的一种常态。这种紧张与对抗直接源于法律部门之间的责任聚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