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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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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违宪审查制度是我国实现宪政之路的重要方面,本文立足于世界三种主要违宪审查制度,代议机关模式、司法机关模式、专门机关模式,对我国现行违宪审查制度形成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在本文的结尾部分,分析了我国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的可行性,对照三种主要违宪审查模式,认为德国的宪法法院模式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我国应该在德国宪法法院违宪审查实践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设立专门的违宪审查机构。  相似文献   

2.
林静 《法制与社会》2013,(12):35-36
违宪审查作为维护宪法权威性审查的重要制度,在我国的现行体制中仍存在不足。德国作为通过宪法法院这个特设的专门指向性违宪审查机构来完成合宪性审查,在违宪审查的主体、管辖权、程序及效力上有其存在优良。本文在通过分析德国宪法法院模式的优劣,并透视中国违宪审查制度中存在的不足,试借鉴德国宪法法院这一专门机构设置与运作中的经验,结合中国特色,探索出一条更适合中国违宪审查制度发展的道路。  相似文献   

3.
宪法法院审查制具有鲜明较为稳定的成熟的特点,剖析触动和促成宪法法院建立的动因,探寻宪法法院赖以扎根和成长的条件,这对于我国违宪审查模式的选择及违宪审查制度的最终建立具有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4.
邢益精 《河北法学》2004,22(9):131-133
韩国的违宪审查实践曾经历了宪法委员会、宪法法院和最高法院这样三种模式。韩国之所以能成为一个民主宪政国家 ,宪法法院的良性运转可谓功不可没 ,而这不仅要归功于其违宪审查制度的日臻成熟 ,更要归功于韩国违宪审查制度运行的大背景的日趋民主  相似文献   

5.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抽象审查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大陆法系国家宪法法院制度中,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制度是比较完善的。在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诸种管辖权中,抽象法律法规审查权和具体法律法规审查权更为完善和具体。本文阐述了德国违宪审查制度的产生和发展;论述了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对法律法规进行抽象违宪审查的内容、条件、标的和标准、原则和程序;分析了对抽象审查案件的裁判的效力等问题  相似文献   

6.
消极的司法积极主义——意大利违宪审查制度之介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意大利是一个充满政治斗争、新的社会问题不断涌现的国家,其违宪审查制度独具特色、值得借鉴。意大利宪法法院充当着宪法和人民权利守护神的角色。在审查态度上,意大利违宪审查制度采取消极的积极主义。由于违宪审查请求只能由个案审理中的普通法院法官提起,于是,普通法院充当了违宪审查的"过滤"机制而有效避免了滥诉,消弭了当事人的一时情感冲动,缓和了立法机关和宪法法院之间的对抗。而且,意大利宪法法院还极力避免做出违宪审查的判断,通过合宪性解释或暂时违宪判决等措施,避免直接对抗立法机关,而是由立法机关自己主动改正有违宪瑕疵的立法。  相似文献   

7.
来稿摘编     
建议在全国人大设宪法委员会以完善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检察院蔡荣桥认为:为保证宪法的权威性及其秩序,各国都根据本国国情建立各自的违宪审查制度。世界上有四种类型的违宪审查制度:司法审查制、宪法法院审查制、宪法委员会审查制、代表机关审查制。我国确立  相似文献   

8.
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司法对规范的违宪审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为了建构我国的民主政治体制,切实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充分发挥司法权的内在功能,克服立法机关违宪审查机制的弊端和微效,我国应参考世界通行做法,导入司法对规范的违宪审查制度。20年来,决策层总是以司法违宪审查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抵触而拒纳,这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误读。其实两者不矛盾,可以共存。综合各种因素考虑,我国最好建立宪法法院与普通法院相结合的司法对规范的违宪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9.
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宪法监督制度所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梳理和分析,建议我国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下设立相对独立的有强制性建议权的宪法法院,并认为设立宪法法院进行违宪审查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架构和全国人大的最高法律地位是完全相容的。  相似文献   

10.
杨良厚  周丽 《河北法学》2002,20(Z1):11-14
我国现行立法机关监督宪法之实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违宪审查模式,同时也难以保证监督权的有效行使。简析学术界通说的三种主要违宪审查模式,并简介俄罗斯、韩国、美国现行的违宪审查模式,结合中国的国情与政体现实,阐述违宪审查设立的必要性,拟提出重构我国的违宪审查模式即宪法法院与基本框架。  相似文献   

11.
<正> 波兰的违宪审查制度是波兰政治体制改革的产物,是继南斯拉夫之后,社会主义国家设立专门违宪审查制度的又一尝试。研究和探讨这一事物,对于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体制改革,特别是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的宪法保障制度,有较为直接的借鉴和参考价值。 (一) 波兰对违宪实行宪法法院审查制度。在现行的波兰宪法中并无宪法法院的规定。1982年3月,波兰第八届议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宪法的法令,决定成立国务法院  相似文献   

12.
自从18O3年美国最高法院通过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确立起对违宪立法的司法审查制度以来,欧洲各国也陆续建立起了各具特色的宪法监督和保障制度。其中.德国基本法(即现行宪法)和联邦宪法法院法在总结19世纪各邦宪法、法兰克福宪法和威玛宪法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吸取两大法系国家违宪审查制度的有益经验,确立了较为完善的宪法诉讼制度。分析德国的这一制度,对于了解现代国家宪法保障的发展趋势,比较各国相关制度的特色和短长,为完善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服务,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德国基本法和联邦宪法法院法对于联邦宪法法院的组织…  相似文献   

13.
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缺陷存在违宪审查主体不清、欠缺违宪审查的启动程序、违宪审查范围排除基本法以及宪法缺少适用性等问题,简单地借鉴国外的违宪审查模式无法制定符合我国政体和国情违宪审查制度.本文认为构建全国人大常委下设立宪法委员会和司法机关作为违宪审查主体的复合制违宪审查模式.在该模式下将基本法纳入违宪审查范围,赋予一切单位和个人提起违宪审查的权利,司法机关消极地受理宪法之诉,如此一来,该制度可以在不违背我国基本制度的前提下解决我国现行违宪审查制度问题.  相似文献   

14.
成盛昌 《行政与法》2003,2(6):55-57
在评析违宪审查三种典型模式的基础上,通过对当代中国分别适用三种不同模式的利弊分析,认为未来的中国应设立宪法法院之类的专门机构进行违宪审查,使我国宪法具有可诉性。  相似文献   

15.
埃及的违宪审查属于专门机关审查模式,由最高宪法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最高宪法法院在行使违宪审查权的过程中,创造性地吸收和运用了其他国家,尤其是美国,在宪法监督制度方面的成功经验。同时,将国际人权条约、非洲人权公约等国际人权文件所规定的人权保护条款与埃及伊斯兰的传统相结合,扩大了埃及宪法在人权保护方面的作用。  相似文献   

16.
宪法诉讼制度是指解决宪法争议的一种诉讼形态,它是由特定机关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而进行的审查法律是否违宪并作出裁判的制度。我国宪法规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但在我国,宪法却作为一种政治宣言,长时间地被闲置,成了“闲法”。将宪法引入诉讼,先由人民法院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建立我国的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制度,积累相关经验、培养相应专事违法、违宪审查之律师、法官人才队伍。后由特设的宪法法院对法律进行合宪性审查,建立我国宪法诉讼制度,以激活我国宪法的基本功能。笔者认为,在我国的宪法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7.
违宪审查制度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重要制度。我国同样存在违宪审查制度,不过我国现行的违宪审查制度存在着诸多弊端。改革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建立合理、有效的违宪审查制度是促进宪法的贯彻实施和实现我国法治化的重要步骤。  相似文献   

18.
当今寰宇,宪法在保护公民基本权利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是不可逆转的世界趋势.违宪审查是维护宪法权威的关键环节,而违宪审查制度则是开展违宪审查的制度保障.芬兰法律体系具有北欧国家的某些特点,其国会宪法委员会违宪审查制度又不同于一般西方国家的审查模式.芬兰违宪审查已经形成了运转良好的有效体制,为宪法的实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也逐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体现中国国情的宪法监督制度①,但由于我国宪法实践发展尚不成熟,故而仍然存在若干有待解决的问题.例如,与违宪审查有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违宪审查还没有形成长期有效的机制等等.芬兰在宪法监督方面与我国具有很多相似之处,其违完审查制度发展相对完善.本文认为为深入研究并完善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学习借鉴芬兰违宪审查的具体制度设计,就不但是可行的,而且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19.
违宪审查对人权及法治的重要性是众所周知的,如何完善我国违宪审查制度是学者探讨的热点话题。建立何种的违宪审查制度才能使违宪审查在我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有学者提出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基础上构建一个违宪审查制度。但本文认为因为违宪审查的特性和要求,全国人大违宪审查模式并不具有可行性。  相似文献   

20.
宪法的有效实施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前提,而其中关键的问题是能否设立一种权威的、可操作的违宪审查制度。作者从意识形态、体制、程序等视角解释了我国现行违宪审查制度何以脆弱的五方面原因,并对法学界关于如何完善这一制度的三套“单一制审查”方案(即由宪法委员会、宪法法院和最高法院三者之中的某一机构行使违宪审查权)作了建设性的商榷。作者尝试性提出“复合审查制”的思路,即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下设立宪法委员会、在最高法院之下设立违宪审查庭,分别行使非诉讼的、事先的审查和违宪侵权诉讼、附带性审查权。作者对这两种机构的性质、地位、组成、产生、任期、职权、程序和冲突规则均作了探讨。作者认为,“复合审查制”并未突破现行的宪政体制,符合国情并在体制和程序上有较现实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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