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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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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一九八六年四月十二日通过,现予公布,自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2.
我国《继承法》和《民法通则》两法中,都有关于二十年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继承法》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对这两个二十年时效的规定,有哪些异同,笔者在本文中对两个条文,试提出自己的看法. 首先讲它们的区别点:  相似文献   

3.
《法学》1986,(3)
财产相邻关系,是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财产所有人或财产占有人、使用人、处分人之间,因土地、房屋、管线、道路、水流等相互邻接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义务关系表现为,相邻一方在行使财产所有权或财产占有权、使用权、处分权时,要尊重他方的财产权。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日常生活中,财产相邻关系是经常发生的,而处理不好的现象也大量存在。在农村,由于牲畜、家禽管理不善,或通过他人地界排烟放水而损坏他人责任田庄稼,以及争水流、争地界、争山林等纠纷愈来愈多。在城市,居民为一席之地、一砖之隔而争采光、争空间、争过道的纠纷日益增加。这些纠纷不仅严重影响相邻各方的生产和生活,有时还可能酿成流血事件。如某市人民法院一九八四年受理的数百件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  相似文献   

4.
第七讲 债权     
一、债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民法中的债是指特定当事人之间具有请求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其中一方有权请求他方作为或不作为以实现其经济目的,他方有义务满足该项请求。《民法通则》第84条的规定,较为详尽地表述了债的内涵:“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相似文献   

5.
在海事纠纷中,海事请求人所行使的留置权与《民法通则》第89条第4款所确立的留置权相比最根本的差异在于海事纠纷中的留置权有时突破了普通留置权中的“占有”要件。纵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下简称《海商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前扣押船舶的具体规定》(下简称最高院《扣船规定》)、《民法通则》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我国海事纠纷中的留置权主要有两种类型:一、基于合同关系产生的占有留置权。如海上拖航合同中承拖方对被拖物的留置等。  相似文献   

6.
为了加强法制建设,深入研究《犯罪心理学》《法制史》的理论和交流本学科的教学经验,司法部决定一九八六年九月至一九八七年元月在西南政法学院举办第  相似文献   

7.
关于诉讼时效制度中几个问题的再思考倪同木王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首次在我国确立了诉讼时效制度。施行近十年来,它在督促当事人及时主张权利,履行义务,稳定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民法通则》中关于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比...  相似文献   

8.
论人格权(上)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民法通则》确认了人身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在该项权利中,人格权占有突出的地位。人格权的行使和民法保护是一个理论性、实践性很强的问题。《民法通则》颁布以来,人民法院受理的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人格权的案件大量增加。结合立  相似文献   

9.
行政诉讼时效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行政诉讼中诉讼时效的含义一般而言,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权利的有效期限,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当事人则丧失提起诉讼的权利或者请求司法保护的权利。我国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有的是请求保护权利的有效期限,如《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的是提起诉讼的有效期限,如《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两年。”我国行政诉讼规定的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  相似文献   

10.
一关于挪用公款公物论罪的法律依据,始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但对于其它挪用公款公物行为没有规定为犯罪。一九八六年七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当前办理经济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的通知,一九八七年三月,两高又印发了《“关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以贪污论处  相似文献   

11.
我国关于知识产权的三个法律,除《专利法》外,《商标法》和《著作权法冲都未对诉讼时效作出特定规定。虽然《专利法》第61条专门规定了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问题,但其内容与《民法通则》是完全一致的。因此,可以说,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诉讼时效适用《民法通则》规定的普通时效期间,即二年。同时,按照《民法通则》第127条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这就产生了以下二个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一、如何确定“权利被侵害”的时间一般民事侵权行为,通常表现为一次性的、短瞬间进行或完成的行为,如物…  相似文献   

12.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下称《办法》)实施已经十二年了,在司法实践中,审判机关在审理医疗事故或事件(下称医事纠纷案件)时,有的以行政诉讼立案,适用《办法》及《实施细则》等行政法律规范进行处理;有的按民事纠纷立案,只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处理;有的虽以"民事诉讼"立案受理,但在实际审理中,却同时适用民事审判与行政审判两种审判程序,既适用《民法通则》,又适用《办法》两种不同的法律规范进行处理,来了个"民事附带行政诉讼"。总之,在审理医事纠纷案件时,审判机关可以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民法和行政法两种不同的诉讼程序和两种对立的法律规范中作任意选择,操作起来非常自由,这显然是有违法学常理的。对此笔者曾著文指出,对医事纠纷的审判之所以会产生如此混乱的局面,其主要原因是由于最高法院关于对医事纠纷案件的四项错误的司法解释所造成的.其中  相似文献   

13.
《法学》1988年6期刊有“继承法与民法通则中二十年诉讼时效的异同”一文,(下称《异同》)说继承法与民法通则中二十年诉讼时效的规定有五点不同之处. 从字面的规定来看,确有不同之处.主要不同之处在于继承法中规定:“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而民法通则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相似文献   

14.
关于房屋买卖中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我国的民法通则虽然未作规定,但有关的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中却作了明确规定.例如,1983年国务院发布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最高法院于1984年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也规定:“对公民之间因房屋租赁而发生的纠纷,应首先查明原因,本着既保护房主的房屋所有权,又维护房客的正当承租权的原则处理.……房主出卖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原房客优先购买的权利应予保护”.  相似文献   

15.
易继明 《法学研究》2013,(1):123-140
《大清民律草案》吸收先进法律文化,采纳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之法律人格学说,在总则编设人格权一节,并通过总则和债权相结合的方式确立了人格权权利体系,奠定了中国人格权立法之基本走向。《民国民律草案》确认了《大清民律草案》规定的各项人格权,但总则编不再设立人格权一节,设权性规范的重点转入债编。民国民法循着《民国民律草案》的思路,人格权立法重心在债编,并增加了健康权。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则形成了开放的人格权立法构架,设专节规定人身权,并通过判例、司法解释和附属性立法,形成了人格权立法与权利体系。历史地看,中国的人格权立法始终采取总则与债权相结合的方式,只是在设权性规范的立法重心上有所变化。民法通则人格权立法则实现了从民事主体与债之关系两者结合的二元结构向主体制度、权利制度和侵权责任制度三者结合的三元结构的转变。三元结构对应的是人格权规范的三个部分,即权利主体、权利内容和权利救济。从《大清民律草案》到民法通则,人格权立法在继受与传承中悄然变化,直至断裂;而在断裂中,生命体在社会中顽强地存在,并通过立法在理性与进步中实现自觉。而支撑这种自觉的,是人格尊严得到尊重的社会文化,并提供一条通过民事整合宪政的法治路径。  相似文献   

16.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必将大大发展,代理制度也就日益成为现代化建设中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的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对代理问题作了专节规定,因此,本文拟结合《民法通则》中有关代理的问题作一初步探讨。一、代理的特征代理,就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而其权利义  相似文献   

17.
《法学》1995年第8期发表了施汉嵘、樊建斌两同志的《徐某能否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文,该文认为:本案既不属于票据纠纷,也不属于买卖纠纷,案件处理结果应由原告徐某撤诉或由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对此笔者不敢苟同,特提出以下看法与施汉嵘、樊建斌两同志商榷。 笔者认为:该案中张某和徐某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徐某接收张某交付的某食品厂1400元转帐支票而给付香烟并找回775元的行为,符合我国《民法通则》所规定的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应予撤销。其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18.
(一)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我国《民法通则》中的这一规定确定了能够引起时效延长的原因只能是“特殊情况”。《民法通则》接着在第一百三十九条中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它指出,引起时效中止的原因是“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我国民法学界称之为“引起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本文  相似文献   

19.
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颁布以来,在处理医患纠纷司法实践中实际上存在着“双轨制”赔偿标准:一个是“医疗事故侵权”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低标准,一个是“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其他医疗行为引起的医疗纠纷”适用《民法通则》及《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高标准。赔偿标准的“双轨制”极易加大医患双方的矛盾和诉讼解决医患纠纷的难度。笔者认为,从构建更为和谐的医患关系角度考虑,应当采取一种“相对合理的对策”而适用法律——如果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患者的补偿明显不合理时,可以适用《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适当提高赔偿数额和增加赔偿项目。  相似文献   

20.
第三方面为权利而而斗争那么第三个问题呢,我讲为权利而斗争。一百多年前德国有一位著名的法学家,是叫做耶林,耶林写过一本小册子,字数不多,但是这本书和他的名称影响之大在法学界都知道的,它的题目就是《为权利而斗争》。我觉得我们现在作为律师来说要非常明确的一点就是坚定,为权利而斗争这个概念。首先我想跟律师说说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十几年前《民法通则》起草的时候对《民法通则》第五章的名称发生了争论,现在的第五章的题目,写的是民事权利。但是当时就有人反对这样的提法,马克思不是讲了吗?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为什么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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