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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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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少年司法的起源:美国少年矫正机构运动的兴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于19世纪兴起的少年矫正机构运动,是少年司法从普通刑事司法中分离出来的开始。少年矫正机构运动试图改革一元化刑事司法的弊端,为违法少年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并矫正其罪错行为。显然,这一改革实际上也完善了对少年,特别是下层贫民、移民和闲散少年的社会控制机能。尽管这一改革充满着争议,但在“少年福利”的名义下,国家亲权成功地凌驾于父母亲权之上,奠定了少年司法干预权的合法化基础。  相似文献   

2.
经过近30年的探索,我国的少年司法虽然已经初具雏形,但仍属于“小成人”刑事司法,在保护罪错少年方面仍面临价值、目标、实践等不同层面的冲突。突破少年司法面临的诸多困境,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必须通过改革实现少年司法价值取向由“处罚轻缓化”向“儿童利益最大化”,管辖范围由少年犯罪向少年罪错,司法模式由“小成人”报应模式向恢复性模式的转化。  相似文献   

3.
国家亲权理论是英美法系国家少年司法制度的基本理论根基,它强调国家对未成年人的积极保护责任,要求超越报应主义观念,遵循"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来处理少年罪错行为。国家亲权理论对于克服刑事古典学派的弊端,推动少年司法制度的进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国家亲权理论在少年司法中的应用容易产生理念与实践之间的落差,如何缩小这种落差是英美国家少年司法改革的重要特征。中国的少年司法政策与国家亲权理论存在一定的类同之处,在今后的少年司法改革中应当注意吸收国家亲权理论与英美国家少年司法整合历程中的经验与教训。  相似文献   

4.
少年司法固有的福利模式和刑事模式均无法单一地解决少年犯罪的问题,因而受到学界的批评.同时,以恢复社会关系,促进罪错少年回归社会为目标的恢复性少年司法似乎正在成为少年司法的“第三条道路”.从社会变迁的角度看,社会、社群和社区的发展变化对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具有巨大的影响力.我国的城市化和市民社会正处于迅速发展的阶段,社会、社群、社区的发展驱动了具有恢复性少年司法因素的少年司法的发展,这体现了社群主义的价值底蕴.我国不少地方的司法机关进行了恢复性少年司法的探索,其各个阶段均具有社区参与的因素.从社会发展的趋势看,城市化和市民社会的发展使恢复性少年司法的社区参与具有广阔的前景.  相似文献   

5.
姚建龙 《法学杂志》2007,28(6):64-66
中国现行少年司法制度的"小刑事司法"结构设计,不允许少年法官的过渡"社会工作者化",但是少年法官吸收社会工作的理念与方法是十分必要的,而在公民社会尚不发达的情况下,基于"教育、感化、挽救"罪错少年的需要,少年法官从事"非审判事务"也有其合理性和必然性的一面.不过,中国少年司法与社会工作整合的方向应当是建立以专业性的社会工作为主体的少年观护体系,由专业性的社会工作者和完善的志愿者队伍,分担少年法官的非审判事务,为少年司法实现"教育、感化、挽救"的价值诉求提供专业性的社会支持.  相似文献   

6.
张媛 《法制与社会》2013,(3):261-262
从1984年在上海市长宁区建立第一个少年法庭开始我国少年司法制度逐步形成,迄今对少年司法的探索已有27年的历程,回顾这期间对少年司法制度的探索,无论是从广度上还是从深度上都取得了令人欣慰的成绩和进步,然而,与欧美等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现状相比,我们还是有许多地方有待完善,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少年法院创设的问题,作为少年司法体系核心的少年法院在我国尚未独立建制,本文试从构建我国少年法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入手,探究建立适合我国本土化土壤的少年法院的紧迫性与不可避免性。  相似文献   

7.
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与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有质的不同。因此,处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司法制度也应与处理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普通司法制度有所区别。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应当尽快建立和完善少年司法制度。少年司法制度是否完备,是衡量一个国家法制文明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少年法院是少年司法制度的核心;少年法,是少年司法制度的基石;少年司法处遇措施是少年司法制度的灵魂。  相似文献   

8.
姚建龙 《犯罪研究》2007,21(4):75-80
标签理论认为,控制犯罪的机制也是导致个体犯罪的原因。这样一种理论具有颠覆传统犯罪理论的解构意味,把批判的矛头直接转向了那些控制犯罪的机制。以超前干预潜在犯罪人为重要特点的少年司法,自然成了这一理论批判的靶子。标签理论在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成为对美国少年司法制度进行广泛批判和改革的理论基础。这一理论所倡导的非犯罪化、分流、非机构化等政策建议,对美国少年司法制度的改革与发展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相似文献   

9.
少年司法肇始于美国,至今已有110余年的历史。但美国少年司法发展历程并非一帆风顺,先后历经前少年法院时期、少年法院创设与探索期、少年权利时期以及少年司法晚近变革期等四个主要阶段。其间,少年司法政策因实证主义兴起与新刑事古典主义复兴等社会思潮交叉影响不免时常进退辗转,甚至出现少年法院废除论的主张。对美国少年司法与未成年人保护追根溯源及总结,以吸取其改革中的经验与教训,以供构建我国少年司法制度反省、参酌和借鉴实有必要。  相似文献   

10.
改革和完善少年司法制度是建设和谐社会和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必然要求。我国应当制定综合性的少年法,完善少年司法的程序法规则,创新少年司法工作机制,逐步推行少年犯行刑社会化,建立少年刑事法院,组建少年司法队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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