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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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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刑法理论的传统观点认为,盗窃是指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夺是指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但是,根据这两个传统定义的字面含义基本上不可能将盗窃罪与抢夺罪的本质特征区分开来.因为"秘密窃取"本就意味着"乘人不备",反过来说."乘人不备"同样也具有秘密性,所以"乘人不备"并不是抢夺罪的主要客观要件.正因如此,许多教科书删除了抢夺罪定义中的"乘人不备"一词.形成了如下定义:抢夺是指公然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1]  相似文献   

2.
正我国《刑法》第269条规定了理论上所称的事后抢劫罪。事后抢劫罪的发案率较高,但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对本罪的成立条件仍然存在不同认识,需要进一步展开讨论。盗窃、诈骗、抢夺罪,是事后抢劫罪的前提犯罪。对这一问题的理解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客观上可能盗窃、诈骗、抢夺数额较大的财物,主观上具有盗窃、诈骗、抢夺数额较大财物故意的行为,符合"犯盗窃、诈骗、抢夺罪"的条件。第二,"犯盗窃、诈骗、抢夺罪"应当限定为犯第264条的盗窃罪、第266条  相似文献   

3.
再论盗窃与抢夺的界限——对公然盗窃论的质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盗窃罪与抢夺罪的区分,有旧界分说与新界分说之争。新界分说对旧界分说的批判有其合理性,但将抢夺罪界定为以对物暴力的手段夺取被害人紧密持有财物的观点,脱离了中国刑事立法的语境,忽略了盗窃罪与抢夺罪事实上罪质相当、不具有阶梯性的特点。维持刑法解释传统的延续性,应坚持旧界分说,但在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不一致时,应按照抽象事实认识错误处理。不论是紧密占有还是松懈占有,公然非法取得他人财物的,均应认定为抢夺罪。盗窃既遂后被发现进而追赶的,不属于公然盗窃行为;盗窃行为实施过程中转化为抢夺的,按犯意转化的原则处理。  相似文献   

4.
现实生活中,盗窃罪与诈骗罪和抢夺罪均是多发的侵财型犯罪,通常情况下,三种犯罪较好区分,但有时因犯罪行为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往往造成对行为性质的认识混淆不清,从而导致对犯罪的定性不准确。司法实践中,可以将"被害人的财产损失是否由其处分行为所导致"及"行为人是否具有致人伤亡的可能性"分别作为区分盗窃罪与诈骗罪及盗窃罪与抢夺罪的标准。  相似文献   

5.
张明楷教授提出盗窃不限于秘密窃取,使用平和手段公然转移占有他人财物的,也是盗窃,该观点是以"抢夺是具有人身伤亡可能性的行为"为逻辑前提的,但该逻辑前提不符合我国刑法对抢夺罪的规定。最近,张明楷教授在坚持盗窃不限于秘密窃取的前提下,又提出盗窃罪也可以暴力手段实施,该观点更是导致了盗窃罪与抢夺罪区分上的难题。其实,窃取也不排除可以对被害人人身或财物使用一定程度(轻微)暴力方式实施,这样,客观上行为人是否使用暴力便有可能成为盗窃罪与抢夺罪的共同点,依客观方面自然无法合理区分二者。传统刑法理论关于两罪的区分标准(行为人是否实施了秘密窃取财物的行为)是妥当的,应当继续坚持。依行为人主观方面区分两罪并不属于主观主义刑法观。  相似文献   

6.
司法实践中,诈骗与抢夺手段交织案件的定性常有争议。正确认定该类案件,要注意三点:一是不仅要看行为人采取诈骗或抢夺手段是要取得对财物的“排他性”占有,而且要看这种手段要具有实现这一目的的现实可能性;二是抢夺罪的客观特征本质是“公然夺取”,不包括“乘人不备”;三是抢夺罪的“财物”仅要求处于被害人“合法控制范围”内。  相似文献   

7.
我国刑法理论的传统观点认为.盗窃是指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夺是指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但是,根据这两个传统定义的字面含义,基本上不可能将盗窃罪与抢夺罪的本质特征区分开来,因为“秘密窃取”本就意味着“乘人不备”.反过来说.“乘人不备”同样也具有秘密性,所以“乘人不备”并不是抢夺罪的主要客观要件。正因如此,许多教科书删除了抢夺罪定义中的“乘人不备”一词,形成了如下定义:抢夺是指公然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相似文献   

8.
抢夺罪在司法实践中具有相当高的发案率,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抢夺案件的日益增多,出现了不少新问题,引起了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的高度重视。本文从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出发,对抢夺罪公然夺取进行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9.
正本文案例启示:对于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将诈骗与抢夺等手段交织在一起而取财案件的处理,不能仅凭欺骗或者抢夺行为的存在就认定其为诈骗罪或者抢夺罪,而应当结合行为人最终取财的手段进行分析,如果是欺骗行为导致被害人丧失对财物控制的,应当认定为诈骗罪;如果是夺取行为导致被害人丧失对财物控制的,应当认定为抢夺罪。  相似文献   

10.
本文从一则案例出发,说明依据盗窃罪的通说,在司法实践中难以区分盗窃罪与抢夺罪,"公开盗窃"理论可以较好的解决这一问题。文中建议仍采用盗窃罪的通说,并采用"存疑有利于被告"的原则来解决司法实践中难以区分盗窃罪和抢夺罪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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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锡民 《金陵法律评论》2004,(1):104-107,128
陈思和先生提出中外文学关系研究中"世界性因素"的看法,对外来影响之"接受"的主流观念和方法形成了"颠覆性"挑战.然在本文的"误读"视域里,世界范围的文学与具有"世界性因素"的文学是有着明显区别的;确认"世界性因素"最顶级的平行关键词也许分别是:"先进性"、"同步"与"反响";将本土东西置于"他者"(Others)反应(而不是反映)的视野中来加以检视恐怕平等对话会有"质"的飞跃;锁定作家创作活动的"重力场"(弱作用)兴许不失为某些"影响"事实依据之困窘的合理解释;只要有利于我们自身文学的必然王国健康地向文学的自由王国迈进,就甭管张三李四来路的"比重"的如何.  相似文献   

14.
盗"椟"含"珠"     
保安偷了"天价"电脑犯罪嫌疑人王某是宁波市一家知名服装企业的保安,职责本来就是保卫企业的财产安全,可总嫌钱赚得慢的王某却打起了企业财产的歪主意.  相似文献   

15.
Youth are known to be that part of the population that are most receptive to things new. The current preferences of youth very frequently become the standards of tomorrow. On the basis of this fact alone, we can say that the study of youth's tastes has prognostic significance. This also applies to tastes in music.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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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字的本义为残害肢体的肉刑,后来引申泛指刑罚."灋"字的本义是在神判之后令其离去、离开,亦即放逐."聿"、"律"本为一字,"聿"字有区分之义,引申为界限、标准等义,"律"字因此而被用为音律、法律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论立案与侦查的关系——关于初查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邹思平 《政法学刊》2001,18(6):48-49
我国侦查部门一直以来是采用先立案后侦查的提起侦查方式。然而,执法实践证明,一切侦查活动都必须在立案之后才能进行是不可能的。立案不能作为提起侦查的条件,提起侦查的条件应概括为侦查主体获得犯罪线索之后,只要认为有可能存在犯罪事实时,就可以提起侦查。立案则可以在侦查的任何一个阶段,它标志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9.
自力救济,还是权利滥用?——评微软“黑屏事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微软对中国实施WGA和OGA计划,对使用盗版软件的用户采取了电脑黑屏和提醒标记的警告,此举引起各界的强烈反应.微软实施"黑屏计划"在技术上涉嫌窃取家庭用户隐私,妨害到个人安全和社会稳定,从法律上看不属于自力救济而是对知识产权的滥用.社会各方都应冷静思考,针对类似事件提出妥善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20.
一般认为权力指的仅仅是公权力,而法治的使命则在于限制公权力、保护私权利.这种观点值得商榷.笔者认为:权利是被认为正当的权力;被关进制度笼子里的应是现实存在的一切权力,而不仅仅是公权力;在这个基础上来认识权力和权利,才能准确、全面地理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命题,为更好地贯彻“四个全面”、建设法治中国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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