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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56 毫秒
1.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12]27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工作,提高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度,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征集目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公开管理办法》(渝办发[2011]41号)要求,认真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报送工作。  相似文献   

2.
<正>渝府办发[2017]9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市级预算公开评审办法》《重庆市市级部门预算零结转管理办法》《重庆市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3.
渝府发[2011]3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以下简称预警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提供预警信息,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  相似文献   

4.
正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08号《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11月23日市人民政府第14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市长黄奇帆2016年12月12日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公示和使用,强化企业信用约束,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  相似文献   

5.
正渝府办发[2018]2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3月5日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6.
正渝城管局[2018]10号各区县(自治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涪陵区、大渡口区、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执法总队,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各有关单位:现将新修订的《重庆市园林绿化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2018年11月19日重庆市园林绿化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环境,规范园林绿化生产经营秩序,促进重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健康发展,根据《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  相似文献   

7.
渝办发[2011]9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的管理,促进评标专家资源共享,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评标专家和评标  相似文献   

8.
<正>渝府办发〔2015〕3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3月9日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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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杭政办函[2014]3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4年2月26日杭州市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意识,促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浙江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  相似文献   

10.
<正>渝府发〔2015〕3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市政府同意《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办法(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6月11日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规范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以下简称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表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重庆市产品质量条例》,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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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渝府发[2012]5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政府同意《重庆市国防教育基地命名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重庆市国防教育基地命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市国防教育基地建设,推动全民国防教育普及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重庆市囝防教育条例》和《国防教育基地命名管理办法》(国动教育[2007】9号),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2.
正渝府办发[2019]2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2月26日重庆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创建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体系,依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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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府办发[2016]7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5月3日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以下简称预警信息发布平台)运行管理,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以及预警联动水平,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危害,根据《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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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府办发[2019]2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2月11日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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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府办发[2021] 3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4月9日重庆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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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府办发[2017]140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9月4日重庆市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加强公共图书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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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府办发[2015]9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工业园区及工业项目规划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6月16日重庆市工业园区及工业项目规划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工业园区及工业项目规划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保障工业发展空间,根据《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和《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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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府办发[2015]17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11月24日重庆市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全市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构建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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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重庆市规划局文件渝规发[2015]4号各区县(自治县)规划局(建委),各处室、分局,执法总队:《重庆市规划局听证办法》已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登记(登记号:渝文审〔2015〕2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1月26日重庆市规划局听证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听证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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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绍兴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换管理办法绍政办发[2014]14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绍兴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换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4年12月24日第一条为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换,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进一步提高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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