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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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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构成要件说"以是否全部具备犯罪构成要件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准,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未遂应作为构成要件的修正形式来对待,犯罪既遂是齐备《刑法》条文对某种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未遂仍然属于犯罪,其构成犯罪是由于符合了修正的犯罪构成要件。《刑法》分则规定了既遂犯罪的刑罚标准,未遂犯罪是符合了修正的犯罪构成要件才按照总则的刑罚标准处罚。修正的犯罪构成理论有助于正确把握未完成罪及共犯的犯罪构成区别于《刑法》对单独的实行犯所规定的基本犯罪构成的特点。  相似文献   

2.
职务侵占罪是 1997年刑法新规定的一种犯罪。从其历史的演变 ,犯罪构成特征 ,与侵占罪、贪污罪及挪用单位资金罪的区别与联系可以使我们对其进行正确的认定。然而刑法关于其定义的模糊性及法定刑规定偏低造成了实践中难以实现其立法目的的结果 ,应从立法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3.
刑法修正案(六)第二款对重大责任事故罪法定刑配置高达15年有期徒刑,在过失犯罪中是少见的。本文通过该罪与刑法分则规定仅有其它4个过失犯罪法定刑配置高达15年有期徒刑犯罪比较,与其它业务过失犯罪比较,与一般过失犯罪比较,探析该罪法定刑的应然配置。  相似文献   

4.
本文通过对我国刑法第24条第2款的分析,指出其中的“损害”应当是指符合其他犯罪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即能独立成罪的危害结果,而非任何危害结果,但包括无形的、非物质的结果;对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以其所构成的其他犯罪定罪,而不因以中止犯定罪处罚,因此提出立法建议:第24条第2款直接规定:“中止犯应当免除处罚”。  相似文献   

5.
在自由宪政之下,刑法应当优先保护的是个人法益,即个人尊严基础上的生命、身体、自由、财产等生活利益,聚众斗殴罪保护的是复杂法益。聚众斗殴罪的实行行为是"聚众斗殴",属单行为犯罪,性质上属于任意的共同犯罪。对"聚众"行为的构造不能拘泥于形式化,应当立足于聚众斗殴罪的犯罪构成对其进行规范的理解,同时考虑到惩罚与预防犯罪的实际需要,进行综合认定。不正当目的或动机不是聚众斗殴罪的主观要素。  相似文献   

6.
持有型犯罪作为一种堵截式立法规定,其法定刑应该轻于任何一个先行犯罪和续接犯罪.现行立法对于非法持有毒品罪法定刑的配置不但无法贯彻罪刑相当原则,而且不利于与疑罪从轻原则相协调.在现行刑法框架下,通过重新诠释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犯罪构成主观要件以及疑罪从轻原则是弥补这一立法缺陷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7.
聚众斗殴罪若干争议问题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聚众斗殴罪脱胎于1979年刑法,但是,围绕聚众斗殴罪的争论并没有因为1997年刑法的规定而尘埃落定,聚众斗殴罪已经成为目前理论界关注较少,而司法实践中又较为常见且处理方式迥异的一种犯罪。聚众斗殴罪不应以流氓动机为犯罪成立条件,其构造具有聚众性和对向性双重特征,与共同故意伤害犯罪具有明显的区别,司法实践中处理聚众斗殴罪的转化犯时,必须把握聚众斗殴罪的构造特征,针对不同的情况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8.
聚众犯罪是我国刑法分则明文规定以"聚众"作为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或选择要件的一种犯罪类型。从罪刑法定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考量,聚众犯罪立法上存在着不纯正的聚众犯罪刑事责任承担主体不明确,纯正的聚众犯罪法定刑配置不合理、不协调,聚众"打砸抢"的定罪处罚规定缺乏合理性等问题,需要针对这些问题完善刑法分则的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法对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法定刑的规定,远高于传播淫秽物品罪法定刑的规定。这种规定的合理性值得怀疑。而且,传播淫秽物品犯罪主要是一种针对道德的犯罪,但刑法对行为人人身自由的处罚最高可达无期徒刑,这显然也值得思考。  相似文献   

10.
简单的共同犯罪是指共同犯罪人之间没有具体分工,共同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行为的犯罪形态。简单共同犯罪的特点在于共同实行犯罪,即都实施了犯罪构成要件的客观行为,都是实行犯,不存在教唆犯、帮助犯等其他犯罪人。其不同于复杂共犯中共同犯罪人存在分工,且共同犯罪人有组织犯、教唆犯、实行犯、帮助犯等类型。因此,有些学者认为简单共犯定罪量刑比较容易,根据行为人的行为性质及故意内容,直接依据刑法分别的有关规定定罪;然后,根据共同犯罪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依照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有关规定,分别确立其刑事…  相似文献   

11.
利用计算机技术手段窃取他人虚拟财产行为如何定罪处罚,是按照盗窃罪等侵财类犯罪定罪处罚,还是按照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抑或是按照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等计算机类犯罪定罪处罚,在刑法理论上与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大争议。从法学理论的角度看,界定窃取虚拟财产行为性质的关键在于区分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如果虚拟财产不属于刑法意义上保护的财产,则不能构成盗窃罪,可能构成计算机类犯罪。如果虚拟财产属于刑法保护的财产,可能同时构成盗窃罪与计算机类犯罪的,应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关于利用计算机实施有关犯罪的规定处罚,同时,是否影响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是认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应有之义,对利用计算机窃取虚拟财产的定罪处罚还要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相似文献   

12.
《刑法》第267条第二款关于"携带凶器抢夺的"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的规定,有悖于主客观相统一的犯罪构成原则,不具备转化型抢劫罪的构成要件,与刑法第269条规定存在冲突,应予取消。  相似文献   

13.
转化犯之犯罪构成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转化犯是刑法理论中一个较为独特且尚有待深入研究的问题。借助犯罪构成理论研究认为 ,转化犯 ,指在行为人实施的已构成某一故意犯罪 (本罪 )的基本行为的同时或者非法状态持续过程中 ,由于特定行为或结果的出现 ,使基本行为与特定行为或结果的结合该当另一较重的故意犯罪 (转化罪 )的构成要件 ,依法律规定以转化罪定罪处罚的犯罪形态。  相似文献   

14.
聚众斗殴犯罪不仅是多发性、常见性犯罪,也是我国刑法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难点问题之一。聚众斗殴转化犯必须符合所转化罪名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不应简单地以结果定罪,应依据共同犯罪的理论认定各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一般而言,具备一定条件的首要分子和致人伤亡的共同实行犯要对重伤、死亡的结果承担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5.
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斗殴罪都是1997年刑法取消1979年刑法流氓罪后规定的罪名。由于两罪具有同源于流氓罪的历史渊源,实践中两罪很容易混淆。应从侵犯的客体、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对两罪加以区分。  相似文献   

16.
无犯罪便无刑罚,无刑罚也无所谓犯罪,罪与刑自出生便是密不可分的。即使是在因罪生刑这样一种司法模式之下,也不应将刑罚独立于定罪之外。以刑制罪是通过对法定刑的比较反向制约对犯罪构成要件理解,对于弥补立法及因罪生刑的司法模式下个案的罪刑不均衡具有重要意义,是罪刑法定的应有内涵和罪刑相适应的必然要求。实践中对法定刑的比较,是以刑制罪应用的关键。  相似文献   

17.
从犯罪形态来看,“杀害被绑架人”的立法属于包容加重犯。包容加重犯是在基本的包容之罪犯罪构成之外,又出现了能够被刑法独立评价的被包容之罪的犯罪行为,刑法规定以包容之罪一罪论处,并规定加重法定刑的犯罪形态。包容加重犯的立法具有利于实现罪刑均衡、便于司法操作等重要意义,但也存在如何适用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条款、绝对确定的死刑等一些问题。因此,包容加重犯的个别立法例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设置包容加重犯的立法也应慎重。  相似文献   

18.
身份犯是刑法学中的一个重要范畴 ,通过对各种观点的述评 ,认为 :身份犯是指刑法中具有一定身份的行为人才能构成的犯罪 ,或者具有一定身份的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予以从严或从宽处罚的情形。身份犯一般可分为纯正身份犯和不纯正身份犯两种 ,从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来看 ,身份犯亦可分为自然人身份犯和单位身份犯。鉴于贪污贿赂犯罪是最为严重的一类身份犯罪 ,建议 :(1)协调贪污、受贿罪与盗窃、诈骗罪的定罪量刑数额标准 ;(2 )纠正贪污、受贿罪死刑适用标准过高的做法 ;(3)同时犯贪污、受贿二罪的 ,实行“二罪一罚” ;(4)提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法定刑至死刑。  相似文献   

19.
交通肇事罪是当前发案率较高的一种责任事故犯罪,刑法第133条对此作了明文规定。此规定与1979年刑法相比较,在适用范围、量刑情节、法定刑等方面作了进一步的完善,使法条更具有操作性。正确认定交通肇事罪,必须掌握其犯罪构成要件的具体内容。同时还必须正确划分交通肇事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相似文献   

20.
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之辨正与改造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是刑法理论关于犯罪既遂判断标准的通说,这一通说基本上是可取的。“未完成罪不齐备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这一命题符合我国犯罪构成理论。既遂罪的犯罪构成与未完成罪的犯罪构成之间的差异是不容否定的。犯罪构成是犯罪停止形态理论的基石。犯罪既遂的判断标准只需要解决犯罪既遂的形式判断问题,而根本无需考虑犯罪既遂的实质判断问题。在进行犯罪构成符合性判断时,应当对犯罪构成进行实质解释。对于犯罪既遂的判断标准,应提倡犯罪构成客观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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