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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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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崔璨 《法制与社会》2016,(5):283-284
近几年我国治安形势日益严峻,犯罪率呈逐年上升趋势,特别是危害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数量显著增加。人民警察在日常履行警察职能时,更易遭受到来自于违法犯罪分子的暴力伤害。为了更好的履行警察职能,保护人民群众以及自身的人身安全,警械特别是枪支的使用就显得十分必要。我国关于警察枪支使用的立法缺陷使得警察在实际使用枪支时只能通过自由裁量来判明用枪与否以及怎么用枪,这必将导致关于警察使用枪支中自由裁量权的争议。因此,需要对警察使用枪支的自由裁量权设置标准和原则,尽可能避免警察在使用枪支时对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乱用和怠用。  相似文献   

2.
在法定情形下依法使用枪支是人民警察的重要职权,警察正确使用枪支时应该遵循依法使用、合理使用、果断使用和慎用枪支等原则.  相似文献   

3.
<正>美国警察队伍庞大、机构庞杂,主要分为联邦、州、县三级警察,警察种类多达80余种。面对庞大的警察队伍,美国没有制定统一的警用武器标准,即不存在所谓的制式枪支。因此,各州、各警种的配枪各不相同。一些部门甚至还允许警察自行购买执勤枪支、对所配枪支进行个性化改装,这就出现隶属于同一部门警察的配枪不尽相同的局面,甚至可以在一个警察局找齐所有国际知名轻武器。  相似文献   

4.
伊明 《政府法制》2012,(31):30-31
9月21日晨,辽宁省盘锦市村民因不满政府修路毁坏自己的耕地,与施工人员发生纠纷,后被前来处理的警方开枪击中最终死亡。随后盘锦官方表示,民警枪支使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作为国家权力赋予其的重要职权,警察使用枪支更需要经过合理且严格的控制,以保障公民的权利。  相似文献   

5.
<正>20多年前,当美国警察还需要在枪支上安装手电筒以提升照明时,扣动扳机产生的巨大后坐力让警员们记忆犹新。在警队使用长枪作为工作武器成为历史后,装有红点瞄准器的手枪逐渐流行起来。许多警察部门允许警员在手枪上安装瞄准器,但要求警员自己承担瞄准器和枪套的费用。  相似文献   

6.
新浪 《政府法制》2014,(24):12-13
警察与枪是天生的搭档。在紧急情况下,使用枪支可以迅速制止正在实施的犯罪,并有效保护警务人员和在场群众的生命安全。不过,枪在提高对犯罪分子的威慑力的同时,也是一把双刃剑,在保护公众生命安全时,如何避免警察误伤(杀)事件,如何防止枪械过度使用,也是一个极难权衡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在反恐维稳的同时,如何使枪支真正成为保护民众和警察自身的工具,近来成为公众关心的话题。为此,记者对美国、英国和香港三地警察如何用枪进行了调查。河南郑州某幼儿园发生警枪走火事件、云南罗平警察开枪事件、云南镇雄警察开枪击毙上访男子事件……目前,全国公安机关纷纷加强反恐力量,但在警察开始敢于使用枪支维护社会秩序的同时,多起涉及警察开枪的事件也引发了社会关注。虽然我国对警察持枪和用枪都有相关的制度和程序来约束,但从这些事件可以看出,执行过程中很可能还存在漏洞。  相似文献   

8.
贺平凡  时军 《法学》2007,(7):143-147
被告人为抢劫而携带枪支并不等于为抢劫而使用枪支,使用枪支是指行为人为了达到一定目的而故意向对方显露抢支或开枪射击的行为。但如果行为人毫无针对性地将枪持在手中则不属于使用枪支,而是携带枪支行为。携带枪支而使用的情况实施抢劫,不能认定为持枪抢劫。被告人非法携带、运输枪支,根据重行为吸收轻行为的刑法理论,应以非法运输枪支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尊重检察机关的公诉权出发,法院只能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来认定,不宜改变指控罪名认定。  相似文献   

9.
1.警察用枪的特点警察带枪的目的。警察是国家的武装治安力量,其工作性质决定了必须佩带枪支,主要目的是制止犯罪,震慑不法之徒,保障自身安全。警察带枪的时间长,用枪的时间短。由于工作性质所决定,配发枪支的警察因工作需要,常将枪支随身佩带,但是用枪的机会却很少。据资料介绍,美国警察人均27年用一次  相似文献   

10.
枪支管理是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的一项重要的诒安基础工作。为加强对枪支的从严控制和管理,正确实施新的《枪支管理法》,本文从枪支管理的范围、主管机关的职责权限,枪支的配置、制造、配售管理及违反枪支管理行为的法律责任等四个方面,对新旧枪支管理法规进行比较分析,并探讨了公安机关在适用新《枪支管理法》的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三个问题:一是对原合法持枪公民上缴枪支的经济补偿;二是枪支配置、配备的信息传递;三是枪支使用人员的专门培训。  相似文献   

11.
孙昊 《法制与社会》2014,(11):74+80-74,80
使用武器、枪支是法律赋予警察的神圣权力。依法使用武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警察的重要职责。但现实中刀枪入库,使得武器的使用权形同虚设。近年来,群体性事件频发。这种非对抗性的冲突,更加要求警察慎用警械武器。特别是对于使用杀伤性武器,争议更是不断。做为非致命性的驱逐、制服性武器就越发重要。本文探讨驱逐性、制服性等非致命性武器的使用权及法律规制。有利于保护警察执法权益和警察生命安全,法律尊严的宣泄。从长远更能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相似文献   

12.
丢失枪支不报罪中的“丢失枪支”不是客观行为,但属犯罪成立前提,包括遗失公务用枪及公务用枪被盗、被抢、被骗等各种情况;“不及时报告”是本罪的客观行为,是指行为人在明知枪支丢失后.在具备客观条件时。没有以最为快捷的方式将枪支丢失的情况予以报告。只有当“不及时报告”与“严重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才能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严重后果”属于构成要件而非客观处罚条件或“超过的客观要素”,行为人对于“严重后果”有所认识但对其发生只持放任的态度。  相似文献   

13.
李有义 《政法学刊》2007,24(4):102-106
民警开枪射击的法律界限,就是必须遵守比例原则,满足妥当性、必要性和均衡性的要求。在警察使用枪支的时候,警察的强制力最容易侵犯到公民的健康自由权和生命权。所以我国必须修订《警察法》,使比例原则法律化,有效规范警察行政执法和刑事侦查,而且必须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法》,使《条例》这种行政法规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从而为民警开枪射击确定法律界限,使警察权和公民的基本人权得到平衡。  相似文献   

14.
朱伟一 《法学》2006,(7):89-90
斯卡里亚大法官好文笔,在赫德森诉密执根州(Hudson v.Michigan)案的判决书中,他寥寥数语便说明了案情:警察得到搜查证,有权搜查申诉人布克尔·赫德森的家,搜查毒品和枪支。警察查到了毒品,也查到了枪支。发现了大量毒品,包括在哈德逊衣袋内发现的可卡因。哈德逊坐的椅子的扶手与坐垫之间有把上了子弹的枪。根据密执根州的法律,哈德逊被控犯有非法持有毒品和枪支的罪行。斯卡里亚大法官用笔老道,特别点明,子弹是上了膛的———此话暗藏玄机,言外之意:这是一个凶顽的悍犯。对这种疑犯就不能温、良、恭、俭、让。遇到这种疑犯,警察如果敲门通…  相似文献   

15.
日本是枪支控制十分严格的国家之一,与枪支控制有关的法律较多。主要有《火器与刀剑类管理法》、《枪械制造法》、《海关关税法》、《爆炸物管理法》、《惩治暴力犯罪法》及《惩治威胁航空器和少年犯罪法》。在日本,除执法人员、自卫队员和射击运动员外,禁止公民持有枪支,也不允许进口手枪。日本只有一家公司在获得政策签发特别许可证的情况下为警察和自卫队生产枪支。枪支零部件的拥有或进口也是禁止的。因此,守法的公民没有机会接触到枪支。日本警方认为,禁止公民拥有枪支,是减少暴力犯罪的一条主要措施。由于严格控制枪支,1994年日本仅发生280起涉枪案件。但是,自1991年以来,日本警方缴获枪支的数量在不断  相似文献   

16.
论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则   总被引:21,自引:2,他引:19  
余凌云 《法学家》2002,(2):31-38
一、问题的提出 近日拜读苏力先生的<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一书,见其中介绍了一个警察使用枪支的案件,大概的案情是,王某(警察)与派出所其他干警按照上级统一"严打"部署,在午夜上路设卡检查摩托车情况.遇见三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饮酒后驾驶一辆摩托车归来,拒绝停车检查,连闯两道检查线,直冲派出所所长把守的第三道检查线.  相似文献   

17.
阿碧 《检察风云》2011,(17):62-64
2011年8月4日,29岁的黑人青年马克-达根乘出租车在英国伦敦街头遭警方拦截,双方发生枪战,达根身中两弹,当街死亡。警方表示,反枪支犯罪警队怀疑马克非法持有枪械,于是布控拦截。事实证明,马克确实持有—支未注册手枪。拦截发生后他朝警方射击,—发子弹打中警察对讲机,警察受伤。然而,令人没有想到的是,这起事件在网络上多次传播后走样,最终形成了警方滥用职权滥杀公民的谣言,导致了伦敦有史以来最大的—次暴力骚乱。  相似文献   

18.
随着互联网和物流快递行业的迅猛发展,网络涉枪案件呈现逐年递增态势,查缉非制式枪支散件数量日益增多,由此产生非制式枪支散件定义泛化、枪支散件鉴定规则不明及组装枪支的行为定性难等问题。为此,有必要通过审查专用性来界定枪支散件的范畴,明确枪支散件抽样鉴定的适用条件及规范程序,准确认定组装枪支的行为性质等,以促进规范打击网络制贩枪支犯罪。  相似文献   

19.
根据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对行为人在盗窃枪支以后的私藏行为,是不予处罚的。但是我们不禁止要问,这种私藏行为是不是刑法中所规定的犯罪行为呢?对该行为不处罚的理论依据是什么呢?这种私藏行为,在德日刑法理论中,被称为事后不  相似文献   

20.
刑法所规定的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与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常相似 ,储存行为、持有行为、私藏行为很难区分 ,容易混淆。储存是指将枪支、弹药、爆炸物大量存放。持有是指公开拥有、控制少量的枪支、弹药。私藏是指秘密藏匿少量枪支、弹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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