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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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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以人民为主体实现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的制度。这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唯一正确的政治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权地区人大工怍委员会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关,它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区工作委员会条例》的规定,监督地区行政公署、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地区分院的工作,组织在本地区的上级人大代表对"一署两院"的工作进行评议;指导、支持本地区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依法开展工作并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人大及其常委会、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对"一府(署)两院"的工作进行监督是宪法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监督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监督的质量只能提高,不能降低;监督只能坚持不能取消。监督的方式很多,其中组织代表评议就是一种很好的监督方式,是一种高层次的监督。为了加强监督,全国各级人大都积  相似文献   

2.
黔江区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采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代表视察、检查、调研、评议等多种形式,依法对"一府两院"工作实施监督,有力地促进了黔江区经济社会发展,彰显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实效。  相似文献   

3.
据人民代表报报道 :江西抚州市人大常委会聘请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的 7名法律专家担任法律顾问。笔者认为 ,人大常委会聘请法院工作人员为法律顾问的做法不妥。人大常委会聘请法律专家为法律顾问的做法是值得提倡的 ,它有利于人大常委会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实施宪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监督 ,研究受理疑难信访案件 ,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但人大常委会聘请法院工作人员为法律顾问弊大于利 :首先 ,不利于增强法院工作人员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法律意识。我国宪法第三条明确规定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  相似文献   

4.
组织人大代表开展的对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工作评议,是地方人大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的实践中创造出的一种新的行之有效的监督形式。伊犁地区人大工委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建议各地人大常委会组织人民代表评议司法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地区各县(市)人大常委会成功地组织人民代表评议县(市)司法机关工作的基础上,经地委同意,从四月下旬开始,组织地直机关  相似文献   

5.
罗蔚 《公民导刊》2012,(8):24-25
开展工作评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实践中探索建立起来的有效监督形式。如何通过评议,激发被评部门的干劲和活力,是各级人大常委会都需认真思考的问题。重庆市长寿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对任命干部部门工作的评议,加强对人大任命干部的监督,增强了被评部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推进了相关部门的工作。  相似文献   

6.
在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情况下,如何进一步加强地方人大工作,尤其是改进地方人大工作中普遍存在的监督不力的问题,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地区的贯彻实施,是各级人大十分关注和努力探索解决的问题。近几年来,我省不少市、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述职评议试点和人大代表评议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有的已开展多年,并形成了制度。1993年,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人大代表对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开展了评议。1994年省人大常委会对省工商局和省土管局开展了两项评议工作。目前,这两项评议工作,已在全省范围全面展开。  相似文献   

7.
杨自华 《云南人大》2006,(7):24-24,25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权。述职评议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加强对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增强被评议对象的人大意识、法律意识、公仆意识的有效途径。如何搞好述职评议工作,增强地方人大监督实效,笔者认为:  相似文献   

8.
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进行评议,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强化监督工作的有效途径。近年来,不少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依照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在组织人大代表评议“一府两院”工作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实践和探索,  相似文献   

9.
(一)评议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影响独立办案评议这种新的监督形式符合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宪法第2条、3条、27条、41条中载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由此可见,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级"一府两院"的监督,是宪法赋予的职权,法、检两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只独立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而不能独立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评议公检法工作,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  相似文献   

10.
正监督权和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如何有机结合监督与任免工作,加强对人大选举任命干部的监督,促进依法履职、推动发展、保障民生,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致力探索和实践的重要课题。2019年,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在总结述职评议、工作评议等工作经验基础上,创新推行在一届政府任期内两次听取审议市政府副市长和政府工作部门局长(主任)工作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的"一届两考"制度,探索打造人大选举任命干部"闭环监督"新模式。  相似文献   

11.
常会 《辽宁人大》2006,(8):18-18
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的实施,地方各级人大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这是宪法赋予各级人大义不容辞的法定责任。在社会的各种监督工作中,人大的监督是最高层次,也是最具法律权威和效力的监督。街道人大工委作为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工作机构,应该认真贯彻宪法及执行区人大常委会的指示要求,在全面履行职责的基础上,切实加强人大监督工作。  相似文献   

12.
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同级人民政府的财政收支预算实施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同级“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是县级人大财经工作的重中之重。南涧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近几年的财经工作实践中,紧紧围绕“加强预算监督,促进经济发展”这一主题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一些成果,收到了一些实效。  相似文献   

13.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作为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二是对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进行监督。而法律监督的基本形式有两种,一是检查法律的实施情况9也就是执法检查;二是法规备案审查。作为县级人大常委会,应以执法检查为基本形式。在县级人大常委会的实际工作中,法律监督有多种形式,有的采取听取和审议同时进行,有的只听取不作审议,有的只组织部分代表视察等等。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法律性、程序性和规范性。县级人大常委会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应该认真贯彻1993年9月2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制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若干规定》和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一步提出的《关于改进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的几点意见》的精神,使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相似文献   

14.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近年来,我区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进行了述职评议,使人大在发挥监督作用方面有了很大进展,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经验。但是通过年初开展“三讲“教育,进行认真地自我剖析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我们认为我区的人大监督工作还不够真正到位,还存在严重的不足。主要是监督  相似文献   

15.
正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一要加强依法行政的监督。"宪法法律严格公正实施"是法治政府的重要衡量标准之一,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在于是否依法行政。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监督,坚持政府向人大常委会定期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制度以及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政府重大  相似文献   

16.
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基层人大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审议监督工作中,一贯实行的是“政府报告、委员评议、议完了事”的传统模式,它直接影响了人大监督工作质量和效果。笔者认为要创新审议监督方法,应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监督质量和实效。  相似文献   

17.
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同级法院的工作实施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人民法院作为由人大产生的国家审判机关,应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切实把法院的各项审判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以实际行动配合人大的各项监督工作。——摆正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正确认识人大的监督权。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在这个问题上,有人认为,人大监督"一府两院"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的神圣职责,与人大支持"一府两院"是两码事。笔者认为,这种认识曲解了人  相似文献   

18.
宪法法律赋予我国各级人大常委会保证法律法规实施的职责。多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一方面通过完善立法不断增强法律的可实施性,另一方面通过改进和实施各种法律监督方式保证法律法规得到正确有效的实施。在人大监督、保证法律法规实施的各种方式中,执法检查是各级人大常委会最频繁使用的执法监督方式,也是最有效的人大执法监督手段之一[1]。  相似文献   

19.
人事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施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的组织保证。依法行使好任免权,对配备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巩固国家政权,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依法监督方面努力探索,创造了许多好的监督形式。如加强了对"一府两院"的执法检查,对所选举、任命的干部进行述职评议,督促建立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等。但从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人大的地位、性质和职责来看,地方人大对监督权的行使,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监督主体行为不规范。人大及其常委会实施监督的过程,应是依法办事的过程。监督主体的行为也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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