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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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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谈定价听证制度之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8年12月1日,《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以下简称《听证办法》)开始付诸实施,原有的实施6年之久的〈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被废止,定价听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制度的简称,以下同)这一新名词也取代了原有的“政府价格决策听证”的老称呼。新办法刚一露面,就引来赞声一片,比如其中对听证会参加者中消费者比例的限定、对听证程序的充实完善、对听证后价格形成的机制规定等都成为新办法值得期待的看点。但是,这些看点能否成为最终的亮点并且推动定价听证制度的完善,是我们面对并要处理好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现代法治国家的宪法和行政程序法中所规定的正当行政程序要求政府在做出公共决策时,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价格决策无疑是一种重要的公共决策,我国《价格法》早在2002年已从制度层面将听证制度引入政府价格决策程序中。但运行多年的价格听证并没有发挥预想的制度效能,这说明价格决策听证程序中存在除法规范层面以外的其他干扰因素。从博弈论角度分析,价格听证制度功能不彰的原因是博弈各方进行的是零和博弈或负和博弈,一方的利益增长以相对方的利益减损为代价。打破政企之间的角色合谋、实现博弈双方的信息均衡化以及解除立法中的制度锁定是我国公共价格决策听证博弈均衡化的关键。  相似文献   

3.
为了完善价格听证制度,规范价格听证工作,根据《价格法》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的规定,现将本市价格听证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列入本市价格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在制定和调整价格时,由市物价局主持听证。其中,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执行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市物价局可以委托区、县物价局组织听证。二、本市价格听证目录中的区、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听证项目,在制定和调整价格时,由区、县物价局  相似文献   

4.
价格听证会的信息公开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召开价格听证会,在我国政府决策领域引入公开听证程序,是政府行政制度改革进程中的一项开创性工作。信息公开不仅是法律赋予价格听证的原则性规定、价格听证制度的核心理念,也是充分发挥听证会效用、实现消费者知情权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我们对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原国家计委令第26号)进行了修订。在此基础上,特制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现予发布,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  相似文献   

6.
各州、地、市计委,省政府各部门:根据《价格法》、《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和《青海省定价目录》的规定,我们制定了《青海省计委价格听证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列入省计委价格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在制定和调整价格时,由省计委主持听证;国家计委委托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听证的,也由省计委主持听证。二、对在《青海省计委定价目录》中授权州、地、市、县(市)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列入省计委价格听证目录的,由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听证,听证前要征得省计委同意,省计委派员参加会议,给予必要的指导和监督;对由省计委制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各州、地、  相似文献   

7.
路线5:倾听民意,公共决策民主化渐成潮流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公共决策倾听民意,已成为公共治理的常态。这与以往闭门造车甚至长官拍板的决策模式形成了鲜明对比。追溯起来,价格听证制度的引进,是改革开放后政府行政决策民主化的一个重要起点。1993年,深圳率先实行价格审价制  相似文献   

8.
完善我国行政听证制度的构想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一行政听证制度在中国的发展行政听证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始于1990年。1996年出台的《行政处罚法》首次引入了“听证程序”的内容,这也是我国最早规定听证的一部法律,1998年实施的《价格法》也把听证内容首次引入价格决策程序。2000年3月起实行的《立法法》,将听证制度从行政领域推广到立法领域,正式明确了立法听证会的法律地位。2001年,国家公布实施了《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这是我国着眼于听证制度的实际应用出台的第一部有关听证制度的操作规程。2002年2月12日,新中国历史上首次由中央政府举办的价格听证会———调整旅客列车票价听…  相似文献   

9.
自1996年《行政处罚法》正式确立行政听证制度后,我国便建立了价格听证制度。随着一系列听证会的举行,听证制度在社会中引起了较大反响,学界也对听证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十几年来,听证制度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在立法、实施等方面都还有待完善。听证制度中涉及公众利益的价格听证,受到了社会舆论的普遍关注。试从几个价格听证会案例入手,以听证制度的理论基础为出发点,对价格听证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论证使价格听证制度更加完善的方案。  相似文献   

10.
黄红华 《中国发展》2013,13(4):59-64
政府主导和主持行政处罚听证、行政许可听证、价格决策听证及行政立法听证,是政府应提供的法律服务之公共产品,政府通过购买法律服务,由律师主持行政听证,是公共权力让渡的合同出租,是个全新的课题,此类合同出租如何运作,其流程是什么,应怎样予以规制,都需要探索和研究.  相似文献   

11.
重庆市物价局文件渝价[2012]424号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为规范政府制定价格听证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号令)的有关规定,市物价局制定了《重庆市《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己报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登记(渝文审[2012]69号),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2.
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我们对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原国家计委令第26号)进行了修订。在此基础上,特制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现予发布,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3.
听证(HEARING)一词源于普通法,最初指司法听证。其理论依据可以追溯到自然法中的自然公正原则,即任何人在受到惩罚或其他不利处分前,应为之提供公正的听证或其他听取意见的机会。后来这一制度传入美国,被移植到立法和行政活动中,并被用作提升立法与行政民主化程度以及广泛获取相关信息的有益方法。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听证制度日益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或地区所接纳采用。我国首先在行政执法和行政决策中引入听证制度,1996年全国人大通过的行政处罚法和1997年通过的价格法分别规定了行政处罚听证和价格听证。2000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的立法法第…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我们对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原国家计委令第26号)进行了修订。在此基础上,特制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现予发布,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2008年10月15日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制定的《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已经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相似文献   

16.
由于决策权的垄断,价格听证面临着制度失灵的困境,各种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公众的参与几乎沦为"在场的缺席"。因此,要改变公众参与的尴尬局面,就要从决策体制结构这一根本问题出发,在理论层面重点阐述价格听证在程序正义、多元民主和理性选择理论支持下的功能定位;并对具体的制度进行改造和完善,充实公众的参与权利及主体地位,从而打破决策权垄断的局面,使价格听证真正成为公众有效参与、多元主体互动和政府科学决策的平台。  相似文献   

17.
<正>东府办[2015]43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业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发布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听证目录所列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依据《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的规定组织听证。未组织听证的,不得提请市政府审议,市政府不予作出行政决策。二、未录入本听证目录但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听证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听证。  相似文献   

18.
最近一段时间,各地价格听证会奇闻不断。先是广东东莞市拟召开水价调价听证会,却无任何市民报名参与;接着,网络上曝出成都有四名被随机抽签频频选中的价格听证专业户,其中一名老妇竟19次参加过各类听证会,且屡屡支持涨价方案;再接着,在广州出租车调价听证会现场,身为替补听证参加人的市政协委员韩志鹏,试图向一名听证参加人转达意见时却被工作人员强行阻止,韩委员为此愤然离场……旨在推进决策  相似文献   

19.
公共价格听证程序为社会公众与价格制定部门共同制定合理的公共价格提供了必要的保障,但该程序在实践操作中,存在着听证代表的遴选不够公开、民众不能及时获得听证的相关资料、听证代表没有充分时间与民众进行沟通、听证价格的成本审核主体公信力不强等弊病,影响了其作用的发挥。因此,需要通过细化规定听证代表产生方式、完善听证资料披露制度和建立独立机构成本审核机制等方法来解决这些问题,从而使价格听证程序能真正地实现其价值。  相似文献   

20.
事件     
《中国人大》2008,(12):7-7
市县两级政府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国务院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在市县两级政府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根据决定,要扩大听证范围,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此外,还要规范听证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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