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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我国新《公司法》明确规定了股东的出资方式,大幅度扩充了股东可以用来出资的标的物范围,但是劳务出资却没有被新《公司法》所提及。本文对劳务出资的合理性、适格性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我国劳务出资制度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2.
劳务出资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左传卫 《政法学刊》2006,23(2):14-18
由于劳务的人身属性与评估上的随意性,我国传统公司法理论及新修订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都认为不宜作为出资。但劳务作为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既能弥补劳务合同的不足,又能提供了一种新的创业谋生模式,更呼应了现代经济社会对高智慧人才的尊重与渴求。劳务出资的难点在如何理解劳务出资的交付,及具体制度上如何确保公司资本真实。如果能化解劳务出资的风险与不足,协调好相关利益冲突,我国将来公司法立法应当顺应时势,认可劳务出资。  相似文献   

3.
股东出资形式多元化趋势下的劳务出资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考察有限责任股东劳务出资的三种域外立法 ,只有最宽松的劳务出资立法例 ,才迎合了股东出资形式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但在准允劳务出资时 ,不可忽视保障债务清偿、资本真实的配套措施的完备。若法律对劳务出资持支持态度 ,可以给予“干股”一个可行的解释 ,并能够有效解决在职工持股、股票期权推行中所面临的困境和尴尬  相似文献   

4.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合伙人还可以用劳务进行出资。合伙人用劳务出资时就产生了合伙企业解散后合伙财产如何在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的问题。合伙人在进行出资时,可以以所有权出资,也可以用其他财产权利进行出资,此时明确合伙人出资的所有权权属问题就显得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5.
邱海洋  陈晓军 《法人》2004,(6):106-107
从依赖资本信用到重视资产信用的转变,使人们有理由认为,股权转让必须经过评估的做法将退出人们的视野从世界范围看,可以用于出资的财产和权利在不断地被扩大,非货币出资得到了普遍的认可。不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可以用于出资,而且股权、债权、劳务等都可以用于出资。即凡是对公司收益会产生贡献的资源,股东之间彼此认可的都可以作为出资。  相似文献   

6.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了《公司法》,这是继1993年制定1999年第一次修订以来的第二次修订。这次公司法的修订得到了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的认可,中国政法大学的江平教授、赵旭东教授作为专家组核心成员对此次修改也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但是,本文对新公司法的出资形式条款提出了质疑,并对劳务、信用是否能作为出资形式以及如何作为出资形式做了相关思考。  相似文献   

7.
咨询台     
选择增量吸股式改制为股份合作企业,对股东的构成及其出资方式有何规定? 在拟改制为股份合作企业的讨论中,我们拟采用增量吸股模式,则对企业原有资产如何改制转化为股权?对增量资本的股东主体和出资主式有何规定,实物、知识产权、劳务可否出资? 读者 闻一欣  相似文献   

8.
合伙人出资是合伙成立和进行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一般情况下,合伙人可选择适当的方式出资,既可以是现金、实物,也可以是技术、劳务,甚至还可以是商业信誉。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合伙人可以依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这表明,在我国,合伙人的出资方式主要有现金、实物和技术三种。合伙人出资方式不同,他对其出资财产的权利和义务也不尽相同。  相似文献   

9.
隋淑静 《中国律师》2010,(11):67-68
我国2006年8月修订的《合伙企业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而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第27条第1款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相似文献   

10.
《法庭内外》2007,(6):58-58
法官: 2000年,我与7位朋友每人出资20万元成立了一家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但是,由于几人都不懂经营,生意惨淡,公司严重亏损。其中4位股东认为公司继续耗损下去没有意义,提议对公司进行清算。  相似文献   

11.
劳务、人力资本等依附于自然人身上的无形财产,能否作为公司的出资形式,新《公司法》未置可否,却为其创设了制度空间。人力资本具有效用性、其使用权具有可转让性,与其他制度配合使用,也可达到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目的,且具有可评估性。允许人力资本出资,还须设计相关的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12.
一、名词解释题1.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预定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征收货币或实物的经济行政活动.2.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并公开发行股票,向社会筹集资金,股东就其认购股份资金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3.合伙型联营:是指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以财产、技术、劳务等出资,组成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经济组织,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而进  相似文献   

13.
智力,在汉语中常解释为能够认识、理解事物并运用知识、经验等解决问题的能力。但是很明显这个定义并不能恰当地解释智力出资中的智力内涵。本文将试以经济学的“人力资本”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的“劳务”来阐明智力出资中的智力涵义,并分析说明智力出资的法律可行性。  相似文献   

14.
吴越 《现代法学》2005,27(1):69-75
《中国公司法修改草案建议稿》基本实现了提高公司法的可操作性以及尊重公司章程自治两大目标,但在有限责任公司规定方面,仍存在改进空间。草案应取消股东最高人数限制、完善股权继承异议制、禁止以尚未履行的劳务作为出资、承认书面及电子表决方式,并在明确区分大小公司的基础上构造监事制、职工董事制,并赋予章程自身塑造董事会与股东会权限关系的自由。  相似文献   

15.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在2013年12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在公司出资问题上确立了授权资本制,但公司发起人未尽出资义务的出资补缴责任仍然存在。公司发起人未尽出资义务包含形式未出资和实质未出资两种基本形态,抽逃出资不属于未尽出资义务。未尽出资义务发起人的出资补缴责任兼具违约责任和资本充实责任的双重责任属性,但不属于对公司违约。发起人之间具有合伙性质,彼此互负守约义务和担保义务,当有发起人违反出资义务时,不论是形式未出资还是实质未出资,也不论公司类型,违约方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全体发起人需承担连带的出资补缴责任。现行司法规则规定发起人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连带补缴出资责任,这并不排斥债权人对发起人行使合同法规定的代位权。  相似文献   

16.
王翠菊 《行政与法》2010,(12):64-66
目前,我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规或司法解释并未对债权出资给予明确说明,本文对债权出资的理论条件进行了分析并得出结论:首先,债权出资具有法律上的可行性。在此基础上,本文通过借鉴实务中具体的债权出资情况,对债权出资的适格性要求亦提出了一些相关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7.
抽逃出资违反了股东出资义务,损害了公司、股东、债权人等主体的合法权益,危害了社会信用,从根本上破坏了公司资本维持原则。要求抽逃出资股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是客观必然。遗憾的是我国关于抽逃出资的规定过于简略,造成法律适用中的混乱。本文拟通过对我国对抽逃出资民事责任规定进行分析,揭示其不足,并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关于抽逃出资法律责任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8.
现物出资即非现金出资,是股东以现金以外的其他财产履行出资义务。作为出资方式的一种,与现金出资相比,现物出资在价值评估等方面具有一定特殊性。实践中出资标的物的过高评价等不正当行为屡屡发生,违反了公司资本充实原则,严重损害了其他货币出资人、公司及债权人的利益。为此,各国公司法对现物出资均作了不同的限制,形成了一系列具体制度,其中尤以德国公司法的制度规制较为严密。我国现行公司法对现物出资问题也作了一些规定,但过于原则和简单,不足以防范实践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以下将从四个方面对中德两国公司法关于现物出资的…  相似文献   

19.
关于我国劳务派遣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劳务派遣是我国劳务经济中一种比较新和发展较快的用工形式和就业方式。然而,目前社会对劳务派遣的认识比较模糊,阻碍了劳务派遣业的健康发展。本文立足于我国劳务派遣本身的优缺点进行研究分析,从而对我国现阶段劳务派遣中存在的问题的解决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议。  相似文献   

20.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的若干法律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宗正 《法治研究》2009,(10):12-16
我国法律并不禁止农户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设立经济组织,相反,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有其现实的正当意义与依据。但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也引发了一些法律冲突,为此,应当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加以必要的法律规制。要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于农民专业合作社。限制出资于公司,禁止出资于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同时,要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登记、经营期限延长和破产、清算加以规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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