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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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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是否采纳物权行为理论是我国物权立法不能回避的问题。本文特就物权行为的概念、无因性构成,特别是物权行为与物权变动的形式主义立法的关系展开探讨,力图明确该问题的对象与前提。  相似文献   

2.
物权行为无因性的优势在于,能够避免有因性模式下交易双方相互返还时因不能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而导致的不公平。善意取得可以替代无因性保护交易安全的功能,并可以避免无因性可能产生的“副作用”。由于物权行为的难以把握性、不确定性并考虑到国外法学的发展趋势,不应当承认物权行为理论。区分原则不同于分离原则。在构建无权处分、善意取得、不当得利等具体民法制度时,一定要注意是否采纳物权行为的差异。  相似文献   

3.
在维护交易安全和保护第三人方面,采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还是采公示公信原则一直是我国法学界一个争论的热点问题。本文将用经济学中的博弈论对二者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论证公示公信原则存在的经济合理性,简述了在维护第三人利益和交易安全方面,公示公信原则已经远远胜过了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  相似文献   

4.
物权行为无因性原则与交易公正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不赞成物权行为无因性原则的学者认为 ,无因性原则对恶意第三人的利益也加以保护 ,使原物权人沦为不当得利债权人 ,有违交易公正。这些学者未能注意到 ,在近现代社会 ,债权在经济生活中享有优越地位 ,债权对权利人的保护并非必然弱于物权。从法理上分析 ,无因性原则无须以第三人的“善意”为要件 ,正如善意取得制度强调第三人的“善意”一样 ,第三人“善意”或“恶意”与法的公正价值并无必然的关联。对适用无因性原则进行实证分析也表明 ,该原则在维护交易安全的同时也兼顾了交易公正。因此 ,我国物权法应采纳无因性原则。  相似文献   

5.
论物权行为理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客观地评析了萨维尼的物权行为理论,并提出了修订该理论的看法。文章认为,修订后的物权行为理论的基本内涵为:物权行为是客观存在的,物权行为属于民事行为,它分为有效物权行为(它归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和无效物权行为;在多数情况下,物权行为具有相对独立性和无因性,在一些情况下物权行为具有相对独立性和有因性,而在某些情况下,物权行为并不具有独立性。修订后的物权行为理论对我国物权法的立法和司法具有重大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6.
大陆法系各主要国家不同的立法说明了担保物权独立性与物权行为无因性并不存在必然的关联,并且两者各自所抽象的原因不同。在形式审查主义下,物权行为无因性为物权登记公信力提供了支撑,并与担保物权独立性协力为担保物权登记公信力提供了制度上的支持。  相似文献   

7.
物权行为理论的若干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物权行为理论进行宏观性、整体性式的方法论思考有助于深刻理解物权行为理论。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与善意取得制度没有绝对的优劣之分,在对第三人的保护上,应采取无因性原则,同时吸收善意取得制度的优点即排除对恶意第三人的保护。另外,物权行为理论应建立在平民生活基础上。  相似文献   

8.
买卖中物权行为是独立存在的 ,它与债权为有着截然不同的差别 ,善意取得固然与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在本质上是统一的 ,但绝不能以善意取得否定物权行为的无因性。  相似文献   

9.
物权行为问题并非事实判断问题,对市场交易与物权行为关系的考察不应建立在论证物权行为的现实存在基础之上。通过对物权行为无因制度的价值判断,可以发现以物权行为无因制度调整市场交易关系,难以满足市场交易对公平、安全及效率的价值追求。从而,基于市场交易的内在需求,我国物权变动立法应舍弃物权行为无因模式,确立建立在公示公信力基础上的不动产登记公信力制度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相似文献   

10.
票据作为与公司、合同并列的市场三大经济支柱之一,其流通性是其生命力所在,而票据流通性的根本保障是票据无因性。无因性作为票据法的基本原则,早已被各国的立法、司法实践及法学理论所普遍承认。但随着我国票据法的颁布,该原则至今仍未在我国达成共识。本文在分析票据无因性基本范畴与我国立法规定的基础上,提出我国票据法坚持了票据行为无因性原则,并对票据行为无因性被突破这一观点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1.
我国对物权行为理论的态度一直模糊不清.通过对我国现行法律相关法条的分析,结合整个民法体系的构架,事实上可以清晰地看到我国对物权行为理论的完全承认,物权行为不仅独立存在,并且具有无因性.  相似文献   

12.
物权行为是直接引起物权变动效果的法律行为。物权行为理论包括物权行为、物权行为的独立性、物权行为的无因性 ,而物权行为无因性有无独立存在的价值一直被学者们争论不休 ,简单地加以肯定或否定的做法都是不明智的。  相似文献   

13.
自萨维尼提出物权行为概念以来,对物权行为理论的争议就没有停止过,虽然《德国民法典》最终采用了物权行为理论,但有关这一理论的争议并没有就此而盖棺定论。一般认为物权行为理论包括两方面内容,即独立性原则与无因性原则,但这种认识忽视了法学方法论的运用,忽视了德国民法典体系化的特点,同时对该理论的内容也没有从整体上予以把握,而且往往是从静的角度而非动的角度对该理论予以掌握,因而对该理论的理解出现了一些错误。针对这种误解,有学者做出了新的诠释方法,即三分法——认为物权行为理论包括区分原则、形式主义原则及无因性原则,这一…  相似文献   

14.
物权行为理论与善意取得制度,都有保护交易安全的功能,以至于很多民法学者认为二者不能共存.但物权行为理论和善意取得制度保护交易安全的机理不同,善意取得制度既可以在不承认物权行为理论的物权变动模式下存在,也可以在承认物权行为理论的物权变动模式下存在.在善意取得制度与物权行为理论并存时,二者分工协作、相互补充,共同维护交易安全.  相似文献   

15.
刘鎏 《工会论坛》2004,10(3):94-95
从物权行为的概念、独立性、无因性三个方面可以证明 ,现代民法上很难彻底否认物权行为理论 ,我国也应在发展的基础上接受物权行为理论 ,这对于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很有必要。  相似文献   

16.
物权行为一经提出,就在各国法学界引起激烈争议。从物权行为独立性原则的缺陷、无因性原则的弊端及我国民法对其否定的态度等方面,可以看出物权行为理论已无存在的必要。  相似文献   

17.
物权行为理论是德国历史法学派研究的创造物,对世界各国尤其是大陆法系国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我国,学者对物权行为理论的认识和讨论逐渐深入。《物权法》生效后,与《合同法》一道成为我国物债二分体系的主要法律渊源,而学者对这一问题的争论并未止息,仍有继续之趋势。对于我国现行法律是否采纳了物权行为理论,笔者试图提供科学的解释方案,以供作司法审判的参考。本文对《物权法》与《合同法》进行分析和推演后,论证我国实证法认可了物权行为的概念、采纳了独立性原则,没有也不应当接受无因性原则。  相似文献   

18.
从我国国情及现代民法保护交易安全的视角,通过对物权移转模式的比较分析, 对不同物权移转模式下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我国对有体动产所有权移转模式应以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移转模式为立法选择;认为对无权处分行为效力问题的研究, 不能脱离对物权移转模式立法选择的探讨。  相似文献   

19.
不动产物权登记公信力主要取决于物权公示制度、登记审查制度以及物权行为制度.登记成立主义与实质审查协力为登记公信力提供了制度基础.采取形式审查主义的德国,其登记具有公信力,在于物权行为无因性将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进行效力绝缘.德国法的流通抵押,抵押权公信力的完全获得,尚需抵押权抽象性理论与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的结合.我国登记模式应为登记成立主义+物权行为有因性+实质审查主义+担保物权从属性.如果土地使用权将在大范围流转,应建立权利流转的登记成立主义,如果土地使用权将仅仅在集体范围内(熟人社会之间)流转,那么任何形式的登记都将是多余的.  相似文献   

20.
传统民法规定善意取得制度只适用于动产物权变动的观点不符合现代经济发展的潮流。善意取得制度、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物权公示公信原则、物权变动登记制度各有其优点,相互间不能够彼此替代。为了鼓励交易流转、促进经济发展,应当在不动产物权变动中规定善意取得制度。以便更好地兼顾所有人与第三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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