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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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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版权国际保护中最重要的,曾经是伯尔尼公约。但发达国家坚持提高了保护标准后的Trips协议(即(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重要性,已经在90年代中期超过了它。版权国际保护中最新的公约,应推WIPO1996年12月缔结的版权条约与邻接机条约。而我国在短期内并不打算加入它们。这样一来,对我国来讲,当前讲到版权国际保护,最应了解的就是Trips协议了。一、Trips所保护的版权范围Trips第9条要求其成员保护伯尔尼公约实体条文中所明文保护的一切经济权利,此外还增加了一项伯尔尼公约中求加明确的“出租权”。伯尔尼公约列为各成员国必…  相似文献   

2.
Trips协议是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倡议下建立的,是关于保护知识产权最高标准的协议、我国已加入WTO;《著作权法》、《商标法》、《知识产权法》已按Trips协议标准进行修改。但在立法与执法方面与Trips协议还有一定差异,本文是从立法与执法方面对Trips协议与我国知识产权法进行比较与分析。  相似文献   

3.
为履行WTO的一揽子协议以及加快我国法制现代化进程,新的《商标法》终于出台了,修改后的《商标法》基本上与Trips协议保持一致,并有所发展,但仍有遗憾之处。  相似文献   

4.
我国专利法已作第二次修订,新专利法的修订有其深刻的背景,即专利法第一次修订以来国内外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该法修改的总体精神是通过修改专利法,使其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我国专利工作和专利事业发展的需要,坚持与专利制度国际发展趋势相协调,维护国家民族利益,维持现有基本框架.其立法宗旨的着眼点在于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创新.  相似文献   

5.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协议)是现有已经生效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中标准最高、保护水平最强、影响最大的国际条约。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并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经过两次修订,我国的《专利法》在立法上已经基本上达到了TRIPS的要求,但稍有差距。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6.
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这是继1992年9月之后专利法的第二次修改.由于这次专利法修改的国际国内背景不同于以住,因此,新的专利法既表现出向<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尽力的贴近,又表现出与TRIPS协议保持一定的距离.相应的专利诉讼的要求也表现出同样的特点.  相似文献   

7.
随着《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及《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的签署,两岸间的商贸往来及知识产权合作日益频繁。通过对大陆与台湾地区相关法律的解读与评判将有助于增进双方的了解与互信。尤其是《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签署之后两岸的商标法次第修正,比较二者的修法背景,透过法条评判其修法差异后所隐含的不同理念,对反思商标权的属性及功能定位、正确领会两地的商标权实质及进一步完善大陆《商标法》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自1979年以来,大陆领导人不断推进海峡两岸的和平统一进程。近年来,随着海峡两岸经贸交流的不断深入,两岸和平协议的签署进入了两岸交流议程。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两岸应商谈建立军事安全互信机制和协商两岸和平协议。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也对两岸和平协议问题做出最新的回应。两岸和平协议签署的法理基础是主权和治权可以处于分离状态,两岸分裂属于治权的分离。和平协议签署过程中存在的政治障碍在于台湾地区领导人提出暂缓政治谈判的主张,法律障碍在于台湾地区"公民投票法"导致的和平协议被否则的后果。和平协议的性质和使命应得到重新认识,"一个中国"的解读更应具有灵活性,同时台湾地区"公民投票法"的修订应得到关注。  相似文献   

9.
我国台湾地区在宽严并进的刑事政策的指导下进行了刑法典的修正,此次修正在废、改、立条文的数目、理论突破的层次等方面均为其历来刑法典修正之最。将其刑法典的修正按照从宽、从严的刑事政策两个角度进行归纳、剖析,分析相关的罪数理论、罪刑平衡的观念、“三振出局制度”的应用、重刑主义以及死刑的废除等问题,可以看出指导此次台湾刑法修正的宽严并进的刑事政策尚有阙如。  相似文献   

10.
在努力谋求专利权保护制度国际化的相近背景下,海峡两岸专利法有了更多的共同点。《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和《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两项协议的签署,更是为两岸知识产权合作进入制度化的新阶段奠定了基础,推动了后ECFA时代两岸专利法越来越趋向调和,这有利于两岸专利保护合作机制的建立。然而海峡两岸现行专利制度仍存在着诸多的差异,对一些具体问题的处理方式仍有所不同,这将阻碍两岸间的科技合作与经贸往来,在未来修改之时,两岸应互相借鉴,以顺应当代专利立法的新趋势。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颁布于1984年3月12日,它是新中国的第一部专利法,借鉴参考了各国专利法的经验,并适应我国改革开放的需要,对我国经济和科学发展起了重大作用。这部法的特点是将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合为一法,实行单一的专利法保护制度;对外开放,实行国民待遇原则;发明专利的审查制度较为先进;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实行形式审查制;采用混合新颖性的标准;条文规定基本符合国际惯例。专利法实施了将近八年,对我国科技发展起了巨大的促进作用。1992年9月4日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  相似文献   

12.
我国台湾地区于2001年底加入WTO,为履行入世谈判的承诺,这几年陆续着手修改有关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以符合WTO之中TRIPS的规定.这些变化都显示我国台湾地区专利制度的发展逐步和国际专利制度接轨.专利侵权是《专利法》的核心内容,判断侵权时法院所采用的判断标准和原则是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经常涉及的重要问题,赔偿数额的计算及确定也是该类案件的难点所在.  相似文献   

13.
台湾地区刑法体系由刑法典、特别刑法和附属刑法组成.现行刑法典系1935年全面修正而成,至今历经29次修正,其中以2005年第十六次修正影响最大.台湾地区刑法的修正反映了宽严并进刑事政策、渐进废除死刑政策、现代观念指导下的妨害性自主犯罪立法、坚守大陆法系传统审慎吸收美国法等修法动向.考察全球刑法修正历程,有益于完善我国刑事法律体系,以立法主导刑事政策的转变与刑事政策的落实,立法时注重理论界的作用、立法资料的整理和修法信息的公开.  相似文献   

14.
商业秘密概念的科学界定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现有立法对商业秘密的范围的界定与Trips协议还存在差距,这不利于保护商业秘密持有人的权利,因此,我国商业秘密保护法的立法中,应拓宽现有的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在界定商业秘密立法的概念时采用合理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5.
数字环境下,作者精神权利的主体身份具有多重性,出现作者与作品使用者同化,甚至是数字技术与作者混同。与传统作品相比,数字作品精神权利客体具有虚拟性,其商业气息越来越浓,数字作品更容易被改动且不留痕迹,作者声誉保护还具有跨境特点,另一方面,数字技术发展也有利于保护作者声誉,提高作者知名度,甚至是保护读者利益,促进作者精神权保护。针对数字作品制作技术和数字作品传播技术给作者精神权利带来的威胁,首先应该从技术层面完善数字作品权利管理信息,保护数字作品作者身份及数字作品的完整性;其次,法律层面则应明确作者精神权利的司法管辖选择、法律适用,可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因特网条约》、Trips协议等规定进行应对;最后,面对数字技术冲击,应贯彻作者精神权利与公共利益平衡原则,既要保护作者精神权利,又要促进产品和信息的流动。  相似文献   

16.
行政协议探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协议是互不隶属的行政主体之间以实现行政目的为目标并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协议,其行为性质本质上是一种对等性公法契约,具有抽象行政行为的特征。它主要有行政事务协议和行政区域合作协议两大基本范畴。行政协议的广泛存在,有助于组织协调行政主体之间的内部关系,从而提高行政效率,同时还有助于推动区域之间的行政合作,实现共同发展的功能。  相似文献   

17.
我国台湾地区于 1 992年颁布的“大陆地区与台湾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以下简称“两岸关系条例”) ,一直是台湾方面作为解决两岸关系之法律基础 ,时时牵动着海峡两岸中国人在各方面的交流 ,但此条例历经十年并未有大幅修正 ,时值此条例颁布第十个年头 ,台湾的政治局势也有了戏剧性的巨变 ,且两岸之间政治、经济情势也在此十年之间有了非常大的变化 ;另外 ,在去年年底和今年年初 ,海峡两岸一前一后均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 (WTO) ,故对于在此十年间未有大幅修正的两岸关系条例 ,台湾当局和在野党派均有共识将在今年予以大规模的修正 ,但时至今秋…  相似文献   

18.
Trips协议与我国的地理标志立法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地理标志作为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日益受到大多数国家的高度重视。为了适应Trips协议的要求,我国在新修订的《商标法》中增加了地理标志的规定,但面对我国地理标志保护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似乎仍旧显得不够。我国急需制订一部专门的地理标志保护法,以适应入世后的现实需要。  相似文献   

19.
TRIPS协议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知识产权法的修改,也促进了我国知识产权民事救济体系的完善.本文在与TRIPS协议的对照中,阐述<专利法>、<商标法>及<著作权法>修改后,我国知识产权的民事救济措施.  相似文献   

20.
2011年5月间,台湾地区发生塑化剂事件,凸显出台湾地区现有食品安全行政监管上存在诸多法律的漏洞。本文在对塑化剂污染食品处理原则的合法性进行探讨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各种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并对行政行为数的判断与竞合问题进行了论述。最后,法律作为风险行政,在预防原则具体化,在行政行为内容之形成以及对他机关所生之拘束力方面,仍有检讨修正的空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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