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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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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代法学》2017,(5):44-53
未成年人意定监护是指在未成年人不处于父母照护权之下时,由未成年人的父母双方或一方通过委托或者以遗嘱方式为其设立监护人,并将对未成年人的照顾与保护委托给监护人代理行使的制度。它是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具体体现。未成年人意定监护具有自身的特征,它体现的是作为法定监护人父母的意思与意愿,意定监护人履行的是类似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与保护的义务与责任,保护的是未成年子女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作为法定监护的补充,我国相关立法规定了委托监护和遗嘱指定监护两种意定监护形式,但从立法本身及其适用效果来看,我国的意定监护还存在着立法体系不统一、内容不够完善和监护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因此,建议由民法典来统一规定意定监护,明确规定意定监护的适用条件、意定监护人选任资格、意定监护人的职责与权利等内容,并建立健全意定监护的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2.
婚姻登记机关的行政登记离婚与法院的诉讼离婚是我国解决离婚纠纷的法定方式,维护了婚姻当事人的离婚自由,但在未成年子女利益方面缺少应有的保护机制。父母离婚的随意性给未成年子女带来极大的伤害,在婚姻法、民事诉讼法的修订中应确立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考虑未成年人的特点进行特殊的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3.
本文对现行立法及司法实践存在的对未成年子女利益考虑不够和保护不足及缺乏有效监管与救助问题,尤其是针对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财产的性质界定和保护,抚养费的合理使用、监督与救济,以及人工生育子女的法律地位和离婚时抚养等问题现行立法或呈现空白或很不完善的状况,进行了分析和思考。借鉴外国婚姻家庭制度的有益规则,提出了一些立法建议和具体对策,着重强调在完善离婚立法中应最大限度地凸显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以充分体现儿童最佳利益原则。  相似文献   

4.
论家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以父母照顾权为中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丽萍 《法商研究》2005,22(6):126-134
我国婚姻法关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与权利的规定非常概括,缺失了若干必需的法律制度。父母照顾权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进行保护、教育的义务与权利的总称,是基于父母的身份、依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是以保护子女利益为目的的一种利他性权利,其内容包括人身照顾权和财产照顾权。父母不得抛弃照顾权,亦不得滥用照顾权。父母照顾权的行使应以子女最大利益为原则,由父母双方共同行使,并应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意见。在父母滥用权利、损害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时,父母照顾权会依法被限制或剥夺。  相似文献   

5.
亲权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在人身和财产方面的管教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的结合,它以对未成年子女的人身照顾权和财产照顾权为核心内容。具体而言包括抚养权、居所指定权、惩戒权、子女交还请求权、身份行为及身份事项同意权与代理权、财产行为代理权和使用收益权。 一、亲权的行使 (一)亲权行使的基本原则 1、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原则。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当今的亲权已从一种父性统治权利发展成为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的权利义务的结合。未成年人年幼无知,无论从身体到其他方面均易受  相似文献   

6.
比较法视野下的“父母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父母是子女最大利益的守护者,对未成年子女的生存与发展承担首要责任。当代国际社会,在《儿童权利公约》标准的指引下,以父母履行责任与义务,保障子女最大利益为特征的子女本位立法已成为各国亲子关系立法的主流。我国婚姻法中涉及亲子关系的内容自1980年婚姻法以来从未修改,仍残存着父母本位立法的痕迹。有关父母对子女权利义务的规定过于概括、简略,父母抚养教育子女的内涵、边界及法律责任不明确、不具体,对子女权利的保护不周延。我国应在婚姻家庭法中单独设立亲子关系章,将"父母责任"作为上位法律术语,涵括父母对于子女在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方面所有的权利义务,全面、系统、具体地规范父母责任。对不履行或不当履行父母责任者,应当明确规定父母责任丧失、转移和恢复的条件和程序,由国家公权力介入,对未成年子女实行国家监护。  相似文献   

7.
董新兰 《法学杂志》2008,(1):134-136
本文对现行立法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对未成年子女利益考虑不够和保护不足的问题,尤其是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财产性质的界定和保护、抚养费的合理使用、监管以及人工生育子女的法律地位和离婚后抚养问题等现行立法的空白或不完善的情况,进行了分析和思考,并借鉴国外婚姻家庭制度的有益规定,提出了一些立法建议和具体对策,突出强调在完善离婚立法中应更加强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8.
未成年犯罪人身份信息保密制度扩展了犯罪人隐私权保护的范围。这是《儿童权利公约》所确立的“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和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规定的未成年人特别、优先保护原则的体现,也是一种基于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角度的考虑。  相似文献   

9.
【裁判要旨】父母均实施了严重损害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行为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严重危害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个人或组织的申请,对父母的侵害行为是否达到较为严重的程度、是否符合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法定条件进行审查,在作出同时撤销父母对其子女的监护人资格后,应按照维护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另行指定监护人,以妥善维护受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0.
当前,我国对未成年人受抚养保护的立法规定较为薄弱,如没有关于最低抚养费标准的规定,保障措施不够健全等。因此,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对我国未成年人受抚养权的法律体系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1.
我国现行《婚姻家庭法》虽有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但这些规定因过于片面、原则、概括不具有可操作性,跟外国法律比起来存在着明显的滞后效应,从而出现留守儿童这样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我国应该总结经验,吸取外国法制的精华,加强我国《婚姻家庭法》中有关家庭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立法,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  相似文献   

12.
相称原则是一项惩治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有原则.它要求“不仅应当与犯罪的情况和严重性相称.而且应当与少年的情况和需要以及社会的需要相称”。我国宪法、刑法、刑事讼诉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都对保护少年作了规定.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保护未成年犯罪人的法律框架和防治保护体系,体现了相称原则,即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相似文献   

13.
未成年子女财产是指未成年人因继承、赠与或劳动等方式取得的归未成年人自己所有的财产。因未成年人尚无管理财产的能力, 通常由其父母行使对该项财产的管理权并排除他人侵害; 享有财产上的用益权、负担子女的必要费用但收益剩余应归子女所有; 且非为子女利益不得处分。  相似文献   

14.
李春生 《中国律师》2013,(12):76-77
目前.随着未成年人犯罪现象的增加,如何在刑事诉讼体系中建立一套适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诉讼程序,是立法和司法实践亟待解决的难题。“合适成年人”参与刑讯活动这一新机制,能保护触犯法律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有利于落实我国《宪法》尊重与保护人权的相关规定,对于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少年司法制度与刑诉法完善等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15.
由于法律固有的滞后性和未成年人权利的广泛性,适用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将成为一种常态。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国际法渊源,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是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的国内法表达。考察国际法渊源,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继受了权利本位、理解维度、涵涉个体与群体的所有事项、情境化运用、非绝对排他性等五个方面的一般属性。分析国内法规范,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具体要求可概括为尊重人格尊严、听取意见、特殊优先保护、适应健康成长规律、保护与教育相结合等五个方面。立足于现行法律规范提炼总结出来的以上十个方面,一体化构成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完整内涵,可为有效发挥这一法律原则保障未成年人权利的功用,提供稳定的知识体系和思维框架。  相似文献   

16.
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大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着力解决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中国未成年人保护立法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未成年人是我们的未来和希望。该法的修订进一步完善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更好的法律保障,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和爱护。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通过修改法律来解决。比如城市流动儿童增多,农村留守儿童大量存在,要求法律给以关照;数以百万计的孩子沉迷网络不能自拔,要求法律作出回应;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法律作出应对;与《未成年人保  相似文献   

17.
1959年《儿童权利宣言》和1989年《儿童权利公约》是人类在保护儿童权利方面极具历史意义的里程碑,其中所确立的“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已被世界许多国家承认和运用。本文就以“儿童最大利益”为视角,探讨夫妻离婚时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确定中存在子女利益缺失、父母本位等问题,并提出了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8.
未成年犯罪的司法救济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王金兰  魏丽  吕娜 《河北法学》2004,22(8):44-47
未成年犯罪问题是我国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由于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不同于成年人,我国对犯罪的未成年人采取保护性法律制度,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鉴于目前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尚未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还没有独立的未成年人犯罪实体法和程序法,需要各级司法机关进一步探索完善未成年犯罪的司法救济体系,比如少年法庭体系,暂缓起诉制度,改变刑事单一化的现状,突破审判单一化的局限,重新确定法官评价体系及法官职能摈弃指定管辖的做法等。  相似文献   

19.
在当前的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未成年子女利益的保护存在法律规定缺乏操作性、司法干预较少、过于依赖法官自由裁量和父母意思自治、保护标准过低等问题。本文认为应加强对协议离婚的干预力度,在婚姻法中确立子女最大利益原则及其判断标准,并适当听取未成年子女住所地相关部门的意见。  相似文献   

20.
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的构建与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事立法上前科消灭制度的缺失不益于使犯罪人回归社会,特别是对具有可塑性很大的未成年犯罪人来说,更是如此。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的确立有利于实现未成年犯罪人出狱后的健康成长,体现国家对青少年的特殊保护,国外刑事立法及司法实践上亦皆如此。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的构建必须从实体、程序、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着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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