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行政不作为若干疑难问题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不作为的理论研究在我国行政法学领域中处于较为薄弱的地位,导致实践中的认识也是比较混乱。行政不作为是否存在合法与违法之分在学术界认识还不一致,其实从法理上看,行政不作为不包括履行不作为义务“行为,”它的本质是一种违法行政行为;对于明示拒绝行为来说,行政主体已在程序上“作为”了,虽然在实体内容上的表现为“拒绝,”但它是行政主体履行法定职责的形式之一,是一种行政作为而不是行政不作为;行政不作为并不以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为条件,因为行政机关的许多法定义务即使没有相对人的申请也是客观存在并必须履行的;不充分履行职责的行政行为是一种更为隐蔽的违法行为,它是行政主体采用更为隐蔽的手段消极履行法定职责,不能仅凭有限的作为而认定其已履行了法定职责和义务,同样应当认定为行政不作为来揭示它的违法本质;不作为行政行为是与作为行政行为相对应的一种行政行为,行政不作为是与行政作为相对应的概念,行政不作为与不作为行政行为分属不同的概念范畴,两者在内涵和外延上并不相同,不可混为一谈。 相似文献
2.
行政不作为与行政不履行法定职责一直以来都被作为相同的行为对待,但两者在含义、构成等方面均存在差异.行政法治的建设要求对两种行为应当重新进行认识,准确界定行政不作为与行政不履行法定职责,精确分析行政不作为与行政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含义以及它们的构成,区别对待,以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3.
目前,理论界对于行政不作为所持的观点并不一致,笔者认为,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或被委托的组织和个人,负有积极实施法定行政作为义务,并且具有作为的可能性而超越法定期限不履行的状态。行政不作为属于行政行为的范畴,因此行政不作为的后果也就可能涉及到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如税务机关对应纳税的公民或法人, 相似文献
4.
我国行政法学界一般认为,行政行为可分为作为行政行为和不作为行政行为。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不履行法定职责,对相对人具有法律意义的一种消极的行为方式。包含三个要素:主体要素、职责要素、效果要素.有以下表现形式:拒绝履行法定职责、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拖延履行法定职责、不完全履行法定职责、属于履行法定职责。 相似文献
5.
维护国家或社会的公共利益是检察机关行使行政公诉权的现实基础,行政公诉权是保护公共利益的必要手段。行政公诉应坚持公益原则和必要原则。可以针对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分别设计行政公诉程序。对检察机关认为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损害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提起的行政公诉,人民法院可分别作出履行判决、确认判决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处理。 相似文献
6.
凤翔血铅污染事件折射出我国污染事故中行政不作为赔偿制度的缺失,而该制度的构建既符合公平正义的立法精神同时有利于督促行政机关履行环境保护的行政管理职责,因而考察德日等国家相关制度可以发现我国追究污染事故中政府行政不作为的赔偿责任势在必行,本丈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该制度中不作为的判断标准。 相似文献
7.
8.
近年来,该市切实加大对领导干部失职渎职行为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查处整治。2008年以来,先后对5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给予纪律处分。2010年又对一起煤矿事故相关7名责任领导干部进行了行政问责,有效严肃了纪律,确保干部执行力的提高。 相似文献
9.
10.
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负有法定的作为义务, 并且具有履行的可能性,却逾期没有履行的行为。行政不作为是一种违法的行政行为,其造成的损害是否可以请求行政赔偿?由于国家赔偿法没有将其明确列入行政赔偿范围,所以有人认为,只有积极的行政作为才可能产生赔偿责任,不作为没有积极侵害别人权利,不可能产生赔偿责任。笔者认为,作为行政违法行 相似文献
11.
行政不作为是一种违法的行政行为,其法律责任包括宪法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三类。本文认为借鉴民法学界关于民事责任归责原则,结合行政实体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的特点,行政不作为的行政责任的归责原则应该采用过错推定原则。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赔礼道歉、承认错误,被通报批评,履行行政作为义务,行政赔偿;行政公务人员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有赔礼道歉、承认错误,接受批评教育,被行政追偿,行政处分。行政不作为构成犯罪的,有关行政公务人员应承担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2.
行政不作为分为具体行政不作为和抽象行政不作为。具体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在法定、约定或合理期限内负有法定或约定义务且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的行为。抽象行政不作为是一个容易被忽略的基本概念,它是指依法享有行政立法权或者行政规范制定权的行政主体,在法定期间内不依法制定、修改或废除某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或者迟延履行该项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相似文献
13.
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负有作为的行政义务,有能力履行而在程序上未予履行或者拖延履行,行政不作为是行政违法行为之一种,按照《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给相对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在理论和实践中对如何界定行政主体的行政义务,如何分配行政主体和相对人的举证责任,如何认定行政不作为与相对人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以及如何确认其赔偿范围还存在诸多分歧,本文略作讨论,期望在《国家赔偿法》修改时,以上问题能够得到厘清。 相似文献
14.
本文所称的行政不作为,是以法定作为义务为标准来界定的。如果行政主体未履行法定作为义务,则构成行政不作为,不论这种作为义务是程序上的作为义务还是内容上的作为义务。为实现对行政不作为的有效监控,要认识到行政不作为产生的原因。从源头上讲,产生行政不作为的原因诸多,从法律制度层面看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立法不完善所导致的行政主体混乱、行政职权的不明确、行政职责缺位、行政程序不健全等;另一方面是对行政不作为的救济手段、救济范围等不尽人意,如司法救济仅将具体的行政不作为较明确纳入救济范围。因此要遏制行政不作为… 相似文献
15.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重大行政决策采用范畴列举而非内涵界定的立法模式未能解决何为重大行政决策的难题,概念界定的模糊性与责任追究的明确要求凸显重大行政决策不作为法律责任追究中权利救济的必要性。受制于权利救济立法规范的不足,重大行政决策不作为法律责任追究中受损的权利难以依据既有的立法规范获得所需的法律救济,需要完善权利救济立法规范,提供契合法治要求的权利救济立法依据,实现对重大行政决策不作为责任追究中受损权利的法律救济。 相似文献
16.
"行政不作为"与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行政乱作为"的表现形式相比,虽然不似后者那样张扬,但其危害却不可低估。行政不作为的表现形式:其一是放弃行政处置权;其二是放弃行政制裁权;其三是放弃行政许可权;其四是放弃行政管理权。行政不作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7.
18.
19.
由一个真实案件所反映出的不完全作为行政行为,到底是什么性质的行政行为、是合法的行政行为还是违法的行政行为、原告所主张的行政不作为为什么不被法院支持等问题引起理论与实务部门的广泛关参考文献.理论界对行政不作为的界定具有代表}生的观点均未涉及案例中的不完全作为的行政行为.这是作为和不作为的灰色地带.这种不完全作为的行为的归属不外乎有三种:依法作为、违法作为、行政不作为.经对比分析,在目前情况下,这种不完全作为的行为以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比例原则来评判更能站得住脚,但是,它的表象特征--"不作为"对一般人来说更容易理解和接受.因此,未来应进一步对行政不作为进行更深入的理论研究,丰富它的内涵和外延,待理论更成熟时,把它划为行政不作为领域. 相似文献
20.
行政不作为是相对于行政作为而言的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的一种重要的行为状态。行政不作为的违法同样会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由于其具有巨大的现实危害性,所以必须从理论上准确界定行政不作为概念,深入的剖析行政不作为产生的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