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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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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刑罚究竟有没有惩罚的目的?对于这个素有争议的问题,多数人持否定观点。其一,认为我国刑罚的目的是预防犯罪,或预防、消灭犯罪,将刑罚的惩罚、威慑和改造作用,统统视为手段,否定了惩罚的目的性;其二,认为我国刑罚的目的是教育、改造犯罪分子,而将惩罚视为教育、改造的手段。笔者认为,这两种观点都没有正确理解目的与手段的辩证关系。现就刑罚的惩罚目的,刑罚目的的层次关系,向否定的观点提出商榷。一、预防犯罪或预防和消灭犯罪的提法不够科学将预防犯罪,或预防、消灭犯罪概括为我国刑罚的目的,仅表明了国家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这一活动  相似文献   

2.
杨柳 《中国司法》2006,(11):73-76
刑罚目的是国家制定刑罚、适用刑罚和执行刑罚所预期达到的效果。我国刑罚的目的,是通过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法,改造罪犯,教育罪犯,预防犯罪。根本目的是预防犯罪,包括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①。所谓特殊预防,是指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惩罚改造犯罪分子,预防他们重新犯罪。所谓一般预防,是指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威慑、儆戒潜在的犯罪者,防止他们走上犯罪道路。一、为什么说刑罚目的观是社区矫正实践的指针目前,关于社区矫正的定性研究,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社区矫正是非行刑方式,只是一种有利于矫正对象这一特殊群体重新自我改…  相似文献   

3.
刑法目的断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目的之相对性 刑罚是刑法的中枢神经,刑罚目的是刑法之核心目的.就报应而言,惩罚是目的,以实现公正(正义);就教育而言,惩罚是手段,教育矫正罪犯以预防犯罪为目的,追求功利.这是手段与目的之相对性.  相似文献   

4.
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但由于未成年人的特殊性,我国一向秉承"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不起诉制度是针对未成年人人格的可塑性,通过法律与社会的综合力量,来达到矫治目的的一种理性选择。对未成年人轻微犯罪非刑罚化处理是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具体体现。由于种种原因,我国不起诉制度在执行中受到一定的限制,特别是没有专门设置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的程序,因而在执法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拟就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制度若干问题进行思考和探析。  相似文献   

5.
相对不起诉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之一,也是现代法治国家根据起诉便宜主义刑事诉讼理念确立的基本制度,该制度赋予了国家刑事控诉机关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本文认为在讲求刑罚个别化、轻刑化和刑罚非犯罪化的今天,一方面要控制犯罪、惩罚犯罪,另一方面,要体现对人权的保障,对诉讼效益的追求,同时,还不能放纵检察官对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尤其是在我国现行情况下,各项刑事司法制度愈来愈向国际司法准则靠拢,而相对不起诉制度不管是从立法还是从司法实践来看都存在缺陷。因此,对相对不起诉制度予以反思,发掘其价值,实用于法治,不仅理论上十分必要,实践中也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6.
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提出的“首要标准”要求,必须以监狱刑罚执行为基础,以教育改造活动为载体,以社会帮教安置为保障,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切实完善监狱工作以刑罚执行为核心的制度体系,才能真正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有效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7.
缓刑是刑罚附加刑的一种,是指对判处刑罚的犯罪份子,在一定的时间期限内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在我国有两种方式:一是一般缓刑;二是战时缓刑。在司法实践中应适用缓刑,这样可以惩罚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表明了国家对犯罪分子的否定,因而缓刑有助于更好实现刑罚的目的。但是由于我国的缓刑制度的立法比较晚,所以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此,本文将从我国缓刑制度的立法现状,以及存在问题的两方面来共同探讨缓刑制度的深入研究,以此来改革和完善我国的此类刑罚制度。  相似文献   

8.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不起诉自由裁量权的理论基础一起诉便宜主义,在价值追求上契合,均体现了刑罚谦抑及经济等理念。我国不起诉自由裁量权的产生主要是出于政治因素,在制度设计上未自动运用起诉便宜原则,在现代刑罚理论(刑罚谦抑、刑罚经济等)支撑上先天不足。起诉便宜主义的适用范围趋于狭窄,从而导致相对不起诉制度本身应体现宽严相济要求的刑罚理念无法实现。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必须以科学的态度、理性的思维,使起诉便宜主义的先进性与合理性,在我国相对不起诉制度得到最大限度体现。  相似文献   

9.
台、港、澳与大陆刑罚目的之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分析比较了台、港、澳与大陆的刑罚目的,指出了其相同点和区别,即都认为刑罚具有预防犯罪的目的,但香港的刑罚目的还包括惩罚、教正等内容,澳门的刑罚目的则充分吸收了新社会防卫论精神,体现了国际刑罚的发展趋势,大陆与台湾的刑罚目的较为一致  相似文献   

10.
刑罚是指国家对犯罪人实行惩罚的一种强制方法。刑罚惩罚的结果不仅会使犯罪人的某种权利和利益被剥夺或者被限制,而且同时也是以国家的名义表明对犯罪人及其犯罪行为的谴责和否定评价。〔1〕人类文化的进步、司法文明的提高、执法观念的人性化,促使以原始同态复仇为主的刑罚方式发生了质的变化,刑罚的目的由以惩罚为主的报应主义转向以预防为主的功利主义,惩罚性已不再是刑罚的唯一目的,预防犯罪为主、惩罚犯罪为辅的刑罚理念己成为当今世界立法、司法、执法的主流。同时,刑罚的方式由野蛮走向文明,由以剥夺人的生命权为主的死刑逐…  相似文献   

11.
对未成年犯罪人适用罚金刑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罚金刑是我国刑罚体系中一种,它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其作用是使犯罪分子在财产上得不到任何好处,从而达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我国新刑法涉及适用罚金刑的条文有147个,可见罚金刑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罚金刑的适用主体界定不清等问题,存在着某些不可操作性。如对无经济收入的未成年人是否可判处罚金;如果判处罚金是否能达到刑罚的目的、起到刑罚的作用。  相似文献   

12.
试论刑罚目的的合理取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刑罚目的取向的历史规律刑罚早期的目的不是预防犯罪,而是报应、惩罚犯罪。直到资产阶级取得统治地位后,才出现预防犯罪的思想。当时的预防指的是一般预防。它的理论前提是费尔巴哈的“心理强制”说。认为趋利避害、追求快乐、避免痛苦是人的普遍心理。一般预防的中心内容是用刑罚遏制潜在犯罪者。它在刑事政策的表现是“重典”,立法的基础是“犯罪行为中论”,法条以剥夺自由刑、生命刑为主。量刑是在  相似文献   

13.
未成年犯社区矫正是一个国家未成年人刑罚制度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发展状况能反映该国家的刑罚制度的文明程度。未成年犯社区矫正作为一种新型的处理未成年犯的刑罚制度,在对未成年犯人的刑罚惩罚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未成年犯社区矫作为一种人道、有效、经济的未成年犯罪惩罚机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行刑的成本,缓解了监狱拥挤压力,增强了行刑的实际效果,更有利于达到刑罚的真正目的。  相似文献   

14.
对罚金刑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刑罚不仅具有惩罚犯罪的作用.而且还具有教育改造罪饭的作用,通过惩罚与教育相结合,改造罪犯,预防犯罪。这是刑罚的最终目的。罚金刑也不例外。一、罚金刑能够惩罚罪犯,预防犯罪罚金刑是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的刑罚方法,它同自由刑、生命刑一样使犯罪分子明白法不可违,罪不可犯.当他们重返社会后.不再危害社会以身试法,乃至弃旧图新,重新做人。同时,也警戒了社会上的不稳定分子,使他们不敢轻举妄动,走向犯罪道路。近几年来.我国经济领域里犯罪居高不下,国家采用死刑等重刑予以重罚,也只能在…  相似文献   

15.
汪勇 《法治研究》2009,(6):47-52
目的刑论和折衷刑论都认为刑罚具有预防犯罪的目的。刑罚具有预防犯罪的目的有心理学和教育学方面的根据,但刑罚预防犯罪是有限的。刑罚并非为预防犯罪的唯一手段。刑罚的效用在于其必定性、及时性、平等性和合理性。刑罚预防犯罪并非是要使用重刑、过分依赖监禁刑。刑罚应当和其他手段一起共同承担预防犯罪的作用。  相似文献   

16.
刑罚是对犯罪的处理方式之一,其本质是对犯罪的惩罚性。刑罚是国家刑事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有权创制的处罚措施。刑罚是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可以剥夺人的财产、自由乃至人的生命。刑罚的适用和执行必须由法院和其他特定机构进行。惩罚是刑罚最原始,最直接、最根本的含义,惩罚性是刑罚之所以成为刑罚的根本所在。没有惩罚,就不能称为刑罚。没有教育等属性,刑罚仍然是刑罚。刑罚的教育改造、威慑、辨别、鼓励等功能的发挥,预防犯罪目的的实现,都建立在剥夺犯罪人一定的权利和利益,给犯罪人造成一定痛苦的基础之上。这是一切刑罚方法所共同具有的属性,离开了惩罚性,刑罚就失去了其本来的意义。  相似文献   

17.
简析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存在价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刑罚目的从报应刑向目的刑的转变,刑事诉讼法越来越被赋予教育、改造的功能。与刑罚发展的这一新动向相适应,减少不必要的诉讼,合理利用有限的司法资源成为各国刑事司法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刑事诉讼改革的一项最新成果,我国不少地方基层检察院也适应这一趋势,推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但因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缺乏相应规定,致使该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学术界围绕这一制度的存废也颇多争议。  相似文献   

18.
暂缓起诉制度在降低司法机关的诉讼压力,提高诉讼效率,预防犯罪等方面具有较好的实践效果。从我国检察机关关于暂缓起诉相关制度的实践状况及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而言,构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暂缓起诉制度既具必要性又具可行性。我国引入暂缓起诉制度,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符合刑罚人性化的刑事理论,有助于刑罚教育功能的实现,有利于实现与世界法治文明接轨。我国现行宽严相济、轻轻重重的刑事政策为暂缓起诉制度的施行提供了政策依据。  相似文献   

19.
刑罚权与行刑权的运行机制探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国家的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以发挥刑罚惩罚和预防犯罪的作用为目的,故犯罪与刑罚为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之“体”,而刑事立法和司法则为犯罪与刑罚之“用”,是为运用刑罚治理犯罪服务的。行刑是刑罚实现的基本实践过程,行刑权是刑罚权一项独立的基本权能,是现实的刑罚权。建立专门统一的刑事执行立法、司法体系,是科学地行使刑罚权,充分发挥刑罚的作用,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  相似文献   

20.
周展 《法制与社会》2011,(7):22-23,28
在日益强调关爱并保护未成年人的今天,面对日益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犯罪与刑罚之间似乎出现了矛盾或者不相适应。有些人形式地理解"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内涵,并将其误解为通过减少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认定以及减轻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适用,就能达到保护未成年人并且预防犯罪的目的。然而,这种"过度轻刑罚化"的趋势是否契合根治未成年人犯罪的现实需要是值得商榷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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